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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官员因迷恋赌博而自毁前程

编辑:钱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仕途春风得意,从镇党委书记到副县长的升迁只用了7年时间,没想到迷上赌博,一头扎进了深渊。(湖南)攸县原副县长王日桂(副处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目前尘埃落定。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前日作出终审判决:王日桂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2010年5月10日《长沙晚报》)

  赌博是社会一大公害,党纪、政纪、国法都有禁赌的明文规定。一些地方纪检监察部门也不时出台文件重申,什么“X严禁”、“X不准”,让人目不暇给。但近年来,赌博歪风仍然在干部队伍中蔓延,因“好赌”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官员更是不乏其人:如被媒体讥为“赌博书记”的原南郑县阳春镇党委书记刘正贵因挪用公款近百万元用于赌博;湖北省驻香港办事处主任金鉴培,两年内挥霍公款高达1.4亿港元用于赌博;原重庆市委宣传部部长张宗海,动用公款2亿多元,仅赌博就输掉1亿多元;原沈阳市副市长马向东,两年半内到澳门狂赌17次,更是创下了3天输掉上千万元的澳门赌场“记录”……

  当然,他们也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成为毁在赌上、栽在赌上、倒在赌上的反面典型。如今又多出一个王日桂,真是让人嘘唏不已,痛心及至。

  报道称,去年l2月,株洲荷塘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王日桂在担任镇党委书记、副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煤矿矿主、包工老板、机关干部贿赂9.6万元,另有187.4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法院就此判处王日桂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受贿赃款和来源不明的187.4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一审判决后,王日桂提出上诉。株洲市中院传来消息,该院二审维持一审对王日桂的定罪和量刑。

  由此可见,王日桂最后的“希望”也没有希望了,只能老老实实地低头认罪,接受改造,这是他的唯一出路,但留给我们的教训却是刻骨铭心的。

  记得清末年间,赌风日盛,一老先生赋“戒赌歌”一首劝诫参赌者:“贝者是人不是人,只为今贝起祸根,有朝一日分贝了,到头成为贝戎人。”这首戒赌歌,隐语含在其中:贝者合为“赌”,今贝合为“贪”,分贝合为“贫”,贝戎合为“贼”。一针见血指出赌徒直至一贫如洗,别无他图,最终走上偷、盗、拐、骗、蒙的犯罪道路。而对现今的领导干部来说,一旦陷入赌博的深渊,就像染上了毒瘾,往往无法自拔。为了筹集到赌资,他们可以想尽一切办法、不计较一切后果,这就必然产生权力“寻租”问题,滋生贪污、挪用公款、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

  正因如此,刹住领导干部中的赌博歪风,不仅仅是净化社会风气,重塑干部形象的问题,更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件大事。因此,只有出重拳、用实招、施“重典”,发现一起,彻查一起,严惩一起,决不姑息手软,才能使领导干部赌博如过街之鼠、人人喊打,难以生存。如此,受益的不仅是领导干部自己、家庭,还有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国家。

                                                 (网友: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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