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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关于省委巡视第二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4-12-19 09:14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8月至9月,省委巡视第二组对我校院开展了巡视,9月29日就巡视情况向校院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我校院落实省委巡视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校院委高度重视,把整改作为重大工作来部署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省委巡视第二组反馈巡视意见后,校院委高度重视,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校院长任组长,负责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校院委以巡视工作为契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时间和精力,对准问题和不足,扎实、有效抓好巡视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推进整改措施的实施
    为切实抓好巡视意见的整改工作,校院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对巡视意见的整改进行了分解,具体分工与责任到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及具体负责人。做到校院领导负责把关、职能部门处室主要负责人具体抓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进行跟踪检查三者紧密相结合,保证了整改工作按时间节点整体有序推进。
    三是明确整改原则,切实加强整改进度监督
    校院委提出了整改原则,要求能改正的立行立改;需要制定详细整改措施的,经批准后立即实施;需要与其他工作配合的,共同推进;需要向干部职工说明(承诺)的,予以公开说明(承诺)。两个月来,整改工作稳步推进,大部分事项已整改到位,一部分正在抓紧落实。
    二、省委巡视第二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纪检组长分管其他工作的问题。
    11月初,校院委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微调,行政处已不再由纪检组长分管,由于尚有两名班子成员未配齐,待配齐班子后,纪检组长集中精力履行监督职责。
    2、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常务副校院长把坚持原则、依法依规、转变作风、带好班子作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基本要求。重申注重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重大决策纪检组参加,重要事项听取纪检组意见,重点工作派纪检部门监督。
    3、关于个别校院领导子女承包校院资产经营的问题。
    去年承包经营的校内酒店已无条件退出,合同已终止,已通过公开招标引进了其他经营者。
    4、关于领导班子行政职务与专业职称“双肩挑”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各类评审凡符合申报条件的领导,以实际业绩按程序与其他申报人员一并参与评审。二是明确规定今后不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领导,不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5、关于纪检组落实上级纪委“三转”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按照“三转”要求,纪检监察室进一步清理了职能职责,重新制定了岗位细则,把主要精力放在检查监督和接受群众信访举报的调查处理上,把监督重点放在招标采购、人事招考、干部任用、职称评聘等重点环节上,把监督手段放在跟踪检查、明察暗访、效能评估上,把监督结果运用落实到年终考核评比、干部选拔任用上,切实聚焦主业。
    6、关于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纪检组修订了《信访接待工作职责》、《纪检监察来信来访登记办理制度》、《校院领导阅批来信接待来访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把受理举报与主动介入结合起来,深入调查、核实,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国法为准绳,切实做好案件查处。
    (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关于会议多、文件多、讲话多、领导小组多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年初出台的《会议活动管理办法》,严格会议归口管理。今年以来,召开大小会议比去年同期减少21%。二是领导讲短话,不发文,不发简报,《简报》只保留1份,编发数量减少50%。坚持会、文统一,能发文的不开会,需开会的不发文。三是校院撤销领导小组等非常设机构18个,精简50%,没有反弹。
    2、关于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够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校院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处室负责人之间定期开展谈心交流。二是明确规定,每年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党校行政学院调研2次以上,参加教研部门活动1次以上,下班听课2次以上,联系离退休老同志1位。
    3、关于公款吃请、旅游的问题。
    继《接待管理规定》后,又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有关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制度,标准。公务接待经费与去年相比有所下降。9月份以来召开的党校校长会议、有关学会会议等,均严控接待费支出,没有发生借开会违规收费和参观旅游景点现象。
    4、关于个别班子成员工作缺乏激情的问题。
    一是班子成员开展谈心、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继续做好对照检查和整改,自律意识、履职意识、担当意识、服务意识有了新的提高。二是校院启动了办学理念提炼和校徽设计工作,进一步凝心聚力。
    5、关于梅溪湖团购房多年不能交房的问题。
    今年以来,相关领导和校院团购房办加大了督促和协调力度,常务副校院长到任后,10月中旬和分管校院领导带领相关部门及团购办的同志到现场调研,再次向开发商提出了尽快竣工交房的要求。针对游园路标高等瓶颈问题,主动协助开发商与长沙市相关部门衔接,促成3次召开协调会,重新商定了改造方案,已于11月底完成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并开工,计划春节前完工。开发商已排出扫尾工程时间进度表,校院将力促开发商早日交房。
    6、关于剩余8套安置房的处置问题。
    目前正在调研,进一步搞清政策,摸清底子,广泛征求意见,力争春节后专题研究解决。
    7、关于制度执行力不够的问题。
    一是校院委再次重申,一切按制度办、按规矩办、按程序办。二是办公室负责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统筹,加强督查督办,每月进行文件、制度、决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向校院通报。9月份通报36项,10月份通报28项。三是推动制度学习,对制度执行严格考核、督查,并将督查督办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8、关于学风不浓,联系实际不够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龙头带动作用,增强学习针对性有效性。二是加强“五个一”学习平台建设,进行分类指导,提高实效。三是组织党员参加“践行核心价值观提升党员素质”网上知识竞赛。
    9、关于教学质量不稳定的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了对教学质量的监控。严格执行教员个人、教研部、学校“三级备课”制度;二是组织了年度精品课评选,以此促进教学质量提高;三是根据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教育中党性教育、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有关要求,着手制定深化“党性修养”板块教学方案。
    10、关于科研档次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进一步完善了科研管理制度,加大优秀科研成果的宣传、推介力度,加大科研组织化程度,促进科研成果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单兵作战型向协同作战型转变。
    11、关于个别职工玩麻将,影响住户休息的问题。
    对宿舍麻将娱乐活动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下发了《关于禁止校园内开展经营性娱乐活动的若干管理规定》,禁止开办经营性麻将馆,不得聚众赌博,不得影响他人学习、生活和休息。
    12、关于违章建筑的问题。
    对校园内所有违章搭建进行了全面排查,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稳步推进拆违工作。
    13、关于学员住宿楼基建质量问题。
    承建方已全部免费更换学员住宿楼卫生间损坏门锁。并对运动场已进行全面维修。
    14、关于水电气存在跑冒滴漏现象的问题。
    一是请专业探测队对所有水电气管网、线路、设施设备进行了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及时修复了3号楼水管泄漏;二是拆除了室外与公共绿化无关的水阀。加强日常巡查和管理,杜绝常流水、常明灯现象。
    15、关于分配制度不够合理,创收部门和非创收部门差别较大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了创收成本开支范围、标准及支出审批权限,要求严格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二是进一步完善创收部门激励和分配机制,增加创收部门收入的透明度,确保创收部门与非创收部门收入总体上公平、合理。
    16、关于教师缺配电脑的问题。
    校院教师只有今年新进人员的电脑暂未配备,我们将按程序进行采购,尽快配置到位。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关于班子成员相互支持配合不够的问题。
    校院委虚心接受意见,认真查找原因,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服从工作大局,维护集体权威,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延续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做法,真刀真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健全谈心通气制度,加强信息互动,形成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关于校院委议事决策方面的问题。
    一是在原有议事制度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院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强调校院委作出重大决策前,要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二是强调“三重一大”事项不得以文件圈阅、个别征求意见、现场办公等形式来代替。三是加强上会议题的论证把关,没有方案不上会,方案不完善不上会,准备不充分不上会。提高议事效率,既充分讨论,又防止议而不决。四是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决策出台后必须雷厉风行、不折不扣执行,确保校院委决策落实到位。
    3、关于用人对民意和实绩注重不够的问题。
    一是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二是注重工作实绩,坚持以实绩论高低、辨优劣;三是注重群众公认,把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结果作为确定考察人选、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
    4、关于竞聘上岗、职称评定有“唯票”、拉票现象的问题。
    严肃竞聘纪律,竞聘人员签订纪律承诺书。凡发现有拉票等违纪行为的,取消竞聘资格、考察资格、任用资格。
    党校系列高级职称评聘工作,已按照量化计分方式进行,消除了人为因素。
    5、关于内部交流轮岗少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校院干部轮岗交流办法》;二是计划本学期末启动轮岗交流工 作,与处级空缺岗位竞争上岗一并实施。
    6、关于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作用发挥得不够的问题。
    赋予非领导职务干部新的工作职责,吸收部分非领导职务干部参加教学督导组,负责教学督导工作。
    7、关于女同志退休年龄政策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现行《校(院)女性处级干部女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规定》(湘校(院)字〔2003〕8号)中,女同志的退休办法不违反国家和湖南省政策的规定。待国家出台新的政策后,校院再作修改和调整。
    8、关于校院委成员评为二级教授偏多的问题。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事业单位可配置部分既从事行政管理又从事教学科研的“双肩挑”岗位。二级教授评聘由全省统一控制,省人社厅直接组织评审。校院符合条件的专职教研人员均已评上二级教授,校院委成员没有占用校内二级教授职数。
    9、关于机构设置过多,职能重叠的问题。
    校院机构、人员编制及职能是按照省编办下发的“三定”方案执行的,至今没有突破。近年来内设机构进行的微调,均报经省编办同意批准。
    10、关于人员结构失衡,干部职工队伍年龄老化的问题。
    一是计划每年引进5—10名博士充实教师队伍,逐步解决专职教师偏少的问题;二是计划每隔1—2年选调5—10名年轻行政管理干部充实行政管理队伍,逐步缓解年龄老化的问题。三是工勤人员坚持只退不进原则,自然消化。
    11、关于“近亲繁殖”现象比较严重的问题。
    “近亲繁殖”问题有历史原因,主要是2000年前政策允许身边无子女的干部解决子女就业;校院合并增加了双职工;2004年以前引进人才时家属随调,2008年前退伍士兵子弟的安置等,我们将向省委组织部建议搭建干部对外交流平台。今后校院在公开招聘、选调干部时,将严格依照“三公”原则按程序、按政策进行。 
    下一步,校院将以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继续抓紧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助推校院“四型”示范单位的建设和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1-82781022;电子邮箱:243164525@qq.com,邮编410006.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湖 南 行 政 学 院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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