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县:明重点聚合力 助推“三湘护农”走深走实

“小圩壮族乡老屋村原党支部书记兼妇女主任聂某侵占集体资金41573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大石桥乡村党总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蒋某某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对查处的多起乡村振兴领域违纪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持续释放从严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强烈信号。
做实精准监督。该县纪委监委紧盯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整治,以“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为抓手,通过与相关职能部门研判,走访调研,根据本县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出台《江华瑶族自治县贯彻落实“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从惠农补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小切口”入手,查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查农村“三资”管理情况,查涉农项目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列清单、理条目方式,明确各方责任和任务,突出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增强监督合力。该县统筹财政、农业农村、审计等职能部门力量组成专项监督检查组,实现“三统一”,即行动统一部署,问题统一研判,线索统一处置。发挥“室组地”力量,让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联动,加强对各乡镇和乡村振兴领域相关行业主责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强化乡村纪检员作用,让监督触角延伸到乡村振兴一线。
注重清廉乡村建设。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截至目前,通报曝光查处典型案例2起2人,做好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积极推进“清廉江华”建设,建设“一核多处”红廉教育基地和三条廉洁文化宣传示范带,培育41个清廉示范点,开展“茶溢廉色,共富崇江”壮乡牛王节、“阳华胜揽·竹园莲(廉)香”荷花美食节、清廉观评选等活动,营造尊廉崇廉爱廉的社会新风尚。(熊智华)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