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县委关于省委巡视第九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2月6日至2016年1月6日,省委巡视第九组对城步苗族自治县进行了巡视。2016年2月18日,省委巡视组向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当前头等大事来抓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对我县存在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县委对此高度重视,按照省委巡视组的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以直面问题、敢于担当的精神,下气力、动真格,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好落实,确保省委巡视组巡视城步反馈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到位,并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
一是高度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切实担负起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着力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在省委巡视第九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县委组织全体县委常委会组成人员、县委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各问题整改责任领导和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即时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县委常委会高度统一思想,明确要以抓铁有痕的作风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向全县干部群众交一份满意答卷。成立了省委巡视第九组巡视城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罗建南同志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杨博理,县委副书记蔡灿辉(常务),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欧阳学,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杨映林,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黄进录,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周永红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进录同志为办公室主任,黄高峰、杨向东、陈国雄、徐建国、刘继为、杨进成、邓昭来为成员,负责问题清单的责任分工、整改落实和协调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一项问题具体分解到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并明确提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做到件件有人管、事事有着落、整改有力度,确保整改落实取得明显实效。
二是细化分解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建立了县级领导、单位一把手、单位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四级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进行认真的研究、分解,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4大方面38个专项问题,细化分解至各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具体的整改时限。同时,要求全县各级各单位把反馈意见的整改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迅速行动,认真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切实把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注重统筹兼顾,推行开门整改。对巡视整改事项,一个不漏,照单全收。既解决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又着力解决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既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注重建立长效机制,着力解决长远的问题。把巡视整改融入全局工作统筹谋划,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干部作风、加快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做到巡视整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两促进。在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信息网、红网等媒体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知晓度、认同感和满意度。
四是强化督查问责,严格考核管理。县委明确了“一问题一方案、一问题一台账、一问题一总结、一问题一考核”的整改工作模式,对所有整改事项实行销号式管理,要求牵头领导对专题总结材料严格把关、签字背书。将巡视整改工作纳入了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委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巡视整改工作实行一周一调度、半月一督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安排、科学调度、督促检查,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落实或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强化各责任单位党委(组)的主体责任、党委(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纪检组)与纪委(纪检组)书记的的监督责任,对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该约谈的约谈,该警示的警示,该追究责任的严肃追究责任。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拖延时间、顶风违规等行为,坚决出“重拳”、下“猛药”,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切实推动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主动担责、对号入座,把整改工作作为推动当前工作的重要切入点,确保整改措施刺刀见红、整改成果立竿见效,形成各部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二、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重项目,轻党建。党组(党委)在日常工作中,重点项目管理的多,党建工作过问的少”的问题
县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党委(党组)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和组织部门的直接责任,开展县委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乡镇创办党建示范点活动,每一名县委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所联系的乡镇创办一个党建示范点,同时加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党建工作督查,并确定每月20日为党建工作日,促进各基层党建工作上台阶;4月18日,县委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在乡镇党委换届中,每个乡镇党委都配备一名党委副书记主抓党建工作,明确一名组织委员和1-2名组织干事专抓党建工作;县委与各乡镇签订了党建工作责任状,使党建工作成为各级党委的核心工作。
2、“党性观念淡薄,党章意识淡薄。县里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思想和行动上没有统一到党章的规定和要求中”的问题
一是印发了《2016年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全年共安排集中学习6个专题,将“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作为主要专题进行学习;二是制订了村支部书记集中轮训班工作方案,拟定于4月中旬至9月,对全县村居(社区)支部书记进行全面集中轮训,重点学习党章党规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提高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三是组织部门组织各单位党组织分管领导和政工人员召开会议,对各单位开好“三会一课”提出了更明确更具体的要求。
3、“对个别党员干部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
县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相关规定,对违纪违法行为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究,县纪委对省委巡视组提交的干部违纪问题线索进行初查,对初查属实的立即进行立案查处,严格依纪依规处理到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存在拉帮结派、搞小团体、小圈子的现象,存在搞地域观念”的问题
在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党委换届过程中,严格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用人标准,充分征求了县委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乡镇党委的意见,乡镇党政正职的异动还充分征求了县委委员的意见;组织部门对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严格按程序对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在本次乡镇党委换届中,对乡镇“三类人员”选配进班子成员进行了公开比选,邀请市公务员库面试专家进行现场面试打分,最终确定了5名乡镇“三类人员”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加上原来已进入乡镇党委政府班子的,现共有7名乡镇“三类人员”进入了乡镇党委政府班子,整个比选活动严格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二)执行廉洁纪律方面
1、“违规挪用专项建设资金问题突出”的问题
县委立行立改,对挪用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案件进行了查处,原县房产局局长严重违法违纪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给予其他责任人行政警告处分,所挪用的资金已全部退还原渠道。同时对全县专项资金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2、人事代理管理工作随意性大”的问题
县人社局组织人员对所有人事代理管理档案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出现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了纠正。同时,建立了经办人、负责人责任倒查制度,切实加强人事代理管理,对今后出现此类问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人事代理收费很不规范”的问题
县人社部门依据《人才市场管理规定》《湖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和《湖南省人事代理实施办法》,清查以前收费情况,对不按规定收费的立即进行纠正,该补交的补交,该退还的退还,同时,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核准,并进行了公示,做到明白交费,阳光收费。设立了举报电话7361928,对不规范收费行为进行即时查处。
4、“干部交流调整缺乏统筹。部分干部占据重要岗位,长期不交流、不调整”的问题
县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县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党委换届同步进行,对占据重要岗位在同一职位工作满10年的干部必须进行交流,在同一职位工作满5年的干部有计划进行交流;对其它符合交流条件,在一般岗位的干部有计划予以交流。2015年12月,政府机构改革中,对长期占据重要岗位的25名年龄较大干部进行了实改非,7名正科级实职岗位干部解决副处级“三项”待遇提前退休;在乡镇党委换届中,对同一岗位任职10年以上的3人进行了交流,对年龄偏大、长期在乡镇班子任职的15人退出乡镇班子;加大了年轻干部的任用力度,从县直机关和乡镇的年轻干部中提拔重用42人,其中从科员到副科任职的34人,从副科到正科任职的8人。同时,将制订干部交流工作长效机制,使干部有计划有针对性交流。
5、“科级领导干部队伍结构不优,特别是一级机构班子成员年龄结构老化、文化程度偏低”的问题
严格执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城委〔2013〕42号)文件,从政策和资金上鼓励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培训,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和能力水平,要求中青年班子成员都要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在安排2016年的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中,明确要求考生最低学历必须在大学专科以上。同时,坚持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对一些年龄较大的班子成员进行实改非,退出领导班子序列,2015年12月,政府机构改革中,对长期占据重要岗位的25名年龄较大干部进行了实改非,7名正科级实职岗位干部解决副处级“三项”待遇提前退休;在乡镇党委换届中,对同一岗位任职10年以上的3人进行了交流,对年龄偏大、长期在乡镇班子任职的15人进行了交流退出乡镇班子。加强了对年轻高学历干部的提拔使用,从县直机关和乡镇的年轻干部中提拔重用42人,所提拔的干部全部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其中大学本科学历的27人,研究生学历的2人。我县干部结构也存在年轻干部断层的现象,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公开面向社会招考8名年轻高学历的干部进入乡镇班子,进一优化我县干部的年龄、学历结构,充实干部力量。
(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1、“‘三超两乱’消超力度不够”的问题
加大消超力度,2015年底,全县共免去违规兼职的专职党委委员、党组成员等共计77人,其他超职数超机构配备的干部在政府机构改革中予以清理。同时,利用政府机构改革,调整完善全县各单位“三定”方案,使各单位科级领导职数设置和人员编制更科学合理。
2、“超机构规格配备干部”的问题
严格执行邵阳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关于规范县市区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配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邵组发〔2015〕13号)文件规定,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和县政府办等均为正科级机构,其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县纪委科室均为副科级,科室副职均为正股级。县委决定,对上述机构和全县其它类似机构现有已高配的人员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和乡镇党委换届有计划地进行交流与调整。
(四)执行其他纪律方面
1、“对纪检干部队伍重视不够,少数单位纪检干部配备不及时,部分纪检干部分管其他领域工作”的问题
充实纪检干部队伍力量,2015年,为县纪委新增加了3个行政编制;加强对纪检干部配备,在乡镇党委换届中,全部配齐了乡镇纪委书记,明确了乡镇纪委必须配备一名副书记和3名委员;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对县直单位纪检干部进行了全面考察,对缺位的全部配备到位,对长期在一个岗位的进行交流,并作出了初步方案,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2015年,县纪委专门下发了城纪通〔2015〕10号文件,规定所有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只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不得再分管其他工作,也不得参与各种名目的指挥部的工作,至目前为止,已全部调整到位。
2、“纪委未能聚焦主业主责”的问题
2015年上半年,县委对县委、县纪委书记的分工进行了调整,县纪委书记只主管纪检监察工作,不分管其他工作。县纪委专门下发了城纪通〔2015〕10号文件,规定所有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只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不得再分管其他工作,也不得参与各种名目的指挥部的工作,至目前为止,已全部调整到位。
3、“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县委以案明纪,警示教育震慑提醒干部,经常对各类典型违规违纪案件特别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通报曝光,剖析分析,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感染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干部遵守作风纪律的自觉性。同时,严格按《城步苗族自治县作风建设管理规定(修订)》(城委〔2015〕28号)执行,加强干部作风日常巡查,对发现违反作风建设规定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4、“ 会议多、文件多、考核多。据不完全统计,一票否决事项有8个,每年递交责任状67个”的问题
严格落实《城步苗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的规定》(城办发〔2014〕15号)文件精神,严格做到不该发的文件坚决不发,完成2016年的文件比较2015年要精减20%以上的目标。对全县一票否决事项进行清理,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按照2014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一票否决事项控制在3个,具体是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和党风廉政建设,其他的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实行目标管理,但不实行一票否决。严格执行《全县性工作会议审批办法》,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专门研究,对2016年全县性的会议进行研究整合,所有工作部署会议在3月底全部开完,使干部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严格控制责任状,县委、县人民政府只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的工作和上级有明确要求的才签订责任状。
5、“作风建设上,领导干部在以身作则上还做的远远不够”的问题
县委出台《城步苗族自治县作风建设管理规定(修订)》(城委〔2015〕28号),严格实行“县级领导带头”、“作风建设单位‘一把手’负责”、“从严追究参与违反作风建设职务最高的领导责任”等十项制度,促使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管好下属,促进干部作风好转。同时,对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进行严肃处理。
6、“个别干部不敢担当,工作落实不力,执行力不强”的问题
县委要求各级各单位健全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顶层设计,将工作职责、任务和目标科学合理地落实到每个岗位,使每项工作任务、每个工作环节的责任都具体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进一步强化了干部的工作责任心。目前,全县所有单位都落实了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做到用制度管理人,用岗位目标约束人。
7、“个别干部工作敷衍,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问题
根据“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规要追究”的原则,县委明确了工作纪律,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执行落实中出现的“慵政”“懒政”问题,严格按相关规定条例坚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8、“个别领导干部群众观念淡薄,门好进、脸好看了,但事更难办了”的问题
落实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工作责任追究制”,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发挥了政务中心的窗口作用,所有应该进入政务中心窗口办理业务的单位全部进入政务中心窗口全程办理业务;加强了政务中心管理,推行集中办理、阳光办理、一站式办结,尽最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同时畅通举报渠道,强化责任追究,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
9、“个别干部面对困难躲着走,生怕‘麻烦’缠身”的问题
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各单位都制订完善了岗位目标管理制度,对本单位各岗位和每个干部职工应承担的工作内容、数量、质量及完成的程序、标准和时限等作出明确规定,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明晰了每个干部职工的职责和责任,对履责不到位的进行相应扣分并进行责任追究。
10、“ 有的面对工作只讲价钱,尤其是在工程指挥部兼职取酬和违规发放津补贴清理后,更是患得患失,消极怠工”的问题
2015年,县委根据省委巡视第七组和省委巡视第九组的要求和安排,4次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严格按照清退范围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在项目指挥部兼职取酬进行了全面清退,2015年9月18日前已全部清退到位。2016年,县委出台了《关于2016年度争政策争项目工作、重点工程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的意见》和《城步苗族自治县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考核办法》,加强对项目指挥部的管理和对项目指挥部工作人员的激励奖惩措施,增强了指挥部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各项目有序推进。
目前,全县的巡视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需坚持不懈,常抓不懈。下一步,我们将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和长期坚持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持续抓好深化改革工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9-7361212;邮政信箱地址: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电子邮箱cbxxwb@163.com。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