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以系统性“小整治”为切入口 深化“三湘护农”专项行动

近年来,在省、州纪委监委精密部署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花垣县坚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织密监督网络,扎实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通过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统一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聚焦惠农补贴资金、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案件查办开路,以点破面做实类案系统整治,高压惩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回应群众诉求和期盼。2023年,花垣县共查办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205条,立案92件,组织处理99人,党纪政务轻处分83人,其中开除党籍7人、开除公职2人,移送司法8人,收缴违纪资金981.22万元,退还群众资金172.71万元。2023年,花垣县乡村振兴领域监督工作获评全省一类县。
花垣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省纪委监委“巩固、深化、提质”的决策部署,按照“快、实、特”工作要求,以系统性“小整治”为切入口,紧紧围绕“项目、资金、政策、程序、效益”五个关键要素,明确整治方向,丰富监督方式,推动案件查办,提升治理成效。
系统梳理,厘清涉农“家底子”。聚焦惠农补贴资金、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等四个方面,通过职能部门自查、纪委监督检查、分组实地核查等方式,全面起底近三年来的涉农项目情况和资金分配情况,形成项目清单、政策清单、资金清单等,通过溯源查总量、追踪查去向,全面澄清“家底子”。如,2023年县财政局累计起底2015年以来的惠农补贴资金2.5879亿元,共查出危房改造、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耕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等8个方面32个问题,移送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2条,乡镇纪委问题线索1条,完成整改24个。
把脉问诊,找准问题“歪苗子”。在澄清底子的基础上,围绕乡村振兴领域项目落地、资金安全、审批规范、政策执行、成效显著目标任务,从监督检查、案件台账、部门报送问题线索中梳理汇总系统性、行业性、普遍性、多发性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矛盾集中突出的问题,采取县纪委监委班子带队分组包片蹲点督导,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交叉检查,县委巡察机构专项巡察监督等方式,对相关问题进行重点核查,保证问题线索可查,做实系统性“小整治”。同时,加强“纪审”联动、“纪财”联动,全面梳理问题台账,对发现问题进行立行立改一批、边查边改一批、集中交办一批。如,2023年,在全县开展乡村振兴领域十二个方面风险排查、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专项监督检查、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察、“农村改厕”突出问题回头看、大湘西天然气管道铺设造成耕地撂荒问题排查等监督检查130余批次,共发现问题2100余个,交办并督促问题整改1800余个。
案件查办,清除腐败“小虫子”。以案件开路,通过对即有问题线索梳理分析,对问题典型、可查度深、群众反映大的问题线索重点研判、优先查办、重拳出击,既查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又查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腐败问题,还查规矩意识淡薄、纪律执行不严等作风问题。如严肃查处了民乐镇政府挪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用于发放“小米椒”奖励问题,龙潭镇龙门村利用虚假资料套取60万元集体小龙虾项目资金问题,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九级职员杨某某挪用87万元扶贫项目资金进行营利活动和个人开支问题,龙某某、李某某、杨某某等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耕地及基本农田问题等等。同时,做实类案整治。如,针对龙潭镇龙门村原村支书、村主任石某某套取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主动投案问题,花垣县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资金专项整治,督促职能部门自查自纠,会同县公安机关联合印发《关于敦促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户违纪违法相关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共发现问题21个、问题线索5件、立案9人,开除党籍1人,移送检察机关1人,移送公安机关5人。
以案示警,开好预防“良方子”。强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把警示教育搬到庭审现场,组织全县相关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全程旁听典型违纪违法案庭审,形成震慑,并通过线上线下宣传、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拍摄警示教育片、制作典型案例汇编等方式,通报反面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敲响警示钟、打上预防针,进一步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理念。同时,推动建章立制。督促职能部门和各单位围绕乡村振兴领域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环节、重要岗位梳理风险点,分析岗位风险级别,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实现监督执纪问责闭环运行,2023年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人次占比超过90%,达到治病救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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