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三式”监督法为乡村振兴注入廉动力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钱都收到了吗?”“村里有没有及时进行村务公开?”近日,绥宁县纪委监委在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督查中下沉到17个乡镇,入户随机核查惠民惠农资金发放情况。
今年来,针对乡村振兴领域涉及面广、管理链条长的实际情况,绥宁县创新监督方式,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监督网,确保“三湘护农”工作责任落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精准开展“派单式”监督。县纪委监委根据各部门排查及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每季度向相关职能部门发送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重点工作警示清单、整改清单,按照收单、制单、分单、督单、验单、销单六步,实现“督、改、验”闭环管理,督促相关单位抓实整改。督促建立健全《绥宁县耕地保护责任追究六条措施》《关于深化“三湘护农”专项行动规范涉农项目资金管理的九条规定》等制度,通过规范耕地保护、涉农资金监督管理,构建基层预防“微腐败”长效监管机制。目前共发现问题27个,已督促完成整改27个,完善制度6项,制发工作警示函、交办函8份。
深入开展“解剖式”监督。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协同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农经站等精干力量成立惠农补贴资金、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督查组,带着“问题集”“工具箱”下沉一线开展“拉网式”督查,坚持做到“四问”,问政策是否享受到位、资金是否发放到位、信息是否公示到位、干部是否履职到位。对发现的共性问题按行业、领域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制定具体措施,推动问题系统治理。对民生资金、村集体资金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要求立行立改,有的放矢推动个性问题分类解决。今年来,该县共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0个,批评教育帮助1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移送司法4人,收缴追缴资金数788.15万元。
融合开展“智慧式”监督。强化大数据技术运用,用活用好“互联网+监督”和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两大平台,让智慧监督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该县实行问题线索台账式管理,将比对分析出来的问题线索,分门别类逐条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并对碰撞比对台账进行清查“盘点”,逐条调查核实、逐级审核把关,确保调查核实到位、资金追缴到位、人员问责到位。2023年来,通过平台信息数据碰撞、比对,发现并交办疑似问题线索15件,党纪政务立案3件,追回资金3.68万元,督促整改“一卡通”信息录入不准确、死亡人数漏报问题10个,守护好群众切身利益。(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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