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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区委关于省委巡视第一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4-29 16:59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2月11日至2016年1月11日,省委巡视第一组对岳麓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巡视工作。2月25日,省委巡视组向岳麓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当前头等大事来抓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我区存在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区委对此高度重视,坚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抓好巡视整改,做到直面问题、立行立改,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以雷厉风行的姿态和坚决果断的手段,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强化领导抓整改。明确整改工作由区委常委会统一领导,由区委书记负总责,亲自抓方案制定、任务分解、督促检查,并对本人负责的整改事项率先落实整改要求。巡视进驻以来,区委书记先后6次主持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并对各单位整改方案一一把关、整改进度一一过问。另外,还有10名区级领导各自牵头负责具体整改事项,加强对责任部门的指导、督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细化责任抓整改。制定《岳麓区落实省委巡视第一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任务安排表的形式将巡视反馈的问题细化分解为40个主要问题和10个具体事项,对交办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进行分类整理,并逐一列出清单。针对每一个具体问题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的三级责任体系,实现责任一一对应、整改精准有力。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一把手”对所负责的巡视整改问题实行“签收制”,防止推诿塞责,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是严格督促抓整改。建立巡视整改工作督办和问责机制,根据“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巡视整改“销号式”管理,做到逐项整改、逐一销号。明确“一问题一方案、一问题一台账、一问题一总结”的总原则,要求各单位按照“一周一台账、半月一报告”的形式书面报送整改进度,做到跟踪督促、动态管理,确保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强化整改公开,巡视进驻以来在“岳麓新闻网”实时公开有关工作情况,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四是统筹兼顾抓整改。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把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反思、深入研究、系统治理,确保真正把省委各项工作要求,转化为岳麓反腐败、正风气、谋发展、促改革、惠民生的强大动力,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岳麓“三融共进、五化同步”的现代化进程。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两个责任”方面的问题

    1.关于“两个责任”逐级递减与执纪任务逐级递增形成反差,有的单位主要领导缺乏主体责任意识的问题。一是区委切实担当主责。区委牢牢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将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岳麓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年区委常委会工作要点以及全区2016年度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心工作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今年来,区委已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3次。二是层层强化责任意识。岳麓区创新出台《关于构建“九责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按照文件要求编制了《“两个责任”学习手册》,并发放到全区900余名负责干部手中;制定《岳麓区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条目式明确38项党委主体责任、17项纪委监督责任;开展“党委主体责任诺责活动周”活动,于3月29日召集各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举行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共建“廉洁岳麓”诺责活动,促进全区各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知责、明责、懂责。

    2.关于对下级单位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督促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层级式”传导责任。巡视整改开展以来,区委分别召开了区四届纪委第八次全会、全区党务工作会议,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特别是主体责任进行再动员、再铺排、再加压。探索建立上级评价、同级评议与下级测评相结合的“三级评价议责”制度,将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二是“倒逼式”追究责任。加大约谈、函询运用力度,为全区各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发放了《履责纪实手册》,要求每季度将履行主体责任、开展约谈函询的情况上报上级纪委。落实一案“三查三追”的责任倒查制度,去年以来,全区查办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追责案件13件,今后将继续加大对“两个责任”履行不力的责任追究力度和通报曝光力度。

    3.关于有的不敢坚持原则、对问题麻木不仁的问题。一是深化理想信念教育。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领导干部敢想、敢做、敢担当的思想觉悟和行动自觉,目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已纳入2016年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坚持每季一次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今年已组织了学习《准则》《条例》等2次主题教育。二是强化领导干部管理。制定了开展整治“为官不为”专项行动方案,细化从严监督管理领导干部有关规定,不断强化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用人导向,鼓励全区领导干部在履行主体责任过程中敢于坚持原则、动真碰硬。三是突出考核奖惩兑现。今年,对在2015年度考察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评价不高、反映欠佳的3个区管领导班子和12名区管干部启动甄别考察,对4名区管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

    4. 关于有的单位纪检干部配备不及时,纪检机构不健全的问题。一是全面推进派驻机构建设。按照全市推进区县(市)纪检监察一体化建设的要求,出台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关于全面推进区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意见》,采取综合派驻和单独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对区直单位派驻监督全覆盖,从根本解决纪检机构不健全的问题。二是配齐配强纪检人员力量。今年来对9名新调整的街镇、区直部门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进行了考察,确保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力量和素质。目前正按照纪检监察一体化建设要求,结合乡镇换届选举,逐步完善街镇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纪检专干的人员配备。夯实基层纪检人员力量,要求各村(社区)在党支部(总支)班子成员中明确1名纪检委员,条件成熟的村(社区)探索成立纪检小组。

    5. 关于“三转”不到位、聚焦主业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快推进纪检监察一体化建设。按照市委有关文件要求,出台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关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关于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片区(联组)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镇街纪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等配套文件,着力强化区纪委对部门单位和镇(街道)纪检工作力量的统一调度使用,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聚焦主责主业。二是深化区级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进一步聚焦主责,区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精简至4个。完成委局内设机构调整,设立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审理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新增编制2名,调整后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人员超过60%。三是严格落实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专职要求。对全区各镇(街道)、区直部门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分工情况进行了摸底和清查,明确各镇(街道)、区直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得分管拆迁、财政等不宜分管的事项,同时各镇(街道)至少配备了1名专职纪委副书记或监察室主任。四是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4月11日—15日组织全区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区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开展思想理论、理想信念、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辅导,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适应“三转”的能力和素质。

    6.关于执行党纪“四种形态”与基层违纪案件易发多发不能得到及时处理形成反差的问题。一是开展作风建设“九项行动”。出台《关于开展作风建设“九项行动”的实施办法》,打出政令畅通督查、换届工作和行政村合并督查、“一查四规范”财务检查、项目建设环境整治、“为官不为”治理、“雁过拔毛”式腐败整治、阳光廉洁征拆、打击参赌涉毒、制度和机制落实等九套“组合拳”,持续解决深层次作风顽疾。同时,区委办专门印发《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实施办法》,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工作方案》,区纪委印发《关于严明全区合并村工作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区财政局已完成第一批财务检查。区纪委扎实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今年1-3月全区共纠正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问题30件74人次,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通报批评41人,诫勉谈话3人,辞退解聘3人,批评教育17人。二是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出台《岳麓区“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近期组织街镇及区直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全省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电视电话会议,并督促各街镇及相关区直部门主动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将工作责任压实到基层。进一步推进村级组织权力监督“四全两零”工程,全面推广组帐村代管、村务公开进农户、村民质询、村级集体经济审计制度,坚持村干部违纪零容忍、村级公务零接待,全区涉及村(社区)的信访数据持续下降。三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按照各级纪委全会报告的明确要求,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建立片区协作机制,将全区各街镇、区直部门划分为2个片区和2个联组,分别由区纪委第1-4纪检监察室联系指导纪律审查具体业务工作。全区1-3月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案件38件,结案率68%,涉及科级干部3人,采取“两规”措施1人。

    7. 关于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协调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出台了《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试行)》、《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案件线索管理制度(试行)》、《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协调办案办法(试行)》等文件,并召开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畅通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会商、调度、移送渠道,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二)执行廉洁纪律方面的问题

    1.关于工程建设不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的情况比较多的问题。一是严格招投标程序。规范招投标管理,维护评标现场秩序,已制定《评审专家现场管理办法》、《岳麓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序》、《长沙岳麓科技产业园监理管理办法》。二是建立统一交易场所。按规定未进入市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实施集中统一交易(湘麓金座西栋1楼),今年以来,已有校园文化建设、素质教育基地、城管亮化和地下通道等26个项目进行了交易。

    2. 关于有的项目管理不规范、超预算和超概算的问题。一是全面自查自纠。对历年建设项目存在超概算、超预算的情况进行清理,并按照《岳麓区政府性项目投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长沙市岳麓区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并报区政府备案。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岳麓区政府性项目投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岳办发〔2016〕4号),明确了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评审、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11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统一编制了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区内审批流程图,全面规范了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出台《关于优化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流程的实施办法》(岳财函〔2016〕5号),全面前移投资评审关口。三是实施绩效评价。去年已完成对15个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绩效评价,2016年拟继续抽取16个已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的重点民生项目实施三方绩效评价,并对其中3个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整体绩效评价,对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审计建议。

    3.关于各类指挥部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深入清理。已对全区指挥部设置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制定了《岳麓区临时指挥部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核查指挥部运转情况、资产情况和支出情况,对未启动、暂缓或已移交工作任务的指挥部查明原因后予以撤销或归并,建立管理台账。二是统一管理。下发《关于明确2016年全区项目征收拆迁专项指挥部及年度工作任务的通知》(岳办发〔2016〕5号),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将全区现实际运行的项目征收拆迁专项指挥部整合为6大组团、25个指挥部,进行统一调度,同步推进工作。三是全面规范。出台《岳麓区集体土地拆迁、国有土地征收工作体制、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全面汇编了集体土地拆迁操作规程、土地征收程序办理及实施工作流程、项目征收拆迁专项指挥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13个方面的文件,系统地规范了重点工程指挥部及拆迁指挥部的资金和财务管理,有效杜绝指挥部支出管理混乱、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等现象。

    4.关于园区在资金使用和项目监管方面有缺失的问题。一是严格预算管理。岳麓区科技产业园制定《预算管理》,将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对园区各个处室的考核范围,要求严格按照预算组织协调资金调度,确保资金及时收付,实现资金的合理占用和营运良性循环。二是加强项目监管。制定《园区财评分中心管理办法》,成立财政分局财评分中心,对园区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实施严格评审管理,全程跟踪审查、监督工程项目的资金运用情况,最大限度地实施全方位监管。三是规范报账管理。制定《报账管理办法》制度,要求每个处室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把好用款计划审批关,规范履行处室分管领导及园区领导签名审批程序。

    5.关于政府性融资平台及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全面清理整治。3月31日-4月6日,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金融办联合对各融资平台开展了重点抽查,特别对园区、城投融资平台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分类,两单位均制定了整改方案。二是完善监管制度。制定出台《进一步规范政府融资平台融资行为的通知》,从报批程序、融资行为、融资渠道、担保承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债务偿还7个方面对全区的融资平台进行了规范。三是创新融资模式。巩固土地融资、银行融资、争取上级资金的基础上,坚持多元融资、创新融资,做大做强城建投、园区两大融资平台,尤其是融入湘江新区平台、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全面提升融资资质和融资能力。

    6.关于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套取、乱发滥补、公款旅游屡禁不止的问题。一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全面梳理全区现有财务管理制度,查漏补缺,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二是加大财务检查力度。区财政局组织完成了今年第一批财政财务监督检查,检查范围覆盖31个区直部门、2个园区、1个学校、9个街镇,并延伸到部分村(社区)。4月12日,召集检查单位召开检查情况和整改意见通报会,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三是严查违纪违规问题。区纪委已对巡视反馈中有关单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7.关于有的街道社区干部利用手中权力雁过拔毛、损公肥私,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集中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出台《岳麓区“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雁过拨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各相关职能部门正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重点查处基层干部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专项资金等事项和征地拆迁、“三资”管理、教育及医疗等领域的违纪问题。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村级组织权力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制度源头铲除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滋生土壤。

    8.关于少数基层垂管单位违规领取工作或办案费用的问题。下发《关于立即停止向基层垂管单位违规发放工作或办案经费行为的通知》,目前各基层垂管单位均已停止向镇(街道)、村(社区)违规领取工作或办案经费。同时,为保障基层垂管单位正常的工作经费和执法费用,拟定了《岳麓区垂直管理单位区级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补助资金支出的范围、标准、程序,规范资金、津补贴发放管理。

    (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1.关于个别领导干部违背民主集中制,在“三重一大”问题上我行我素,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制发《区委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意见》,要求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集体议事决策制度,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二是开展督查落实。严格执行《区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暂行办法》,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组织对区直机关各部门、各街镇开展“三重一大”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检查。区财政局拟于4月至7月组织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全面资产清查。三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拟下发《岳麓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和审批权限。严格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管理工作,1月至4月审批报废处置国有资产19批次,涉及资产原值85.75万元;划转处置国有资产4批次,涉及资产原值17.20万元。

    2.关于超职数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消超工作力度,每批次调整干部都将消化超配作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一是摸清底数。对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实行到单位到人实名管理,超职数配备的单位,坚持只出不进原则,出缺后不再补充,杜绝形成新的超配。在未消化前,坚持每次调整干部均按“退三补一”要求进行配备。二是争取支持。积极争取上级组织、编制部门支持,科学合理调整规范党群部门领导职数,争取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专职纪检员的设置列入三定方案,通过职数设置的规范消化部分超配职数。三是兼任职务规范管理。对于工作有特殊需要的兼职情况,报请上级组织部门予以明确,不占职数;对其他不符合规定兼职的,一律免去兼任职务,消化因兼职造成的超配职数。四是运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超配对象晋升相应职级后,转为享受相应职级待遇,不占原职务层次职数,仍按原职务层次进行管理。五是消化存量。严格落实到龄退休政策,充分运用考核和问责结果,进一步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实施“有错无为皆问责、不换状态就换人”的机制,加大为官不为整治力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加大对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予以调整或免职的组织力度。近期已消化9名科级领导干部,10名科级非领导职务人员。

    3.关于超编制现象在一些单位仍然突出的问题。一是严把入口,控制进编。认真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进入控编审核审批、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等制度。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除在空编范围内接受军转干部、选调生等政策性安置外,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新增人员。二是严控总量,动态调整。加强编制动态调整,通过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减撤并机构收回编制,区直部门精简机构2个,撤并学校7所,收回部分行政和事业编制24名。三是建章立制,加强监管。汇总编印《长沙市岳麓区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汇编》,明确了全区机构编制管理的工作规则、程序、权限和纪律,较好地杜绝了工作中的随意性。截止目前,原超编单位中有7家已消化超编人员。

    4.关于年轻干部偏少的问题。一是育强。进一步摸清全区35岁以下年轻干部底数,在2016年区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中列入“年轻干部培训班”,培训对象为近几年考录的35岁以下年轻干部,到龙山县开展“同吃同住同劳动”的实践锻炼。二是选准。不断创新年轻干部推荐提名方式,实行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让组织意愿、群众要求和个人理想有机整合。年度考核中通过非定向民主推荐发现64名优秀年轻干部。三是用好。利用本年度换届的有力契机,有效统筹领导职位资源,加大年轻干部选配力度,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的选拔工作机制,领导班子日常调整补充,注重考虑优秀年轻干部,实现领导班子年龄结构梯次配备。近期人事调整提拔了6名“80后”干部,其中2名为“85后”。

    5.关于干部结构失衡的问题。一是注重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理论素养。选派优秀领导干部赴清华、复旦、浙大等知名学府深造,提升创新思维层次。在2016年区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中列入“年轻干部培训班”、“产业发展专题培训班”,选派了13名领导干部参加省市调训。二是注重实践锻炼,提升干部业务能力。根据干部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特长,选派他们参与“区校合作、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园区建设”等经济工作、中心工作,促使干部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经济工作中提高本领、增强业务能力,在艰苦复杂的环境中锻炼成长。今年已选派了45名科级干部参与重点项目建设。

    6.关于干部轮岗交流不畅的问题。进一步落实《长沙市岳麓区科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暂行办法》,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实施、优化结构、工作需要、积极稳妥的原则,推进区管干部在街镇之间、部门之间、街镇与部门之间、党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之间进行交流,实现干部交流的常态化、制度化。重点抓好必须交流对象的交流,同一职位任职10年以上的科级领导干部纳入人事调整计划,逐步调整到位,近期干部调整中有14名干部在公务员单位、事业单位横向交流任职;统筹考虑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选拔使用,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配尽配。领导班子年龄、专业、经历等结构不合理,能力不强、工作不力或人岗不适、难以胜任现职的,采取交流的办法予以妥善解决。

    (四)执行其他纪律方面的问题

    1.关于干部档案信息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抓实科级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参公人员)人事档案审查工作,补齐档案材料,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目前已完成1476本档案初审工作。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干部档案业务培训和定期跟班学习制度,抽调了26人参与本次档案审核工作。完善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整理、转递、查借阅等日常管理制度。

    2.关于有的个人重大事项申报不实、报告不全、甚至故意隐瞒不报的问题。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规则,建立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息系统,每年抽查10%以上领导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坚持把查核结果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对党组织是否忠诚老实、是否清正廉洁、是否“带病”的重要依据,及时运用于干部提拔任用和日常管理监督工作中。严格落实《湖南省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查核结果与申报情况不实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诫勉、取消考察对象(后备干部)资格、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3月30日前全区科级领导干部上交了2015年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已抽查核实21名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3.关于会议多、文件多、要求“一把手”陪会多的问题。严格落实清单管理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会议的通知》、《关于公布2016年度全区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要活动计划安排清单的通知》,进一步压减文件、会议数量,严控文件篇幅和会议时间。3月12日合并召开了全区党务工作会议,就办公室政法、宣传、组织、统战、三服务一线、绩效考核、五好班子五好干部评选表彰工作一并统筹安排,作到“八会合一”。制定《岳麓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对各类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接待进行全面规范。

    4.关于慵懒散浮尚未根治的问题。一是坚持把组织监督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干部作风“十个严禁”和优化环境“十个严禁”规定,健全日常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机制,抓早、抓小、抓经常。二是突出制度管理落在实处。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监督工作的暂行规定》等多项制度,加强对慵懒散浮问题的有效监督。修改完善《岳麓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三是推动绩效考核精准高效。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对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城市管理等重点工作的分类考核,把“指挥棒”调得更加精准。强化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与干部教育培养、激励鞭策、交流任免等工作紧密结合。免去了去年两名被评为不称职干部领导职务。

    5.关于有些部门履职不够,环境污染治理没有完全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履职,抓环境整治。区环保局不断强化作为,深入开展清霾季•春风行动,拆除燃煤锅炉2台,取缔15个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点,整改或取缔非法运营的蜂窝煤作坊13家;推进“碧水”行动,依法拆解2条非法水上餐饮渔船,目前未发现一起非法水上餐饮经营行为;推进静音行动,整治2家石材加工厂、1家KTV扰民问题;开展一季度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抽查企业27家,确保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强化服务,抓信访调处。畅通环境信访渠道,及时回应群众的环保诉求,整改活动以来共受理来自12345、12369、三服务一线等各类环境投诉356件,处理到位356件。区环保局受理重点信访案件76件,随机抽查回访36件,满意率100%。三是构建常态,抓建章立制。健全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编制第三轮《长沙市岳麓区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常态化开展清霾、碧水、静音、净土行动,着力改善环境质量。

    6.关于有的项目拆迁后安置没有落实到位欠账多的问题。一是建立安置台账。区征地办对我区“103号令”实施以来的应安置人数、已审批人数、已安置到位人数、未审批人数进行了逐一排查摸底,确保安置底数清晰,有序推进。二是加快保障房源建设。督促各安置实施主体单位加快保障房源建设,目前蓝天保障住房一期、南片保障房一期正在进行分房选房工作,预计一共可安置5300余人;集镇保障住房、岳华新苑等在建安置房源正按进度推进建设。

    7.关于公款吃喝“变相”“隐身”的问题。一是规范食堂管理。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堂支出管理的通知》,明确餐费支出标准,规范公务接待行为,规划和控制食堂支出费用。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对各区直部门、街镇开展纠正“四风”和“公款吃喝”专项财务检查,将食堂费用支出纳入检查规范的重点内容,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8.关于公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区公车办开展了春节、清明期间公车私用情况专项督查。组织全区公务用车摸底排查工作,共清查出违规车辆31台,并下发整改通知。梳理完善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全区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改革实施细则,规范全区公务用车配合使用管理。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已对公车改革的相关车辆、人员数据重新进行测算。

   9.关于私立名目发放奖金、津补贴和福利的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对全区现行规范发放的津贴补贴进行梳理汇总,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发放范围、发放项目和发放标准。

   (五)其他问题

    1.关于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区征地办、区城建投已成立了党组,市政公司已成立党支部,明确党组织负责人,下一步将按照乡镇党委换届要求,配强乡镇抓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落实纪委副书记、组织委员专职专岗要求。

    2.关于逐步解决临聘人员过多的问题。严格落实岳麓区临聘人员管理规定,全区各单位部门扎实开展临聘人员清理核查,清退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已对全区144名超编的临聘人员全部清退到位。

    3.关于加强拆迁开发重点村监管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拆迁开发重点村支村两委班子建设,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推行村务公开,重点督促拆迁安置补偿和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公开。加强镇街班子成员联点工作责任,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纪检小组、党风政风监督员三道“防火墙”,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预警,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关于十个具体事项

    1.关于区教育局项目招投标问题。区教育局已全面摸清湖南教建集团岳麓分公司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该公司已于2015年撤销,公车已归还原单位。对于涉及的违纪问题,区纪委已进行立案审查。

    2.关于望月湖街道棚户改造工程拆迁指挥部经费超支问题。一是全面摸底清查。街道已完成对项目启动至今的各项经费收支情况的详细清理。根据清查情况,巡视反馈的情况基本属实,其主要原因为拨款划入未足额、垫付资金未补足、项目维稳经费大,目前街道正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对接,加快项目结算,加大扫尾解遗工作力度。二是严格控制经费。为降低工作成本,已做到“四停”,即停止发放工作人员加班费、停止发放工作人员签约奖,停止发放其他垂管部门工作人员经费支出,停止其他“四费”支出。三是加强财务管理。望月湖街道制定下发了《望月湖重点工程项目工作经费使用规定》及《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通知》,做到举一反三,从制度上规范财经管理。

    3.关于岳麓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污水管网工程结算金额超概问题。经调查,该工程结算金额超概主要是由于工程设计出现较大变更,该设计变更方案由湖南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提交设计并通过审查,并办理了行政许可。岳麓科技产业园吸取教训,从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开始,严格规范工程项目各个环节的操作程序,出台了《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现场签证管理规定》、《施工单位管理办法》、《监理单位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并新成立了财政投资评审分中心。

    4.关于含浦科教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综合服务楼工程结算金额超概问题。该工程结算金额增加的原因有设计变更、人工工资上调、施工方法改变、材料价差调整等。经调查,该综合服务楼项目是在原望城县按集约城镇化标准启动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实际施工时,已区划调整至长沙市岳麓区,项目建设必须按照城市规划要求提标提档,园区经党政办公会会议集体研究进行了设计变更。

    5.关于岳麓科技产业园工作人员购置安置房问题。经调查,该情况系当时园区会计工作失误,没有将6名工作人员预购后由项目负责人购买的房款列入园区收入项目,而是直接冲抵按合同应付的项目工程款。园区项目工程款支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支付,没有发生超付工程款的情况,也没有虚列项目成本,冒领、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问题。岳麓科技产业园加强整改,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辅导及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制定完善《园区投资内审办法》、《园区重大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园区项目用地报批流程》、《园区重大资金支出办法》、《园区招商合同审批办法》、《园区人才引进与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园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等制度,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

    6.关于区城建投与长沙市麓山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一套人马、两块牌子”,麓山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但未实际开展业务运作的问题。根据【2012】27号区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精神,区城建投与区财政局共同出资成立长沙市麓山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全区“两安”用地和社保融资用地项目运作等。同时,该公司的银行贷款已于2015年12月前全部还清。下一步,城乡公司将进一步转型发展、做实业务,纳入PPP项目、加油站、充电桩等新型业务。

    7.关于区城建投将公益事业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问题。区城建投对公司历年来公益事业资金及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该公司于2013年以来先后收到长沙市岳麓区住保局拨付的熊家湾棚改项目专项资金,截至目前,该专项资金已全部拨付至熊家湾棚改项目安置房建设的施工单位湖南省西湖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发现挪作他用的情况。区城建投正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流程,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8.关于有的乡镇中心学校违规对辖区内中小学校提取工作经费的问题。区教育局已及时叫停中心学校到下属学校进行财务报账的行为,出台了《岳麓区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经费管理的通知》,正对四镇中心学校超标的租车费用进行清理,退费。对于涉及的违纪违规问题区纪委正在立案审查。

    9.关于区城建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区纪委已进行立案审查。

    10.关于桔子洲街道村干部擅自将大额公款借给私营企业的问题。2014年1月,桔洲建设公司为在春节前支付民工工资向后湖新村借款280万元,该笔款项借支经过支村两委研究同意,并报街道审批备案,目前借款已全部追回。同时,桔子洲街道加强村(社区)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制定完善了《关于加强村委会财务管理的规定》、《村(社区)“四议两公开”制度》等,强化民主决策和群众监督。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措施

    目前,全区的整改成果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区将按照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继续抓好整改,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强化整改成果运用,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严格抓好后续整改。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的要求,进一步抓好各项后续整改落实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是积极推进建章立制。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深化整改成效。坚持把解决问题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有效制度,确保巡视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从严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扎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从区委自身建设抓起,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当示范、做引导,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善于监督,推动全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四是强化整改成果转化。切实总结好、运用好巡视成果,注重将整改工作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有机结合起来,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区上下改进作风、加快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岳麓“三融共进、五化同步”的现代化进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1-88999127,邮寄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机关大院5栋区纪委,邮政编码:410013 (信封请注明:对长沙市岳麓区委关于省委巡视第一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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