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委关于省委巡视第七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6日至12月7日,省委巡视第七组对零陵区进行了集中巡视。2016年2月26日,省委巡视第七组向区委书记反馈了巡视情况,并召开了巡视反馈大会,通报了有关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中央颁布的党内法规条例的学习贯彻重视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巡视意见交办后,区委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迅速在全区组织开展对《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活动,采取领导宣讲集中学、召开会议讨论学、画报展览宣传学、网络媒体征文学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学习的党内法规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截至目前,全区的107个单位共计20125名党员参与了各项党内法规条例的集中学习。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20个单位党组没有制定《党组议事规则》,通过逐一督促其整改,现已全部制定颁布,全面整改到位。
2.关于少数党员干部党的纪律观念淡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整改情况。通过组织开展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作为各单位平时考核重要内容,加大对各单位督促检查力度,对敷衍塞责、不主动担当、消极应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进一步促使全区各单位自觉认真学、认真查、认真改,有效防止了整改行动走过场、搞形式,全区的107个单位513个党支部均组织了专项学习,少数干部存在的搞“小圈子”和团团伙伙的问题明显扭转。对于党员干部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言论的情况,我们进行了全面清查、密切监控、严格管理,目前未发生此类问题,没有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3.关于少数地方宗族势力影响基层组织建设、干扰换届选举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坚持“提前布防、超前谋划”,要求各行政村党组织在换届工作中严肃纪律,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党纪党规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排查”,对可能出现地方宗族势力影响基层组织建设、干扰换届选举的行政村进行了全面分析研判,由乡镇党委派出专门的工作组,逐家逐户了解群众思想、掌握事件动态,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的作用,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解释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积极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找准了工作重点和突破口,有力打击和查处了地方宗族势力影响基层组织建设、干扰换届选举等违法违纪行为,切实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全面推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化进程。曾经出现宗族势力破坏换届选举情况的5个基层党组织通过整顿,选出了群众信任、工作能力强的两委班子,现已全部整改到位,摘除了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帽子。
二、执行廉洁纪律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4.关于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土地和房地产开发的问题整改情况。坚持边巡边改、即知即改、从严处理、全面整改,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巡视工作条例》,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全区103个单位上报了自查情况汇总表,共有10784人填报了登记表,签订了承诺书。经严格审查,逐一核查后,发现有46名国家公职人员存在违规参与土地和房地产开发问题,其中个人自查申报11人、组织排查35人。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又组织清查发现7名国家公职人员存在违规行为。对于违规的53名国家公职人员分类进行了严肃处理,均给予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制定出台自律管理、预警纠错、监督防控、严厉惩处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加强制度约束,形成了长效的工作震慑力。
5.关于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和土地项目开发的问题整改情况。巡视期间,通过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区105个单位1356人填写了个人承诺书和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根据上报情况,组织全面排查和检查,先后2次组织力量对9个相关职能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交换了整改工作意见。目前,对调查核实的副科级以上干部53名违规人员进行了分类严肃处理,前期已处理45人(其中:区纪委诫勉谈话27人,上报市纪委处理18人),剩余8人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5人,因身患癌症长期在外地治疗,待病情好转后,拟对其立案调查1人。同时,制定出台自律管理、预警纠错、监督防控、严厉惩处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制度上管人管事,净化社会风气。
6.关于领导干部亲属子女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利益的问题整改情况。巡视期间,通过自查自纠和全面清查,全区共有105个单位1356人填写了个人承诺书和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共查出50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存在上述违规问题。对于违规人员,区委态度鲜明,要求区纪委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47人给予了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组织处理,其余3人经再次调查核实,近期已处理到位:区纪委对利用职务之便间接参与某酒店经营的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利用职务影响免交房屋交易契税的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前妻建房用于经营酒店的1人给予信访结案。同时,制定出台自律管理、预警纠错、监督防控、严厉惩处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加强制度约束,防止公权私用。
7.关于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问题整改情况。巡视期间,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区共有58个行政执法单位2267名执法人员填写了廉洁执法承诺书和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全面深入排查,组织区纪委、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作风办等专门力量重点对规划、建设、国土、房产、城管、工商和发改委等职能部门进行了专项督查,共查出70名行政执法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已全部处理到位。同时,制定出台自律管理、预警纠错、监督防控、严厉惩处等工作制度,制度上规范工作行为,确保常态长效。
8.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整改情况。根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文件要求,进行全面清查, 全区共排查了区直部门、乡镇、学校、医院共233个单位,共清查出50个单位违规发放津贴、奖金433.41万元,全部上缴财政。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比较严重的3个单位负责人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或诫勉谈话处理。
9.关于奖励项目设置过多、过滥的问题整改情况。印发了《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奖金发放审批管理的通知》,在严格清理违规发放奖金的基础上,大力压缩奖励项目,对全区的奖励项目从原设立的18项,按“3+2”进行控制。严格奖励项目审批程序,明确奖励标准,规定3项奖励审批由机关事业单位向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呈报;区人社局、区财政局根据考核评选结果对三项奖励进行初审,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同意后,联合予以书面批复,其他2项工作奖励审批每年由区考核办统一组织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除3项奖励外,发放单项奖金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受奖单位人均月基本工资。
10.关于少数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整改情况。巡视工作开展以来,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九条渠道”(从纪检监察部门收到的反映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件入手,从检察部门收到、受理的反映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入手,从派驻软弱涣散村第一书记了解驻村存在的问题中入手,从区农经管局在村级财务清理和“一事一议”资金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中入手,从基层“七站八所”的上级主管部门中开展工作排查入手,从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中入手,从农机补贴等专项清理中入手,从群众的来信来访中入手)排查问题,排查出问题411个,涉及违纪金额共计1122.94万元。经认真整改,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所涉违纪金额已全部收缴,违纪违规的113人均给予了严肃处理。为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扎实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加大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贪污谋私、执法不公等问题的排查和整治,切实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维护群众利益,纠正不正之风。
11.关于村级组织普遍存在招待费的问题整改情况。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对2014年、2015年区直单位和各乡镇办事处产生的村级招待费进行全面清理清退,清退了2014年177个村的村级招待费28.34万余元,清退了2015年47个村的村级招待费13.53万元。通过整顿,区直部门和乡镇有关人员主动到村里退交招待费,10天之内全部退交到位,实现了村级招待费“清零”。下一步,我们还将逐季检查全区507个村的村级财务报表,做到规范管理、从严把关、从严执纪,力求长效,对任何违反村级“零招待”的行为,从重从严从快进行处理,绝不姑息。
12.关于农机购置补贴漏洞比较大的问题整改情况。巡视期间,组织对2013年以来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全区共清查了15602台农机补贴发放情况,涉及补贴资金2349.69万元,查出一批贴牌套取补贴、骗取补贴等问题,套取的补贴资金已悉数追回,上缴区财政购置补贴专户。清查中发现,果蔬烘干机补贴虚高,不法经销商趁机钻空子,采取虚开销售发票,恶意套取国家补贴资金。2015年,全区销售果蔬烘干机256台,套取国家补贴资金200多万元,区公安、工商等部门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查处,套取和骗取的补贴资金全部追回。巡视意见交办后,区委又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区2013年1月至2015年10月期间购买农机具的部分用户再次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回头看,共检查机具300余台(套)。同时,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3.关于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问题整改情况。通过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宴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组织党员干部自查自纠,开展专项检查活动,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宣传规范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对此前发生的4起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没有发现新的违规违纪行为。
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4.关于少数干部选拔任用还不够规范反映比较大的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干部交流力度不够,造成任同一职务满10年的6名正职应交流而未交流”的问题,已提出交流计划,拟在本轮机构 改革中调整到位。针对“8名领导岗位空缺补充配备不及时”的问题,拟在本轮机构改革中,对缺位的全部配备到位;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上存在不规范、不严肃”的情形,严格按《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任用干部,对违规提拔的工勤人员1人已予以免职,对考核不称职免职的1人已按科员套改工资。对在乡镇同一职位任职满2届的班子成员在乡镇换届中统筹考虑进行了交流。
15.关于超职数、超编制的消化整改力度还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积极利用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政府机构改革和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等契机,加大超职数、超编制问题的整改力度。消化超职数方面,主要采取三种方式:①制定激励政策鼓励退出一批。制定出台《零陵区政府机构改革人事工作实施意见》,对任职时间长且符合《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的干部,鼓励其退出领导岗位。截至目前,已有97名科级干部向区委提出自愿退出班子或提前退休申请,其中22名正科级实职领导干部,区委已研究,正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审批。②规范领导干部任职调整一批。结合机构改革,通过合并、降格、转任等方式,消化一批干部。如在乡镇换届中,我区对27名违规配备的乡镇纪委副书记和工会主席(副科级)保留职务职级待遇,免去其职务。③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退出一批。在乡镇换届过程中,21名领导干部退出班子不再任职,其中正科14名、副科7名。消化超编制方面,制定并执行《零陵区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实施意见》,坚持“编内进人、凡进必考”和“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在编制限额内按需进人”原则,妥善解决超编制问题。2015年11月以来,已减少超编行政单位2个,消化超编行政人员43人,减少超编事业单位7个,消化超编事业人员50人。
16.关于存在违规设置配备领导职务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全区涉及的违规设置配备领导干部问题,已消超配领导职数203人,并研究出台整改措施,对单位党组和党组成员的配备、“三定”没有明确职数的工会主席、“三定”没有明确高配的职务和擅自设立的政法委员、督查员、非参管事业单位正副科级干部、学校医院校(院)级干部等进行了清理和规范,其中对违规高配的乡镇工会主席、纪委副书记在机构改革中已规范到位。
17.关于违规进人用人比较突出的问题整改情况。通过自查自纠,全区共发现违规进入公务员(参公)单位和事业单位的16人,目前均已整改到位。其中,违规进公务员或参公单位的5人已调整到非参公事业单位;改制企业买断身份违规进机关事业单位的1人,已退还领取的补偿安置费,并核减其改制后和重新安置前的工龄及工资收益;伪造档案、工作经历挂靠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9人,零陵区委组织部对其中5人做出了处理,将当事人调整到较差的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核减工龄并移交市纪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另4人由市委组织部督促其他县区委组织部做出处理;其他违规问题1人,已按规定核减工龄。为进一步规范进人用人行为,严格工作纪律,4月底将再次组织联合督查,对进人用人问题进行回头看,坚决杜绝违规情况的再次发生。
四、执行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8.关于少数地方和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在全区印发《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操作手册》、《落实监督责任操作手册》,促进“两个责任”有效落实。落实“签字背书”制度,乡镇办事处、区直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分别向区委、区纪委递交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监督责任书。层层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级级传导压力,形成区、乡、村“三级联网、无缝对接”的责任网络。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开展了廉政约谈活动,强调了“两个责任”和廉洁从政的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认真对照《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操作手册》,结合单位实际,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建立了问题台账。
19.关于少数地方和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问题整改情况。全区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学习《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及党纪条规,认真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印发<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情况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终考核中,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到位,并且注重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区委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清理、调整议事协调机构,加大对纪检监察机关人财物方面的支持。6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因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受到处理,其中:党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2人,写出深刻检讨1人。
20.关于纪委聚焦主业不够、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教育,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省纪委印发的《落实监督责任操作手册》,不断提升执纪监督水平。认真落实《关于清理调整区纪委监察局议事协调机构和区纪委书记分工、兼职的通知》精神,全面清理区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落实“三转”要求,全区所有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工作,7个乡镇和区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空缺和乡镇纪委书记“身兼数职”的问题已全部解决到位,各乡镇办事处分设纪委书记、副书记各1名,调整了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缺位的室主任已配备到位。通过遴选,选调3名政治思想好、作风品质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充实到区纪委监察局工作。结合换届工作,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一二类乡镇设纪委委员7名,三四类乡镇设纪委委员5名,乡镇纪委全部具备独立办案能力。
21.关于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自我要求不严,违规违纪问题也有时发生的问题整改情况。制定了《零陵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开展了作风建设明察暗访、自查自纠活动,要求做到“五个严守”、“五个严禁”,全面强化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在典型案件查处方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2013年以来的5名违纪违规的纪检干部进行调查核实并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到位,其中给予党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3人。
22.关于因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判处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党纪处分不及时的问题整改情况。第一时间对具体责任、目标任务、整改措施进行了明确,由公检法按月向区纪委监察局报送因违法犯罪被司法处理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名单,再由区纪委监察局进行调查核实,做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经过全面排查摸底,2015年12月以来,在巡视组的督促下,公检法共移送因违法犯罪被司法处理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73人中,给予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2人,降低岗位等级6人,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21人,行政记过29人,其他处分2人,正在审理的7人。
23.关于文件多、会议多,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多的问题未得到根本改变,还存在迎来送往、重形式、讲排场等现象的问题整改情况。充分汲取“3·12地毯事件”的教训,对重形式、讲排场等现象进行了专题整改,制订出台了《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办公室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意见》,全面推行文件、简报电子化,除有保密规定的外,所有文件、简报全部实行网络传送,减少纸质文档印发量。严格落实《零陵区会议管理制度》,精简压缩会议次数、规模。2013年、2014年、2015年分别较上年度减少9场次、8场次,精简率分别为25%、29.6%。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议事协调机构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在2014年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对议事协调机构再次进行清理,4月18日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全区议事协调机构精简至88个(其中党委序列的议事协调机构撤并保留至44个,撤销24个,合并后减少5个;政府序列的议事协调机构撤并保留至44个,撤销33个,合并后减少1个)。
24.关于个别党员干部窃取、泄露工作秘密,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整改情况。对于反馈意见中涉及的2名涉案人员(给予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1人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给予窃取工作秘密的1人警告处分)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同时,进一步完善《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保密宣传教育制度》、《送阅、传阅文件保密制度》等保密工作规章制度,采取单位自查,保密局抽查的方式,对区直23个相关单位保密工作的硬件配备、涉密设备及文件管理、计算机涉密文件储存等进行了检查,并结合实际对各单位保密重点部位切实加强防范,加强了对机要文件的管理和各类文件的印制、保管、清理、归档、销毁工作的保密安全措施,使保密工作更加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更加严格按制度规范办事程序。
25.关于一些单位工作纪律松弛,庸懒散现象比较突出的问题整改情况。通过在全区开展“庸懒散”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采取联合、交叉、蹲守、定点等五种督查方法,强化了监督检查,加强了明察暗访。通过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严格“一事三问责”制度,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1-4月,区作风办累计开展日常督查212次,出动人员246人次,检查单位367个次,发现问题26起,下发通报15期,依规对25个单位、35人进行问责。同时,充分利用网络、报纸、会议、文件、宣传栏等方式强化了舆论宣传,提高了全区干部职工的守规矩、讲纪律意识。
五、执行群众纪律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26.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乱收费、乱罚款”问题反映比较多的问题整改情况。通过自查自纠和督查督办,全区共发现有34个单位存在违规乱收费、乱罚款问题,其中通过自查自纠退还收缴对象498.12万元,组织清查上缴财政569.81万元。针对教育系统违规乱收费比较突出的问题,区纪委监察局已分别给予违规的6所学校相关责任人行政警告处分和诫勉谈话。2016年3月28日至4月6日,又对全区188个执法监管部门、窗口服务单位和教育、卫计系统(包括巡视组反馈存在违规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34个单位)进行了全面督查,对上述问题单位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避免了老问题反弹,杜绝了新问题产生,确保了整改成效。
27.关于被征地农民长期得不到安置的问题整改情况。对欠付过渡费的零陵大道、湖南科技学院东大门、零陵工业园等三个项目共51.47万元已支付到位。对323户长期没有得到安置的拆迁户进行了逐户调查走访,充分征求意见,拿出了奖补方案,其中选择货币安置方式的3户,异地安置的11户,要求原地安置的309户。对给地安置的7个项目,分别作出了如下处理:①沿江大道项目共23户拆迁户,1户同意货币安置,其余22户拟异地安置到湘江东路北安置小区。②零陵大道项目共39户拆迁户,已做通2户工作,愿意选择货币安置;其余37户拟异地安置到湘江东路北安置小区。③日升大道项目涉及11个村民小组125户,拟安置在日升大道1.1公里处,安置用地已分配到组、到人。④湘江东路项目40户,拟安置在湘江东路南安置小区。⑤潇水西路项目与零陵工业园项目涉及拆迁户66户,统一由零陵工业园负责安置,其中蒋家田安置点已安置17户、桥坪安置点已安置10户,其他39户拟安置在黄泥桥和瑞翔大道生活配套安置区。⑥湖南科技学院东大门项目30户,拟在湖南科技学院东大门旁边给地安置。
28.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为当年度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办理参保手续,申报政府缴费补贴;区人社局及时对符合参保条件的保障对象办理了参保手续,拨付了政府缴费补贴。全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不到位的10216人中,目前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235人,政府给予缴费补贴815.86万元;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01人,政府给予缴费补贴404.34万元;补发医疗保险补贴1944名71.54万元;其余人员正在逐步解决当中,总之2016年10月底前要全面完成。
六、执行生活纪律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29.关于少数国家公职人员涉黄涉赌涉毒问题比较严重的问题整改情况。建立大要案件领导指挥机制,公安部门积极开展“亮剑”行动,近期,在节假日集中开展三次清查行动,集中全区警力、多警种配合对全区娱乐场所、宾馆、大型街道、出租房屋等重点行业场所开展了地毯式清查,并在出城路口设置哨卡,共出动警力1530人,出动车辆326台,清查出租房屋1410 间、重点场所487 处,核对外市人口身份656人,盘查可疑人员357 人。截至目前,查处了国家公职人员涉嫌吸毒案3例,并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察局。
30.关于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因醉酒造成非正常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的问题整改情况。制订并印发了《零陵区国家公职人员酒后驾驶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坚持查处“酒驾”常态化与集中统一行动相结合,固定卡点与流动巡查相结合,加强了对重点路段、易发时段、易发地段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道路管控,并从严从重对酒驾、醉驾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行处罚。绝大多数单位开展了交通安全主题宣教活动,通过设立宣传点、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知识,有针对性地提高了国家公职人员的思想认识,带动引领全区文明用餐、文明驾驶的风尚。邀请了电视台记者深入一线进行采访,曝光了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典型违法案例,倡导和发动群众关注、监督和举报公职人员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目前,全区共查处公职人员饮酒驾驶1起,并及时将案件线索报送区纪委监察局。
七、有关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
巡视期间,省委巡视第七组向零陵区纪委移交问题线索、违规违纪有关问题交办件、违规违纪类信访件共125件,其中移交党员干部问题线索10件,违规违纪有关问题交办件8件,移交违规违纪类信访件107件,其中反映村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件74件。截至目前,经立案调查,给予党纪处分80人,其中警告40人、严重警告23人、留党察看5人、开除党籍12人;给予政纪处分48人,其中行政警告6人、记过29人、降职(降低岗位等级)9人、撤职1人、开除公职3人;给予免职14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15人。
向区委组织部交办反映选人用人问题线索33件,涉及科级干部9人,科级以下干部24人。其中:违规进人用人的18个问题,已按巡视组交办意见处理到位。违规设置配备领导职务15个问题,部分整改到位。如在本次乡镇换届中,对违规高配的乡镇工会主席和纪委副书记全部进行了清理规范。其他违规设置配置领导职务的问题也在逐步规范清理之中。
向区委政法委移交涉法涉诉类信访件共71件,已办结62件(其中维稳办1件,公安33件,法院24件,司法1件,交警3件),办结率为84%;正在办理中12件(其中法院7件,公安4件,森林公安1件)。
向区信访局移交反映个人诉求类信访件共199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其中息访息诉71件,占交办总数的35.7%。
下一步,区委将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的意见和要求,始终保持思想认识不松懈、推进力度不减弱、整改要求不降标,扎扎实实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确保巡视反馈的问题有效整改到位,在全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6-6226725;邮政信箱:永州市零陵区1号邮政信箱(信封请注明:对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关于省委巡视第七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yz62267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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