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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编辑:朱紫晗 发表时间:2026-04-12 12:00 来源:湖南日报

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2026年2月7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篇  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二章  发展环境

  第三章  指导方针

  第四章  主要目标

  第二篇  持续用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 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

  第五章  加快构建具有湖南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第六章  促进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

  第七章  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

  第八章  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生态

  第三篇  持续用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

  第九章    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第十章    锻造战略科技力量

  第十一章  完善区域创新体系

  第十二章  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第十三章  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

  第四篇  持续用力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 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和活力

  第十四章  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第十五章  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

  第十六章  提升经济治理效能

  第十七章  服务融入国家开放战略

  第十八章  建设高能级开放平台和通道

  第十九章  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水平

  第五篇  建设强大内需市场 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第二十章    大力提振消费

  第二十一章  扩大有效投资

  第二十二章  服务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第六篇  提升数智化发展水平 深入推进数字湖南建设

  第二十三章  夯实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基础

  第二十四章  实施“人工智能+”行动

  第二十五章  拓展数字化智能化赋能空间

  第二十六章  营造健康有序数字生态

  第七篇  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夯实高质量发展支撑

  第二十七章  完善多层次交通基础设施体系

  第二十八章  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

  第二十九章  构建现代化水安全保障体系

  第八篇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第三十章    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

  第三十一章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湘村”

  第三十二章  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

  第九篇  优化区域经济布局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第三十三章  主动对接融入国家区域战略布局

  第三十四章  深入推进长株潭一体化发展

  第三十五章  优化“一核两副三带四区”区域经济布局

  第三十六章  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

  第十篇  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 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

  第三十七章  科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第三十八章  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

  第三十九章  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

  第十一篇  更好担负起新时代的文化使命 扎实推进文化强省建设

  第四十章    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十一章  答好“两道融合命题”

  第四十二章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

  第四十三章  提高湖湘文化传播力影响力

  第十二篇  健全人口服务体系 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第四十四章  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第四十五章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四十六章  建设健康湖南

  第四十七章  加快建设体育强省

  第四十八章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第十三篇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第四十九章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第五十章    稳步提高居民收入

  第五十一章  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第五十二章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五十三章  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第五十四章  保障各类群体发展权益

  第十四篇  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加快建设美丽湖南

  第五十五章  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第五十六章  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

  第五十七章  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

  第五十八章  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第十五篇  统筹发展和安全 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湖南

  第五十九章  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建设

  第六十章    加强重点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

  第六十一章  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

  第六十二章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第十六篇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湖南

  第六十三章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第六十四章  提升法治湖南建设水平

  第六十五章  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第十七篇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第六十六章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第六十七章  健全规划实施体系

  名 词 解 释

  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2026—2030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制定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规范社会主体行为,是“十五五”时期我省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是全省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

  第一篇  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五年,也是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的关键五年,在我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

  第一章  发展基础

  “十四五”时期极不寻常、极不平凡。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省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迎难而上、砥砺前行,经受住世纪疫情严重冲击,解决了一批过去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办成了一批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推动全省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

  高质量发展开创新局面,正确政绩观得到有力践行,地区生产总值迈上5万亿元新台阶。“三个高地”建设迈出新步伐,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构建,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创新型省份建设提速,“1+2”国家实验室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长沙全球研发中心城市、湘江科学城建设全面起势,“4+4科创工程”全部实体化运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蹄疾步稳,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对外开放稳步扩大。协调发展实现新突破,对接融入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走深走实,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基础设施构筑新支撑,综合交通网络更加健全,现代物流网络加快完善。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文化和科技、文化和旅游加速融合,精神文化产品丰富多彩。美丽湖南建设展现新气象,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化,长株潭生态绿心绿色转型发展加快,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民生保障得到新加强,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加,社会事业稳步发展,社会保障网更加完善。安全发展实现新提升,依法治省和治理效能持续增强,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党的建设取得新成效,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干事创业的氛围更加浓厚。成就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

  第二章  发展环境

  “十五五”时期我省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的时期。从国际国内看,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完整产业体系优势、丰富人才资源优势更加彰显,国家重大战略纵深推进和宏观政策实施创造更多有利因素。从自身条件看,我省拥有“一带一部”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坚实,科教和人才资源丰富,文化活力充沛,高质量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蕴含巨大潜能。同时,世界变乱交织、动荡加剧,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国际经济贸易秩序遇到严峻挑战,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国内有效需求不足,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存在卡点堵点;我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新旧动能转换效能有待提升,产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人口老龄化、少子化交织叠加,民生保障存在短板弱项,资源环境硬约束趋紧,重点领域还存在风险隐患。

  全省上下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科学把握发展大势,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必胜信心,积极识变应变求变,以历史主动精神攻坚克难,推动全省各项事业取得新的更大成就,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

  第三章  指导方针

  推动“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牢牢把握以下指导思想和重大原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在打造“三个高地”上持续用力,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奋勇争先,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

  第二节  必须遵循的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能力,把党的领导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为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人民至上。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坚持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民生福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高质量发展。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具有湖南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新动能,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做优增量、盘活存量,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聚焦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走深走实,扩大高水平开放,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社会活力。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经济秩序。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发展中固安全、在安全中谋发展,强化底线思维,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增强经济和社会韧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第四章  主要目标

  ——高质量发展成效更加彰显。经济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全要素生产率稳步提升,经济增长潜力得到充分释放,发展协调性显著增强,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经济大省挑大梁”作用进一步发挥。

  ——“三个高地”建设成果更加丰硕。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代化产业体系更加完善,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稳居全国第一方阵。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基本完成,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一带一部”区位优势更加凸显。在国家战略版图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打造以国内大循环牵引国际循环、贯通东中西的内陆枢纽取得突破性进展,服务国家战略支撑力、区域发展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更加强劲。主流思想舆论不断巩固壮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践行,文化和科技、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取得更大进展,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文化软实力进一步增强。

  ——人民生活更加幸福。高质量充分就业取得新进展,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分配结构更加科学合理,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社会保障制度更加优化更可持续,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

  ——生态环境更加美丽。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新型能源体系初步建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

  ——治理效能更加显著。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化解,社会治理和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明显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更高水平平安湖南法治湖南建设取得新成效,行政效率和公信力不断提高。

  在此基础上再奋斗五年,到2035年实现全省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综合实力大幅跃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基本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第二篇  持续用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 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

  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滚动实施先进制造业高地标志性工程,加快建设制造强省、质量强省、网络强省,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持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先进制造业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稳居全国第一方阵。

  第五章  加快构建具有湖南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按照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要求,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以实现新型工业化为关键任务,加快技术革命性突破、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开启工业经济增长“第二曲线”。

  第一节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推动传统产业加快提质升级,促进流程智能化、工艺现代化、产品高端化。推动现代石化“减油、增化、提质”,构建“油头化身新材料尾”产业链,促进石化、盐化、氟化工协同发展,建设内陆地区重要石化新材料基地。加快绿色矿业跨越式发展,充分发挥矿产资源禀赋优势,构建从采选、冶炼、加工到循环利用的完备产业链,打造富有竞争力的先进钢铁材料、智能建造和有色金属材料产业。提升食品加工产业研发创新和绿色安全水平,发展酒饮茶、粮油加工、肉类及畜禽水产加工、休闲食品、调味品等,扩大“湘字号”品牌影响力,打造重要绿色食品基地。改善特色轻工产业供给结构,加快烟草、日用陶瓷、烟花爆竹、纺织服装、箱包皮具等领域提质升级,打造更多湖湘消费名企名品。

  第二节  巩固延伸优势产业

  推动优势产业巩固市场地位,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拓展应用领域、强化上下游配套。提升工程机械产业竞争力,研制智能化、绿色化、无人化新一代工程机械,加快向农机、应急、环保、矿山等专业装备拓展,建设世界级工程机械产业集群。全链条布局轨道交通装备产业,推动国铁、城轨、磁浮、智轨“四轨一体”协同发展,推进快速磁浮、山地磁浮等工程化应用,强化集成降本和市场推广,打造世界领先的现代轨道交通装备产业体系。推动现代农业提质增效,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做大做强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丰富文化旅游产品供给,挖掘文化创意、全域旅游、旅居康养等领域潜力,打造更多具有湖湘特色标识的文旅融合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

  第三节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推动新兴产业持续壮大规模,打造新兴支柱产业,建设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加快数字产业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深耕细拓新一代信息技术、自主安全计算、新一代半导体、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音视频装备、智能衡器计量等领域,推动绿色智能计算全产业链发展。深化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融合,推动智能网联汽车、输变电装备、新型储能、光电信息等产业创新发展,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新能源关键材料、零部件和整车规模化生产基地。培育大健康支柱产业,加快中医药、医疗器械、化妆品、健康食品用品等领域集聚融合发展,推动现代医药、精准医疗等领域创新突破。大力发展空天海洋产业,建设航空航天强省,加快空天高端装备、海洋装备、卫星整星等研发制造,推进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建好北斗规模应用引领区。 

  第四节  前瞻布局未来产业

  推动未来产业超前布局培育,探索多元技术路线、典型应用场景、可行商业模式、市场监管规则,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人工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制造,推进人工智能软件自主可控和性能优化。加强合成生物、脑机接口、类脑芯片等生命工程领域创新,加快产业化步伐。强化量子精密测量、量子通信、量子计算、抗量子密码等应用场景建设,逐步推进实用化工程化发展。加强超导材料、纳米材料、仿生与超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等研发、测试和市场化应用,发展增材制造、激光制造,提升前沿材料与新兴产业适配能力。抢占固态电池、绿色氢能、先进核能、生物制造、具身智能等新产业新赛道,建立未来产业投入稳定增长和风险分担机制,争创未来产业先导区。

  第六章  促进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

  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加快产业模式和企业组织形态变革,有效提升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争创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

  第一节  激活智能化发展动能

  深化“智赋万企”行动,推动制造业数智化转型,深化数字技术大规模普及应用,提升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和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拓展智能辅助设计、虚拟仿真、数字孪生、故障预警等应用场景,加快行业标杆解决方案和经验推广应用,构建智能制造创新体系。推进智能制造工程,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因业制宜提高制造业机器人密度,推动制造业全流程智能化升级。到2030年,力争建设5个国家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和60家卓越级、3家领航级智能工厂。

  第二节  夯实绿色化发展基底

  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严格落实行业产能治理调控要求,健全市场化法治化化解过剩产能长效机制,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低效产能有序退出。加快传统制造业产品结构、用能结构、原料结构优化调整和工艺流程再造,重点推进钢铁、有色、石化、建材等行业绿色化改造,实施工程机械再制造体系改革。加快发展绿色低碳转型产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效率。实施企业、园区、重点行业新一轮绿色低碳技术改造升级,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

  第三节  构建融合化发展格局

  实施产业创新工程,一体推进创新设施建设、技术研究开发、产品迭代升级,推进先进材料、跨尺度制造等创新应用,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嵌入式、强链式、延伸式深度融合,引导制造企业向“产品+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鼓励服务业企业通过委托制造、品牌授权等方式向制造环节拓展。促进行业协同融合,实现生产装置互联互通、能源资源梯级利用和产业循环衔接,提升产业体系整体质效。推动区域产业协同提升,探索钢化联产、炼化集成等产业耦合模式,加快产业集群、产业链融合互促发展。推动新质生产力同新质战斗力高效融合、双向拉动,打造“湘域湘质”融合品牌。 

  第七章  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

  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全面提升服务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力争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速、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第一节  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聚焦重点环节分领域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前端转化、中端融合、后端增值,打造一批有竞争优势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科技服务,拓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计量、知识产权等服务,培育创新发展型工业设计中心,依托优势产业集群布局建设一批高能级行业共性技术平台和中试基地。拓展软件和信息服务,深化产业互联网、供应链管理等重点领域应用,加强工业软件与人工智能大模型的应用。提升商务服务水平,推动人力资源、涉外法务、创业孵化、专业咨询、广告会展、楼宇经济等服务创新发展,争创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提升现代金融、现代物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能级,推动传统生产性服务业降本增效。提高现代服务业与现代农业融合发展水平。发展高水平第三方专业机构。到2030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力争达到47%。

  第二节  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

  围绕人的全面发展和“一老一小”等供需矛盾突出领域扩大普惠性服务供给,聚焦居民消费升级方向增加改善型服务供给。推动健康、养老、育幼、家政、物业服务等领域规范化、标准化、职业化发展,培育若干特色鲜明的服务品牌。以文体、旅游、养老等带动面广的行业为依托,推进行业间场景、技术、资源的深度联动,培育工业旅游、休闲农业、“体育+健康”、康养医养等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多业态融合发展。健全居民和家庭服务,深化社区服务集成化改革,有序扩大社区养老与照看服务覆盖面,发展线上预订、到家服务、全屋智能等便捷模式,引导共享空间、代厨、整理收纳、宠物服务等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提升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完善技能评价机制和信用体系。

  第八章  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生态

  创新产业培育方式,建立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投入机制,构建“热带雨林”式产业发展环境。

  第一节  持续壮大经营主体

  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上中下游企业协同、国企民企优势互补、内外资企业共生共赢,形成接续有力、相互支撑、融合互动的经营主体梯队。持续培育千亿级企业,发展壮大产业链龙头企业,加强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领航企业及后备企业培育,鼓励支持成长性好的行业龙头企业实现规模跃升,打造大企业、大集团和世界一流企业。推进企业间战略合作和市场化兼并重组,引进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及功能性、区域性总部,深化与央企、国企和世界500强企业等战略合作。健全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培育独角兽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瞪羚企业。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

  第二节  深化“五好”园区建设

  聚焦“三生融合”“三态协同”,突出亩均效益导向,持续深化园区管理制度改革、发展模式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园区服务产业、贴近市场的体制机制。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加强园区产业布局指导,建立园区规划联合审查机制,统筹差异化、协同化发展。支持园区聚焦主特产业培育形成产业集群,提升产业集聚度。强化经济功能定位,提升园区市场化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和专业化建设运营水平。坚持集约节约发展,盘活园区存量闲置资产。提升园区安全和环保水平,提高化工园区竞争力。加快双向“发展飞地”建设,构建以产业协同为纽带、以利益共享为核心的合作共建新机制。加快建设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湖南)。到2030年,力争新增1家五千亿级园区、10家千亿级园区,全省千亿级园区达到20家左右。

  第三节  集聚发展产业链群

  深入实施重点产业倍增计划,滚动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根据各地资源禀赋制定差异化产业支持政策,构建“链长+链主+链生态”协同机制。以世界级集群为目标引领、以国家级集群为骨干、以省级集群为基础,建强集群梯度培育体系,提高产业集群对经济增长贡献度。加快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中小航空发动机、新一代自主安全计算系统、特高压输变电装备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向世界级集群跃升,推动先进钢铁材料、北斗、先进硬质材料、新型能源材料、功率半导体、稀贵金属新材料、音视频装备等省级产业集群进入“国家队”。培育一批主特产业鲜明、规模体量大、延伸配套完善、支撑带动力强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强化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以重大项目带动产业链跃升,加快突破一批重点基础技术、工艺和产品。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作用,打造“湘品湘造”形象。 

  第四节  创新示范应用场景

  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行动,围绕重点产业、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和重大活动、重大项目建设一批湖南特色的场景创新示范区、形成一批具有大规模应用价值的场景。统筹政府投资、政务服务、政府采购等资源,主动培育和开放跨主体、跨领域、跨区域的综合性重大场景。引导国有企业、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精准开放应用场景,推动产业全链条场景开放。鼓励中试基地、概念验证中心率先搭建早期应用场景,为新技术新产品提供应用验证机会。

  第三篇  持续用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

  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历史机遇,统筹教育强省、科技强省和人才强省建设,滚动实施科技创新高地标志性工程,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科技创新综合实力跻身全国第一方阵,区域创新能力稳居全国前十。

  第九章  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坚持技术驱动与需求拉动相结合、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相结合、锻长板和补短板相结合,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第一节  提升原始创新策源能力

  强化应用基础研究主攻方向,完善共性基础技术供给体系。实施省级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发挥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作用,健全立项支持及长周期评价机制。加强新兴领域、交叉融合和跨学科基础研究,鼓励开展高风险、高价值基础研究。稳步提升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比,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基础研究经费占全社会研发经费的比重明显提高。加强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建设。优化有利于原创性、颠覆性创新的环境,强化以学术贡献和创新价值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建立符合基础研究规律特点的评价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支持基础研究,争取产出更多标志性原创成果。

  第二节  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

  以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为突破口,探索新型举国体制湖南模式。完善重大科技任务需求凝练机制,系统布局中长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推行重大科研任务“揭榜挂帅”“赛马制”。深化央地协同攻关,组织省内优势科研力量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聚焦集成电路、航空航天、先进材料、未来能源、生物制造、工业母机、高端仪器、基础软件、具身智能等重点领域,破解一批“卡脖子”难题。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和供需对接,健全攻关任务人员组织调配和创新资源高效集聚机制,提高共性技术研发能力。

  第十章  锻造战略科技力量

  主动对接和积极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强化战略前沿科技布局,提高关键领域体系化创新能力。

  第一节  建设任务导向型实验室体系

  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聚焦种源创新、航空航天、新能源、先进计算、精准医疗、工业创新等领域,建设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特色鲜明的实验室体系。争取国家实验室和基地在湘布局。深化省实验室实体化运行,提升实验室科技研发、人才集聚和服务社会功能。加强在湘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在海洋矿产资源、文化和科技等领域培育创建全国重点实验室。

  第二节  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

  深化实施“4+4科创工程”,持续提升平台能级和承载能力,推动上升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瞄准科技前沿,发挥种质安全、超级计算、深空深地、空气动力、生物医药、新能源(核聚变)等领域基础优势,谋划一批科技基础设施,力争实现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零的突破。突出应用支撑,围绕先进制造、智能计算、新材料、生命健康等领域,争取国家新增布局一批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基地,争取更多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纳入国家“白名单”序列。健全创新平台基地统筹管理机制,构建高效开放协同的创新平台体系。

  第三节  建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科研机构

  支持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打造世界一流大学和顶尖研究型大学,支持省属高校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支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加强关键科研仪器自主创制攻关和高端科研试剂研发。布局高水平研发机构和前沿交叉研发平台,加快高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中心建设。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健全技术创新需求市场发现机制,促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支持企业和高校共建海外研发中心、共建联合实验室和研发基地,加强国际创新合作。

  第四节  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

  围绕工业母机、生物医药、高端材料、先进计算、新能源、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领域,培育引进一批主营业务突出、创新优势明显的高能级科技领军企业。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参与科技创新决策,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和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承担重大科研任务。提升企业承担省级以上科技重大项目的比例,推动科技领军企业重大攻关技术的工程化试验和市场化应用。

  第十一章  完善区域创新体系

  优化区域创新要素配置,构建融通协作的区域创新共同体,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全域创新体系。

  第一节  建设长沙全球研发中心城市

  建设湘江科学城、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马栏山基地、科大金霞基地、大泽湖基地“一城一区三基地”。发挥湘江科学城的研发、交流、集聚、服务等功能,做优湘江科学中心等平台,建设“科创飞地”集聚区,打造国内一流的创新成果策源地、创新人才集聚区和创新产业增长极。引导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在长沙设立研发机构,引进“三类500强”企业、行业领军企业、上市企业、外资企业在长沙设立研发中心,打造国内外一流研发机构集聚地。将岳麓山大学科技城建设成为最美大学城、领先科技城、一流创业城。鼓励设立国际科技组织,建设高品质国际化社区,吸引全球高端人才集聚。

  第二节  推动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质升级

  深化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一轮改革创新,持续放大“自主创新长株潭现象”。以长沙为核心,株洲、湘潭为两翼,岳麓山大学科技城、湘江科学城为两大核心策源区,沿湘江两岸集中布局科创产业资源,加快布局一批大学研究基地和前沿科学中心。探索技术共研、平台共建、人才共育、成果共享新模式,构建协同高效的区域创新共同体。实施科技赋能文化产业创新工程,争创文化科技、先进制造等领域国家特色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推广“一区多园”、合作共建、异地孵化、“反向飞地”等模式,着力构建“长株潭研发、全省转化”的格局。

  第三节  促进区域创新特色发展

  完善区域创新协同机制,实施省市联动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鼓励跨区域产学研合作。实施高新区提质增效行动计划,推动湘西、娄底、张家界、永州等创建国家高新区。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支持长沙、株洲、衡阳、湘潭高水平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推进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布局岳阳、衡阳省域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做强世界计算·长沙智谷、金阳科创城等一批科创载体。建设一批大学科技园和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打造岳麓山科创路演品牌。聚焦县域主导产业发展、特色产业培育和重点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建好建强创新型县市区。

  第十二章  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决策、组织、投入和转化主体地位,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第一节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壮大创新型企业队伍,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滚动编制产业链技术创新图谱,提高企业在科技创新决策中的参与度。完善科研项目立项评审方式,赋予企业更大的技术路线制定权和经费使用决定权,提高科研任务与企业需求的匹配度。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奖补等政策,强化企业科技投入主体作用。坚持“产业出题、科技答题”,加强“大校、大院、大企业”协同创新,促进产业链上下游融通创新。推广企业创新积分制。

  第二节  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

  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资源一体化配置机制,推动平台、项目、资金、人才等向企业集聚。鼓励企业研发中心、企业类研发机构独立或牵头组建省级创新平台,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建设“人才飞地”、设立博士后科研平台,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创新平台覆盖率。健全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对接机制,完善企业知识价值贷款风险补偿政策,持续推广知识产权、数据资产质押融资,推动科技贷款扩面、放量、提速,完善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构建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机制。建立健全科技保险政策体系,完善科技创新风险分散机制。完善科技资源管理与共享平台体系,加大省科技计划项目产生的科技报告、科研数据等向企业开放力度,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

  第三节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运用

  加快技术转移转化体系建设,强化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功能,稳步提升技术合同成交额与地区生产总值比值。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和产业集群服务平台,引导发展新型孵化模式。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和资产单列管理、“先用后付”“先投后股”等改革,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审慎监管和包容创新机制,争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支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首轮次、首套件等创新性产品研发应用,完善政府采购等领域自主创新产品支持政策。培育高价值发明专利,推动专利产业化。

  第十三章  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

  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强化规划衔接、政策协同、资源统筹、评价联动,促进科技自主创新和人才自主培养良性互动,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教育中心、科技中心、人才中心。

  第一节  建立健全一体推进的协调机制

  健全教育科技人才战略统筹实施和规划衔接协调机制,加强战略目标有机衔接、战略任务一体部署、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资源要素协同配置,推动教育科技人才平台基地协同布局,推进校地企深度融合发展。以岳麓山实验室等“四大实验室”为纽带,探索建立教育科技人才统筹管理机制。加强教育科技人才资源统筹布局和开放共享,编制全省教育科技人才重点资源分布图谱。优化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改进科技计划管理机制,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的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优化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

  第二节  协同推进创新型人才培育

  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战略需求协同育人,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引导高校在“双一流”研究型大学、优质本科大学、应用型本科学院和技能型高职院校等不同领域、不同赛道发挥优势、办出特色。实施产业急需紧缺学科专业发展计划,推进交叉学科中心建设,健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加大工程硕博士培养力度。建立以人才为中心的资源统筹机制,大力实施“芙蓉计划”,完善高层次科创人才梯队培养机制,建立科技领军后备人才库,完善青年科技人才发现、选拔、培养机制。促进校院企人才联引联用。实施特殊人才调配机制,培养引进具有战略科学家潜质的高端创新人才。完善拔尖创新人才早期识别和贯通培养体系,强化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协同。建立科技人才(团队)柔性引进机制。加强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建设,培育一批“大国工匠”“湖湘工匠”和高技能人才。支持长株潭创建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大力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完善学生实习实践制度。

  第三节  健全一体评价激励机制

  探索建立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人才评价的一体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完善高校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构建全链条多维度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深化科教界“帽子”治理。健全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建立跨体制、跨地域、跨部门的职称互认机制,畅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人才交流通道。提质升级海外人才服务保障。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培育创新文化,弘扬科学家精神。培育世界一流湘版科技期刊,提升国际学术话语权。加强科技伦理治理和科研诚信建设。完善科技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体系。

  第四篇  持续用力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 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和活力

  滚动实施改革开放高地标志性工程,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稳步提升对外开放能级和经济外向度,确保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第十四章  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第一节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

  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构建国有企业新型经营责任制,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完善国有企业主责主业动态管理机制,构建差异监管、精准考核的治理体制。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构建协同高效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支持国有企业开展战略性、专业化重组整合和高质量并购,有序开展国际化经营。支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协同发展,以市场化方式开展股权合作、战略协作和资源整合。

  第二节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出台民营经济促进地方性法规。完善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六个一”机制,健全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体系。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推动竞争性领域向民营企业公平开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重大战略实施、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培育。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完善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和问题解决机制。

  第三节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实施持续降低企业综合运营成本行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在全社会营造尊商重商亲商护商的良好氛围,让广大经营主体在湖南办得成事、招得到人、赚得到钱、充分被尊重。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坚定推动、持续优化“机器管招投标”,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完善政策精准推送与兑现机制,推动更多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健全清理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规范涉企监管行政检查行为,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建立企业动态“免检”机制,鼓励设立企业“宁静日”。依法规范涉企强制性措施,强化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完善商事调解机制,依法长久稳定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国民待遇,健全外资企业服务保障体系。

  第十五章  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

  以长株潭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为牵引,深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各类要素资源做优增量、盘活存量、高效配置。

  第一节  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流动顺畅的劳动力市场、转化高效的技术市场,推动要素交易平台完善规范产权界定、价格评估、流转交易、担保保险等增值服务。推进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拓展平台功能,逐步覆盖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资源、资产股权、环境权等公共资源。推动传统要素和新型要素深度协同,完善新型要素分类分级、标准互认、确权评估与使用许可等基础制度,推动金融、物流、信息、研发设计等服务要素与算力、算法等新型要素耦合共生。推进准入—场景—要素协同改革,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完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和改进价格治理。健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公用事业价格机制,优化居民阶梯水价、电价、气价制度。

  第二节  优化存量资源资产盘活机制

  运用并购、破产、置换等政策,盘活用好低效用地、闲置房产、存量基础设施。全面摸清存量资源资产底数,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推进土地混合开发、空间复合利用和土地用途依法合理转换,依法稳妥推进工商业用地使用权续期工作。深化扩大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加强存量用地二次开发,支持产业园区内企业利用现有存量土地发展医疗、教育、科研等项目。推动司法判决执行与破产制度有机衔接,依法有效盘活被查封冻结财产。推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国有资产盘活共享,完善资产估值、尽职免责等配套政策,引入社会力量提升盘活利用效率,规范市场化运作流程。

  第十六章  提升经济治理效能

  健全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经济治理体系,形成更多由内需主导、消费拉动、内生增长的经济发展模式,提高经济治理水平。

  第一节  完善经济治理体系

  强化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发挥好产业、价格、就业、消费、投资、贸易、区域、环保、监管等政策作用,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统筹短期目标和中长期目标,强化年度计划与发展规划衔接。强化政策预研储备,提升经济预测分析、监测预警和风险防控能力,持续稳增长、稳就业、稳预期。理顺价格关系,完善政府价格管理,深化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强化垄断领域价格和成本监管。完善统计体系,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持续发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导向作用。

  第二节  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全面加强财源建设,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强化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深化财政专项资金“拨改投”改革,完善金芙蓉基金矩阵,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牵引作用。承接落实国家税制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规范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政策。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国有“三资”管理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深化财政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运用。强化乡镇财政管理。健全财会监督“五元一体”体系。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构建全口径全方位全链条地方债务风险管控体系,加快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

  第三节  加力建设金融强省

  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拓展湖南省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应用场景,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工具、产品服务和融资模式,加大有效信贷投放力度。积极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深入推进“金芙蓉”跃升行动,梯次培育一批优质企业首发上市,鼓励具备条件的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并购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持续建设湖南省区域股权市场科技创新、大学生创新创业等特色专板,推动湖南省区域股权市场与全国性证券市场板块间合作衔接。着力发挥保险保障功能。促进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协调联动,更好发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作用,培育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壮大,加快建设湖南金融中心。探索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深化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试点等改革工作。强化金融监管,保障金融稳定运行。

  第十七章  服务融入国家开放战略

  构建外贸提质、外资优化、外经拓展、外智引进、外事赋能、外宣鼓劲的开放生态,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全面开放格局。

  第一节  深度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践行开放、绿色、廉洁理念,以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为目标,深化基础设施“硬联通”、规则标准“软联通”、同共建国家人民“心联通”。积极拓展双向投资合作空间,推进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合作。深化贸易、投资、产业、科技、人文务实合作,拓展绿色发展、人工智能、北斗应用、数字经济、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农业等领域合作新空间。依托工程机械、路桥基建、港航水利、轨道交通、北斗产业等领域优势,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重大标志性工程、“小而美”民生项目建设和“丝路电商”合作。积极推进与古巴阿特米萨省农业合作。

  第二节  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

  高质量建设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围绕具备条件的领域积极开展首创首试。主动对接RCEP、DEPA、CPTPP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探索更好发挥自贸试验区作用的制度设计、规则创新。推进跨境融资租赁、易货贸易、保税再制造、标准检验前置、装备制造全产业链集成等业态创新,打造一批制度型开放应用场景,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引领性、标志性制度创新成果,吸引国际组织和商事机构落户。支持长沙片区、岳阳片区、郴州片区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创新建设省内特色协同联动区,统筹推进自贸试验区与自主创新示范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等协调发展。

  第十八章  建设高能级开放平台和通道

  着力提升开放平台功能,提质扩能国际贸易通道,畅通高质效内外循环。

  第一节  加快推进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建设

  深入落实中非“十大伙伴行动”,推进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建设长沙、岳阳、娄底、邵阳、郴州等一批中非经贸产业园,打造对非经贸合作“国家队”。围绕“三区一厅”战略定位加快建设“六大中心”,推进在非湖南产业园建设。推进对非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构建市场化中非经贸综合服务平台,培育招引一批对非合作头部企业、外贸综合服务商、物流供应链企业。在工程机械、交通、矿业等领域打造一批对非产能合作示范项目,深入推进教育、文化、医疗、旅游等领域对非合作。实施中非经贸博览会创新发展工程。建设中非经贸深度合作高端智库。到2030年,对非贸易实绩企业突破2500家。

  第二节  推动开放平台扩能升级

  巩固提升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放先导作用,新增一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吸引更多外向型企业入驻。全面提升综合保税区核心功能,新增布局一批保税物流中心及铁路口岸。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创新升级,促进区域内外生产加工、物流和服务业深度融合。用好建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进境指定监管场地,构建多类型多层次多功能开放平台体系。办好中非经贸博览会、北斗规模应用国际峰会、世界计算大会、互联网岳麓大会、长沙国际工程机械展览会等重大展会。抢抓海南自由贸易港开放机遇,推进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建设。

  第三节  拓展国际贸易通道

  完善国际贸易通道体系,持续构建“立体出海”国际贸易通道,实现“借船出海”“借道开放”。高质量建设中欧(亚)班列(长沙)集结中心,“向北”对接新亚欧大陆桥,重点打造对接俄罗斯、中亚、欧洲多线通道。高标准建设怀化国际陆港,“向西”加快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打造中部地区东盟货运集结中心。拓展湘粤非铁海联运,“向南”对接粤港澳和海南港口群,延伸链接东盟、非洲、欧洲、拉美。提升城陵矶港江海联运功能,“向东”对接长江流域港口及长三角港口群,拓展日、韩、北美、北极远洋航线,开发“湘沪非”航线。统筹提升长沙、张家界航空口岸发展能级,“向上”拓宽空中通道,大力拓展国际客货运航线,加强长沙区域航空枢纽面向特定区域国际功能,因地制宜提升岳阳机场航空货运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长沙—岳阳“南客北货”一体化打造国际航空物流枢纽。

  第十九章  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水平

  强化进口和出口协调、货物和服务并重,统筹吸引外资和境外投资,持续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

  第一节  推动贸易创新发展

  推动深化产贸融合,做大做强具有区域特色的外贸优势产业,推动加工贸易提档升级,促进外贸提质增效。壮大外贸经营主体,培育外贸龙头企业。到2030年,外贸实绩企业达1万家以上。拓展中间品贸易,培育数字贸易、绿色贸易等新增长点,支持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优化海外仓布局和功能。优化贸易结构,做大对外贸易总量规模,扩大高端装备、工业制成品、特色农产品等出口,扩大先进技术设备、急需能源资源等进口。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完善保税维修、再制造等政策环境。推进市场多元化和内外贸一体化,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加强国际友城建设和国际组织合作,打造“湖南国际友城经贸活动暨合作对话会”等涉外活动品牌。

  第二节  提高招商引资质量水平

  健全规范招商引资体制机制,优化招商管理体系,开展特色化、差异化、精准化招商。发挥标志性外资项目示范效应,加强与日韩、欧盟重点产业对接和中东资本对接,加快建设长沙中欧中小企业集聚区,吸引跨国公司、行业领军企业、全球顶尖研发机构(实验室)来湘设立企业总部、分支机构,引进大项目好项目。用好进博会、投洽会、广交会等国家级平台,做优欧洽会、港洽周、沪洽周等品牌活动,常态化开展“跨国公司湖南行”活动,加强境外招商平台布局,创新产业链招商、应用场景招商等招商模式,持续推动湘商回归、湘智兴湘、校友回湘,擦亮“投资湖南”品牌。促进外资境内再投资。“十五五”期间,实际使用外资累计达到60亿美元。

  第三节  推动高水平走出去

  实施产业出海先锋行动,推广“产业+品牌+标准”出海模式。以东盟、欧盟、非盟市场为重点,引导头部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抱团出海,合理有序跨境布局,深入推进农业、矿业、绿色能源、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机械装备、轻工制造、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对外投资合作和工程承包。高质量建设境外合作园区,促进与省内开发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等开放平台的双向联动。探索“以货换货”“工贸联动”“代采”等新模式,形成“投资带贸易、工程带技术、外经促外贸”良性循环,推动对外投资贸易一体化发展。加速北斗应用国际化进程。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更好发挥“湘企出海+”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加强海外利益保护。

  第五篇  建设强大内需市场 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促进投资和消费、供给和需求良性互动。

  第二十章  大力提振消费

  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扩大优质消费品和服务供给,不断增强供需适配性,满足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消费需求。

  第一节  增强消费能力

  统筹促就业、增收入、稳预期,加快形成扩大居民消费长效机制。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引导重点群体根据职业规划和求职意向自主参加技能培训,实现劳动者提技增收,促进工资性收入合理增长。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加大直达消费者的普惠政策力度,增加政府资金用于民生保障支出,持续完善医疗、教育、住房、社保等配套支持体系,规范完善与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提升居民消费信心。

  第二节  扩大服务和商品消费

  实施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推动产业集聚、业态融合、场景创新。扩大餐饮住宿、“一老一小”、便民生活服务等基础型服务消费,激发文娱、旅游、体育、教育培训、居住服务等改善型服务消费活力,培育壮大绿色消费、数字消费、健康康养等新型消费,创新发展演艺、赛事、国潮、夜间经济等新消费模式。深入推进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提升商品质量。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推进商品消费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保稳提质释放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提升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延伸汽车改装、房车露营等汽车后市场消费链条。打造智能交互环境,推动智能终端“万物智联”。促进动漫、游戏、电竞等“IP+”消费。积极发展首发经济。塑造一批兼具市场竞争力、行业引领力、文化传播力的“新消费品牌湘军”。“十五五”期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4.5%左右。

  第三节  优化消费生态

  健全消费品和服务消费标准体系,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促进消费机制,清理消费领域限制性举措,审慎包容监管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支持长沙优化国际化消费环境,培育壮大区域性消费中心、地方特色消费中心,提质改造一批商品市场、城市步行街和特色文化商圈。加强与主要枢纽口岸城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合作,拓展入境消费。线上线下协同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促进活动,营造浓厚消费氛围。依法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落实带薪休假,鼓励弹性错峰休假,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健全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

  第二十一章  扩大有效投资

  坚持质效并重,持续挖掘投资潜力、优化投资结构,保持投资合理增长,更加注重提高投资效益,加快构建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

  第一节  拓展有效投资空间

  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提升,系统谋划实施一批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重大项目。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高能级创新平台、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强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和新赛道新领域引领性产业项目建设。支持开展无形资产投资。适度超前但不过度超前加大综合交通、能源、水安全、生态环境、低空、数字等基础设施投入。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人的全面发展投资,支持就业增收带动能力强的行业扩大投资。适应人口结构变化和流动趋势,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提高民生类政府投资比重。加大城市更新、公共安全、防灾减灾等领域投资。围绕扩大和创造消费新需求,带动消费品制造投资和城乡消费服务网络建设,推动健康养老、文化体育、旅游休闲等领域消费场景建设和设施提档升级,实现投资和消费良性循环。

  第二节  切实提高投资效益

  更好发挥政府投资作用,建立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探索编制全口径政府投资计划。发挥好各类政府投资工具作用,加强“硬投资”和“软建设”系统集成,严格资金使用监管,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事前统筹、事中监管、事后评价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项目管理和信息共享。强化重大项目全要素全流程服务保障。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建立覆盖各级各部门的投资项目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创新投融资机制,有效发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渠道作用,促进存量资产与新增投资良性循环。

  第三节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体制机制。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破除限制民间投资的各种隐性壁垒,更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具有一定收益的国省重大项目建设,推动新兴领域应用场景向民营企业开放。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优质项目,动态发布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新机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大力推动政银企合作,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第二十二章  服务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按照“五统一、一开放”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市场基础制度,规范政府行为尺度,提升市场设施联通水平,促进商品要素资源畅通流动。

  第一节  统一市场基础制度规则

  完善产权制度,健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机制。建立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支持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展。全面落实“非禁即入”,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行政审批制度、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健全企业破产、退出机制。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健全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制度。全面加强政务、经营主体、社会组织、自然人、司法执法体系信用建设,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和治理机制,构建系统完备的信用制度、信用平台和信用数据体系,推动开发公正、权威的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发展信用经济,丰富“湘信”品牌应用场景,打造全国领先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标杆省份。

  第二节  统一市场监管执法

  加强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新经济、新业态监管制度供给。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加强自然垄断环节、要素市场以及医药、公用事业等民生领域反垄断监管,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完善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裁量权,促进公平公正执法。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规范标准体系建设,推动政府标准与市场标准协同发力。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和招商引资行为,整治“内卷式”竞争。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

  第三节  健全一体衔接的流通体系

  融入“通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运行体系。依托“三纵五横”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和五大国际贸易通道,提升跨区域货物中转与集散能力,打通跨国跨区物流主动脉。推动枢纽基础设施升级、运营模式创新和服务能级提升,促进干支仓配一体化发展。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和城市配送网络,补齐农村寄递物流、生鲜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短板,实现末端网络全覆盖。积极发展大宗商品物流、冷链物流、低空物流、国际物流等专业物流,加强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推动现代物流与重大生产力协同布局,探索“产业集群+物流枢纽”协同发展模式,发展物流枢纽经济。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强化“一单制”“一箱制”等推广应用,提升水运、铁路货运量占比。提升物流标准化、智慧化、绿色化水平,推进流通设施、规则和标准统一衔接。

  第六篇  提升数智化发展水平 深入推进数字湖南建设

  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大势,系统推进数字设施共建、数据要素共用、应用场景共创、数字环境共治,加快全域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数智新动能。

  第二十三章  夯实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基础

  以智能敏捷、安全可信、绿色低碳为导向,构建支撑高水平数字化发展的数字基础设施体系。

  第一节  建设高水平网络基础设施

  提质扩容网络基础设施,打造先进泛在、通感一体的移动通信网络、万兆光纤网络、空天互联网络。夯实全域优质5G网络覆盖,推进5G—A商用部署,推动实现地级以上城市5G—A超宽带特性规模覆盖,探索6G网络商业化落地路径。深化电信普遍服务建设,部署扩大“双万兆”网络,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双千兆”网络覆盖。升级改造骨干网,扩容长沙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推进IPv6规模部署,开展“IPv6+”技术创新应用。积极参与国家卫星互联网建设,力争国家布局地面运控中心、数据接收站及测控站,加快拓展高速数据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适度超前布局量子信息、区块链等前沿领域基础设施。

  第二节  构建高效协同算力体系

  强化算力、运力、存力、电力资源全域统筹、一体布局、协同建设,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实现算力资源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普惠化发展。构建全省“核心枢纽—区域中心—边缘节点”三级联动网络,打造长株潭、郴州东江湖等算力集群,建设若干城市算力设施和一批边缘算力设施。推动传统数据中心向智算中心升级,建强国家超算长沙中心,构建以智能算力为主的算力体系,依托高等院校建设支撑产业数智化升级的绿色智能计算中心。建设联通省内外算力集群的超高速数据传输链路,加强全省算力调度和综合管理平台建设运营,推进全省算力“联网成链”,建立“智算入湘”机制,实现与粤港澳、贵州、成渝等国家算力枢纽的算力协同。布局数据存储中心集群,加强关键行业核心数据容灾备份。统筹算力和绿色电力建设,提升电力供给的实时匹配和智能化响应能力。提高算力普惠易用水平,降低中小企业用算成本。

  第三节  提升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能力

  深入实施“数据要素×”行动,构建高质量数据资源体系。加快建设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健全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和运营机制,推进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和授权运营,建立公共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制度,探索数据产权登记和凭证应用场景,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夯实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底座,分类施策推进企业、行业、城市、个人、跨境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应用,加快构建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区块链网络区域枢纽。

  第二十四章  实施“人工智能+”行动

  加强重点企业引领、示范场景牵引、未来场景布局、创新平台赋能、支持措施护航,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

  第一节  强化人工智能基础性支撑

  深化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支持多路径技术探索和模型基础架构创新,加强与数学、计算机科学、神经科学等方面交叉融合,加快智能芯片、具身智能、类脑智能等前沿方向探索研究。夯实算力底座,加强算力资源互联互通,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和语料库,研发布局智能制造、音视频、医疗健康、时空信息等垂直领域行业大模型。加快关键技术转化应用和重点领域智能产品创新,建设人工智能行业应用中试基地。构建人工智能重点企业培育体系,培育壮大智能原生企业。建设一批人工智能学院。健全人工智能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伦理治理体系。深化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行动。

  第二节  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

  加快探索人工智能驱动的新型科研范式,推动科研平台和重大科技设施智能化升级,驱动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工程实现、产品落地一体化协同发展。高水平推进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和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建设。培育智能原生新模式新业态,推进工业全要素智能化发展,加快农业和服务业数智化转型升级,深化家政服务、家庭康养、社区医疗等领域应用,拓展体验消费、个性消费、认知和情感消费等服务消费新场景。加强人工智能在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公共安全预警、执法司法、社会治安整体防控等方面的应用。利用人工智能提升社会公众的工作质量、学习效率和生活品质,构建更有温度的智能社会。

  第二十五章  拓展数字化智能化赋能空间

  推动数字技术融合应用,赋能生产、生活与社会治理全面深入变革,塑造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全面连接的数字经济新形态。

  第一节  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

  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争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繁荣数字产业生态,布局建设数字产业集群和数据产业集聚区,提升规模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营业收入占比。促进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一体推进网络、标识、平台、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和规模化应用。实施数字产业优质企业培育工程,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具有生态主导力和产业链控制力的一流企业。加快推进开源体系建设。

  第二节  构建普惠便捷的数字社会

  深化数字服务普惠应用,推动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数字生活等领域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发展数字健康,促进互联网诊断和互联网医院发展。建立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智能监测系统,构建全周期数字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推进数字社会治理创新,强化风险智能感知、态势精准研判、事件高效协同处置能力。加快数字城乡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协同推进智慧社区和数字家庭建设,推动购物消费、居家生活、交通出行等各类生活场景数字化。扩大数字人民币使用场景。 

  第三节  建设高效协同的数字政府

  加快建设整体协同、敏捷高效、智能精准、开放透明、公平普惠的数字政府,推动数字政务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持续推进政务基础设施整合,提供政务全栈云服务,深化政务数据共享,升级完善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湘易办”办事体验,推行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打造政府运行“一网协同”,深化“湘办通”平台应用,推进政务信息系统大运维大安全改革,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大数据监测分析,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和管理服务效率。

  第二十六章  营造健康有序数字生态

  坚持发展和治理并重,提升数字治理能力,营造有益、安全、公平的发展环境。

  第一节  提升数字治理能力

  完善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方面基础制度,加快数据市场发展,构建算力、算法、数据协同的产业赋能平台,加强服务数字经济的制度供给。深化数据交易场所互认互通。有力推进数字湖南标准化建设,建立数字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强化数字基础设施、数据、技术、安全等重点领域标准制定。培育公平稳定的数字治理生态,完善数字伦理规范,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第二节  深化数字领域开放合作

  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深化跨省数字生态共建战略合作,推动政务数据分级分类开放,实现公共数据、企业数据跨区域共享。积极融入国家“数字丝绸之路”建设,鼓励数字产业出海。推进数据安全有序跨境流动,加强智慧交通、精准医疗等数字化项目跨境合作,探索跨境运营模式。深化中国—非盟国家人工智能应用合作,支持非盟国家加强人工智能能力建设。

  第七篇  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夯实高质量发展支撑

  加强基础设施统筹规划,优化布局结构,促进集成融合,提升安全韧性和运营可持续性,构建先进适用、系统完备、集约高效、安全绿色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能力。

  第二十七章  完善多层次交通基础设施体系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提高交通体系韧性和效率,提升安全数智水平和运输服务品质,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交通强省。

  第一节  加快建设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

  深度融入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布局,进一步提升骨干通道内畅外联能力。贯通呼南、厦渝通道,扩容京港澳、沪昆通道,提升焦柳、湘桂通道,完善杭瑞、厦蓉通道,提高向粤港澳、长三角、京津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关中、黔中、北部湾、海西区域等经济空间的通达能力。强化省内薄弱地区交通覆盖和通达保障,更好联通省内城镇发展轴和产业集聚带。提升长沙机场面向特定区域的国际功能,加密国内航线航班,形成覆盖全国、辐射全球的对外空中通道。

  第二节  完善多层次立体交通网

  按照“优先成网、优先补白、优先效益、优先接干线”原则,统筹增量建设和存量更新,统筹“铁轨公水空”建设,构建发达的快速网、完善的干线网和广泛的基础网。延伸铁路网,增强路网韧性,推进既有铁路运能紧张段能力补强,扩大普铁覆盖面,因地制宜推进铁路专用线进港区、进园区、进工矿区。融合发展轨道交通网,有序推进城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织密公路网,推进高速公路扩容、成网、加密、畅联,全面建成国家高速公路待贯通段,基本实现高质量“县县通高速公路”,提升国道低等级路段快联快通水平,强化普通省道组网连通功能,补齐革命老区和省际边界地区路网短板,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畅联航道网,加快“一江一湖四水”高等级航道建设,谋划建设省际水运通道,基本建成“一枢纽、多重点、广延伸”港口体系,深化港产城融合发展。拓展航空网,建成民用运输机场“一枢纽两干八支”航线体系,高效有序发展通用航空,完善干支机场群联动机制,合理布局低空基础设施,推动低空公共航路航线规划设计,加快全省低空飞行“一张网”建设。

  第三节  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功能系统集成

  建设长株潭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打造岳阳、衡阳、怀化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构建以长株潭为核心、各市州枢纽协同运转的枢纽集群。促进交通基础设施智慧互联,加快公路、水运航道等监测感知网络和低空智能网联系统建设。促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构建城市绿色出行体系,推动主要港口码头绿色化、智能化改造,推广新能源车船等清洁低碳交通工具及设备,打造零碳货运廊道和绿色航运廊道。壮大交通基础设施产业谱系,推动工程建设、装备制造向维护运营、延伸服务等全产业发展。深化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改革,提高交通现代化治理和服务水平。探索发展服务区经济,创新提升高速服务站点开放服务供给能力。推动客运场站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旅客联程运输。大力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

  第二十八章  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

  坚持内优外引,挖潜巩固传统能源,积极发展新型能源,解决能源开发利用“够不够”“贵不贵”“绿不绿”等问题,构建湖南特色新型能源体系。

  第一节  提升能源供给保障能力

  优化布局能源基础设施,打造承西启东、连南接北的区域能源交换枢纽,提升湖南在全国能源体系中的地位和能级。充分发挥煤电兜底保障和支撑调节作用,新建一批大容量高参数清洁煤电,加快老旧低效机组更新迭代。挖掘高坝大库发电调节潜力,支持水电改造扩容,优化水电站运行调度管理。推动外电入湘基础设施建设,谋划新增直流交流入湘通道。加强数智化坚强电网和微电网建设,推动电网协调发展,打造区域电力交换枢纽。强化化石能源兜底保障,提升煤炭集储输运水平,积极引入优质低价气源,打造管输天然气湖南枢纽。推动能源绿色低碳高效开发利用,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发展新能源,加强农光、林光、渔光互补项目集约化利用,推进风电、光伏升级改造,积极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探索发展地热能,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推进垃圾焚烧发电,拓宽氢能应用场景。

  第二节  提升能源应急储备能力

  提高能源系统安全运行和应急储备能力,推动建立稳定可靠的能源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统筹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大力发展新型储能。实施煤电“三改联动”和新一代改造升级,推动到役机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构建高效适度能源安全储备体系,协同推进政府储备和商业储备,科学布局煤炭储备基地,加强省级油气储备管理。健全能源运行调节机制,强化能源产供储销高效衔接。完善能源中长期交易合同履约机制。加强重点能源设施保护管理。

  第三节  提升能源现代化治理能力

  加快能源市场建设,完善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有机衔接机制,推动新能源全量入市,积极培育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运营商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容量交易和绿电绿证交易机制。完善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价格机制,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积极推进以电代煤、以天然气代煤,引导煤电电量电价合理形成,研究完善气电和新型储能价格形成机制,引导企业错峰用能、低价用能。推进天然气管网整合,形成全省“一张网、一个价”,降低边远地区管输成本,推进天然气大用户直供,降低终端用气成本。加强与西北、西南等能源资源富集省份合作,完善能源合作机制。鼓励省内能源企业积极参与省外境外能源开发,推动能源装备、技术、服务“引进来”和“走出去”。

  第二十九章  构建现代化水安全保障体系

  加快建设现代化水网,增强洪涝灾害防御、水资源统筹调配、城乡供水保障能力。

  第一节  提升防洪减灾能力

  完善洪涝灾害防御体系,构建“一湖四水百城”防洪安全格局。深入推进洞庭湖保护治理,巩固提升长江和洞庭湖重要堤防,有序推进蓄滞洪区建设,开展“四口水系”综合整治和生态疏浚。推进湘、资、沅、澧四水流域防洪体系建设,加快实施流域防洪骨干工程,挖掘水库防洪潜力,持续开展病险水库(水闸、山塘)除险加固、中小河流防洪系统治理,整片推进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增强城市和重点镇等重要防洪对象防洪韧性,完成城市和重点镇防洪圈闭合达标。

  第二节  强化水资源节约与调配

  以联网、补网、强链为重点,加快构建“四纵三横、一圈两带”现代水网格局。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加强地下水管理保护,提高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水平。以湘南、湘中、湘西北等易旱地区为重点,实施一批水源调蓄工程及连通工程,提高水源调配和供水保障能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和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改造,持续推动农村供水从“有水喝”向“喝好水”转变。新建和改造一批大中型灌区,加强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管护,健全农业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增强农业抗旱能力。到2030年,新增规模以上水利工程供水能力10亿立方米,新增耕地灌溉面积150万亩,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7%。

  第八篇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坚持把“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健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加快建设农业强省。

  第三十章  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

  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

  第一节  扛稳粮食安全重任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落实国家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建设国家储备粮源基地,打造更高水平“洞庭粮仓”。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在平原地区及洞庭湖区批量增加优质耕地。全面构建汛旱并防与耕地置换协同推进机制。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农田宜机化改造,提升耕地质量和利用效率。推进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稳定双季稻生产,因地制宜发展稻油、稻烟、稻再油、稻稻油等种植模式。稳步扩大木本油料种植面积,建设高标准油茶生产基地,打造千亿级油茶产业。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稳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完善现代农资流通网络体系,推广“流动供销”服务模式,健全农资保供稳价机制。

  第二节  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

  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开展新一代生物育种技术研发,加大镉低积累水稻、耐盐碱水稻、短生育期早稻等品种选育和推广力度,抢占辣椒、油茶、水产、生猪、特色水果等种业领域制高点,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种业企业。实施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行动,加强丘陵山区先进适用农机以及智能农机装备创新研发,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到2030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78%以上。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推动规模化农场、养殖场、渔场数字化升级。强化农业科研资源统筹,推进“大农科院”建设,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农业科技创新策源地。充分发挥农业领域院士、专家作用,引导涉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建产学研平台,培育农业科技领军企业。健全公益性和经营性相结合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

  第三节  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坚持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优化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发展规模化、设施化、智能化养殖,生猪年出栏量稳定在6000万头以上。优化蔬菜产业区域布局,发展净菜加工等新业态,建设供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因地制宜发展稻田综合种养。壮大林下经济,规范发展林菌、林菜、林禽、林畜等林下种养,合理开发草山草坡。高质量打造特色水果产业带,建设现代果园。发展食用菌产业,开发食用菌食品。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循环农业、精细农业,推进植物工厂建设,加快设施种养装备研发推广。拓展新型蛋白来源,稳慎推进新型食物产业化。健全粮食和食物节约长效机制,推进从“田间”到“餐桌”全环节、全链条节约减损。

  第四节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科学规划、差异化培育乡村特色产业。推动农产品加工转型升级,分级梯次培育壮大市场带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升主要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因地制宜发展壮大竹产业,推进“以竹代塑”“以竹代木”。做优做强“五彩湘茶”产业链,鼓励开发抹茶等创新产品,发展新一代中式茶饮。创新发展健康湘菜产业,促进与本地食材融合。加强农产品全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建设,培育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农产品,加快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制定,升级打造省级公用品牌矩阵,推动优质农产品出湘出口。优化升级农产品流通网络,加强田头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发展农村电商服务网点。有序发展乡村旅游,丰富农事体验、农业工厂等新业态,推动现代农业、生态旅游、田园社区、康养旅居融合发展。

  第三十一章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湘村”

  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全面实施“五千工程”,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

  第一节  科学做好乡村规划建设管理

  强化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对城镇、村庄、产业园区等空间布局的统筹。统筹优化村镇布局,科学确定中心镇、中心村、规划保留村和搬迁撤并村,合理安排建设重点和时序。协同推进县域国土空间治理,稳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推动县域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加强农村交通、供水、能源、寄递物流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开展农村公路安全维护、桥梁隧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农村危房改造。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办好寄宿制学校,保障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配置。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管控,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好农村改厕、垃圾围村等问题,治理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违规搭挂。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逐步实现全域覆盖。加强传统村落系统性保护,留住乡愁湘韵。

  第二节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促进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推广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规范化建设村民自治组织,健全乡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支持农民群众多渠道参与村级议事协商。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推动移风易俗,整治高额彩礼、人情攀比、大操大办、厚葬薄养、散埋乱葬、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鼓励开展“村BA”、村厨大赛等具有农耕农趣农味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乡村文化生活。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赓续农耕文明。

  第三十二章  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人力投入、物力配置和财力保障向农业农村倾斜。

  第一节  完善乡村振兴要素保障机制

  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乡村振兴投入力度不断增强。强化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支持和协同,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保护和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落实粮食主产区奖补激励制度,加大对产粮大县的支持力度。加强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支持储备主体发展订单生产。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激励各类人才下乡服务和创业就业,持续开展涉农专业人才定向培养。节约集约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依法盘活用好闲置土地和房屋,分类保障乡村发展用地。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和管理制度。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促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第二节  促进农民稳定增收

  坚持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统筹做好外出务工服务和返乡就业创业扶持,促进农民工稳岗就业。围绕重点群体就业增收,聚焦重点领域集中连片实施一批以工代赈项目。统筹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提高岗位开发质量。因地制宜发展民宿经济、庭院经济、美丽经济。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和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壮大农业经理人队伍,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完善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力争省际边界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实现“四个高于”。

  第三节  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

  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保持过渡期后帮扶政策体系、工作机制、资源支持总体稳定,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精准识别、动态进出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监测体系,完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认定办法,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持精准帮扶,健全帮扶政策体系,完善兜底式保障,强化开发式帮扶,推进市场化导向的消费帮扶,全面提升帮扶效能。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合理确定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继续给予集中支持。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第九篇  优化区域经济布局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发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叠加效应,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完善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

  第三十三章  主动对接融入国家区域战略布局

  统筹国家所需和湖南所能,在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区域战略中提高自身发展水平。

  第一节  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中奋勇争先

  巩固提升中部地区“三基地一枢纽”功能。发挥“鱼米之乡”优势,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发挥“有色金属之乡”优势,推动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强化能源原材料保障能力。发挥装备制造先发优势和科教资源集聚优势,做优做强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发挥国家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优势,加强与其他区域战略衔接融合。深化湘鄂赣战略合作,主动融入和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协同推进基础设施联通、公共服务共享、区域市场一体、生态环境共治,加快打造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中部崛起的重要支撑、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城市群。

  第二节  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奋勇争先

  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定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推动岸线资源高水平保护和合理高效利用,筑牢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屏障。加强与沿江省市省际共商、生态共治、发展共享,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和沿江陆路通道,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和创新资源外溢,在沿江产业布局中找准自身发展功能定位。积极参与沿江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加强沿江港口、口岸合作,协同推动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进一步畅通至周边省份及国家的重要物流走廊。保护传承弘扬长江文化,推动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湖南段)建设。

  第三节  持续放大“一带一部”区位优势

  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深化港航物流联动、产业科创合作、江海文旅融合等,打造长三角向长江中游腹地辐射发展的战略衔接区、价值新高地。提升与粤港澳大湾区合作能级,以湘中南地区为重点,打造大湾区产业转移高标准承接地、科技创新应用试验场、优质要素资源稳定供应地。主动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参与多元开放国际贸易走廊建设,协同推动长江上中游联动发展。深度对接海南自由贸易港,探索湘琼两地利益共享机制,打造内陆地区联动海南自由贸易港走向世界的新典范。健全对接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长效机制,主动服务对接雅下水电工程。深化湘赣边、湘鄂赣、湘鄂渝黔桂等毗邻地区合作发展,建立多层次、常态化区域合作机制,推动产业协作与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深入推进“通平修”绿色发展先行区、龙凤经济协作区等发展。

  第三十四章  深入推进长株潭一体化发展

  坚持“一座城”理念,强化规划衔接、功能互补、政策统筹、人心相通,推动长株潭一体化发展取得更大成效。

  第一节  以“一座城”理念推动一体化发展

  实施长株潭一体化发展提升行动,加快培育现代化都市圈,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源、支撑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的重要增长极、全国都市圈同城化发展的一流标杆。推进基础设施融合,建设“轨道上的长株潭”,促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推动高速公路成环成网、湘江洲岛“串珠成链”,持续打通融城干道,完善“零距离换乘”综合交通枢纽,打造一小时通勤圈。深化科创产业融合,抢抓未来产业制高点,共建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加快人才一体化发展,打造科技产业协作圈。促进公共服务融合,一体布局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加强政策对接和服务共享,实施湘江沿岸(长株潭段)空间品质提升行动,打造高品质生活圈。促进要素市场融通,推动市场规则统一衔接,一体推进区域标准、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跨区域市场监管协作长效机制,统筹场景培育开放,培塑长株潭整体品牌形象,探索一体化招商机制,打造高标准市场圈。大力推动湘江新区打造“三个高地”建设引领区。

  第二节  推进长株潭生态绿心绿色转型发展

  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转型发展模式,建设高度城市化地区的生态安全屏障、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研发创新基地、城乡融合宜居宜游的美丽幸福花园,打造具有全国乃至世界影响力的城市群生态绿心。强化“一核四廊三楔十脉”重要生态空间和结构性生态要素保护,改善绿心生态环境,提升绿心生态品质,增强绿心安全韧性。加快培育以生态农林产业、生态文旅产业、未来产业为主导的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实施一批研发创新、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重点工程,探索长株潭绿心生态价值转换新路径。

  第三十五章  优化“一核两副三带四区”区域经济布局

  坚持极核带动与全域协同相统一,健全区域联动发展机制,推动省内各区域间资源要素优化组合与产业分工协同互补,持续优化区域经济布局。

  第一节  强化长株潭辐射带动作用

  发挥长株潭极核效应,优化与周边城市的功能互补、产业协同、市场融通,与岳阳、衡阳共同打造全省发展的主副引擎。推动长沙做优做强产业聚链育群、科创策源转化、开放枢纽门户、要素集聚洼地等功能。将益阳、娄底建设成为长株潭都市圈的融合发展区,建立规划衔接、政策协同、产业联动和利益共享机制。加强对洞庭湖、湘南、大湘西等板块的辐射带动,引导长株潭先进生产要素向其他地区有序流动,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其他地区延伸覆盖。

  第二节  提升省域副中心城市能级

  岳阳市。做好长株潭都市圈、武汉都市圈“南北对接”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东进西联”文章,建设中部地区现代化工新材料基地,发展壮大循环经济产业,建设汉岳长科创走廊,加快建设岳阳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大力发展口岸经济。建设现代宜居城市,在中部地区省域副中心城市中争当标兵。

  衡阳市。主动嵌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链创新链,建设全国领先的盐卤化工新材料基地、铜铅锌钨有色金属和稀贵金属产业基地、输变电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和智能衡器计量产业新高地,打造中部地区重要陆路交通枢纽、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因地制宜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增强对湘中南地区的辐射带动力。

  第三节  加强三条通道经济带区域合作

  京港澳通道经济带。对外加强与京津冀、中原城市群、武汉都市圈和粤港澳大湾区的纵深联系,对内提升“一核两副”与南向门户的协同联动,提升沿线城市的产业互嵌、要素对流和市场融通,整合建设空铁港高效联运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打造沟通长江经济带与粤港澳大湾区的区域战略融合纽带,构建以自贸试验区三大片区为重要载体的国际投资贸易走廊,建设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聚集带。

  沪昆通道经济带。对外加密与长三角经济往来、畅通与云贵高原文旅资源共享和客源互送,对内促进长株潭极核带动功能向湘中地区和大湘西地区扩散,增强重要节点城市的开放能级和要素集聚能力,依托中欧(亚)班列(长沙)集结中心、湘粤非铁海联运、怀化国际陆港发展通道经济和枢纽经济,建设绿色康养、生物医药、商贸物流特色产业带。

  厦渝通道经济带。对外深度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对内激活湘西北地区发展动能,深化湘西北与长株潭、洞庭湖板块紧密对接和分工协作,深入挖掘和整合沿线城市现代农业、生物制造、烟酒茶饮、民俗旅游、生态康养等优质特色产业资源,建设文旅融合带、生物制造聚集带、一二三产业融合带。

  第四节  促进四大板块协调发展

  充分激活四大板块比较优势,探索建立板块协调发展新模式,实现优势互补、各美其美、协同共进。全方位提升长株潭地区核心增长极的辐射带动能力,引领区域创新链产业链高效协作。加快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绿色发展,大力发展绿色品牌农业、滨水产业、港口经济等,构建独具特色的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加快湘南地区开放发展,建设产业创新共同体、产业转移承接基地、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进一步发挥大湘西地区独特生态资源、民族特色文化资源等优势,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提质增效,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更好发挥跨区域联结型地区支撑带动作用,健全区域间规划统筹、产业协作、利益共享等机制,畅通跨区域要素流动。支持经济大市挑大梁,赋予更多发展自主权和适当政策支持,推动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中走在前作示范,为全省发展多作贡献。

  第三十六章  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

  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以“三区三线”筑牢国土空间安全发展基础,强化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构建国土空间安全与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强化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

  按照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基本功能类型,分区分类实施差别化、精细化用途管制,推动各地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找准主攻方向,优化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实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构建与经济政策和区域发展相协调的土地管理制度,探索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按规划期管控模式,实行统筹存量和增量综合供地。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落实优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探索主体功能综合区布局。保持主体功能区格局总体稳定,细化明确特殊功能区,完善差异化配套政策措施,支持优势地区优先发展。

  城市化地区。以长株潭都市圈为核心,以岳阳、衡阳两大省域副中心城市为次级动力区域,以京港澳、沪昆、厦渝三条通道经济带为依托,培育若干个重要发展支点,梯次布局“区域中心城市—区域性城镇群—特色强县和重点镇”,构建“一圈两副三带多点”城镇空间格局,提高生产要素集聚水平。

  农产品主产区。以环洞庭湖平湖农业区、长株潭都市农业区、湘中南丘岗节水农业区、武陵雪峰南岭罗霄山脉山地农业区为主体,建设国家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构建“四区一基地”现代农业格局,增强农产品主产区保障粮食安全和供应重要农产品的功能。

  重点生态功能区。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筑牢以长江为纽带,以洞庭湖为中心,以湘、资、沅、澧为脉络,以武陵—雪峰、南岭、罗霄—幕阜山脉为骨干的自然生态屏障,构建“一江一湖三山四水”生态保护格局,提升重要生态屏障功能。

  第二节  推动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

  强化郴州—佛山、张家界—南京对口合作,探索湘鄂川渝黔、湘赣边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新路径。加快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民族地区立足资源禀赋,发展厚植生态本底、彰显民族文化魅力的特色产业,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加强生态退化地区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推进老工业基地、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深入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加强采煤沉陷区、石膏矿采空区综合治理,改造提升独立工矿区,培育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做好对口援藏、援疆工作。

  第十篇  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 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

  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稳步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第三十七章  科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坚持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提高市民化质量,使全体居民公平共享城市发展成果。

  第一节  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

  坚持尊重意愿、存量优先、循序渐进,促进稳定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加快融入城市。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推动转移支付、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积极推动新增移民搬迁人口向县城和中心镇区聚集,分类引导大型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加快搬迁人口市民化进程。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人文关怀。

  第二节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覆盖农业转移人口

  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完善未落户常住人口平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强化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提高其在城市稳定就业能力。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权利,推动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连续接受基础教育,改善吸纳随迁子女较多的学校办学条件。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逐步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住房保障政策范围。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探索居民在常住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

  第三十八章  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

  大力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因地制宜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

  第一节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分类引导新型工业化、农产品加工转化、文旅融合化主导型县域经济发展,构建差异化协同化政策支持体系,培育一批农业强县、工业大县、旅游名县,提高县域经济占全省经济比重。加快构建县域特色产业体系,因地制宜做大做强“一主一特”产业。支持经济大县加快发展,进一步减负增效、放权赋能,提高产业承载和人口集聚能力,形成县域经济领头羊。稳妥推进人口小县机构优化,鼓励探索建设运营治理新机制,引导人口和公共服务资源适度集中。实施重点镇扩权改革,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建设一批产业强镇。

  第二节  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坚持把县城作为城镇化的重要载体,加快县城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和要素集约,推动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以业聚人。持续优化功能定位,分类引导大城市周边县城、专业功能县城、农产品主产区县城、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发展。以湘东湘中片区和人口规模较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城镇化空间大的县市区为重点,兼顾其他县市区,实施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提升行动。发展比较优势明显、就业容量大、带动农业农村能力强的产业,加快补齐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满足农民到县城就业安家需要和县城居民生产生活需要。强化县城与邻近城市联动发展,更好发挥县城连接城市、带动乡村作用。

  第三十九章  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

  坚持把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系统谋划,推动城市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

  第一节  构建布局合理的现代化城市体系

  优化城镇空间格局,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集约紧凑布局。支持长沙市探索特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路径模式,增强综合竞争力,做强做精核心功能,合理有序疏解非核心功能。发展一批区域性城镇群,推动地级城市及50万人口以上中等城市网络化、组团式发展,增强中心城区综合承载能力。支持一批经济强县发展成为中等城市,培育一批城区人口20万以上的新生中小城市。分类引导小城镇特色化发展。

  第二节  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

  精心培育城市创新生态,激发产业创新活力,建立创新型产业社区、商务社区,提升城市产业创新策源力。深入开展城市体检,大力实施城市更新。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实施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打造“湖湘建造”升级版。建设完整社区,完善社区嵌入式公共服务设施,构建城市便民生活圈。健全城市公园、绿道网络和慢行交通系统。统筹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推进城市地下管线管网改造升级,加强地下综合管廊运维管理。统筹城市防洪体系和内涝治理,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严格限制超高层建筑,提升高层建筑火灾防范和救援能力。落实城市上空际线管控规定,完善城市风貌管理制度,加强建筑设计管理。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活化利用历史文化遗迹和历史街区。丰富城市精神文化生活,彰显城市文化底蕴和独特气质。加快全域城市数字化转型,完善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推动城市治理智慧化精细化。

  第十一篇  更好担负起新时代的文化使命 扎实推进文化强省建设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依托悠久的历史文化、厚重的革命文化、活跃的现代文化,顺应信息技术发展潮流,推动湖湘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增强文化软实力。

  第四十章  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发展壮大主流价值、主流舆论、主流文化。

  第一节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

  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宣传教育,创新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开展“实事求是”“两个结合”等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建强湖南省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推进省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实施党的创新理论传播工程,完善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宣讲机制,构建面向基层的理论宣讲体系。办好理论刊物和党报理论版,建设党的创新理论网络视频生产传播基地,实施“网上学习”重点工程,推进“新青年·文化铸魂”工程。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强省级智库和特色智库建设。

  第二节  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围绕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100周年、新中国成立80周年和重大节庆,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实施革命文化赓续工程,传承好陈树湘等革命先烈红色基因,加强红色题材文化精品创作和传播。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以湖湘文化为根基打造“湖湘资源+”大思政课体系,完善“我的韶山行”全省中小学生红色研学长效机制。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会发展、融入日常生活。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完善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齐抓共管机制。

  第三节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发挥文化养心志、育情操的作用,涵养昂扬奋发、敢为人先的精神气质。统筹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弘扬诚信文化、廉洁文化,提升人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深化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一体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突出抓好未成年人和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改进创新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工作,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培育一批文明实践“百千万”工程品牌。持续做好“道德模范”“新时代新雷锋”“湖南好人”等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和礼遇帮扶。拓展文明风尚行动,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实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强化网络生态治理,持续开展“清朗”专项行动,培育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

  第四十一章  答好“两道融合命题”

  深入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文化和旅游融合,培育发展文化新质生产力。

  第一节  推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

  大力推动文化建设数智化赋能、信息化转型。推进文化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专项,构建创新平台体系。利用前沿技术拓展文化发展空间,加快数字文博、沉浸式展演、微短剧、动漫游戏、数智出版、内容电商等新型文化业态发展和集成创新应用场景开发,建立公共文化机构数智赋能精准匹配机制,培育引进一批“链主”企业。加快建设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推动音视频产业集群发展。推动科技赋能经典湖湘文化IP。

  第二节  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

  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形成点面联动、串珠成链、客源互济、资源共享的全域旅游发展模式,加快建设旅游强省和世界旅游目的地。深化“三湘四水 相约湖南”品牌体系建设,持续擦亮奇秀山水、经典红色、城市文化和都市休闲、历史文化、农耕文化等“五张名片”。提升旅游目的地品质,实施等级景区(度假区)强基焕新工程,构建高品质旅游住宿服务体系,丰富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入境旅游便利化国际化水平,加大海外客源地营销推广力度,做强大张家界国际旅游区,打造入境旅游“第二站”。安全有序发展低空旅游,积极发展邮轮游、赛事游等新型旅游,推动文旅体商等融合发展。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开发文化遗产主题旅游线路。以市场化方式务实节俭办好旅游发展大会。完善文旅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机制,深化“游客满意在湖南”行动。

  第三节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坚持以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优化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推动“文化+”“+文化”深入发展,培育文化产业新增长点。做大做强文化龙头企业,推进国有文化资源资产跨部门统筹利用,促进文化资源共建共享。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培育专业化、特色化中小微文化企业。引导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等产业健康发展,构建广电视听全链条产业体系。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基地)高质量发展。推动文化创意旅游产业倍增,打造文化创意设计品牌。完善文化企业无形资产确权、登记、托管、投资、流转和处置体系,加强版权保护利用。

  第四十二章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

  大力繁荣文化事业,提高公共文化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让人民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一节  加强文化精品创作生产

  实施新时代湖湘文化精品创作工程,推进新时代山乡巨变创作,提高文化原创能力,推进各类艺术形式和广电视听门类精品创作。健全文艺创作组织引导、扶持激励、融合转化机制。完善符合文化领域特点的人才选拔、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培育形成规模宏大、结构合理、锐意创新的高水平文化人才队伍。持续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阵地和理论研究。

  第二节  守正创新推动文化传承发展

  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湖南省文物保护利用“六大工程”,加强湖湘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督察。推进大遗址保护、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和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深化湖湘文化研究和现代化阐释。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建筑、传统村落等文化遗产抢救性保护、修缮维护和活态传承。深化博物馆“省市联动”体系改革。实施湖湘古籍数字化保护与活化利用,加强简牍保护、整理出版和研究利用。加强湘剧、花鼓戏、祁剧、丝弦等地方戏曲曲艺以及湘绣、烟花、陶瓷等传统工艺的系统性保护与创新性发展,健全非遗传承人培养体系,完善非遗传承体验设施,推进非遗项目活态展示。传承弘扬湖湘水文化。加强地方志工作。推进档案事业发展。

  第三节  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行动

  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和适用性,提供更多富有时代特色、更具科技含量、融入群众生活的高品质文化服务。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构建“一市一名片、一县一特色、一馆一品牌”格局。实施“三湘群文精品”工程,开展“雅韵三湘”“欢乐潇湘”“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等文化品牌活动,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办好岳麓书会,深化农家书屋改革提升,打造新型实体书店和特色书店。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和高山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分层分类推动公共文化设施提质改造,建设公共文化新型空间。分类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完善文艺院团发展机制。

  第四十三章  提高湖湘文化传播力影响力

  发挥湖湘文化和湖南传媒独特优势,构建湖湘文化传播矩阵,加强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故事、湖南故事。

  第一节  创新传播载体和方式

  深化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推进省市县三级融媒体中心改革,构建协同高效的全媒体传播体系。打造新型主流媒体集团。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进新闻宣传和网络舆论一体化管理。提升网络新媒体传播能力,实施网络文化品牌建设工程,打造有影响力的“湘媒”品牌。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和管理机制,建设互联网内容安全风控平台。健全舆论引导机制和舆情应对协同机制,提高主流舆论引导能力。

  第二节  推动湖湘文化走向世界

  完善国际传播体制机制,加强重点基地建设,提高主流媒体国际传播能力,加快构建多渠道、立体式对外传播格局。建强湖南国际传播中心。推动“湘字号”文化精品出海,培育一批数字文化贸易重点企业和品牌项目,加强长沙、醴陵等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实施“湖湘文化走向世界计划”“芒果出海行动计划”,积极参与“感知中国”“欢乐春节”等文化交流品牌项目,广泛开展国际人文交流合作。加强区域国别研究。深化对非传播和智库建设。

  第十二篇  健全人口服务体系 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树立大人口观,认识适应引领人口发展新常态,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提高人口整体素质,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现代化建设。

  第四十四章  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加快构建“婚恋—生育—托育—养育—教育”一体化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有效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努力保持适度生育水平和人口规模,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第一节  完善生育支持政策

  大力倡导尊重生育、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的新型婚育文化,扎实推进婚俗改革,多元协同支持家庭发展。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落实婚假、产假、育儿假等生育假期和生育津贴制度,加强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医疗费用保障。完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医院,实施早孕关爱行动、孕育和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加强孕产妇心理保健与心理干预,促进安全舒适生育。 

  第二节  完善育幼服务体系

  开展省市县三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公办托育服务网络建设,增加公办托位供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托、用人单位办托等。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和托幼一体服务,提升从业人员服务能力。落实完善育儿补贴、购房补贴等养育支持政策,营造家庭友好型工作环境。深入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持续优化6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强化医育有机结合,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向托育机构提供儿童照护、健康咨询等服务,按比例配备幼儿园专职卫生保健人员。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工作。强化多孩家庭教育服务保障。

  第四十五章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塑造立德树人新格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

  第一节  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一体打造党的创新理论主课堂、实践育人大课堂、网络育人新课堂,着力推动党、团、队育人链条相衔接、相贯通。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做好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工作。加强大中小学教材建设和管理。持续巩固“双减”成果,全面提升课堂教学水平和课后服务质量。保障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有效控制近视率、肥胖率,保障中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加强美育熏陶。常态化开展家务劳动、校内劳动和社会实践劳动教育。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实施青少年健康成长守护工程和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计划,密切关注青少年身心健康。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第二节  建设具有湖湘特色的高质量教育体系

  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农村小学以大村和乡镇为主布局,中学以大乡镇和县城为主布局,扩大学龄人口净流入地区教育资源供给。建设标准化学校,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稳步扩大免费学前教育范围。扩优提质基础教育,探索延长义务教育年限,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资源。推动高等教育提质扩容,扩大优质本科教育招生规模,提升大学办学质量。完善职业教育贯通培养机制,推动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融合发展,办优办强高职专科教育,加快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推动专业设置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需求。重视发展师范教育。办好特殊教育。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管理。规范有序发展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和民办教育。构建终身学习制度体系。

  第三节  完善现代化教育支撑体系

  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稳步推进小班化教学改革,有序推进中考改革,提高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比例,探索完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模式。健全教育战略性投入机制,落实教育投入法定增长和“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把师德师风和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培养全过程,造就高水平教师队伍。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完善跨学校、跨学段、跨区域教师编制动态调配管理机制,稳定乡村教师队伍,关心关爱基层教师。扩大国际学术交流和教育科研合作。深入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

  第四十六章  建设健康湖南

  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普及健康生活、建设健康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第一节  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建立医教研全域协作体系,加强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打造中部地区医学高峰高地。实施医学学科“登峰计划”,建设一批国内领先、特色优势显著的临床医学中心和重点专科,扶持一批市级核心专科,持续提升县级医院专科能力。探索交叉医学新学科,大力发展全科医学。优化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布局。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扩大基层用药种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推动省内高水平医院结对帮扶医疗资源薄弱地区。推进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水平。

  第二节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推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促进目标统一、政策衔接、信息联通、监管联动。构建矩阵式医联体,促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地见效。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编制、服务价格、薪酬制度和综合监管改革,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推进卫生投入合理增长及结构优化。加强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保障。加大医疗卫生健康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健全“县管乡用、乡聘村用”人才使用机制,深化基层医务人员待遇保障和激励机制改革。构建多元复合医保支付体系。推进行业办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引导民营医院规范发展。搭建“健康一码通、三医一张网、监管一平台”智能信息系统。

  第三节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深化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依托国家中医优势专科,打造省级中医优势专科集群。加强中医药现代化研究,打造更多应用场景,建设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加强湖湘道地中药材资源保护利用,建好国家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加大中医药师承教育。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规范中药材种植,擦亮“湘九味”“仲景”品牌,促进中医药与文旅康养等产业融合。推进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促进中西医融合发展。加大中医药文化保护传承推广力度。深化中医药国际合作,主动融入“新时代神农尝百草”行动。

  第四节  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实施全民健康促进行动,倡导公众“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和“三减三健”健康生活方式,实施“减盐减油”三年行动计划,推动人均预期寿命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省域公共卫生中心和市域疾控联合体,加强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公共卫生学科等能力建设,提升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和救治应对能力。加快实现消除血吸虫病目标。完善省市县三级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发展慢性病防治健康管理全链条服务,强化职业健康危害源头防控和风险管控。推进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全方位提升急诊急救、血液保障和应急能力。建设无烟环境。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巩固提升爱国卫生运动成效。

  第四十七章  加快建设体育强省

  推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引导促进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体育产业协同发展。

  第一节  办好全国性体育盛会

  高水平办好第十六届全国运动会、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全国第十三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十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依照比赛标准合理布局场馆场地设施,加强新建场馆设计建设运营和闲置场馆资源改造利用,市场化谋划场馆赛后利用。优化竞技项目结构布局,巩固深化传统项目优势,提升基础大项竞争实力,挖掘培育潜力项目,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探索符合湖南实际的职业体育发展模式,大力培养足球、篮球、排球职业队伍,扶持高水平俱乐部建设,积极参与国际国内职业体育竞赛。深化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深化体教融合,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培养和储备后备人才。

  第二节  开展全民健身行动

  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公共体育服务体制机制,精准提升全民健身资源的可获得性和可适应性。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推进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建设,推动群众身边体育运动空间扩容,发展功能复合的多用途运动场地,力争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建设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推动中小型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企事业单位和高校的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打造社区15分钟健身圈。加快发展群众体育,推动民族传统体育传承创新,办好百姓体育赛事。发展体育服务社会组织。

  第三节  创新发展体育产业

  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体育产业,壮大城市体育综合服务产业集群和体育装备制造集群,推动体育与旅游、健康等业态融合发展,发展少数民族特色体育产业。创新发展水上运动、冰雪运动、电子竞技运动等消费引领型体育健身项目,扩大体育休闲产业市场供给。积极开发竞赛表演市场,打造“湘超”、“湘BA”、“厂BA”、龙舟超级联赛等体育赛事品牌。

  第四十八章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促进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第一节  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

  统筹城乡养老设施布局,补齐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设施短板,推动新建居住区同步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一批街道(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提升“三湘怡养”养老服务品牌,推动优质养老服务机构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发展医养结合服务。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实施范围,健全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扩大康复护理、认知障碍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供给。有序推进养老服务分类改革,引导社会机构提供多样化、高品质养老服务。拓展居家助老范围,发展“物业+”“家政+”等新型养老服务模式。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建设银发友好单元。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职业化建设,有效提升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

  第二节  营造丰富多彩的老年生活

  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就业岗位,继续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优化老年人创业就业和职业发展服务。深入开展“银龄行动”。积极发展银发经济,壮大养老产业,丰富适老化产品和老年服务供给。创新发展老年教育,办好“爱晚”老年学校,推动老年教育进村(社区)。持续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发展综合为老服务。广泛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关心关爱高龄独居老人和空巢老人。加强老年人安全和权益保障力度。营造孝老敬老社会环境。

  第十三篇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畅通社会流动渠道,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第四十九章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

  第一节  持续稳定和扩大就业

  增强经济政策就业优先导向,深化就业政策一致性评价,完善就业影响评估和监测预警机制。提高产业发展的就业带动力,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和积极吸纳就业,在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中培育新职业新岗位。综合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对就业的影响。完善需求导向的人力资源培养机制,强化择业和用人观念引导,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推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探索建立共享用工和用工余缺调剂机制。到2030年,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达到325万人以上。

  第二节  加强重点群体就业支持

  持续开展高校毕业生“智汇潇湘·才聚湖南”就业创业行动,力争省内高校毕业生留湘率提升至60%以上。拓宽青年就业渠道,完善就业见习支持体系,加强留湘来湘青年择业、租房、购房等服务保障,实现青年在湘就业创业低成本投入、高品质生活。促进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因地制宜发展乡村车间,打造特色劳务品牌。推动退役军人通过提升学历、参与招录(聘)、创新创业等方式实现多渠道就业。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推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做好退捕渔民等群体就业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第三节  加强就业服务和劳动者权益保障

  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就业服务从适龄劳动者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全覆盖。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和就业容量大的民生急需领域,扩大高质量培训供给。推动职业院校实训场地寒暑假期间向社会培训项目开放。全面推行“新八级工”制度,有效拓宽技能人才发展通道。推进全省就业服务“一张网”建设,打造“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完善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工时制度,有效治理就业歧视、欠薪欠保、违法裁员等乱象。

  第五十章  稳步提高居民收入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第一节  优化收入分配制度

  完善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逐步缩小收入差距。健全各类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初次分配机制,促进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深化国企薪酬制度改革,健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动态调整和正常增长机制,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积极探索新业态领域工资集体协商新模式。健全工资指导线制度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完善知识价值导向分配政策,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激励政策。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赈灾赈济等再分配调节力度。促进和规范公益慈善事业发展。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第二节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

  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推动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鼓励勤劳守法致富,以中小微创业者、技能型劳动者、科研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等为重点,使更多普通劳动者通过自身努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提升高校毕业生创业参与率和成功率,通过高质量创新创业增加收入。完善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以技能提升带动劳动者收入提升。加大高端创新人才激励力度,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比例。稳定农民务工收入,积极培养高素质农民和致富带头人,提高增收致富能力。

  第五十一章  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可及性,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第一节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

  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目标,分领域制定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基本质量标准和均衡评估办法,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可承受能力动态调整,逐步健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门服务标准。适应人口和服务需求变化,以县域为基本单元,优化公共服务领域及结构布局,推动更多公共服务向基层下沉、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推动长株潭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对口帮扶大湘西等薄弱地区。扩大优质数字公共服务资源覆盖面。持续实施“十大重点民生实事”。

  第二节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多元供给体系,强化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的兜底保障作用。优化事业单位结构布局,强化公益性。鼓励经营主体以政府购买、公建民营、公私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大力培育发展提供各类公共服务的社区组织。盘活改造利用闲置公共服务设施,增强服务供需适配性,提升多样化社会服务可及性。合理提高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各领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第五十二章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实施高质量参保行动,有效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健全社会保险体系

  健全参保激励约束机制,稳妥有序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比例,巩固完善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和扩大覆盖面,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率。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晚退多得激励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推动企业年金提质扩面,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各类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加强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衔接。

  第二节  健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

  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救助。合理提高困难群体救助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强化特困人员兜底保障。加强各类社会救助政策统筹衔接,大力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健全临时救助制度。推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统筹推进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福利事业发展,激发救助对象脱困解围内生动力。

  第五十三章  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实现更高水平住有所居。

  第一节  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以需定建、以需定购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力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强化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兜底保障,更好满足住房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群体基本住房需求,解决创业大学生、青年人才和高层次人才阶段性住房困难。大力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动落实“租购同权”。完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机制,加快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建设。持续优化公积金管理制度。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

  第二节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因城施策稳定预期、增强信心,健全房地产用地供应与房地产存量、城镇人口变动相协调的调节机制。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商品房开发、融资、销售等基础制度,稳步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全面推行房票安置制度,通过税收优惠、购房补贴、以旧换新等形式推进房地产去库存,在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和城市危旧房改造中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十四章  保障各类群体发展权益

  健全关爱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妇女儿童、青年、退役军人、残疾人各类群体权益,使其共享发展成果。

  第一节  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积极为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实施巾帼家政提质扩容行动和“美家美妇”行动。深化“爱心妈妈+知心姐姐”结对关爱。加强家庭暴力干预和受害妇女救济力度。推进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落实儿童优先原则和儿童友好理念,广泛开展儿童关爱服务,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实施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强化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提升委托照护服务规范化水平和儿童福利机构“养治康教社”一体化服务水平。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健全校园欺凌防治机制。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实施青少年网络素养提升工程。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持续开展“利剑护蕾”行动。

  第二节  建设年轻人友好省份

  健全促进青年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加强广大青年理想信念教育,深化新时代青年建功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急难险重新”任务等行动,支持青年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开展就业、创业、生活、成长“四个友好”行动,帮助青年解决实际困难,构建友好社会生态。完善青年利益表达、诉求响应机制,拓展青年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切实维护青年合法权益。深化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

  第三节  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

  健全退役军人组织管理体系,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健全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机制,促进人岗相适。积极发挥退役军人在乡村振兴、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提升优抚医院、光荣院及军休所(站)等服务能力,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修缮管护。落实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优待政策,健全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拓展优待证应用场景。大力弘扬英烈精神风尚。

  第四节  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推进残疾人友好型省份建设全民行动。提升残疾预防水平,扩容提质残疾人康复服务,促进医康教融合发展。建立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残疾人托养照护体系。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促进政策和机制。加大助残科技创新研发和成果推广应用力度。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培育壮大助残社会组织,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服务。

  第十四篇  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加快建设美丽湖南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政治责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守护好三湘大地的青山绿水、蓝天净土。

  第五十五章  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多污染物控制协同、区域治理协同,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推动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转向质变。

  第一节  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以建设美丽蓝天为目标,持续打好移动源、扬尘、工业企业等大气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以细颗粒物(PM2.5)治理为主线,大力推进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努力推动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降低至全国平均水平。持续推进水泥、焦化、冶炼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实施“煤改电”“煤改气”和超低排放改造。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应对和跨部门研判会商机制,强化长江中游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提升大气环境预警预报能力与监测监控信息化水平,构建全链条大气环境监管工作体系。持续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

  第二节  努力实现人水和谐共生

  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加强长江干支流及洞庭湖、大通湖、黄盖湖等重要江河湖库系统治理和生态保护,推动洞庭湖总磷浓度持续下降,建设美丽河湖。加强流域污染治理,巩固深化湘江、资江等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成效。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并形成长效机制。深化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和整治提升。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全面保障饮用水安全。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保障河湖和已建水工程生态流量。强化枯水期、汛期和高温期水生态环境管理,加强湖库蓝藻水华预警防控。

  第三节  持续加强土壤安全管控

  深入推进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推进受污染耕地、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以镉等重金属为重点,分阶段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推动沿江1公里化工腾退地块污染专项治理,推动清水塘等污染地块环境修复与开发建设衔接,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加强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严控化工园区、重点矿区、危险废物处置场等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环境风险。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第四节  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

  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推进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加强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整治。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环境监管,开展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新污染物治理,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常态化管控生态环境风险,开展重点行业和区域生态环境风险评估,严守“一废一库一重”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完善上下游协同、跨区域联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体系。

  第五十六章  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

  坚持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建立完整的生物多样性保护链条和完善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稳固“一江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屏障。

  第一节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全方位加强长江生态保育与修复带建设,推进武陵—雪峰山脉、南岭山脉、罗霄—幕阜山脉等重要生态廊道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建设,加强森林、湿地、草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强化生物灾害防控。加强“四水”小流域生态修复与建设,实施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和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到2030年,全省森林蓄积量达到8亿立方米以上,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87.51%。

  第二节  全面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进一步优化自然保护地布局,持续开展“绿盾”行动,全面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南山国家公园设立,协同推进井冈山国家公园创建。深入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抢救性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和“千年鸟道”保护修复。防范和应对外来物种入侵。

  第三节  完善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基础制度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开展美丽湖南建设成效考核。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同优化产业布局。完善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推进重点行业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衔接。完善生态环境法规标准政策体系。推深做实林河湖田长制。建立生态警务机制。建立“天空地网”一体化综合监测体系,优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强长江流域水生态监测评估。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推动历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历次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高质量整改销号。

  第五十七章  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

  统筹发展和减排,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为实现碳中和奠定基础。

  第一节  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

  加强碳排放双控基础能力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严格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有力有效管控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对新(改、扩)建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实施碳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开发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碳汇项目,扩大湘林碳票应用场景,推进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鼓励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自愿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开展自然生态系统碳汇监测与核算,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积极对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做好配额发放、履约和数据管理。

  第二节 推动重点领域绿色转型

  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力争“十五五”末年度新增清洁能源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量,推动实现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单位GDP能耗下降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科学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建立重点用能单位绿电消纳责任权重统计、考核和激励机制,引导重点行业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因地制宜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冶金、建材、石化化工等传统产业节能减煤、减污降碳改造,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绿色低碳导向的新业态新模式。推进交通运输绿色转型,大力推广高效清洁运输工具装备,实施港口岸电改造工程,加快低碳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建设绿色转型,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特别是极端天气能力。

  第五十八章  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坚持节约集约与循环利用并重,健全绿色发展政策体系,在全社会形成绿色生产新方式和生活新风尚。

  第一节  深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

  加强各类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落实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增效,推广节能低碳技术装备,强化节能监察。实施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加强中水回收利用,大力发展节水产业,持续提升非常规水利用能力。健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制度,推进形成以“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为导向的用地节地技术和模式。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和轻量化制造。加强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强化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到2030年,全省用水总量不超过360亿立方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较基准年下降10%以上。

  第二节  大力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

  优化全省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布局,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打造废有色金属、稀贵金属、动力电池等循环经济产业集群和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推动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资源回收体系,畅通再生资源流通渠道,建设覆盖城乡的三级回收节点和区域性绿色分拣中心,搭建覆盖全省、联通各节点的再生资源全品类、全流程、可溯源信息管理平台。发展壮大再制造产业。健全再生产品、再生技术认定标准体系。实施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无废工厂”“无废园区”“无废城市”建设。

  第三节  健全绿色发展政策体系

  落实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科技、环保政策。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构建全省生态产品总值(GEP)统计核算体系,推动开展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探索构建流域综合补偿指标体系,完善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强化纵向补偿激励约束。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推进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等市场化交易。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和投融资模式创新。持续健全可再生能源和工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

  第四节  开展美丽湖南建设全民行动

  全面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等美丽单元建设,大力弘扬湖湘生态文化,强化全民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引导公众自觉节水节电、减塑降塑,践行“光盘行动”,抵制过度包装,优先选择低碳出行,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鼓励企业提高设计和制造水平,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能源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影响。提高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拓展绿色产品采购范围和规模。健全公众生态环境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完善社会共治力量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制度,探索建立“碳普惠”等多元参与机制。

  第十五篇  统筹发展和安全 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湖南

  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高质量发展各方面全过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确保社会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第五十九章  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建设

  坚持以战略为先导、政策为抓手、法治为保障、风险防控为落脚点,加快构建新安全格局,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主动。

  第一节  完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

  加强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促进全链条全要素协同联动。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强化跨部门、跨区域协同指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的国家安全工作格局。强化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和重要专项协调机制,提高应急应变效能。健全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和保障体系,确保国家安全战略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第二节  完善国家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建立全省统一的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延伸风险监测前端触角,实现风险动态监测、实时预警。建立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协调联动、有序高效的危机管控机制,及时有效管控、处置国家安全风险。整合国家安全教育资源和力量,深化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筑牢人民防线。完善涉外国家安全机制,积极参与国家海外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健全湘资湘企海外利益保护机制。

  第三节  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坚持党管武装、加强新时代人民武装工作,落实深化跨军地改革部署,优化涉军议事协调体制机制。完善国防动员体系,持续推进经济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提高生产供给、全域投送、重点防护等国防动员能力,支持驻湘部队现代化建设。加强民兵队伍全要素规范化建设,加快构建现代民兵力量体系。加强军地规划统筹衔接,推进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优化国防科技工业布局,推进军民标准通用化。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巩固发展新时代军政军民团结,完善双拥工作机制,提升军人自豪感、荣誉感。做好征兵、预备役、军事设施保护、人民防空等工作。

  第六十章  加强重点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

  锻造实战实用的国家安全能力,把捍卫政治安全摆在首位,突出保障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经济健康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安全。

  第一节  夯实国家安全基础保障

  坚定不移捍卫政治安全,加强意识形态各领域阵地管理,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深化反恐防恐工作,防范遏制邪教破坏活动。完善全链条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全面提升电力系统互补共济和安全韧性水平。建立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评估和应对机制,提高重要产业链自主可控水平。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储备和高质高效综合利用,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战略性矿产资源增储上产工程,持续增强稀土、稀有金属、超硬材料等竞争优势。构建全方位基础设施安全防护体系,维护战略通道安全。统筹推进涉众金融、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防控化解,严防系统性风险。

  第二节  加强新兴领域安全能力建设

  构建网络安全联合防御体系,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健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建设网络安全靶场。加强网络安全核心技术攻关,高水平建设国家网络安全教育技术产业融合发展试验区,推进网络安全教育技术产业融合发展。强化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完善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和出国(境)管理制度。做好新时代密码工作。加强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监管。建立无人机基础管控体系,提升低空空域管理精细化水平,强化低空飞行安全保障能力。构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动植物检疫防疫,建立生物实验室安全监管机制。加强核技术利用单位安全监管,建立核安全应急响应机制。

  第六十一章  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一节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全过程监管

  建立健全科学高效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加强监管能力建设,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大违法行为惩戒力度。完善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推动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全覆盖,深化重点问题农产品药物残留治理,加强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监管,做好新型食品安全性评估。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合理用药水平。严格生物技术研发应用监管,提升生物数据资源存储利用能力。

  第二节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全力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聚焦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特种设备、交通运输、消防等重点领域,兼顾新型储能、平台物流、无人驾驶、低空飞行等新业态新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动态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各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加快高风险工艺和设备淘汰更新,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推广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吹哨人”保护与奖励制度,构建安全生产群防群治新格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建立行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巡查。

  第三节  构建新型防灾减灾救灾体系

  一体提升减灾预防能力、抗灾设防能力、救灾保障能力,有效降低各类灾害事故损失。加强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等监测预警,推动各类灾害监测数据共享,深化气象“631”递进式预报预警叫应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完善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强化地震预警信息应用。合理提高重要城市和灾害多发地区关键基础设施设防标准,推进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应急管理改革,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建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优化专业救援队伍结构布局,提升极端条件下救援能力。实施基层应急能力提升行动,提高基层应消一体综合救援能力和全社会防灾避险能力。大力推进科技兴安,构建“空天地”一体化风险综合监测感知和应急通信网络。加强环境、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健全应急救援军地联动机制,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管理,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和快速调拨投送体系。健全巨灾风险保障体系,完善灾害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机制。

  第六十二章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健全社会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完善社会治理政策和法规体系,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第一节  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

  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高质量推进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各领域党建工作。规范优化网格管理服务,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精准化精细化水平。改进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引导小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化解矛盾问题。全面实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完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基层管理机制,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推进网上网下协同治理。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拓宽各类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加强基层服务管理力量配置,完善服务设施和经费保障机制。

  第二节  完善凝聚服务群众工作机制

  常态化开展“走基层、找问题、想办法、促发展”活动,完善人民建议征集体系。做好网上群众工作,用好湖南省民意反映渠道一体化平台,强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平台功能,推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改善各类社会群体服务管理,健全利益关系协调、合法权益保障制度。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社会心理服务,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发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推进社工站建设提质升级,有效促进“五社联动”。发展志愿服务,健全志愿服务协调机制,加强志愿服务组织管理。

  第三节  提升新兴领域治理效能

  建立健全新兴领域党建协调机制,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创新创业、社会服务有机融合。提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质量,分类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探索互联网平台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党建新模式,健全园区党建体制。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和关心关爱。

  第四节  有效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健全诉访分离与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机制,深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加强信访重点领域行业系统治理。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坚决遏制个人极端案事件。全面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健全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大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毒品犯罪等力度,加强青少年药物滥用防范治理,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加强对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疏导和救助帮扶。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专业化、社会化、智能化水平。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违法犯罪,提升刑罚执行质效。

  第十六篇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湖南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一体推进法治湖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不断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湖南实践。 

  第六十三章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

  第一节  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

  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保政府机关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进联动监督、协同监督,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坚持依法开展重大事项决定和选举任免工作。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完善人大代表更加紧密、经常性联系人民群众制度,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第二节  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独特优势

  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各种协商渠道协同配合,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提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水平。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意见,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

  第三节  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

  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健全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政治作用的制度机制。支持民主党派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履职尽责。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实施“三湘石榴红”工程,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团结引领。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和工商联建设。务实做好港澳台工作。全面贯彻党的侨务政策,广泛凝聚侨心侨力。深入推进网络统战工作。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更好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青少年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政策保障。

  第六十四章  提升法治湖南建设水平

  坚持全面依法治省,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强宪法法律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一节  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

  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统筹做好与国家法律法规衔接配套的实施性立法和体现地方特色的创制性立法,加强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加大“小快灵”“小切口”立法力度。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拓宽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方式,提高立法质量。

  第二节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政府权责清单,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制度机制。持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落实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司法监督,加强专门监督和行政复议监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完善“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机制。

  第三节  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健全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质效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完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工作机制。健全执法司法救济保护制度。全面建设“数字法院”升级版。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推进检察智能化数字化建设。依法保障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强化“执行难”综合治理,健全执行联动机制,依法保障胜诉权益。深化司法公开,健全公开信息保护机制,自觉接受各类监督。

  第四节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体推进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依法治理,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均衡配置法律服务资源,健全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加大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执法力度。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加强涉外法治工作。加强法治人才和队伍建设。

  第六十五章  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健全党内监督与人大、民主、行政、司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舆论等监督力量贯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加强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监督检查,完善综合性法治评价工作机制。持续完善基层监督体系。

  第十七篇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促进形成上下协同、广泛参与、各司其职的规划实施工作格局,凝聚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的强大合力。

  第六十六章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推进规划实施的强大动力和根本保证。

  第一节  强化党对规划实施全过程的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健全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政策措施的工作机制,将党的领导贯穿“十五五”规划实施全过程。规划中期评估、总结评估情况和规划实施中的重大情况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规划目标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向省委报告。

  第二节  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激发全社会干事创业、创新创造活力,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的生动局面。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激发干部队伍内生动力和整体活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常态化推进“一树两严”教育,完善干部考评机制和尽职免责机制,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鼓励各级干部弘扬湖湘精神,聚焦规划任务敢闯、敢试、敢创新。强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干部队伍现代化建设本领。树牢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持续为基层减负赋能,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

  第三节  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决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狠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有效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保持高压震慑,深化整治重点领域腐败,深挖彻查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健全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机制,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深化清廉湖南建设。充分发挥“四种形态”层层设防作用,构建教育、提醒、纠偏、重处、严惩立体防线。加快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探索人工智能技术与纪检监察业务深度融合,开展廉政风险预警,推进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智能化。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第六十七章  健全规划实施体系

  完善责任分工、监测评估、监督评价、政策协同、要素保障贯通一体的实施推进机制,强化规划衔接落实机制,确保“十五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第一节  形成统一规划体系合力

  更好发挥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健全以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省市县各级规划共同组成的规划体系。加强与国家发展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的有机衔接。依据发展规划同步部署、同步编制、同步实施一批重点专项规划,细化落实发展任务。依法实施和动态调整国土空间规划,为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提供空间保障。统筹各级各类规划编制,精简数量、提高质量,根据地方实际建立完善市、县全口径规划编制目录清单,避免交叉重复、增加基层负担。报请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规划须经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衔接并出具衔接意见,市州级发展规划须按程序报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进行衔接并做好落实,确保与本规划协调一致。

  第二节  提升规划实施质效

  本规划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由省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省人民政府依据本规划制定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贯彻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计划指标体系,设置年度目标并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合理确定年度工作重点。明确各项目标任务分工,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可操作可评估的实施方案。对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安全保障等领域任务,强化责任分解落实;对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领域任务,创造良好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治环境。细化规划重大工程项目清单,分类推进单体项目、打捆项目落地实施,“十五五”期间开展前期工作和研究论证的项目,条件成熟的按程序推动开工建设。

  第三节  强化要素协同保障

  建立健全“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优先保障本规划提出的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平台和重大项目所需要素资源。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安排对规划实施的财力保障,省级财政资金优先投向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鼓励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快规划确定的重大工程项目审批核准,优先保障规划选址、用地、用能、环境和资金需求,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优化项目建设环境。

  第四节  落实规划实施责任

  坚持依法制定规划、依法实施规划,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法》,加快出台发展规划相关地方性法规,以法律保障和推动发展规划更好发挥战略导向作用。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监督机制,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根据监测评估情况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的政策举措,规划实施情况依法接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对推进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健全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任务落实协同监督机制。

  名 词 解 释

  1.“三高四新”美好蓝图: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湖南考察,为湖南擘画“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勉励湖南着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内陆地区改革开放的高地,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彰显新担当,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湖南新篇章。

  2.“4+4科创工程”:岳麓山实验室、岳麓山工业创新中心(实验室)、湘江实验室、芙蓉实验室“四大实验室”,以及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大飞机地面动力学试验平台、力能实验装置、航空发动机冰风洞装置“四个重大科学装置”。

  3.工业经济增长“第二曲线”:在传统工业动能减弱时,通过技术、模式与生态的系统性创新,开辟并主导的以高质量发展为特征的新一轮可持续增长路径。

  4.“油头化身新材料尾”产业链:以原油开采和初加工为起点(“油头”),经化工装置生产出基础化工原料及各类化工产品(“化身”),再通过深度转化和科技创新延伸至高端化工新材料与终端应用(“新材料尾”)的完整产业链。

  5.“热带雨林”式产业发展环境:一种仿照自然生态系统、具有高度多样性、开放性和共生性的产业创新生态,其核心特征是通过市场自组织而非人为规划,促使人才、技术、资本、信息等要素自由碰撞、循环衍生,最终自发生长出具有竞争力的创新“新物种”和新兴产业。

  6.单项冠军企业:长期专注于制造业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或国内前列的企业。

  7.瞪羚企业:成长性好、具有跳跃式发展态势的高新技术企业。 

  8.“三生融合”“三态协同”:园区生产、生活、生态融合,规划形态、园区业态、产业质态协同。

  9.“湘域湘质”:立足湖南地域,拓展新兴领域,推动新质生产力同新质战斗力高效融合、双向拉动。

  10.“发展飞地”:打破行政区划限制,通过创新规划、建设、管理和税收分成等合作机制,以产业园区为主要载体,在异地通过共建或托管等方式建设工业项目,实现优势互补、区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

  11.“一城一区三基地”:长沙市为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所打造的核心科创空间载体布局,具体包括:湘江科学城(一城)、中国(湖南)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一区),以及马栏山基地、科大金霞基地和大泽湖基地(三基地)。

  12.企业创新积分制:是一种数据驱动、定量评价、积分赋能、精准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新型政策工具,通过构建多维度指标体系,对企业创新能力进行量化评分,引导财政、信贷、创投等资源向优质科技型企业精准集聚。

  13.新型举国体制湖南模式:在国家新型举国体制框架下,湖南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以政府引导、企业主导、产学研协同、市场化运作的科技创新组织模式,聚焦先进制造、种业、集成电路等关键领域,组织“大兵团”协同攻关,探索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持续用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的湖南路径。

  14.对非新型易货贸易模式:以货物或服务直接等值交换为核心的跨境贸易创新模式,是建设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助推湘非经贸深度合作的核心举措之一。

  15.“三区一厅”战略定位:依托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为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对非经贸合作确立的总体框架,旨在建设对非经贸合作模式创新区、对非经贸深度合作引领区、对非产业链合作承载区及对非经贸交流合作“会客厅”。

  16.“六大中心”:非洲非资源性产品集散交易中心、中非跨境电商合作中心、中非产业链培育中心、中非金融合作中心、服务中西部地区的对非物流中心、中非经贸交流促进中心。

  17.“五统一、一开放”:统一市场基础制度、统一市场基础设施、统一政府行为尺度、统一市场监管执法、统一要素资源市场,持续扩大开放。

  18.端到端:从货物起点到终点的全流程覆盖,包括运输、仓储、配送等所有环节。

  19.人机协作:人类与智能机器系统通过紧密配合、优势互补,形成高效协同的共生关系。其核心目标是发挥人类创造力与机器计算力的各自优势,实现生产效率、决策质量或生活体验的全面提升。

  20.政务全栈云服务:面向政府机构提供的覆盖基础设施(IaaS)、平台(PaaS)、应用(SaaS)全层级的一体化云计算服务,支撑“数字政府”高效运行。

  21.智改数转网联: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

  22.多智能体:由多个自治智能体组成的系统,其核心特征包括异步处理和分布式决策,各智能体拥有独立进程并按照自身运行方式异步执行任务。

  23.政务信息系统大运维大安全改革:以“统筹、安全、节约”为总要求,推进“云、网、数、端、安”一体化、多层级、全方位运维保障与安全防护,实现资源大整合、效益大提质、治理大提升、服务大升级。

  24.“数字丝绸之路”: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数字化延伸,旨在通过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数字技术合作和数字贸易规则共建,推动与沿线国家在数字经济领域的深度合作,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25.“一枢纽、多重点、广延伸”港口体系:是指突出岳阳港作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及通江达海的枢纽港地位,发展成为长江中游综合性航运物流中心及内陆临港经济示范区,积极发展长沙、常德、衡阳、湘潭、株洲、益阳、永州、娄底等其他港口的重点港区,形成以港口为依托的区域货物运输重要节点,延伸发展其他港区,增强港口对产业的辐射范围和服务能力。

  26.煤电“三改联动”:对现役煤电机组实施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的协同升级,以提升能效、降低排放、增强电网调节能力,实现煤电从主体电源向“支撑性、调节性电源”转变。

  27.“一湖四水百城”防洪安全格局:以洞庭湖区防洪为主战场,以湘、资、沅、澧四水流域防洪为重点单元,以100个县级以上城市为重点保护对象,实施堤防、水库、蓄滞洪区、河道整治等防洪工程建设,构建“一湖四水百城”防洪安全格局。

  28.国家储备粮源基地:落实“良田、良种、良机、良法”要求,建立以订单农业为导向,从种源选育到生产、收购、储存、加工、销售各环节有机衔接,引导国家收储、加工从生产导向型转化为市场导向型,提高种粮农民效益和积极性的粮食全产业链模式。

  29.“洞庭粮仓”:以洞庭湖生态经济区为核心区域,依托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稳定粮源,充分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三维仿真、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绿色仓储为基础,以“气膜仓”“载体集装箱”为发展方向,建成以“无人化运输车”“低温集装箱储备仓”为支撑,“N种智慧管理应用”为中枢的“新型绿色粮食储备仓”,打造国家级现代化粮食产业新型“洞庭粮仓”。

  30.粮食供给保障能力“五个千万工程”:2000万亩国家储备粮源基地工程、2000万吨/年烘干能力建设工程、1000万吨更高标准的“洞庭粮仓”新改扩建工程、1000万吨粮油加工自动化生产线提升工程、1000万吨粮油产品外销工程。

  31.“一核两副三带四区”:以“一座城”理念推进长株潭一体化,建设岳阳、衡阳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京港澳、沪昆、厦渝三条通道经济发展带,推动长株潭、洞庭湖、湘南、大湘西四大区域板块协调联动发展。

  32.“一核四廊三楔十脉”重要生态空间:长株潭生态绿心打造长沙石燕湖省级森林公园—湘潭昭山省级森林公园—株洲九郎山省级森林公园为主体的生态绿核;以坪塘—昭山—石燕湖—云峰湖东西向生态林带和易俗河—法华山—石燕湖—跳马南北向生态林带组成十字型的两条青山绿廊,以及湘江、浏阳河两条绿水连廊;基于石燕湖省级森林公园—高云郊野公园、马鞍山—九郎山、寨子岭—虎形山—凤形山,构建从生态绿核延伸至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城区的三条生态山体绿楔;绿心内官桥湖撇洪渠、圭塘河、双溪港、蔡家港、仙人河、龙母河(白石港)、紫荆河(向东渠)、王家晒渠、朝阳渠、白泉河等十条水系及两岸缓冲区,共同构建连通绿心山林与河湖、串联城镇村与田园的生态水脉体系。

  3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实现“四个高于”:省际边界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当地GDP增速、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周边省份相邻县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34.文物保护利用“六大工程”:文物考古和保护工程、湖湘文化保护传承工程、革命文物保护传承工程、让文物活起来工程、文物数字化工程、文物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35.“两个只增不减”: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旨在确保教育经费投入持续增加,推动教育优先发展。

  36.“双师型”教师:具备良好师德素养、企业工作或实践经历,同时掌握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并能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的职业教育教师。

  37.高等院校布局优化“五个一批”:整合资源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整合优化一批同质化高等院校、整合优化一批师范类高等院校、整合优化一批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资源、整合优化一批独立学院资源。

  38.学科优化“五大计划”:“双一流”与“双高”建设计划、支撑主导产业学科(专业群)建设计划、产业急需紧缺学科专业发展计划、学科专业限制停招撤销计划、学科专业内涵重塑计划。

  39.县域医共体: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的简称,指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一体化管理组织。

  40.“三医一张网”:医疗、医保、医药三部门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的系统工程。

  41.“新时代神农尝百草”行动:以全球药用植物资源发掘为核心,通过中医理论与现代科技融合,丰富诊疗手段并服务人类健康福祉,旨在促进各国传统医药互学互鉴,助力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42.“三湘怡养”养老服务品牌:基于湖南“三湘四水”的地理文化背景,围绕湖南全体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美好期许,通过标准化、专业化、特色化、智能化的系统建设,构建一个覆盖城乡、功能完善、服务优质、监管有力的具备湖湘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为三湘大地老年人提供一个怡然自得、高品质的幸福晚年生活。

  43.“银龄行动”:以老年人为主体,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以开展智力援助和参与基层治理、社会服务等为内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志愿服务活动。

  44.“养治康教社”:一个综合服务理念的缩写,代表‌养育、医疗、康复、教育和社会工作‌五个核心领域,旨在通过整合资源为儿童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保障与支持。

  45.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对碳排放总量和单位GDP碳排放强度实施双重管控的制度体系,旨在通过总量限制和单位GDP碳排放量控制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46.核证自愿减排:依据国家主管部门制定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管理规范,对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的机制,相关数据要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完成登记。

  47.绿电消纳责任权重: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各个省级行政区域(或特定的电力经营主体,如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在其年度总电力消费量中,必须消纳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最低比例。

  48.“一废一库一重”:“一废”即危险废物,“一库”即尾矿库,“一重”即重金属。

  49.“千年鸟道”:候鸟在常年迁徙中集中经过的山坳、停歇地、栖息地,是候鸟迁徙相对稳定的飞经之地,通过划定区域来确定需优先保护的千年鸟道范围。

  50.“天空地网”一体化综合监测体系:融合卫星遥感(天)、航空与视频监测(空)、地面观测站与实地调查(地)以及物联感知网(网)等多种技术手段,构建起天、空、地、网协同的立体化监测网络。

  51.气象“631”递进式预报预警叫应:6小时滚动预报、3小时预警、1小时叫应。省级提前6小时滚动发布精准到县的气象灾害落区预报;市级提前3小时发布精确到县域方位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县级提前1小时发布精确到乡镇的临灾警报。发布高级别气象灾害预警时,同步向党政领导和应急部门负责人开展叫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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