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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巡纪联动助力“三湘护农”

编辑:洪银球 发表时间:2024-04-30 15:04 来源:新湖南

“一个小小的林场为什么会有这么大量的非正常支出账目呢?”近日,绥宁县委巡察组在延伸巡察县林业局武阳国有林场时,发现该单位的现金日志账上存在大量非正常支出的问题,涉及金额超过100万元。带着疑问,巡察组开展了深入核查,而这一查,一桩“窝案”随之浮出水面。这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呢?

事情还得从去年9月说起。当时,绥宁县委巡察组对县林业局开展常规巡察,对所属二级机构开展延伸巡察。在武阳国有林场,巡察组工作人员仔细查阅了相关财务资料。该单位的现金日志账上有这么一笔取款记录:2017年1月19日,出纳李某某到农业银行武阳支行,从林场账户中支取了公款27万元现金。让人觉得奇怪的是,这笔钱没有去向记录,取出来的公款去了哪里、用做了什么不得而知。这一问题立即引起了巡察组的高度警觉。

为了弄清楚这笔钱的去向,绥宁县委巡察组成员付青平找上了李某某。“我专门找林场出纳李某某进行了谈话,还对他担任出纳以来的账目开展了全面深入倒查,发现到巡察组进驻的时候,林场的非正常支出高达152万余元。”一个国有林场,非正常支出竟然高达152万余元,并且这些钱的去向都没有任何记录,这里面肯定藏有猫腻。发现这一问题后,巡察组立即向县委巡察办进行了汇报,并提请召开“办组室”线索会商会,由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和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对该问题线索实施巡中研判。

“根据巡察组提供的资料和汇报情况来看,这么大笔的公款取现后去向不明,应该不仅仅是李某某一个人的问题,可能是个“窝案”。这个问题线索事实清楚、可查性也很强,应该能够成案,我建议巡察组立即移交。”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唐庆华说道。

随后,县纪委监委迅速成立专案调查组,对武阳国有林场挪用公款、侵吞公款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核实,非正常支出的152万余元大部分被李某某挪用。自2014年1月参加工作到去年9月,9年多时间里他一直利用担任武阳国有林场出纳的职务便利,非法挪用林场公款共计104万余元,全部被其个人使用。此外,武阳国有林场党支部书记黄某某、出纳李某某、场长刘某某、副场长周某某和许某某等5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于2015年至2017年期间,由黄某某分别冒用“黄云、刘中荣、孙辉”等人名义,与林场签订虚构的林区道路维修合同和林场种子园油茶林承包合同,套取林场资金共计48万余元,并予以私分。问题查实后,武阳国有林场4人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人受到免职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近年来,绥宁县将“三农”问题作为巡察工作重点,以巡察助力“三湘护农”专项行动落地见效,纪检巡察密切联动,着力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用心用情用力把监督做到群众的心坎上,为推进乡村振兴全面保驾护航。(罗东旭 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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