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管、查、评”,严把村级项目管理

“你们村级项目工程监管不到位,未建立工程项目台账,存在风险,请迅速组织力量,确保整改到位。”近日,石门县纪委监委督导组就新关镇五桂桥村的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督导组在新关镇五桂桥村督查堰塘整修工程项目
今年以来,石门县纪委监委结合“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以群众关注度高、廉政风险多的村级项目小微工程为突破口,构筑起“管、查、评”三道防线,转变原有单一管理模式,推动村级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
关口前移,从源头上“管”。从村级申报到集中研究、评审计分再到公开交易,镇项目办和村居全程参与、共同管理,把项目审批立项作为“第一道防线”,避免村居项目管理按个人意见办、领导说了算等不公正现象,明确未按规定实施项目建设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监督前置,从环节上“查”。县纪委监委统筹各乡镇纪委、项目办、村务监督委员会、项目质量监督委员会等基层监督力量,以交易过程、工程量变更、工程施工质量为主要方向,重点监督是否是随机抽取的议标小组、是否对项目特殊情况变更设计和预算提交了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各质量监督责任人员职责是否履行到位等。
风险前控,从效果上“评”。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和施工完成后,各乡镇纪委和项目办将不定期到项目实施现场了解、走访群众,听取意见和建议,重点评价项目施工环境、施工效果、廉洁施工等方面情况。同时摸排是否有违纪线索,一经发现立即处理。
截至目前,通过监督检查共发现村级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87个,已全部整改到位,给予谈话提醒4人,批评教育2人。
“开展村级项目管理监督是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重要抓手,有助于释放乡村振兴活力。”石门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紧盯村级工程项目建设,多形式开展监督检查,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强化风险防控,确保“三湘护农”专项行动走深走实。(陈前 田京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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