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强化“三资”监管 护航乡村振兴

近日,宁远县仁和镇纪委在对全镇农村集体“三资”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大石洞村一笔集体收入存在“坐收坐支”现象。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仁和镇纪委下发整改通知,约谈村两委干部,责成村里把剩余资金存入村集体账户。
乡村要振兴,必须看牢村集体“钱袋子”。今年以来,宁远县把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作为“三湘护农”有力抓手,县纪委监委联合农业农村、财政等相关部门组成专项监督检查组,紧盯债务债权不实、管理无序、合同不规范、租金约定不合理等问题逐村开展全面清查,做到资金账目清、资产底数清、资源分布清、主体归属清、债务债权清。目前,全县已排查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17个,问题合同3967份,涉及金额3019.13万元,已退回不合规发票60笔、整改合同3630份,收缴发包合同欠款123.9万元。
监督下沉专项整治才能提质见效。为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防止微权力腐败,该县纪委监委深化“县统筹抓乡促村”机制,采取上下联动、片区协作、“室组地”联动等方式,对农村集体“三资”中存在的监守自盗、贪占挪用、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对查处的“三资”领域典型案件,常态化公开通报曝光,让违纪村干部现身说法,将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今年来,共发现问题案件线索58件,立案38人次,处分30人。
“下一步,我们将紧盯资金量大、资源交易量大、群众信访投诉量大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村民小组,以强有力的监督举措,筑牢村级‘三资’监管纪律防线,管好村集体‘钱袋子’,为乡村振兴注入‘清廉动力’。”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单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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