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全国部分省区党委巡视办负责同志座谈会在我省召开

编辑:不详 发表时间:2010-06-18 11:06 来源:省委巡视办

 

6月12日,中央巡视办在我省召开全国部分省区党委巡视办负责同志座谈会,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县巡视工作的意见(初稿)》征求意见。中央巡视组有关方面负责同志王瑛、张本平以及山西、内蒙、安徽、福建、湖北、湖南、云南、新疆8个省区党委巡视办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湖南省纪委副书记、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委巡视办主任张卫平出席会议并致词,省委巡视办常务副主任卞鹰汇报了湖南对县市区开展巡视的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党的十七大以来,各省区党委巡视机构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巡视工作要求,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关于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精神,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对县的巡视工作,创造和积累了一些成功做法和宝贵经验。通过巡视,进一步促进了县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同时,目前对县的巡视工作总体上仍处在探索阶段,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各地发展也不够平衡,需要引起重视并认真研究解决。今年1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贺国强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对县的巡视中存在的问题。为贯彻落实贺国强同志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县的巡视工作,中央巡视办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县巡视工作的意见》。
张本平在听取了与会同志发言后,传达了中央巡视办对今后工作的指导意见。他指出,巡视工作开展七年多来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部分领导的思想认识不足与中央对巡视工作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巡视工作的力量不足与巡视工作承担的繁重任务还不相适应,巡视干部整体素质不够高与巡视工作高要求不相适应,巡视工作理论创新相对滞后与巡视工作实践快速发展不相适应,这都影响和制约了巡视工作的深入发展。他强调,《巡视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使巡视工作进入了一个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下一步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的要求和贺国强同志关于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推动巡视工作深入发展的重要指示,在五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加大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监督检查的力度。重点加强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廉政准则执行情况、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等方面的巡视监督。二是加大推进巡视工作规范化的力度。重点抓好《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中央巡视组工作规则(试行)》、《关于被巡视地区、单位配合中央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的暂行规定》4个法规文件的执行,形成以《巡视工作条例》为核心的巡视工作制度体系。三是加大巡视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增强干部队伍力量,落实编制;加强培训,实现巡视干部队伍专业化。四是加大巡视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的力度。对巡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进行研究探索,下半年将召开全国巡视工作理论研讨会,争取出一批研究成果。五是加大对省(区、市)巡视工作的指导力度。中央巡视办将及时了解情况、掌握情况,并下发一些指导全国巡视工作开展的政策文件,包括对县开展巡视工作的意见。
 
 
                                                                                                                                                                           湖南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   刘辉奇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