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严管村集体经济组织,助力村集体经济发展

“没有及时上交的1万元入股分红款,前几天已经转过来了。”近日,浏阳市某村集体合作社社长告诉回访的浏阳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
此前,浏阳市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在监督中发现,该合作社2021年起在某建筑劳务公司入股30万元,协议约定年分红3万元,但2022年却只收到2万元分红款。经督查组督促,合作社及时催收了剩下的1万元分红款,避免了集体资金流失。
由点及面,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面“把脉”
分红不及时是个例还是普遍现象?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还存在其他管理问题?带着疑问,浏阳市纪委监委全面梳理了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实体组织,对这1000多家活跃于农村经济发展主战场的“特别法人”开展专项检查,涉及村级土地专业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全资或参股企业、其他具体集体经济性质的经营主体等。
“老乡,村上的集体经济收入和支出你清楚吗……”连日来,浏阳市纪委监委派出督查组到大瑶、北盛、小河、沙市等乡镇走村入户了解情况,发现部分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少数经营实体缺少或脱离于监督,极易引发资产流失、资源浪费等风险问题。市纪委监委对发现的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立行立改,堵塞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漏洞
“我们村上已经同入股企业一起对工商登记进行了变更,入股企业产权性质不明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了。”浏阳市大瑶镇某村村干部向市纪委监委督查组反馈。此前,浏阳市纪委监委督查组发现该村经济合作社2021年出资70万元在一旅游开发公司入股,但该公司一直未进行股权登记变更,村集体资金存在较大流失风险。
浏阳市纪委监委以问题为导向,对全市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在运营模式、职责权限、资产运营、财务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交办到所在乡镇(街道)立即整改。目前,专项督查发现的58个问题中,已整改到位51个,处置问题线索7条。
建章立制,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戴上“紧箍咒”
“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后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账就不会是糊涂账了。”浏阳市小河乡纪检监察干部表示。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浏阳市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浏阳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实体管理办法(试行)》,全面规范集体经营性实体管理。如明确集体经营性实体的设立和终止,避免集体经营性实体的无序扩张,将村社各类型经营性实体的财务管理、经济纳入“一年一审”的范围;对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必须实行直达支付,防范村集体资金使用流转过程中的廉政风险。此外,浏阳市纪委监委督促农业农村部门将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财务数据全部录入村财软件,全面对接“互联网+监督”系统,严格落实“村社分账”,推动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账务走向规范化管理,为村集体经营性主体戴上“紧箍咒”。
“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营性实体纳入监督,初步解决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监督不精准、重点把握不到位、效果不佳等突出问题,是落实‘三湘护农’专项行动的有力举措。”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通过“回头看”的形式,既查问题整改,又查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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