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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关于省委省属高校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5-05-15 08:03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9月至10月,省属高校巡视组对吉首大学进行巡视。2015年1月9日,省属高校巡视组向吉首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刻领会巡视反馈意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巡视组反馈意见从5个方面指出我校存在14项主要问题,并提出了8条意见和建议。巡视组意见客观中肯、全面深刻,提出的建议针对性、指导性强,完全符合中央、省委要求和学校实际。学校党委诚恳接受巡视组的巡视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巡视反馈的问题和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1、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巡视组向我校反馈意见后,学校分别于1月9日、3月4日、3月13日召开党委会,3月6日召开全体中层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巡视反馈意见,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大家一致认为,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符合学校实际,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认真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对于全面推进学校转型发展,全面深化学校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必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要充分认识整改落实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属高校巡视组的工作要求上来,真正把整改的过程变成解决问题、堵塞漏洞的过程,变成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过程,变成振奋精神、推进发展的过程。

   2、对照检查,制订方案。学校多次召开会议,主要领导利用寒假多次召集专题会议,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研究整改任务,厘清整改思路,细化整改措施。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制订了《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清单》,包括6个方面、17项整改任务,并细化为56项整改事项,每一项都明确了责任校领导、责任部门、协办部门和时限要求,3月13日学校向省属高校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了《整改方案》。学校党委要求,推进整改工作,要标本兼治,统筹兼顾,在整改工作中既治标又治本,既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又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项目,组织全校资源,专题研究,集中力量解决。

   3、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学校立即成立了“吉首大学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游俊同志任组长,校长白晋湘同志任副组长,副校长曹晓鲜、赵敏、赵鹤平、黎奇升、钟海平、龙先琼、王绯、黄昕等同志为成员,全面负责、统一领导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校长黄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校办主任、监察室主任任副主任,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学科与发展规划处、人事处、科技处、社科处、资产处、财务处、后勤处、审计处、学工部、基建办、张家界校区党政办、张家界学院等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领导小组各项日常工作,制订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校党委把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定期研究、调度、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有序开展、顺利推进。

   4、强化督查,初见成效。校党委要求在整改中强化领导抓落实、强化责任抓落实、强化制度抓落实,严格落实问责追责,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狠抓问题的整改落实。在学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学校集中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召开多次党委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制订了整改方案,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制定或修订各项规章制度42项,调整交流中层干部16人,全校性会议数量和校级层面下发的文件大幅度减少,三公经费大幅度下降,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明显加强,机关工作作风明显改善,等等。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全校师生员工认真负责,积极工作,整改方案列举的六个方面、17项整改任务、56项具体整改事项正有序有效推进之中。

    二、省属高校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学校已着手制定《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党委领导班子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以及推动履行“两个责任”的具体措施。加强校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学校2015年党政工作要点,3月4日、13日校党委会两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3月23日召开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下发了2015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部署了2015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汇报了监察室主任在纪委兼任职务事宜。

   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坚持每年签订书记校长与二级单位、二级单位与科室、科室与员工等6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了《吉首大学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修订了《吉首大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重点加强对“一岗双责”的落实。坚持了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的制度。

    三是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三转”工作要求,有效履行纪委监督职能,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召开了纪委全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明确“三转”的具体要求。认真落实纪委书记分工要求,校纪委书记专职分管纪检监察工作,没有分管其它工作;纪委专职干部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不再兼任其他职务。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学校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达到5人,其中正处级干部3人、副处级干部1人、正科级干部1人,纪检监察干部结构合理,能力素质强。对纪委监察室职责事项进行认真梳理,修订了《吉首大学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和落实了纪委的监督职责。

    2、关于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问题

学校制定了《吉首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实施办法》《吉首大学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湖南省委九项规定,严格公务接待行为,严格公务接待的群众监督,从2014年开始学校已经没有了用公款购买烟酒、土特产和购物卡的现象,吃喝风得到了有效控制,与往年同口径相比,2014年学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了65.09%。

    3、关于科研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制定了《吉首大学自然科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吉首大学自然科学科研经费配套管理办法》《吉首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经费配套及管理办法》,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科研经费的使用逐渐规范。

   二是从2014年3月开始,按照湖南省审计厅《关于吉首大学2012年至2013年度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报告》、《湖南省审计厅关于吉首大学科研经费审计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通知书》(湘审整改[2014]15号),分别从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科研经费支出管理、其它等三个方面,针对审计提出的科研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系统没有很好对接、未按要求组织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未进行项目明细核算、未有知识产权转让和使用的具体管理办法、个别项目未经批准违规列支招待费、大额支付现金、报账票据内容与实际不符、个别支出挤占科研项目经费、部分项目借款未及时报账、已结题项目未及时办理财务结算、资产管理不规范等11个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并于2014年9月向审计厅汇报了整改情况。

    三是学校已经责成科研处、社科处分别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清理,写出检查说明。学校将对有关问题进一步调查处理。

    4、关于基建管理欠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基建管理。学校已着手修订《吉首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基建、修缮工作的制度和流程。加强对基建项目的现场监管和全过程跟踪审计,已经安排对在建的所有基建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防止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现象的出现。修订了校务会和党委会议事规则,凡是基建项目都必须经过校务会审定,凡是重大基建项目及超预算15%或者超预算达到50万元的基建工程都必须经过党委会审定。加强基建管理队伍建设,在学校人员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已经上报省人社厅今年引进1名基建工程管理人员。

   二是加强招投标管理。修订了《吉首大学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吉首大学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对基建工程、维修项目、设备与大宗物资的招投标和采购进行了严格规定,从制度上防止建设项目超计划超规模、未按规定实行招投标现象的出现。2014年以来学校要求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和设备采购都必须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

   三是加强维修项目管理。建立完善维修项目管理制度,制定了《吉首大学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清单子项单价实施包干价的管理办法(试行)》《吉首大学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变更、签订管理暂行办法》。对2014年超预算的维修项目进行了审查,对管理不到位的维修项目已经责成职能部门进行清查。加强了对维修项目的预算管理,凡是没有纳入学校预算的都不得实施,凡是违反学校规定实施维修项目的要对负责人进行追责。

    四是学校已经责成资产处、基建办、后勤处分别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清理,写出检查说明。学校将对有关问题进一步调查处理。

    5、关于违反现金管理条例,大额支付现金问题

    学校责成财务处开展了暂付款的清理,完善了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了支付现金的额度和范围,制定使用公务卡的办法,逐步推行公务卡制度。2014年以来,学校没有出现大额支付现金的现象。

    (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有违规出国行为问题

   学校制定了《吉首大学因公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从人员分类、选派原则、选派条件、管理原则与要求、人员待遇及其它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了学校因公出国的制度。对近几年学校出国(境)情况进行了清理,把进一步加大教学与管理骨干对外交流、规范学校出国行为列入了学校2015年党政工作要点。

    2、关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问题

   一是学校制定了《吉首大学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党员干部联系学院、联系学科带头人、联系困难师生及进课堂、进宿舍、进食堂(即“三联三进”)作出了具体的量的方面与质的方面的规定。学校领导班子严格执行《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学生和老师之中,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准备和教学检查的通知》(吉大办发〔2015〕3号),开学前两天(3月7日)所有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深入到教室、食堂和学生宿舍检查落实开学的准备情况,开学第一天(3月9日)校领导深入到相关学院听第一堂课,了解学院的开学与师生的情况。2014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校领导班子在每次民主测评中都得到了群众很高的评价。

    二是修订了《吉首大学会议制度》,治理了“文山会海”, 2014年全校性会议数量比上年减少31.7%,校级层面下发的文件数量比上年减少26.96%,会议费同比减少76.37%。

    3、关于中层干部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四风”问题

   学校制定和修订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关于实行首问负责制的办法》《关于实行限时办结制的办法》《吉首大学劳动纪律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2014年以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庸懒散”专项整治行动和教风学风专项检查,把“四风”问题纳入到学校对二级单位及负责人年终考核内容,各机关部门和教学管理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明显改观,服务态度、劳动纪律和工作效率有了较大改善,办事效率和行政效能明显提高。

    4、关于存在补发文件现象问题

    学校修订了《吉首大学党政公文处理办法》,严格了公文制作的程序、办文的要求和公文处理的规定,清理了近两年的文件,建立了发文台账,积极确保公文的严肃性、权威性、真实性和时效性。

    (三)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党委民主生活会无记录问题

   制定了《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会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对学校党委的政治学习、民主集中制、科学决策、工作生活作风及组织生活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党委民主生活会的签到、记录、整理、归档程序。2014年 7月9 日—10日,学校党委班子召开了一次高质量、高水平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既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自我批评抛开面子、翻开里子,做到了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不绕弯子、不兜圈子,既辣味十足又坦诚中肯。专题民主生活会达到了预期目的,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省委督导组的好评。

   2、关于党委对思想政治教育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党委班子认真学习了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精神,制定了《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是加强青年教师思想政治教育的机制和措施。

   二是完善了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机制,创新辅导员遴选聘任机制,加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长效机制建设,2015年学校党政工作要点确定并已经报省人社厅引进7名辅导员,确定辅导员为教师身份,5月份引进到位,使得辅导员队伍得到充实。

   (四)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超编设置机构、配备干部问题

   一是依据国家和湖南省有关深化学校综合改革的总体部署与要求,制定《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关于全面学校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提交学校七届一次教代会审议,加快改革步伐,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机构设置与干部任用工作。

   二是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有计划分步进行整改。3月23日学校已下文对任职时间较长或需要加强充实的人事处、资产处、后勤处、校友会、校团委、预科学院、化工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岗位进行了交流,本次干部岗位交流涉及正处级干部13人,副处级干部3人。

    2、关于干部老化较严重问题

学校已经着手修订《吉首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吉首大学干部考核评价办法》,通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交流制度,建立健全年轻干部培养、使用机制,改善干部年龄、知识结构,增强干部的活力,提高干部的素质。

    3、关于张家界学院任用服刑人员问题

学校已经于2014年12 月26 日分别给张家界学院董事会和张家界学院股东方—深圳市禾田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去函,要求深圳市禾田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更换股东代表;要求张家界学院董事会按照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依法依规解聘张家界学院聘用的服刑人员。学校还就张家界学院聘用的服刑人员一事主动与上级部门汇报、沟通,积极寻求解决和处理的办法。

    (五)张家界学院管理方面

    1、关于张家界学院内部存在财务管理混乱、吃喝风严重、公车私用、任人唯亲、纪律松弛、学术行为不端、任用服刑人员等问题

    学校已经要求张家界学院董事会加强对张家界学院的领导;已经责成张家界学院党委和行政组建整改工作机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整改。目前,学院已经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办学的质量和水平。

    (六)改善师生工作生活条件方面

    1、关于要调整投资结构,科学安排学校基建项目,尽快解决部分教学设施老旧,部分学生宿舍拥挤,生活条件差等问题

   一是把做好改善民生工作纳入了学校2015年党政工作要点,确定了加快改善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条件的宿舍、食堂、教室及用水用电设施方面的项目和预算,制定了确保收入稳定增长、医疗保障和对困难职工帮扶、对家庭困难学生资助的措施。

    二是2014年以来,为改善学生生活条件,投入900余万元维修了学生宿舍,投入300万元完成了张家界校区学生宿舍浴室热水改造工程;为了改善教职工住房条件,吉首校区新建108套周转房,吉首校区376套经济适用房建设正式动工,在张家界市争取了30套公租房;为改善教学科研条件,完成了25000平方米的砂子坳校区实验大楼建设项目,完成了第二教学楼的水电设施改造项目;为确保教职工收入的增长,学校积极开源节流,积极争取政策,确保了各项收入政策的兑现与落实。

    三是2015年,学校已经确定了张家界校区实验楼、临床医学教学楼、砂子坳校区实训楼、张家界校区图书馆改造、砂子坳校区学生宿舍楼等改善师生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的建设项目。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措施

    根据巡视组反馈意见,学校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工作,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整治,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对比省委要求和群众期盼,仍然存在一些差距。校党委将按照省委巡视工作的要求,按照学校制定的整改工作方案,坚持常抓不懈,从严从实、善始善终抓好整改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1、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为、强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2、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整改任务。学校巡视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整改落实情况,各责任领导牵头组织抓好整改方案的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清单具体落实整改任务,特别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根据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和完善整改工作台账,具体抓好落实。整改工作办公室要梳理整改的思路与进程,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协调,把握整改工作的整体进程。

   3、进一步强化督查,确保整改效果。在整改工作中,始终强化领导抓落实、强化责任抓落实、强化制度抓落实,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要坚持不懈抓好整改工作,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坚持已经采取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成果;对于尚未完全整改到位或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毫不松懈地抓紧抓实抓好。要强化追究问责,保持推进整改的强势,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责任部门和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要进一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梳理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解决整改落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确保整改工作任务按照要求完成,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4、进一步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认真实施《吉首大学章程》,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依法治校,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推进学校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巩固整改落实成果,把抓好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结合整改,进一步推动学校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选人用人等各个方面不断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努力形成系统全面、相互衔接、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教职员工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3-8564200、8564814;邮政信箱:湖南吉首市人民中路120号吉首大学办公室、纪检监察室;邮编:416000;电子邮箱:office@jsu.edu.cn、jdjw@jsu.edu.cn。

 

                        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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