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关于省委省属高校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4月2日至5月8日,省属高校巡视第二组对湖南文理学院进行了巡视。2015年6月23日,省属高校巡视组向湖南文理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刻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性,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明确责任,及时传达
一是认真学习《反馈意见》精神,制定整改方案。校党委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3次整改落实推进会,专题研究落实整改方案,确定了4大方面13个问题84项整改任务,制定了《湖南文理学院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二是充分利用校园媒体,宣传报道巡视整改工作。6月23日巡视组在我校召开巡视情况反馈会后,校园网在第一时间刊登了《省属高校巡视第二组向我校反馈巡视情况》的报道;7月9日刊登了《学校召开省属高校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进会》的报道,让师生和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随后,又在校园OA系统上全文公布了学校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努力做好整改舆论引导和校园氛围营造工作。
(二)加强领导,协同攻坚
学校下发文件,专门成立了落实省属高校巡视第二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协调。领导小组由魏饴同志任组长,谷正气同志任副组长,李敏、曾言、张大顺、龚作奇、姚春梅、龙献忠、郭国强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曾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主任、组织部部长、监察处处长任副主任,宣传部、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国资处、后勤处、国际交流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通过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进一步统筹协调涉及多个单位或者存在工作交叉的整改项目,要求各负责单位密切配合、协同推进,责任领导主动协调,部门之间相互支持。各责任单位将整改项目分类,努力将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严肃纪律
学校成立了巡视整改督导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整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和工作验收,并将整改工作要求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指标,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力、作风拖沓、缺乏担当、不能按时完成整改工作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拒不执行整改方案的个别人员予以免职;对在整改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将整改成效作为干部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二、省属高校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完善学习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与党纪条规列入党委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明确每年安排2次以上专题学习。二是建立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政工作要点,列为党委会议题,与中心工作同研究部署、同组织实施、同检查考核。明确党委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召开工作部署大会不少于1次。三是强调责任担当,明确责任分工,新制定下发《中共湖南文理学院党委委员“一岗双责”分工安排》,调整了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四是新制定下发了《中共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把“三重一大”事项列入党委议事范围,明确凡“三重一大”事项不得以传阅、会签、个别征求意见、现场办公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明确纪委副书记、监察处长列席校务会议,列席有“三重一大”相关议题的党委会。
2.关于“小金库”案件的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处理结果没有起到教育和震慑作用的问题
一是对校属四个学院涉及“小金库”案件逐一进行了自查自纠,对相关责任人员依纪依规进行追责,收缴被查处学院12名中层干部违纪所得,共计收缴退款52880元。二是严格执行新规,加大查处力度。在原有《湖南文理学院关于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禁止私设 “小金库”的规定》的基础上新制订出台《湖南文理学院关于设立“小金库”党纪政纪处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今后凡发现有“小金库”问题,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立案查处。
3.关于领导干部个人因私出国(境)证照未按规定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存在因公出国持因私护照的问题
一是坚持实施干部出国(境)证照统一管理制度,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归口集中管理处级干部出国证件。学校要求处级以上干部现在持有的公私护照,必须在9月30日前上交组织部,否则予以免职。目前我校副处级以上干部有72人持有的出国(境)证照共计97本,已全部收归组织部集中统一管理。二是对2010年至2014年我校教师出国(境)情况进行自查,清理出持因私护照因公出国共计67人次。鉴于学校对2010年至2014年间持因私护照出国(境)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学校党委向上级主管部门作出深刻检查。对持因私护照公费出国(境)政策把握存在问题的国际交流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4.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调整了纪委书记分工。2015年8月26日学校召开党委会对纪委书记分工进行了调整,已按上级规定落实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原分管的武装保卫处、离退休工作处、关工委等部门不再分管。二是案件查处严格执纪,有案必查,查案必严,坚持一案“双报告”制度,实行“一案双查”,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布办案流程,加强办案工作的社会监督。三是规范案件查办程序,新制定下发了《湖南文理学院办案工作实施细则》,对2010年以来学校纪委监察处办理的各类案件分类进行了清理,重新做好了案件的材料整理及归档工作。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基建项目超预算问题
一是认真核查了两项大型基建工程超预算的情况,反思存在超预算的问题,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二是严格执行工程预算,学校党委行政明确规定,今后学校基建项目超预算审批,谁审批谁负责,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三是加强项目变更审批管理,严格变更审批会签程序和批准权限,对变更超过10%的事项,按规定重新招标,对擅自变更、违规签证的相关责任人实行终身追责。四是完善项目变更制度,修订完善了《湖南文理学院建设工程项目签证管理办法》。五是对基建、维修、招标等处室负责人进行了岗位职务调整。
2.关于维修项目招投标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湖南文理学院维修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维修项目管理,严格项目审批制度,规范维修项目招投标程序,对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坚决实行公开招标,严禁违规拆分项目规避招标。二是规范招投标管理,修订完善了《湖南文理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对该招标而不进行招标的项目或招标采购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纪委坚决立案查处,否则承担监督责任。三是建立了学校招标评标专家库,进一步规范了评标专家的选任、抽取等工作。
3.关于物资采购存在不规范行为的问题
一是严格明确按照省财政厅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文件规定,20万元以上货物和服务、50万元以上维修工程项目全部采用政府采购模式,委托代理公司按程序规范进行招标采购,学校不自主招标采购。二是严格执行《湖南文理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规范校内招标采购工作,如有违规,将按新出台的管理办法进行追责。
4.关于教材采购招投标不规范、教材差价没有按规定返还给学生的问题
一是2015年5月20日学校召开校务会专题对教材采购招投标不规范问题进行了研究和处理,决定从2015年起严格按照湘教通〔2015〕3号文件规范教材采购管理,学生教材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一年招标一次。二是退还在校学生(含2015届毕业生)教材差价款,将结余部分转入“困难学生资助基金”,用于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是从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严格按照湘教通〔2015〕3号文件规范教材问题,学生自愿购买,学校不再收取学生教材代收费。
5.关于科技经费使用不合规的问题
一是修订了《湖南文理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取消了科研特支费的支出项目,明确规定科技经费中不予报销招待费、礼品、烟酒。二是责成财务处对各学院的学科经费与科研经费分开核算,杜绝相互挤占、相互挪用现象。
(三)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因公出国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规范了出国工作流程。因公出国,都要走正规审批渠道;因私出国处级干部需经组织部审核,党委书记签字批准,其他干部教师需经国际交流处审核,校长签字批准。二是遵守报批报销制度。对学校所有因公出国(境)团组严格执行出国任务报批制度,没有出国任务批件出国(境)的,因公出国持因私护照的,不予报销费用并追究相关责任。三是追缴违规报销经费。在认真核查清理的基础上,已有15名出国人员按要求退款共计48000元。四是修订了《湖南文理学院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干部、教师因公出国行为,杜绝了干部、教师因公出国走因私渠道,杜绝搭车出国、照顾出国现象的发生。
2.关于官僚主义作风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问题
针对学校文件多、会议多、会议时间长问题,一是严格会议报批管理,单线事务性的会议原则上不上周历,坚持会议周历“四不上”,落实每周有两天为“无会日”。二是压缩会议时间,校务会一般不超过3小时,其他的会议不超过2小时,会议上的典型发言、表态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8分钟。三是规范、精简学校文件,减少文件数量,提升文件质量,重要文件一般控制在4500字以内,其他文件一般控制在2500字以内。
针对部分干部中“慵散怠拖”、“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的现象,一是在教育阳光平台、部门网页、工作QQ群公开办事流程。二是落实首问负责制,要求做到咨询事项一次说清、办事程序一次讲清、填报表格一次给清、能办事项一次办清。三是严格遵守执行《湖南文理学院管理人员文明行为公约》。四是新出台了《湖南文理学院影响管理服务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追责处理。
3.关于违规报销烟酒礼品费用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意见》和《湖南文理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财经制度,接待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额限定,严控公务接待费等行政开支。二是严格支出报销审核,接待费报销必须凭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方可报销。不得报销使用公款购买烟酒、购物卡、礼品等费用。三是实行接待费公开制度,按规定公示学校接待费开支情况,接受师生的监督。
(四)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干部任用工作欠规范的问题
一是认真做好民主推荐环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采用大会推荐与座谈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二是召开党委会严明保密纪律,每一位党委成员签订了保密承诺书。三是严格执行《湖南文理学院干部选任与管理工作规定》,坚决杜绝突破任用标准、执行任用条件不一致以及不按程序选任干部等现象。四是对机械学院院长选用不规范问题予以及时纠正,已将选任院长免职。
2.关于人事管理制度欠完善的问题
一是三年内逐步将校本部借用芙蓉学院的54人退还到位,规避用工风险。二是三年内公开招聘15名左右的辅导员和管理教辅人员,解决本部辅导员不足问题。三是合同到期择优续聘,校本部借调的54人聘用合同到期后,由芙蓉学院自行考核决定择优续聘,校本部不再借调。四是制定了《湖南文理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规范了教职工校外兼职行为。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措施
经过前一阶段的切实整改,基本解决了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突出问题,通过整改,学校也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了科学化管理水平。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应该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认真反思,吸取教训,做好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
巡视整改阶段性任务已经告一段落,有的单位或个人难免对整改工作产生敷衍情绪,对此党委将加大学习教育力度,做好思想认识的引导,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为、强有力的措施,继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一是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断提升领导学校改革发展的战略思维能力、宏观把握能力、方向引领能力、组织实施能力和依法治校能力。二是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修订完善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制度和工作规则,坚持集体决策和分工负责相结合。三是加大解决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的力度,着力解决“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力”的问题。四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和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一是全面加强校党委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切实承担党委主体责任。二是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纪委、监察、审计职能,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特别是制定落实好《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实施意见。四是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五是按照“三转”要求,纪委监察处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上来。
(四)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
我们将继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坚决防止纠治问题反弹回潮。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决不姑息,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特别是顶风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且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监管领导责任,防止以集体责任代替个人责任。
(五)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
认真实施《湖南文理学院章程》,根据《学校章程》,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选人用人等各个方面不断健全完善制度体系,通过制定规则和条例,确立职责权限、决策程序、约束机制。结合整改,进一步推动学校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进一步厘清校属各单位和各部门工作职责,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推进学校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欢迎广大教职员工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学校联系电话:0736-7186028;邮政信箱: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滨湖路1708号湖南文理学院纪委监察处办公室;邮编:415000;电子邮箱:jwjcc@163.com。
中共湖南文理学院党委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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