南县:巡察组来了 村集体租金收回了

“以前村集体资产租出去后连租金都收不回来,自从上次你们来村里巡察后,我们村的经济合同更加规范,现在能按期收取租金,村集体经济更加活泛,为民办事也更有底气了。”7月11日,见到前来回访的南县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青树嘴镇新滨村党总支部书记周建文高兴地说。
事情还得从去年9月,南县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青树嘴镇开展巡察说起。巡察组通过查阅村集体经济合同,发现新滨村村委与该村23户村民签订了湖田承包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截至巡察进驻时,在村账上应该有6.54万元湖田租金收入,但是经巡察组仔细核查,却未发现该笔收入的影子。
新滨村属于集体收入薄弱村,近3年来村集体平均收入不足3万元。为什么这么大一笔收入没入村账?是没有收取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巡察组觉得此事有蹊跷,立马兵分两路,一路负责找村干部开展个别谈话,全面深入了解情况;一路对照合同找承包方进行核实。
原来,因当时还粮纳税过重,村民自愿放弃耕种,迫使村委接收湖田使用权,并纳入村集体资产。后来村委将上述湖田发包给其他村民耕种使用,各承包方均以“政府取消了农业税我们就不应当交湖田租金”为由拒绝缴纳租金。有的承包方拖欠租金时间长达5年,村支两委多次上门催缴租金,均无功而返。
“集体资金事关集体利益,一分钱也不能流失。”巡察组将这一问题迅速反馈给青树嘴镇党委,要求镇党委和村支两委同题共答,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立即开展整改。整改期间,巡察组紧盯问题不放,5次督促工作进展,指导镇村两级找准突破口,从法律政策、个人诚信、社会公德、违约后果等多方面与承包方进行交涉,历时20多天的努力,终于协助村支两委将拖欠的租金全部收回,剩余的租金根据合同按年支付,压在大家心里的石头也落了地。
同时,巡察组还督促该村针对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合同要素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重新签订合同12份,进一步加强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换届以来,南县坚决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力推动“三湘护农”专项行动落实落地,已开展3轮村(社区)巡察,共巡察村(社区)党组织64个,发现问题589个,发现“三资”问题资金442.25万元,督促清退违纪违规资金361.61万元,移交问题线索34件,立案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建立完善制度4项。(梁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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