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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委原常委、县政府原常务副县长申伟亮等2人严重违纪被“双开”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21 18:56 来源:衡阳市纪委

    近日,经衡阳市纪委立案审查并报经衡阳市委批准,决定对申伟亮、邹高帆等2名市管党员领导干部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1、衡南县委原常委、县人民政府原常务副县长申伟亮严重违纪案

    经查,申伟亮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其妻子调动工作及开编进编;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承揽保险业务,利用职务影响为多名亲属打招呼办理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多处领取工程指挥部及领导小组发放的工作奖励、补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用财政资金为私营企业主还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企业老板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涉嫌违法犯罪。

    申伟亮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市纪委决定,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给予申伟亮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衡阳市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原局长邹高帆严重违纪案

    经查,邹高帆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用公款支付宴请、送礼;严重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涉嫌违法犯罪。          

    邹高帆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员意识淡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市纪委决定,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给予邹高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衡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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