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学院关于省委省属高校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9月至10月,省属高校巡视第一组对湖南科技学院开展了专项巡视。2015年1月7日,省属高校巡视组向校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我校党委充分认识开展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次专项巡视当成组织上的关心和爱护,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巡视整改工作上来。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六个方面问题,见微知著、点到要害、中肯深刻;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明确具体、符合实际,针对性、指导性很强。对此,学校党委虚心接受,深刻反思问题存在的根源,按照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的原则制定了整改方案,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工作,作为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切实把整改措施抓严抓实抓细。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学校党委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的整改工作组,将整改措施逐条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和牵头部门,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强化担当,严格问责。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原学校领导班子负有领导责任。对项目申请中出现的虚假与浮夸现象,学校时任校领导管天球和吴起华认识不到位、把关不严,应负主要责任。对专项资金严重浪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账目混乱、公司做假账等问题,原分管产业的副校长吴起华监管不力,负有领导责任;原产业处处长、永大高科集团公司总经理周治军管理缺失,负有主要责任;原公司会计蒋凤英不坚持原则,违规操作,负直接责任。为此,学校党委已责成管天球同志认真总结,深刻反思。原分管产业的副校长吴起华以及原产业处处长、永大高科集团公司总经理周治军已分别被省、市纪委立案查处。省纪委已对吴起华作出开除党籍的处分决定。学校党委已对周治军作出开除党籍的处分决定。学校党委对其他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并对他们作出了近几年内不得提拔使用的决定。对公司会计蒋凤英予以解聘。撤销了产业处,对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实行了竞聘选拔配备。
二、逐项落实巡视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彻底且不反弹
1、关于项目申请中的虚假与浮夸问题
对《湖南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明确了科研项目申报的论证、审批程序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同时,对尚存的永大高科、永大生物能源、永大节能环保、永大建筑等校办企业依法、依规、依程序全面关停,并进行资产处置,不再申请产业化项目。
2、关于专项资金严重浪费问题
已基本完成对校办企业的资产清核工作。同时,已制定校办企业关、停、并、转实施方案,并将在今年内依法依规完成,尽力挽回和减少损失。
3、关于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
2010年永大高科以年终奖形式发放到公司员工的项目资金,已由学校纪委追回,上交永州市纪委。违规支付专家咨询费的问题,已追回有工资收入的项目主要参与人违规领取的项目经费15500元,列入原项目经费中。项目资金用于烟酒、招待费等消费性开支及支付利息的情况,已经发生,无法追回。学校定将切实加强教育,严格监督与管理,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4、关于专项资金账目混乱问题
由于目前公司的项目经费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再无追加,从而公司财务没有为项目重新设置二级明细核算。对于用复印件做账的问题。学校已成立清核小组,对做账的复印件全面清理和核查,在复印件中标注原件存放出处,将之前已单独装订的项目费用原始凭证归回项目账中管理。对于将单位往来记在个人名下的问题。目前,该款项已作相应账务调整,个人名下款项已归入单位名下。
5、关于公司做假账问题
永大高科公司存在通过虚开发票和个人借支等方式解决公司送礼和发奖金所需资金问题。学校已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财务管理,强化内控机制,堵塞支出漏洞,旗帜鲜明地反对“四风”,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6、其他问题
(1)关于应收款项未及时收回的问题。永州市教师奖励基金会40万元捐赠款已全部收回。公司其他应收款的催交,已统一纳入学校组织的公司往来款清理工作中处理。
(2)关于科研项目招投标不规范的问题。学校已于2013年成立采购中心(招投标中心),制定了《采购与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对校内采购项目全部实行依规依程序政府采购,阳光作业,并将相关信息及结果及时进行公示和公布,接受广大师生和全社会的监督。对于金额较大的采购项目,全部在长沙委托招标公司进行政府采购。
(3)关于生物能源设备闲置多年,至今未使用,且目前尚未验收的问题。2008年,学校用国家支持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建设的资金135万元为永大生物能源购置的酒精生产设备已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并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中。学校原计划是此项目建成后,作为学校化生系生物工程专业的实习实践和教学生产基地,但由于配套设施没到位,不能形成产能,致使该套设备闲置多年,至今未使用。为降低损失,学校已将该资产纳入校办企业关、停、并、转工作中一并处理之中。
(4)关于永大高科公司违规高价收购个人股份的问题。由于永大高科公司2009年已与股权出让人签订了正式协议且股金全部支付完毕,无法追回。学校认真研究了项目投资的管理问题,完善了投资管理流程。学校将通过进一步规范投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5)关于学校和公司用产品送礼的问题。学校已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工作要求,加强教育和管理,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6)关于公司注销后资产未收回的问题。学校将组织并督促永大高科公司在此次往来款和投资款清理后及时收回永大九嶷油茶公司的资产,并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措施
(一)依法依规,重点抓好校办企业处置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相关规定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党委会已研究决定今后不再举办企业,产学研结合主要通过校地校企合作实现。已撤销产业处,依法关停永大高科公司内的所有企业。同时,在做好投资和往来账全面核查和清理的基础上,年内妥善完成校办企业处置。
(二)找准关键原因,完善规章制度
针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学校党委、行政认真剖析,清醒认识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我们只注重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没有对项目建设和资金进行科学有效的规划和管理,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思想上的松懈、认识上的缺失和管理上的疏漏和不规范等。为此,我们正在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责任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管理规定,建立加强科研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从项目申报到项目管理、经费管理、评价机制等进行全过程的规范管理和监控,特别是要建立项目申报的遴选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防止再次出现拨高和虚拟申报条件以及账目混乱、违规使用资金、资金浪费等现象发生。建立健全学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明确职能部门、院系和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分工,建立学校科研工作每半年定期向校长办公会报告制度,科研经费使用期中、终期专项审计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抓好项目推进和资金使用各项工作的落实,防止在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中将小事拖大、大事拖坏的情况。
欢迎广大教职工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6-6381425;邮政信箱:湖南科技学院党政办;邮编:425199;电子邮箱:husebgs@126.com
中共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