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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5-04-07 09:53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10月29日至12月23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有色金属管理局进行了巡视。2014年12月23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的要求,现将省有色金属管理局巡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高度重视,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向局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巡视意见,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每个问题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各单位,督察督办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建民同志经常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工作的汇报,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及时调度、统筹协调。由于大家的共同努力,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细化为四个方面16个具体问题和事项,逐项进行了认真整改。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针对巡视指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进行了深刻反思并整改。

    1.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所缺失的问题

    整改中,局党组重点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精神,以及中纪委十八届四次、五次全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专题学习了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湘发(2014)24号>);2015年2月13日,我局召开党的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会上局党组书记宋建民同志对如何履行“两个责任”进行了重点强调,通过学习,局直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纪检部门对“两个责任”的认识更加到位。根据湘发<(2014)24号>文件要求,制定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2月13日召开的党的建设暨反腐败大会上,局领导班子成员、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机关处室负责人均向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建民同志递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要求会后层层“签字背书”,构建起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将2015年确定为我局的“执纪问责年”,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坚决克服过去“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

    2.关于事企不分、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我局前身为1984年成立的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长沙公司,2000年下放省管,从中央企业转变为省政府直属参公事业单位至今。因当时公务员编制有限,出于安置改革分流人员、维护稳定的需要,我局先后成立了湘和物业公司、湘和房地产公司等直属企业,这些直属单位人员构成复杂,有转为参公事业单位时因编制不够而产生的改革改制分流人员,有原直属企业关闭破产而产生的下岗分流人员,以及一些“零就业”家庭的临时聘用人员等,不同人群和人员身份,难以用一种模式管理;1999年后随着科研院所改制,原隶属中国有色金属总公司的有色金属研究院、稀土金属材料研究院、有色冶金劳动保护研究院由事业单位转制为科技型企业并下放到湖南省,由我局管理。以上两种原因,形成了我局现有的管理格局,由于我局长期的企业管理经历,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管理上的思维惯性,多种原因导致出现了事企不分,对部分直属单位的管理不够规范、不够科学的现象。

    针对此问题,我们从两个方面整改:一是完善直属单位考核体系。在严格执行《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干部队伍考核工作办法》的基础上,正在修改完善对直属单位的考核体系,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考核方式方法,调整充实考核内容,推动直属企事业单位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二是筹备组建湖南有色金属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我们认真开展了行业运行调研,对我局及其他省直部门管理的有色金属工业资产的经营状况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借鉴其他省市成功的管理经验,按照集约、高效管理的目标要求,提出了组建我省有色金属资产管理公司的建议。

    3.关于对直属单位监管欠严的问题

    明确2015年为“直属单位管理效益年”,加大对领导班子、生产经营及财务的管理力度。一是调整部分领导分工。对局领导联系直属单位分工做了调整,加大了局领导对直属单位的联系分管力度。二是加大述廉评议力度。决定从今年起述廉评议对象由过去的每年1人增加到每年2人,2014年度宝山公司董事长薛峰在反腐败工作大会上述责述廉并接受局纪检组组织的述廉评议。三是强化局纪检组对直属单位纪委的领导。作出了下级党委、纪委向局党组、纪检组报告工作的规定,要求每季度报告一次,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专题报告;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在向本单位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及时向局纪检组报告;四是开展约谈。2月13日,结合反馈年终检查考核情况,分管领导与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一次约谈,指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2015年履行主体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后约谈将继续加大问题导向,有反映有苗头或有重大问题随时约谈。五是加大对直属单位的检查考核和内部审计力度。科学制定对直属单位的检查考核体系,将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有机融合,发挥好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同时,将内部审计工作常规化,及时对直属单位进行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从2015年起,每年由局财务处牵头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直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

    (二)选人用人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针对巡视组提出的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存在的问题,我们开展了认真的自查自纠及整改。

    1.关于局领导班子结构不优的问题

    面对近几年局领导班子多名成员即将退休的情况,已向省委组织部作了汇报,同时建议省委组织部加大对我局干部交流力度,支持我局优秀年轻干部到市(州)和县(市、区)及省直其他单位任职,多岗位锻炼干部,为青年干部加快成长创造条件。

    2.关于干部的轮岗交流机制不够规范科学的问题

    我局已经制定了《干部挂职锻炼实施办法》、《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干部队伍考核工作办法》、《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关于加快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规定》等多个规范性文件,使组织人事工作有制度可依、有规范可循。新进人员通过公务员招考的程序,局机关处级职位及职位资格通过竞争上岗,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坚决杜绝“三超两乱”现象。整改中对干部交流意向和岗位满意度进行了问卷调查,掌握了解干部需求。下一步将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尽快调整局机关人岗不适的情况,提高选人用人的准确度,同时,按照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做好局机关干部轮岗工作。

    3.关于干部使用上存在重提拔、轻监管的问题

    制定了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集中教育培训、处室组织学习、省委党校培训、挂职锻炼、下派扶贫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干部教育培养力度,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同时,完善干部监管机制,拓展干部监督渠道,严格实行绩效考核,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加大问责查处力度,多管齐下抓好干部管理。

    4.关于直属单位进人不太规范的问题

    考虑直属单位独立的法人地位及企事业用人的特殊需求,局党组过去只对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选任和考核管理。直属单位党委对中层及以下人员进行管理,因多种原因造成了直属单位有进人不规范的现象。整改中,我们对直属单位近三年人员进出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提出了整改措施。正在制定《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关于规范局直属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人才引进的指导意见》,对直属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人才引进实行规范管理,明确要求直属单位在照顾子弟、家属等就业时要有制度、有方案、有监督,公开公平公正操作。并将相关内容纳入直属单位的“一报告两评议”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与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的提拔任用和薪酬激励挂钩。

    (三)作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针对巡视提出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我们将巡视的整改落实与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及“回头看”结合在一起,逐项排查,逐项落实。

    1.关于“四风”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按照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的要求,继续抓好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并将“四风”问题的自查和解决作为2014年领导班子高标准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的要求实实在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在改进调查研究方面,局领导班子成员到园区、企业和直属单位、关闭破产企业社区开展行业发展调研、民生调研时都能做到目标明确,轻车简从。在精简会议、文件方面,会议规模和次数都得到了较好的控制,很多会议采取了合并的方式进行;没有在会议期间组织公款旅游、高消费娱乐等与会议无关的活动。规范了文件、简报的制发程序,注重文件简报的质量和实效。对外的各类简报经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核准后合并成《湖南有色通讯》一种。在“三公经费”管理方面,健全完善了财务制度,经费全部实行预算定额管理,开支分层次把关签审,每季度公布一次。健全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取消了局领导相对固定用车,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配,公车节假日定点封存,杜绝了公车私用现象;公务接待坚持厉行节约,定点接待、定额管理、精细审核,接待费用较以往大幅下降。2014年机关“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1.6%。

    2.关于机关“慵懒散”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局党组进一步严明了纪律和规矩,在2015年2月13日召开的局直系统党的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作风建设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为检查各部门履职情况,办公室每月组织督查并公布完成情况,人事教育处每季度组织绩效考核,奖勤罚懒。平常由人教处、监察室组成考核组,对机关干部执行工作纪律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明查暗访,进一步严格了请销假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目前局机关干部遵守工作纪律有了很大的进步,服务质量有较大的提高。

    3.关于出国审批和福利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组织学习了中央、省委有关公务出国境的规定,细化了局机关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 2014年仅一批一人次赴德国开展招商活动,没有出现领导干部违规因公出国(境)的情况。2015年,我们将继续从严要求,规范出国境管理。

    在规范福利发放方面,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有关文件和政策,争取干部职工的理解支持。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局机关相关人员工资待遇的办法》、《关于局机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对各类人员的工薪、福利待遇进一步规范。

    (四)有色金属研究院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整改

    为确保有色院的问题整改到位,局党组明确专门班子,负责有色院的整改。有色院领导班子也高度重视,把落实巡视反馈意见作为解决发展瓶颈、推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契机,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各分管副院长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具体问题整改督促工作,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1.关于浩美公司个人股份的问题

    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有色院领导干部入股其下属浩美公司问题,公司及时召开股东会,讨论确定了整改方案,明确提出由院部统一按2003年原始股价回购全部个人股份。目前院领导和中层骨干已全部无条件按原始股价退回持有的浩美公司股份。

    2.关于应收账款的问题

    各责任单位对应收账款进行了全面清查。该院专门成立了应收账款催收领导小组,并从全院抽调精干力量20余人,调度全院力量投入应收账款追收工作之中,实行一对一负责催收;对协议收回特别困难的款项,已诉诸法律予以解决。截至2015年1月底,全院累计已收回应收账款额7599.52万元。2015年我局将督促该院进一步加大应收账款追款力度,以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3.关于规范财务管理问题

    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有色院在认真自查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整改。修订出台了《关于坚决清收个人借用拖欠各类公款的通知》、《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个人公务借款管理办法》、《院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等制度,并利用新的财务管理软件,推进财务精细化管理。

    4.关于山东乳山投资的问题

    针对巡视指出有色院投资山东乳山铖业公司无收益的问题,我局责成有色院于2015年1月初派出4人工作组(包括1名法律顾问)赴山东乳山核实该公司成立以来的所有年度财务报告,敦促其于1月30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2015年如仍无改善,有色院将依法依规对铖业公司进行清算。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措施

    目前,我局的整改成果还是阶段性的,整改落实还需要坚持不懈抓下去,我们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项目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继续抓好举一反三,高标准严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全面规范各项工作。我们将全面落实党组(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局直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切实消除腐败隐患。同时以巡视整改落实为契机,针对薄弱环节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大源头治理力度。

    总之,我们将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努力开创湖南有色行业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559818;邮政信箱: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路264号省有色金属管理局纪检监察室;电子邮箱:YSGC1111@sina.cn。

 

                                 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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