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委关于省委巡视第五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的统一安排,2015年7月至9月,省委巡视第五组对郴州市进行了巡视。2015年10月19日,省委巡视第五组向郴州市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截至2015年12月底的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好抓实
对省委巡视第五组反馈的意见,市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来部署,快速启动了整改工作。
(一)领导重视,统筹安排部署。市委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迅速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传达巡视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抓好整改落实,全面启动整改工作。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推进和协调调度。确定整改工作由市委书记负总责,市纪委书记牵头负责,各分管市级领导具体负责,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市级领导高度重视,既抓面上部署安排,又亲自督促具体问题的整改。市委书记易鹏飞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整改工作调度会,对巡视整改工作多次作出批示;召集问题单位主要负责人多次约谈,对整改工作提出严格要求,指出要严肃认真对待巡视反馈的问题,严肃查处,严肃问责,迅速整改。市委副书记、市长瞿海组织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超亲自参与安排调度,召集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委政研室等单位负责人,研究部署整改落实的具体工作,并先后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多次批示。根据市委统一安排,12位市级领导作为相关整改问题的责任领导,按照整改责任清单,主持召开会议落实整改任务,深入到相关部门指导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整改任务。根据省委巡视第五组反馈意见,我市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第五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根据部门的各自职责和所承担的整改事项制定了《省委巡视第五组对郴州市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分解表》,对省委巡视第五组交办的4个方面16类具体问题,逐项列出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要求、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10月23日,市委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召集11个县市区委办公室主任和29个市直责任单位负责人,召开整改任务交办会议,集中将整改任务交办落实到各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三)立行立改,力求整改实效。各相关责任单位根据整改方案要求,不回避、不拖延、不推诿,迅速行动,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各牵头单位认真履责,及时向分管的市级领导汇报整改情况,组织有关单位召开调度会和推进会,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整改工作。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本、进度表,以台账落实责任,以时间倒逼进度,确保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为确保整改工作实效,我市既注重一对一、点对点整改落实,又注重见微知著、举一反三,分类推进整改。对具备条件能够尽快整改到位的问题,不拖不推,立行立改;对应该解决但因实际情况复杂、完成时限较长的问题,切实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完成整改;对需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完善的问题,做好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并长期坚持。
(四)督查督办,严格追究问责。为督促各责任单位抓好整改工作,11月23日,市委办公室组织召开省委巡视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度会,对各责任单位任务交办1个多月后的整改落实情况逐项调度整改工作进度,协调处理整改落实工作的具体问题。12月4日至11日,市委政研室、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委巡视联络办抽调10人,组成3个督查组联合对各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集中督查。对整改落实进展不快的,指导责任单位找准原因,明确思路,制定计划,创造条件逐步整改;对整改工作不力的,及时约谈责任单位负责人,确保各项问题都能得到有效整改。我市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落实同时,又严格责任追究,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对省委巡视第五组交办的31件问题线索,目前已办结26件,正在办理5件。已立案查处4件涉及11人,其中开除党籍1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党内警告5人,行政记大过1人(含双重处分),行政记过1人,问责免职2人(含双重处理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6人;谈话函询10人。
二、聚焦问题,扎实开展巡视整改工作
对省委巡视第五组向我市反馈的4个方面16类问题,市委将其梳理归并为24项任务,细化制定77项具体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市委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郴州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列出党委主体责任63条,纪委监督责任47条,将“两个责任”进一步细化、量化;与11个县市区和73个市直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实行“签字背书”,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进一步分解任务。下发《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分工》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及分工》。进一步严格考核。下发了《贯彻落实〈湖南省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意见》和《郴州市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区别对待各单位各部门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考核指标,做到精准发力。进一步严格追责。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不抓不管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或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或发生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三查”。今年以来,我市追究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织113个、党员领导干部55人。二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各类案件1053件,其中处级干部案件43件,乡科级干部案件217件;结案787件,处分784人,给予党纪处分607人,给予政纪处分21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0人。加强监督指导,各纪检监察室每周对所联系县市区的纪律审查工作进行调度、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和指导各派出机构纪检组(纪委)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纪律作风明察暗访。强化执纪监督,出台《郴州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聘请20名纪检监察干部特邀监督员,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行为。今年市纪委受理各类纪检监察干部举报54起,立案2件,问责6人,调整纪检监察岗位4人。三是切实聚焦纪检主业。市委出台《郴州市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对全市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作出规划部署。积极指导和督促县(市区)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将不该管的事交还给主责部门,切实解决职责不清的问题,确保把主要精力转移到执纪监督和纪律审查上来。下发《关于规范县市区纪委书记和市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工和兼职的通知》,并开展抽查暗访,督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回归主责主业。目前,我市已完成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从事执纪监督工作和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分别占县级纪委机关总人数的70%、38.4%。在今年市政府机构改革人事调整中,市纪委提名产生派驻机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14名。
2.关于对巡视整改工作要进一步重视的问题。在本次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在2013年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出2个具体问题仍然没有整改落实到位。一是郴州市经济增长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财政收入质量不高、BT项目融资形成的债务偿债压力较大;二是建议交流一名市纪委干部。市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采取有效举措,大力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尽快见到实效。针对巡视组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我市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推进:强化工作举措,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持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认真落实新修订《预算法》,严禁收过头税等行为;出台《全市地税系统收入质量综合评价实施细则》,定期开展收入质量综合检查,纠正虚收空转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县市区财税指标的绩效考核,对县市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中税收占比未达到70%的,每少1个百分点,扣0.15分,直至扣完该项指标分值;强化税收征管手段,开展欠税清缴专项行动,确保今年财政收入总税比有一定程度的提升。严格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制定出台《郴州市政府债务管理实行办法》《郴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开展全省债务预算编制改革试点工作,试编2015年市级政府债务预算。实行限额管理,从今年开始新增政府债务必须在省里规定限额内,必须经过财政审批。大力化解存量债务,今年我市向省财政厅争取到市级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4.2亿元,争取三年内存量债务全部置换完毕;积极推进PPP模式,我市共有12个项目入选全省首批和第二批PPP示范项目,投资总额达112.38亿元。严控逾期风险,与浦发银行郴州分行签订政府债务平滑基金50亿元,已到位10亿元;上报国家发改委发行停车场建设项目收益债券20亿元;大力筹集偿债资金,截止目前我市共筹集到位偿债资金11亿元,确保政府债务按时还本付息。扶持产业发展,积极培植财源。坚持“产业主导,全面发展”,组织实施“工业转型升级、服务业发展、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四个“四年行动计划”,培育市场主体、壮大培植财源。今年,市本级安排产业引导资金和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1亿元,集中出台了工业、科技、文化、旅游等涵盖所有产业引导资金的各类管理办法,着重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结合中省项目扶持政策,建立新兴财源发展项目库,出台了《郴州市财源建设考核暂行办法》,修改完善了《郴州市市本级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展壮大新兴财源。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筹集资金5000万元,积极筹备郴州创业投资基金。配合出台产业孵化基地创新创业办法,给予10项优惠政策,将个人创业贷款额度提高至10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2亿元,新增创业主体1.2万个,带动城乡就业2.2万人。稳步实施创新创业园区“135”计划,争取奖补资金3416万元,建成标准厂房74.27万平方米。全面落实中小微企业减税清费政策,大力清理涉企收费,仅市本级就减轻企业负担2300万元,有效扶持企业发展。针对巡视组提出的第二个问题,我市已按省委巡视组要求交流到位一名纪检监察干部。
(二)切实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3.关于少数领导干部守纪不严、权钱交易、为亲属和特定关系人从事经济活动谋取不当利益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两个责任”主题教育,开展新任领导干部和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对今年新提拔的20名处级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筑牢思想防火墙。二是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守纪不严、权钱交易等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今年以来,市纪委开展提醒式教育、告诫性谈话128人次,谈话函询177件。三是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老虎”“苍蝇”一起打。特别是突出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招投标、低价出让土地、干预城乡规划管理活动、违规出借国有资金、以权谋私和违规入股企业等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的案件和损害老百姓利益的案件;突出查处和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滥用权力问题,以及各部门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违纪违法行为。
4.关于BT项目建设问题较多,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的问题。一是大力解决BT模式泛化。市委、市政府已明确规定,从今年起不再审批BT项目,停止采用BT模式建设项目。制定出台了《郴州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BT项目管理,对已实施但还未完工的BT项目,加强项目管理,严把项目质量关。对规避招标、违规邀请招标的行为严格处罚。将北湖区政府建设仙岭湖等3个项目由原来的BT模式调整为融资代建模式进行建设。二是全面清理不立项、不公开招标的BT项目。对已实施BT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对尚未立项和公开招标的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列出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对清理出来的城投大厦、卜里坪路、龙女温泉的生态公园和公园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已于2015年12月11日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全面清理建设资金大幅超预算项目。对所有BT项目进行回头看,全面清理建设资金大幅超预算的项目,列出清单,分析原因,总结教训,确保在2016年2月底前完成整改落实。今后,我市将制定出台制度性规定,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程序,采取“财评、跟踪、内审”方式控制项目造价;施工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项目设计变更,特殊情况确需设计变更的,必须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四是整顿工程回购款支付不规范问题。严格按照《郴州市规范政府投资BT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工程回购款支付有关规定和工程合同约定,依法依规支付工程回购款,坚决杜绝提前支付、多支付和不按程序支付的现象。我市已成立专项审计清理小组,对BT项目开展审计检查。全面清理统计已实施的BT项目工程款拨付情况,对已经达到70%回购款的项目,坚决不再予以拨款。对市审计局已出了征求意见稿的项目,严格控制在95%以内。
5.关于土地出让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认真开展改变土地用途问题的整改。2013年11月7日,我市已办理完成台达科技和炬神电子的166亩土地用途由工矿仓储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的转让手续。二是认真核实低价出让土地问题。针对2013年国家审计署曾提出我市疑似有低价出让国有土地现象的问题,经我市调查核实,没有发现此类现象。同时,我市认真执行国家供地政策,对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一律以招拍挂方式出让。除工业用地外,其他经营性用地出让起始价一律报市土地储备和供应委员会集体决策后供地。三是维护规划实施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由市规划部门对市本级所有编制完成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全面梳理,对用地指标不符合国家现行政策、设施配套不完善、商业住宅配套不合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按程序进行修改。对所有建设用地严格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指标下达规划条件和审批,土地一经出让,除国家规定的相关情形外,一律不得调整规划。四是加强土地出让金管理。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国库,支出一律通过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加大对欠缴企业的跟踪追缴,比如郴州市神仙岭房地产有限公司已交清欠缴的982.15万元土地出让金,郴州市云鼎房地产公司承诺2016年6月前完成欠缴土地出让金4250万元。汇一房地产公司申请退地,市国土部门已启动收地程序,对5550万元定金处罚等问题正在进行仲裁。五是强化土地出让问题监管和查处。进一步加强国土、规划、财政、公安、检察、法院、纪检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强化监管,加大对土地出让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
6.关于党政机关与所属企业、所办经营实体未完全脱钩的问题。一是继续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目前正由市国资委牵头研究制定《郴州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落实中央政企分开的要求,积极推进党政机关与所属企业、所办经营实体脱钩,实现政企分离,增强企业经营能力,提高企业盈利水平。二是研究制定《郴州市属国有企业工程项目采购指导意见》,规范郴电国际等企事业单位采购行为;在项目建设上,严格按照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程操作;对市属国有企业100万元以上投资采购项目开展了专项检查。三是对郴电国际发包给市电力责任公司的工程项目、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审计。今后郴电国际发包给市电力责任公司工程,严格按规定全部进行公开招标,并按公司规定完成内审后全部送市审计局审定。对市电力责任公司垫付67.70505万元安装的家属区电梯,由家属区住户全额集资支付,目前基本完成家属区住户电梯费用收缴工作。四是撤销市人防工程维护所加挂的市人防资产经营管理中心牌子;督促市人防办及市人防工程维护所,对本单位参与温德姆酒店经营管理人员,在2016年1月前一律回编制所在单位工作;积极做好资产处置工作,目前已报送全部工程审计资料,2016年6月底前依法依规处置好资产。
7.关于违规修建装修楼堂馆所和豪华会所,造成巨大浪费的问题。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郴州日报、市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连续宣传报道,宣传政策文件精神。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审批责任制和内部监督机制,一律停止受理所有新建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对在2013年7月15日之前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责令停建。同时,严肃处理违规审批等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三是开展清理整顿。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清理整顿活动,重点检查项目用地、规划、招投标、施工许可、资金来源等情况,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挪用政府专项资金等问题。四是抓好具体问题整改。对苏仙岭微波站小型会议接待中心进行关闭,全面拆离所有接待使用的相关设施。今年10月30日,万国大酒店与郴州市迅汇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经营协议,完成资产移交,并已面向大众挂牌营业,郴电国际对万国大酒店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其2015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市城投中心装修龙女温泉度假村的问题,目前正在进行审计,切实控制建设成本,并引进专业化酒店管理团队加强对龙女温泉度假村的经营管理,全面对外开放经营,走专业化、市场化、大众化经营道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8.关于有的干部在企业入股分红,参与借放高利贷的问题。一是严明党规党纪。组织开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组织召开《准则》和《条例》专题报告会,市委书记在《郴州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在全市上下迅速掀起党规党纪学习热潮,全面唤醒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组织意识。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干部在企业入股分红、参与借放高利贷开展专项整治,对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下发专项整治通知,已于今年12月15日前完成自查自纠。三是建立健全会商制度。为加强整治工作联动性,市国资委建立重点难点问题会商制度,各责任领导每半个月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所负责整改事项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切实解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
9.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强化监督管理。把坚持民主集中制和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日常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和支持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定期进行党务公开。开通红网《问政湖南》给市委主要领导留言栏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规范决策程序。市委制定出台了《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制度》,对议事内容、决策程序等进行了规范,对重大问题、重大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按照规则程序办事,不随意简化和变通决策程序,有效保证了市委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着力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思想汇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班子定期通报等工作制度。
10.关于用人导向存在一定偏差的问题。一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好干部”的五条标准选贤任能。二是完善考评机制。探索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组织评价、群众评价和社会评价三位一体综合考核评价体系,通过考核评价使先进得到有效激励、干部得到正确引导,对民意情况较差和测评满意度不高的干部实施调整。三是强化干部监督。建设并运用领导干部综合管理监督系统,着力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四是注重倾向基层。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区划调整,已计划从部分市直单位腾出正科级实职岗位,安排优秀的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任职。
11.关于选任干部酝酿不够、存在不正之风的问题。一是起草了《干部选任工作流程(征求意见稿)》,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规范干部选任工作程序。二是加强干部选任监督工作力度,对干部选任实行全程监督,对干部选任工作的重要步骤和关键环节进行实时监督。三是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科学化水平。四是加大对违纪违规用人问题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行为,狠刹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2.关于整治“三超两乱”问题仍需持续努力的问题。一是持续推进“三超两乱”专项治理。市委组织部起草下发了《关于加强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区划调整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审核的通知》,严格执行干部选任“预审”制度,从严审批把关各县市区干部选任事项。二是严肃处理临武县违规进人问题。市县高度重视,迅速开展清理整顿,严格责任追究。临武县共清理违规进人9人,相关责任人被追责处理。三是加大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消化力度。加强职数统筹,把非领导职数集中起来统一管理;领导班子成员职位空缺后,首先考虑从超配班子的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中择优选配;政府机构改革中,享受一次性激励政策腾出的职数,原则上用于消超,不用于新提拔干部;强化监督检查,避免发生新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四是加大消化超编工作力度。建立编制总量控制机制,由市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对全市事业编制实行总量控制,下管一级;2017年底前,每年自然减员空出的编制,主要用于消化超编人员,原则上不用于新招录(调入)工作人员和新增配(调任)领导干部;指导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提前退休的激励政策,加快消化超编职数;统筹做好人员编制的余缺调剂,将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总数逐步消化到核定的编制总量内。
(四)切实解决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13.关于存在“为官不为”的问题。一是继续开展作风大整顿。坚持问题导向,今年在全市组织开展作风大提质活动,大力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政风行风评议、纠“四风”树新风三项活动。二是开展监督检查。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重点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处理四风问题。今年以来,市作风办共受理涉及作风问题的投诉273件,办结266件,满意率为86.5%;全市因作风问题问责999人,免职42人,其中市人社局就业服务局某干部因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被免职。三是严肃整治“为官不为”。今年继续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在市直单位开展重要岗位监督评议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要岗位评议”专场电视问政,加大对“为官不为”“庸懒散浮拖”等现象治理问责力度。今年以来,共问责处理9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人。
14.关于存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收送红包礼金现象的问题。一是开展专项整治。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市直10个单位1至10月“三公”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职务消费支出、会议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支出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出来的违纪情况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年底前抽查20家市直单位2015年“三公”经费的管理和经费公开使用情况。二是加强日常监管。持续实行“三公”经费总量控制,今年市直单位“三公经费”在去年压缩20%的基础上再压缩5%,压缩经费3500万元。进一步推进“三公”预算公开制度,按月对内公开、按季对外公开本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是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市国土资源局苏仙分局工作人员违规宴请苏仙区财政局工作人员、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进行立案查处、严格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诫勉谈话5人,并于今年9月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15.关于有的干部存在办公室和车辆超标的问题。一是全面清理整顿。经清理,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超标配备或长期占用15台公务用车,其中10台已于今年11月28日在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网拍卖,剩余5台已经归还原单位。市房产局按照要求完成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的整改。同时,组织“回头看”,再次开展全面清理办公用房和公务车使用情况检查,对超标占用办公用房、超标配备车辆现象坚决予以纠正、处置,对违规长期借用的车辆坚决予以清退,确保全面真实,纠正彻底,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二是严肃追究责任。在核实清查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严格处理、及时通报。三是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按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使用规定,主动出击,不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我市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16.关于有的单位财务管理比较混乱,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市财政部门编制了《郴州市公务支出管理规定汇编》,对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进行规范;出台《郴州市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涵盖了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等方面;编制了全覆盖、无死角、合要求的财务管理网络。二是专项整治“小金库”。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对22家市直单位、国有企业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三是开展专项检查。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对发现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对原市卫生局等4家单位,在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期间的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对市房产局等10个市直部门2014年度“三公”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职务消费支出、会议费等进行专项检查。四是纳入审计重点。将“三公”经费、津补贴规范、“小金库”治理等内容纳入年度审计项目的必审内容,形成常态化审计监督工作,发现问题随时上报,严格按照审计权限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
三、建章立制,弛而不息做好下一步整改落实工作
目前,我市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省委巡视组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还有一些问题尚未整改到位、处罚到位,一些方面的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咬整改重点,做到思想不松、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抓好整改工作,注重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用好整改成果,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敬终如始,持续抓好整改。整改工作不能搞一阵风,不能搞形式、走过场,更不能为整改而整改,而是要注重实效,持之以恒抓实抓好整改。对于已整改到位的问题,要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反弹回潮;对于尚未完成的整改问题,要继续紧盯不放,加快进度,确保如期如质完成;对于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责令相关单位列出清单,明确具体措施、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于部分整改难度确实比较大的问题,要深入展开专题调研,拿出具体管用的办法,集中力量攻克难关;对于需要结合日常工作长期坚持落实的问题,要拿出久久为功的韧劲,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持续扎实推进。
(二)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分类梳理分析巡视整改反馈意见,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执行政治纪律、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构建覆盖全面、措施具体、追责有力、务实管用的长效体制机制。对出台的相关制度,狠抓落实,防止把制度挂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靠制度规范约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为,做到不搞变通,不打折扣。
(三)用好成果,统筹各项工作。把省委巡视组的指示和要求融入到市委对各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中去,把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融入到全市各项工作中去,把整改落实作为强化党性教育、锤炼党性修养、经受组织考验的难得机会。按照巡视组的要求,全面总结各项工作,坚持和完善好的做法,继承和发扬好的经验,力争通过整改落实,使全市干部精神面貌有新变化,工作作风有新改进,廉洁自律意识有新增强,真正把巡视成果转化为加快郴州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将持续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落实“产业主导,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起来,与促进“五个郴州”发展结合起来,把整改的过程转变成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推动工作、提升能力的过程,将巡视的成果转化为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加快转型、科学发展的实际行动,努力开创郴州改革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5-2876856;邮政信箱:中共郴州市委巡视联络办;电子邮箱:czsncb@126.com。
中共郴州市委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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