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万清案件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4-22 14:32
来源: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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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省纪委已将涉嫌犯罪的刘万清移送司法机关继续侦查。
刘万清,男,1954年3月出生,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中共党员,湖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84年1月至1988年9月,先后任常德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委常委、主任;1988年10月至1995年6月,先后任常德县委副书记,津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1995年6月至2000年4月,先后任常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委政法委稳定办主任;2000年5月至2001年9月,任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政治委员;2001年10月至2008年5月,任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2008年5月任省委政法委巡视员。
经省纪委查实,刘万清在担任省监狱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巨额贿赂,且家庭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生活腐化,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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