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湘南学院关于省委省属高校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5-01-19 10:46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5月至6月,省属高校巡视第二组对我校进行了巡视。10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校党委反馈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思想统一,目标明确,认真安排部署
    学校党委收到巡视反馈意见后,高度重视。由校党委书记负总责,纪委书记主抓,其他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先后三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对每个问题都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巡视组的要求,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决定以此为契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时间和精力,对准问题和不足,扎实、有效抓好巡视意见的整改落实,努力把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我校科学发展的动力,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
    二、勇于担当、立行立改,整改落实到位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3个方面13条意见,党委认真梳理,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坚持立行立改,到目前为止,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
    1.关于落实“一岗双责”不够、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问题
2009年以来学校发生的违纪案件有6起。根据《湘南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党发[2010]43号)等文件,党委决定,对违纪案件人员所在单位的6名主要党政负责人通报批评,由学校党委书记对3名分管校领导谈话,并责成其在党委会上自我检讨。
    2.关于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没有得到全面落实的问题
    学校制定出台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禁止参赌涉赌管理规定(试行)》等制度。明确规定市内的所有公务接待都放在学校的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否则不予报账,市外的公务接待经校长批准后方能进行。对公款送礼和职务消费明确提出了“九个严禁”,并严格执行制度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2014年全校接待费用82.79万元,其中教学科研业务接待23.1万元,公务接待59.69万元,公务接待费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9.78%。
    3.关于违规投资经营的问题
    学校纪检监察对2006年学校与李志忠、刘志萍合作办驾校一事进行了全面调查。李志忠在经营过程中涉嫌诈骗犯罪,已被公安机关查处,案件移交法院审理。对违规投资经营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当事人,明确了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责任人、次要领导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人,并向省委巡视组写出了专题调查报告。学校党委正在与法院协商并采取措施挽回经济损失。
    4.关于财务管理、监督不严的问题
    学校纪检监察、审计、财务部门对财务开支、报账管理进行了认真整顿。一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制定出台《关于严明党风廉政纪律要求的通知》(纪发[2014]1号),杜绝用公款购买烟酒、副食、土特产、食品等礼品的行为;二是加强财务管理,推进财务精细化管理,购置安装了预算管理系统,将所有的专项经费进行了项目核算;三是完善了票据审核要求,出台《湘南学院报账管理办法》(校发[2014]16号)并严格遵照执行,明确要求报账人须在每张票据正面空白处注明票据金额开支用途;部门购买办公用品、院系购买办公用品(500元以上)、发生的资料费、打印复印费、维修费等日常开支,必须附销售清单,并加盖销售方的单位公章;所有的公务开支,凡属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范畴的,必须在发票后附公务卡刷卡POS机小票等具体要求;四是加强了票据审核力度,加强上网查询发票真伪的力度,以提高对发票的辩别能力;加强了对税务代开发票的控制,无附件清单的税务代开发票一律不认;加强了对收款方票据审核管理,无POS机刷卡记录的报账金额必须转入销货单位,大金额的发票、合同、收款方必须一致等;五是建立健全了报账员队伍,对报账员严格培训,使他们熟悉政策、业务。现在学校报账严格规范,支出严格按教代会通过的预算执行。
    5.关于基建修缮工程存在的问题
    关于未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基建修缮项目的问题。学校党委行政决定:一是严格工程项目验收。由基建处牵头,纪检监察、审计、监理及使用单位参加,督促施工单位准备施工建设资料与市建设局等部门联系,12月底完成水电测试、环境测试、节能检测和节能、消防和最后的竣工验收。现已竣工验收项目有体育馆、实验大楼、公租房、学生公寓三栋、田径运动场、柏油马路、校园绿化提质工程、体育馆桩基工程、实验大楼桩基工程、网球场;二是严格工程审计。学校党委行政决定24个项目,特别是2个邀标项目,17个自主招标的项目,首先由学校基建处、审计处把好验收审核关,项目施工负责人、基建处长、分管基建的副校长必须在送审验收资料审核签字,再送有关审计专业人员审计,然后将所有自主公开招标项目交由工程审计事务所依法审计,最后请审计局审定。此项工作正在进行,现有田径运动场、柏油马路、校园绿化提质工程、体育馆桩基工程、实验大楼桩基工程、网球场等项目已进入审计;三是严格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在审计结论未出具之前,严格把好工程款支付关。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决不出现工程款随意乱拨现象。通过以上几项措施达到确保工程质量,节约财政资金。
关于项目回购违反了“BT”项目的相关规定的问题。学校采取措施对3个“BT”项目进行了整改:一是进行合同清理;二是停止支付工程款;三是强化了工程项目审核验收;四是严格项目决算审计。
    关于改变学校生物医学实验大楼1—3层4700平方米用途的问题。学校附属医院因医疗用房不够,与开发商协商,以3200万元购买了4700㎡房产使用权,用于开办体检中心和牙科项目,此举为学校节约房产转让手续税费近500万元。
    针对基建修缮工程存在违规的问题,学校将制定《湘南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湘南学院基建修缮项目管理办法》、《湘南学院合同管理办法》等基建规章制度,对项目立项和申报、项目设计、项目预算、项目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项目工程结算、财务管理、基建统计和档案管理及责任追究等将作出明确规定。在基建修缮工程项目中,杜绝拆标行为;严禁人为因素变更工程设计或增加施工项目,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严格控制工程概算、工程预算,所有基建项目一律按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不可抗力、不能预计以及政策性因素除外),切实加强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招标;杜绝学校违规自主招标现象的发生。
    6.关于违规收取学生论文创作管理费的问题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某学院2013年9月以提高2014届本科毕业论文的管理效率和创作质量为由,成立毕业论文创作管理委员会,并收取2014届本科毕业生论文创作管理和打印费共3.47万元情况进行了调查。该收费行为违反了财经纪律,属于违规收费。对此,学校责成某学院进行整改:一是收回发放给相关老师的答辩组织费、交通费和午餐费共计4503元补贴上交学校财务,其余的打印费支出和发给学生的通讯补贴,因确有开支,且学生已毕业,无法收回;二是责成该学院深刻反思,班子作出书面检查,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杜绝以后类似事件的发生;三是对该学院乱收费行为在全校通报批评。
    7.关于学院保卫处负责人违规套取学院资金设立“小金库”的问题
    学校对学校原保卫处处长、副处长违规套取学校资金设立“小金库”的违纪事件进行了立案查处,案件查处审理已结束,8月13日学校党委研究并报省纪工委同意,分别给予两人留党察看和行政降一级处分,根据《湘南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党发[2010]43号)等文件精神,校党委书记对分管保卫处工作的校领导谈话批评,并以此事件为典型在学校副处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培训会上作为典型案件通报批评,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
    (二)作风建设方面
    学校党委行政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为切入点,大力整治“四风”问题,对文风会风、“三公”经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现象进行了专项整治,学校党委从4个方面、27类别,提出了55项制度建设计划,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简报的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管理办法》、《关于完善湘南学院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师生制度的实施意见》等37项制度,规定校级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20次,今年与同期相比减少会议42场次,减少36%,减少发文52次,减少28%,学校封存了6台公车,只保留应急和机要用车6台,取消了校领导专车专用,并规定所有公车在双休日全部停开归库。学校师生员工对学校的作风建设是比较满意的。民主测评,群众满意和比较满意率达到了97.62%。
    (三)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提任干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关于学校在提任干部程序上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学校党委和组织部进行了认真自查:一是组织党委成员、党务干部和各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并按条款严格执行;二是按照新修订的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制定新的《湘南学院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着力完善学院的干部选拔任用体系,规范“初始提名”环节,明确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加强竞争上岗选拔干部力度;三是强化干部选拔工作责任制,制定明确可操作性的干部选拔工作责任制度;四是及时向上级请示并汇报我校的干部选拔任用情况。
    关于学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职的问题。学校党委认真学习了省委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暂行办法》(湘组[2008]48号)和相关业务知识,认真反思了学校、组织部在干部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源,写出了深刻检讨上报省教育工委、省委组织部,学校党委将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我们将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引以为戒,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和党务部门干部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与监督工作政策法规》,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在实际工作中按照法规条例的要求,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做到把关严格、程序到位,认真扎实做好选人用人工作。
    2.关于超职数配备处级干部的问题
    学校现有3个部门的副职是由正处级干部担任的,3名原正处级干部改非领导职务,成教处和临床系处级干部超职数6名。根据巡视组反馈意见,我们一是将部分处级干部转到专业技术岗位,将临床系超配的4名处级干部转移到专业技术岗位;二是成教处现已调整1人到科研处,1人办理了退休手续,目前成教处实职领导干部1正2副,有1名副处级调研员2015年5月到龄退休;三是加强学院机构和岗位设置管理,严格按照省人社厅规定设置机构,注重向上级汇报学院干部选拔、管理和机构设置变化情况;四是对超配的6名正处级干部逐步消化,58岁退线改非即将退休的有3人,另有3人,其中1人是正处级组织员、1人是正处级纪检员,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基层党委可以配组织员和纪检员,与同级部门职级待遇一致,有1人是调研员,有空缺正职岗位时,将调整其职务。
    3.关于对“吃空饷”问题处理不力、不到位的问题
    内退的8人中,有3人已经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其他5人全部回校上班,分别在后勤管理处、收发室、保卫处、临床医学系工作;停薪留职的11人中,有6人已经办理辞职手续,3人回校上班,分别安排在后勤管理处、软件与通信工程学院和音乐学院上班,1人因拒不回校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已登报告示,限期30日内回校办理手续,否则解除聘用合同,1人正在读博,学习期间停发一切工资福利,如毕业后未按期返校工作,学校将解除原签订的聘用合同。
    4.关于部分校领导子女工作岗位安排教职工意见大的问题
    学校党委决定:对在校团委工作的2名校级领导子女的岗位进行调整,1人已调思政部任教,1人已调继续教育学院。
    5.关于对原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主要负责人博士学位涉嫌造假的举报关注处理不力的问题
    学校纪委对此事进行了立案调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来函证明没有出具原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主要负责人的“教留服认美国[2006]1742号”认证书,因此负责人提供的该号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加州美国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博士学位认证书》为假证。该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中。
    三、坚持不懈,注重长效,强化成果运用
    湘南学院的整改成果还是阶段性的,还需要坚持不懈,注重长效,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强化成果运用,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学校转型发展。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认真查漏补缺,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不断完善和强化措施办法,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是构建长效机制。巡视组反馈的意见,相当一部分问题是由于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监管不到位造成的。学校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听证制度,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种行为,使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执纪监督。继续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等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学校纪委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党委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责任,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执纪、问责三项基本职责,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干部约谈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办案工作制度,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欢迎广大教职工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653031,2653029、2653030;邮政信箱:湖南省郴州市王仙岭公园东麓      湘南学院纪委办;邮编:423000;电子邮箱:xnxy_jw@163.com


 
                               中共湘南学院委员会
                                   2014年12月18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