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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原市政园林局书记妻子劝夫受贿获刑11年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东方网

 

    曾引起舆论广泛关注的原市政园林局党委书记马必友案有了新的进展。马必友的妻子、弟弟利用马必友的职务便利,承揽工程再转包他人,大收好处费共220万元。记者昨日获悉,李氏姐弟被广州市中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12年。而马必友本人的一审判决尚未作出。 

  收受贿款220万元 

 

  54岁的被告李道贵是马必友的小舅子,安徽芜湖人,是广州俊毅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告李道兰57岁,是马必友之妻。两人因涉嫌受贿罪于2009年9月被捕。据广州市中院一审认定,1999年间,李道贵、李道兰及同案人马必友(另案处理)共谋,利用马必友担任广州市市政管理局、市园林局党委书记,负责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通过下属单位广州市园林建筑工程公司,将市政园林局芳村职工宿舍楼工程发包给吴某挂靠的广东省八建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收受吴某贿送的140万元。 

 

  1999年7月,李氏姐弟再度通过马必友指示下属单位广州市绿化公司,将洛溪大桥北桥头地区绿化工程发包给吴某挂靠的吴川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并收受了贿款80万元。 

  妻子再三劝夫受贿 

  9月3日审判时,李道兰见到弟弟双手被铐,忍不住掩面而哭。两人均翻供否认受贿事实。李道贵称自己有实际参与施工建设,主要负责安全、后勤、监督工期进度等后勤工作。 

  不过李道兰在侦查阶段的供述详细记录她伙同弟弟收钱的全过程。当时,李道贵提出让马必友协调关系把职工宿舍工程交给他。开始马必友不同意,但后来在李道兰的再三劝说下,马必友答应了。 

  广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道贵、李道兰作为国家工作人员马必友的亲属,与马必友相互勾结,利用其职务便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以受贿罪的共犯认定,构成受贿罪。最后李道贵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李道兰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东方网/金羊网 曹晶晶 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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