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紧盯“小微权力” 推动“三湘护农”
编辑:杨诚誉
发表时间:2024-03-18 20:17
来源:新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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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视‘一事一议’等民主决策程序,用个人意志代替法规政策,自欺欺人,现在后悔莫及……”近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某镇某村原党支部书记龙某,声泪俱下的检讨。
经查,龙某在担任洗溪镇张家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组织实施该村扶持贫困户养猪项目中,未经村支两委研究,私自与其亲属所有的养殖合作社签订合同,并委托其社购买猪苗,造成不良影响。龙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微权力”看似虽小,实则重大。近年来,泸溪县把强化“小微权力”监督作为扎实推进“三湘护农”的重要抓手,持续做强基层监督,延伸监督“最后一公里”,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泸溪县纪委监委围绕小微权力清单、权力运行机制及权力负面清单,全面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权监督月例会”“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湘西为民微信监督服务群”等作用,推动全县 147 个村(社区)党务村务财务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公示公开,充分保障了基层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截至目前,收到群众反映各类诉求问题591个,已全部办结。”泸溪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室负责人表示。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泸溪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强化组织领导,整合监督力量,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严查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立案82件,总处理人数183人,收缴违纪资金925.37万元,退还群众资金88.89万元,确保“三湘护农”专项行动落地见效。(杨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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