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面贪官”刘长春的“沉陷轨迹”警醒了啥?

日前,浙江省台州市土地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刘长春犯受贿罪,被杭州市江干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5月6日《检察日报》消息:“作家局长”的双面人生:舞文弄墨清高廉洁与大肆受贿)
当审判长将36页、1.8万余字的一审判决书宣读完毕,“作家局长”刘长春神情木然,任由法警带他下法庭,头也不回地离去,对于今日的受审宣判他似乎心中早有结果。声名鹊噪、享雀台州20多年的“作家”、“书法家”,这个标榜为“绝对正宗”的文化人, 一世的清高与脱俗瞬间变成万分的猥琐与卑微。像刘长春这样典型的“双面贪官”并不多见,那么,其“双轨”运行,为啥沉陷?又警醒了啥?
其一,爱好失控,必然成为金钱“俘虏”。爱好人皆有之,领导干部作为普通人,也不例外。但对待爱好,关键是把握好度,既不能沉湎其中不能自拔,更不能让其成为自己牟私利的工具。对于掌握了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来说,更应该管好自己的爱好,时时警惕,谨“爱”慎“好”,把住底线,要嗜之有度,好之有道,不能让自己的爱好成为软肋,从而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最终被蒙上金钱的“爱好”所“俘虏”。远华走私大案主犯赖昌星有句口头禅:我不怕当官的,就怕当官的没有爱好。“有心人”在得知刘长春爱好书画后,也开始“爱好”书画,并赠送百余幅名家字画,进行“雅贿”。从以交易形式收受请托人财物具有一定隐蔽性的“暗贿”,发展到赤裸裸权钱交易的“明贿”,随着次数和数量的增长,刘长春终于颠覆了“文化人”形象,成为一名恬不知耻的大贪官。刘长春贪腐案再次警醒,领导干部要管好自己,理所当然要管住自己的爱好,谨防那些不怀好意的人钻空子。
其二,官德缺失,必然导致从政“短板”。 官德是指领导在行政、谋事、做人时所表现出的做人的道德品位和政策水平。古往今来,尽管所处的时代不同,但官德总是从政者的第一素质。手握权柄的官员只有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官德,保持政治操守,才能保持内心世界的洁净与善意。如果丢掉了官德,对待权力一定是奉行“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大肆进行权钱交易;在生活和工作作风上,一定是贪图安逸、吃喝玩乐,不思发展不谋民生;在形象问题上,一定是形式主义严重,拜金主义和霸权思想让他们时刻不忘作威作福。刘长春为官狂傲霸道,瞧不起当地的一般官员,对待下级居高临下,毫不尊重;“爽快”收受东京湾小区开发商孙某20万元现金后,为验收一路绿灯……这正是官德缺失的表现。
其三,内控不力,垂直单位监管亟待加强。近年来,一些政府部门和单位实行“垂直管理”,其管理权限被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控制,当地政府不再拥有管理权和监督权,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由于种种原因,不可能对基层机构监督管理到位,形成了管理和监督的盲区。由于内部监督机制缺失,而地方党委对垂直部门干部虽然有发言权,但由于受管理权限的限制,有时处于难以监督的状态,致使外部监督不到位。由此,一些人以为“天高皇帝远”有机可乘,大肆违法乱纪,利用手中的权力“吃、拿、卡、要”,受收贿赂,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台州某县级市的副市长找他办事,他只管自己看书,让这个副市长一直站着,临下班时才说:“我给你5分钟,你有事就讲,不讲就走。”市里开会,都要主要领导亲自打他电话才肯去。刘长春就是凌驾于地方之上,为所欲为的反面典型。这警示我们:健全垂直单位监督管理机制,研究制定有利于地方党委发挥管理和监督作用的有效机制已经刻不容缓。
其四,法纪严明,再隐蔽的潜伏也会被“揪”出。网上有句流行语:“带翅膀的不一定是天使,它可能是鸟人。”此话正符合刘长春。他的潜伏不可谓不隐蔽、不狡猾,伪装的面具不可谓不高明、不巧妙。他一方面顶着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国土资源作家协会副主席、台州市文联主席、台州市书法家协会主席一大堆高雅的头衔,披着文化人的清高脱俗的外衣,舞文弄墨、附庸风雅,写着喊着廉洁与高尚,一方面却是以权谋私,频频伸出贪腐恶手,将价值数百万元的房产字画以及现金统统纳入囊中。不论其如何狡猾地潜伏,雪上鸿泥,雁过留痕,既是贪官,就有种种贪迹可循。在台州市检察院掌握了刘长春涉嫌收受一家房地产公司老总孙某贿赂的线索后,决定对他进行立案侦查。随着调查的深入,刘长春伪装的面具终被撕下,露出真实的丑陋的嘴脸,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惩。
正义正气乃做人之基,廉政勤政乃为官之道。无论是才华横溢、特质禀赋出众,还是能力卓越、执政有方,如果没有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不时刻明晰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不时刻明晰公与私的“警戒线”,没有把“干干净净”作为自重的准则、自省的镜子、自警的标尺、自励的目标,那就保持不了清白的品格,做不了干部的表率。刘长春的“双面人生”以锒铛入狱画上了句号,就是一面最好的的镜子。(唐红珍)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