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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原院长郭生贵腐败案分析

编辑:不详 发表时间:2010-04-22 11:11 来源:是与非杂志

     一个标准法庭的布局是这样的:庄严的国徽下,正中间是审判台,左右分列起诉人席和辩护人席,对面是被告席,被告席后面是旁听席。

     在北京市法院系统浸淫30余载的郭生贵对此无比熟悉,每一次出现在法庭上,他都会坐在审判台中间那个位置上。

     2008年10月30日,郭生贵再一次来到了法庭上。而这一次,与以往有着绝大的不同。他脱下了正义的法袍,放下了手中的木槌,在两名法警的挟拥下,戴上了沉重的手铐,站在了他曾经坐过35年座位的对面。这时,他也站在了养育他培养他60载的党和人民的对面。

     曾经的“法官”郭生贵

     客观地看,郭生贵能当上西城区法院院长,除了组织的培养外,和他自身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郭生贵1948年出生在北京市密云县的一个小山村的普通农民家庭。其大伯二伯牺牲在抗日战场上,家里享受了烈属待遇,正是这一原因,使得由于贫困初中未毕业即辍学的郭生贵在1965年搭上了历史的机遇之翼,被推荐进了北京市公安学校,成为了乡亲们眼中一名吃上了国家粮的“警兵”。进入公安学校不久,他们这一届学员即开赴怀柔清理京密大运河,在那段热火朝天的劳动岁月里,郭生贵吃苦耐劳、扎实肯干,在现场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966年3月,市公安局因警力不足,把公安学校的三期学员同时投入了—线,就这样,刚刚年满18岁、在校表现优秀的郭生贵被分配到了东城区建国门派出所。尽管是管户籍,但朝气蓬勃的郭生贵依然干得有滋有味。他十分珍惜自己的工作,也很乐于帮助他人。据当时和他—起共事的人回忆,他经常会替那些有小孩的或刚结婚的同事着想:我说老哥,您要是家里有事儿,我在这儿替您值班吧。工作3年后,郭生贵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郭生贵在派出所的表现给领导留下了较好的印象,在1975年法院恢复重建时,他作为公安系统支援的后备干部之一进入了东城区人民法院,从此开始了他长达30余年的法官生涯。

     在东城法院,郭生贵从基层开始,一步一步成长为了党和法院的领导干部,期间历任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副院长、党组书记、院长等职务。1998年,北京市基层法院院长对调,是年10月,郭生贵调任西城区人民法院,在院长位置上一坐就是8年,直至2006年10月因年龄原因卸任。

     然而,今天回过头来看,郭生贵在西城法院的这8年,却是其大肆敛财的8年。据法院认定,郭生贵犯罪事实全部集中在这8年里,其受贿、贪污共计人民币797.28万元。

     印度诗人泰戈尔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有的鸟应该飞得更高更远,却由于翅膀系上了黄金,便再也飞不起来了。”

“三驾马车”

     郭生贵案发后,一名认识郭生贵10余年的中央级媒体记者回忆道:“印象中,郭话不多,但热情好客,做事得体。”这名记者说,郭生贵身材魁梧,有1.8米多的个头,还有些许书生气息。

     这真可谓是:谨小诚于外,藏大不诚于中。

     而郭生贵之所以能将“大不诚”藏于中,因为他身边有“三驾马车”。

——“弟弟”张凤海

     人在外表上有着绝大的不同,但张凤海却是郭生贵同母异父的弟弟。据知情人透露,张凤海不爱说话,比较内向,却非常听郭生贵的话。张凤海开了一间拆迁公司,跟着郭生贵从东城转战西城,没有证据证明张利用郭的权力谋取了非法利益,但—个客观事实是,四十出头的张凤海几年时间内就积累了一笔不菲的家产,而且,郭生贵的大部分犯罪所得以现金或房产的形式存放在他的名下。可以说,张凤海就是郭的“帐房先生”。在郭案发后,潜逃途中的张凤海冒着危险联系上妻子,让她把家中那本帐本烧掉。而富有戏剧意味的是,为了保护丈夫,他的妻子在烧掉帐本前把内容输入了电脑,上面清清楚楚地记载着他替郭生贵出面与他人发生的每笔交易的时间、地点、人物和经过。

——“马弁”杨庆国

     身为西城法院办公室主任的杨庆国,在被审查期间写的交待材料上闹了不少笑话,“出类波翠(拔萃)”、“便宜访(坊)”、“基(机)会”。其实,8年前的杨庆国还是郭生贵的司机。他跟着郭生贵从东城来到西城后,便再也不想开车了,在郭生贵的运作下,他转干进了法警队,从普通干警开始,一两年一个台阶,干过法警队副队长、队长、办公室副主任、机关服务中心主任,最后当上了郭生贵的“大内总管”。办公室主任管钱,服务中心主任管物,杨庆国身兼两职,郭生贵自然是要什么有什么。在一次酒后,微醉的郭生贵向杨庆国传授了他的权术之道:“在任何一个单位,只要把人权、财权抓到手就行,其它并不重要。”

——“情人”艾静文

     郭生贵来到西城法院时,艾静文(化名)只是一个普通的、已在西城法院工作了近8年的审判员,副主任科员;4年后,历经办公室副主任、政治处人事科副科长、人事科科长、政治处副主任、党组成员等岗位“锻炼”的艾静文已是西城法院副院长了,正处级领导干部。不可否认,毕业于国内某知名政法院校的艾静文确实有一定才能,但其超乎想象的有如搭乘火箭一般的晋升速度还是令众人讶异不已、议论纷纷。很快,郭艾二人的大胆出位证实了人们的猜测。两人“结识”后,西城法院的党组会基本上是在郊区的度假山庄召开,而郭艾每次都是提前一天—起前往。为此,杨庆国还专门拐着弯问过郭生贵,毫不在乎的郭说,是蛆都知道。知情人士透露了一个颇有趣味的细节,艾静文在办公室工作期间,每天午休时间,她都会在院长办公室门口把着门,任谁也别想打扰院长午休。

     就是这3个人,围绕在郭生贵身边,或鞍前马后,或蝇营狗苟,或替身上场,为虎作伥,好不热闹。

“公关律师”们

     在中国的司法诉讼实践中,有一些专门通过与法官“勾兑”办案的“无良律师”,他们被律师界戏谑地称作“公关律师”。

     接受“公关律师”的请托,为其介绍案源并为其代理案件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张凤海,非法收受“中介费”,就是郭生贵敛财的重要途径和手段。郭生贵并不广撒网,为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他在一段时期基本上只和一个人合作。8年中,郭生贵先后用过3个“公关律师”,了解内情的业界人将这些人称之为郭的“御用律师”。

     1999年至2002年间,他与张汝平一拍即合。张汝平90年代初作为大学实习生曾在郭生贵领导下短暂地工作过一段时间,时过境迁后的一次相遇,郭生贵手中握着的审判大权,张汝平丰富且复杂的人脉关系,将两人勾联在了一起。经郭生贵介绍,没有律师资格仅是法律工作者的张汝平先后代理了十几起在西城法院的各类诉讼案件。事后,张汝平按照事前与郭生贵约定的20%的比例,通过张凤海先后十余次以现金、支票、存折等形式,从赚取的代理费中给予郭生贵“中介费”人民币200万元。在经过一段甜蜜的合作期后,郭生贵慢慢产生了不同的想法。—方面,张汝平的张扬让郭不甚放心。据郭生贵说,张汝平有一次带着张凤海回其老家玩,一个电话就让县里主要领导到高速出口亲自迎接,并安排警车为他们开道。而更为关键的是,日益贪婪的郭生贵已经不满足于20%的分成,他要更多!恰在此时,一份举报郭生贵与张汝平密切关系的信让郭生贵下定决心中止了合作,并慢慢疏远了张汝平。2002年3月,依然放心不下的郭生贵指使张凤海与张汝平签订了200万元的虚假借条,试图掩盖真相。

     2002年初,曾经在东城法院工作过的律师邬民来找郭生贵反映一起不公正执法的情况。郭生贵坐在宽大的老板桌后面,看着跟前这位不停埋怨的昔日下属,突然眼睛一亮。他开门见山地提出将给邬民介绍案件,代理费税后平分。邬民很快从惊讶中醒悟过来,忙不迭地答应了他的入党介绍人的“过分”要求(在“公关律师”的共识中,20%至30%的提成是合适的)。邬民却认为还不错,一来可以更稳靠地抱住郭生贵这棵大树,二来还能增加收入,虽然少点。2002年4月至2005年8月,郭生贵先后介绍他代理了18件案件,其中14件在西城法院诉讼。2005年底,邬民与郭生贵结算,精明的他隐瞒了部分案件的代理费收入,双方最终确认,在已给付的人民币35万元后,尚需支付郭生贵73万元。不知出于想让邬民为他理财还是其它原因,郭生贵没有拿走钱,而是把钱交由邬民代为保管,随时支付。在结算单的最下端,郭生贵提笔写下:“尚有73在邬民处。”

     郭生贵颇为不屑邬民的为人:“邬民南方人,太精明,不实在。”他又一次萌生了调换“御用律师”的想法。而实际上,这又是郭生贵的一个托词,因为这时,张凤海给他介绍了一个更好的人选——马红玉。在京城律师界辛苦了几年却无所斩获的马红玉在一次偶然的饭局上认识了张凤海,并通过他认识了郭生贵。这个潦倒的、急于改变自己现状的女律师让郭生贵有点欣喜,而她是外省某中级法院院长女儿的身份也让郭生贵觉得是自己人,应该可靠。这次,他将比例提到了75%,没料想,马红玉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几个案子办下来,由于马红玉的业务能力太差,以致代理费收取很慢。—次饭后,郭生贵在张凤海面前毫不掩饰他的不满意:“怎么这么慢?她怎么这么面?”但却绝口不提更换马红玉。截至案发,通过张凤海,郭生贵共在马红玉处收取了人民币54万元。

     在很多案件中,当事人或公司都有自己的代理人,最后慑于郭生贵的权势,不得不用他推荐过来的人。

     除了躲在幕后与律师分成外,按捺不住的郭生贵还时而跳出来直接插手案件。经法院查实,2003年9月至2007年5月期间,在艾静文的请求下,郭生贵为艾的朋友蒋某某、宋某某等诉讼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艾静文收受3名当事人人民币26万元。

“政绩”背后的罪恶

     在西城法院的8年,郭生贵搞出了不少动静。

     上任之初,郭生贵便启动了“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在改革的名义下,郭生贵对西城法院原有中层干部来了个大调整,有人统计,仅仅一年多,前任院长提拔起来的人几乎悉数出局。笔者注意到了全国法院系统某知名媒体于2001年11月22日刊登的一篇文章《竞争机制铸就精英法官——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人事制度改革纪实》,文中称,郭生贵调任后发现全院中层干部的工作敬业精神和争优创先的责任意识并非整齐划一。个别干部满足现状,缺乏进取精神和工作热情,甚至有混年头熬级别的倾向。改革现状,打破论资排辈的惯例,很快摆上了院党组的议事日程。用郭生贵院长的话说就是“法院是干事业的地方,必须选用能人挑大梁”。文章最后指出,西城法院通过公开竞选、建立任期责任制等方法,真正把一大批年富力强、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优秀人才充实到了领导岗位。得益于此,西城法院连续5年被评为“首都文明单位”。

     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郭生贵到案后,交待出来的人中,就有文中所称颂的因“工作出色,成绩优秀”被提拔的年轻干部。

     艾静文、杨庆国就是在这场所谓的“改革”中乘势而上的。然而,即使是他们,也必须要投郭之所好。郭生贵很喜欢名人字画。2004年底,杨庆国送给他两幅曹肇基的字,一副写的是李白的诗《早发白帝城》,另一幅是“厚德载物”; 2005年,艾静文送给了郭一幅韦江凡的画《马吃草》以及张志和写的《惠风和畅》一幅字。然而,直至案发,这几幅字画都没有装裱,依然躺在郭生贵的那间堆满了玉器、礼品、字画的仓库里。

     一位曾和郭生贵共事多年的东城法院法官回忆,早期从未听说郭生贵有字画的爱好。他分析,郭生贵之所以对字画情有独钟,其实是敛财有术,因为他们曾经一起办过一个知名艺术家的遗产纠纷案,在核定价格的时候,那些字画的价格常常让郭生贵目瞪口呆。这点也能从郭生贵日后的供诉中得到印证,他甚至是有点得意地把自己的“心得”告诉了办案人员:“乱世黄金,盛世收藏。”

     郭生贵最为圈内人士称道的“政绩”是建成了豪华气派的西城法院审判大楼。该审判大楼占地十余亩,总建筑面积达29920平方米,大楼内不仅办公设施一流,各种智能化、信息化的现代设备一应俱全,其生活条件也令人惊叹。

     对这块近在嘴边的大“肥肉”,郭生贵早就是垂涎三尺,只是苦于大楼是区政府的代建工程,染指不上。但是大楼的信息工程和装修等是由西城法院自己负责,所以等到大楼主体工程一竣工,郭生贵便迫不及待地安排张凤海开始积极地寻找目标。得知张凤海手里有工程,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盛某某立马咬勾而上。初次见面的张凤海拍着胸脯对盛说:“我在西城政法委有关系!”心领神会的盛某某在几天后的第二次见面中,就直截了当地和张凤海谈及了回扣的比例。在一番讨价还价后,原本只想出7%的盛某某最终还是决定接受张开出的15%的条件,因为利润空间依然很大。由于盛某某的“懂事”,在做完标的额1200多万元的弱电第一期工程后,他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4800万的二期工程。这时,张凤海终于开口了,他给盛某某发短信,说急用300万。盛某某哪敢迟疑,当即就开了两张没有填写收款单位的支票交给了张凤海。

     在大楼档案密集架的采购过程中,宁波某智能钢具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徐某某通过办公室主任杨庆国,将郭生贵等请到宁波玩了几天。回来后却一直不见动静,就在徐某某觉得没有什么希望之时,他接到了郭生贵亲自打过来的电话,让他直接与一个姓张的人(张凤海)联系。满腹狐疑的徐将此情况告诉了杨庆国,杨庆国当时一点都没想到张凤海会插手这事,他在电话里很是惊讶,不过很快就回过神来:“张总啊?!那就可以做,没问题的。”事后徐某某还清晰地记得,给张凤海22万回扣的时候,大气的张总连点都不点,拿起装钱的手提袋就扬长而去。

形同虚设的监督

     郭生贵案,是改革开放30年来北京市法院系统发生的一起犯罪主体职务最高、涉案金额最大、牵涉人数最多、刑罚处罚最重、社会影响最恶劣的职务犯罪案件。

     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指出:“危害最大的不是罪恶,而是挂着正义名号下的伪正义。”这是因为,司法机关尤其是法院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是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和正义的最后保障。记得一位哲人曾经说过,普通民众破坏法律,是对河水进行污染,其影响毕竟有限,而政府官员破坏法律,则是对河水的源头进行污染,其影响具有灾难性。那么,当手执法律权柄、掌控正义天平的法官破坏法律的时候,影响会是什么呢?所以说,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大敌。

     综观本案,郭生贵有收受当事人贿赂的问题,也有收受律师贿赂的问题,有利用法院办公大楼建设工程收受商业贿赂的问题,也有收受法院内部干警钱物的问题,有利用建设之机贪污公款的问题,也有在法院日常管理中贪污公款的问题,还有与他人通奸的问题。所以,笔者想进一步指出的是,郭生贵案中体现出来的司法腐败其实更是权力腐败,是权力在司法领域的腐败。对此,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许章润也认为,司法腐败实际上是中国社会公共权力私性化的另一种具体表现。

     1999年,市高级法院先后制定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等廉政规定,与此同时,郭生贵却顶风作案,从1999年至2004年2月间,非法收受、索取贿赂330余万元;2004年8月,市高级法院又颁布施行了《关于规范法官和当事人及其律师相互关系的六条禁止性规定》,其中就有明确要求“严禁为当事人介绍律师和为律师介绍代理案件”,“严禁接受当事人及其律师的宴请、请托、财物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支付”的规定。据西城法院干警回忆,在当时传达贯彻“六条禁令”的大会上,郭生贵“疾言厉色”地要求全体干警认真学习、熟记在心、严格遵守。而背地里,郭生贵从此时至2007年5月,共计收受、索取贿赂款、贪污公款460余万元,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向当事人及其律师收取的。事实上,上级组织在此八年期间,也接到了反映郭问题的举报信,有关领导也找郭谈过话,令其很是恐慌了一段时间,但最后却是不了了之,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郭生贵的嚣张气焰。

     在西城法院内部,关于党风廉政制度和正确行使审判权、执行权、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财物管理等方面监督的各项制度,仅1997年以来制定的、现行有效的就达50项,从数量和涉及面的广度来看,已不可谓不多,也不可谓不全,但这些制度都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这些制度,对于“一把手”郭生贵来说,就如同“牛栏里关猫,进出自由”。毫不隐讳地说,在西城法院,郭生贵就是组织,就是规定,就是法律。他任用干部任人唯亲,想用谁就用谁。在提拔杨庆国的时候,郭生贵当着大家的面说:“扬子(杨庆国的外号)这个人挺能干的,没有审判职称吧当个法警队队长应该说是没问题”;他私自建立“小金库”,想用钱就用钱,想贪污就贪污;他很霸道,据知情人士回忆,一次庭审中,仰仗着郭生贵的张汝平对主审法官的判决不是很满意,就直接冲到了法官面前,质问他“还想不想在西城法院干了”,令在场的所有人无不愕然;他不民主却很“集中”,重大事项上从来都是一言堂。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郭生贵每次出差回来,党组成员基本上都要到机场迎接。

     别认为心中有鬼的人都会拒绝监督。在长袖善舞的郭生贵主持下,西城法院于2003年聘任了27名媒体记者担任司法监督员,号称全国首创。然而,这一次,被西方世界奉为圭臬的舆论监督,却成为一个笑柄。

     放松了自我的改造、游离于监督之外的郭生贵,渐行渐远,终至无可挽回。

     2008年10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郭生贵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本该在家安享晚年的郭生贵,却在暮年经历牢狱之灾。过去,他是作为法官宣判他人有罪,今后,他将作为罪犯在高墙之内忏悔自己的罪行。

     郭生贵案再一次沉重地告诉我们,从政和发财是“两只船”,领导干部谁要想脚踏这“两只船”,那迟早是要掉到海里头去,到时注定一无所有、人财两空。

     美国诗人弗洛斯特吟诵道:“双叉道自黄树林中分出,遗憾我不能同时走两条路,我选择人迹较少的一条,自此面对截然不同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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