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湖区:强“四大举措”,促“三湘护农”获更好成效

今年以来,雨湖区以“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为重要抓手,采取四大举措,有力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取得较好成效。
强化责任落实,配齐配强监督力量。雨湖区委高度重视“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多次召开会议调度相关工作,区委书记多次就工作推进作出批示,区委副书记多次对相关工作进行调度部署。区纪委监委牵头成立深入推进“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组建“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专班,采取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派遣业务骨干固定办公,审计专干灵活加入的形式,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强化自查自纠,全面摸排集中整改。雨湖区扎实开展“驻场解剖麻雀式”自查自纠,发现问题20个,全部整改。及时退回超范围发放的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563万元至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专户,补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10.49万元。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区41个行政村进行驻场审计,现已完成全区41个行政村的审计工作。下发《雨湖区2020年、2021年、2022年三个年度稻谷目标价格补发工作实施方案》,补发2020-2022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13.96万元。
强化各方联动,深挖细查突出问题。强化监督向基层延伸探索,着力推动“纪巡审”贯通形成“问题线索双向流动、监督成效双向共享”的“双向闭环”,多单位“各负其责、同向发力、协同推进”构建“一盘棋”格局,“大监督”体系探索在“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中取得较好成效。比如,由区纪委监委牵头,协调公安、审计等多部门开展联动调查,追回红旗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工程款4.8万元。精准发现长城乡红旗村集体资金流失风险,对长城乡党委下发《关于村集体资产存在风险问题整改的督办函》,将共计1456.3万元转入双控账户。
强化案件查处,做细做实“后半篇文章”。该区坚持以查办案件开路,全年涉农领域立案7件,处分4人,严肃办理雨湖区科工信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庞某严重违纪违法案,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检查机关审查起诉。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在全区通报涉农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2期3人,结合全区“镜鉴”以案促改促建促治专项活动,将庞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作为典型案例,组织全区各级党政“一把手”现场观摩其职务犯罪庭审,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取得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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