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委关于省委巡视第八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9日至12月9日,省委巡视第八组对湘阴县进行了巡视。2016年2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湘阴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看高看重,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和当前头等大事来抓
县委认真组织学习《巡视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王歧山同志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明确要求,县委一班人深刻认为,巡视工作既是对湘阴县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视关心,也是对湘阴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一次健康体检,切实增强了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提高了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一)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县委切实承担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黎作凤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尹培国,县委副书记闵秀明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为成员,下设巡视整改办公室。县委书记切实承担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先后9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领导小组会议和专题会议等各种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先后16次亲自过问督办。县委常委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抓好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主动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全县各级党组织对照整改事项,各负其责、积极整改。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办认真做好协调、推进、督办等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整体联动、高效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及早行动、积极整改。县委对巡视问题整改认识高、行动快、力度大。一是坚持边巡边改。省委巡视第八组进驻期间,交办信访件已全部办结。特别是交办县纪委的信访件,县纪委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整合全县纪检监察力量,迅速成立6个调查组开展调查,处分30人,诫勉谈话11人,化解信访问题51个,得到了群众的好评。二是坚持交办即改。紧紧围绕巡视反馈意见,按照“分片抓、归口管”的办法,对巡视整改中的突出问题采取分组督导,建立了“销号”制度,一天一跟进、三天一督办、一周一调度,确保巡视整改快速推进并取得实效。三是坚持巡后立改。省委巡视第八组2月26日向县委反馈巡视意见后,当天下午,县委书记黎作凤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迅速拟定整改方案;县委连夜召开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一把手会议,对巡视意见逐条逐项梳理分解细化,制定了初步整改方案,此过程中作凤书记4次进行催办。2月29日上午,又主持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集体审议整改方案,会后县纪委、县委办再次对整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3月3日县委召开全县巡视整改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巡视整改工作。
(三)强化责任、分类整改。县委对巡视反馈意见逐条细化,制定了《湘阴县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巡视反馈意见和交办问题清单的所有问题,细化为5大类21项主要问题92个具体整改事项,明确7名牵头县级领导、8个牵头单位、29个配合单位,建立了“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即使是整改时限长一点的问题,也制定了分阶段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将责任明确到点、到事、到人、到时,逐一整改。
(四)及时公布、开门整改。我们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在县电视台、湘阴周刊、湘阴手机报、掌上湘阴、湘阴县作风监督网等媒体上及时公开。同时,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设立意见箱,广泛听取广大干群的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提升了全县广大干群对巡视整改工作的参与度、知晓度和满意度。
(五)严明纪律、督促整改。县委在巡视整改工作动员大会上严肃提出,巡而不改,不如不巡,凡明扛暗顶、拖而不改的,就是对抗巡视组,对抗巡视组就是对抗省委,一律严肃追责问责。整改期间,约谈单位负责人57人次,面对面进行督办。
二、从严从实,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有缺失的问题。一是织密制度笼子。县委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季度分析会制度,常委会每季度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汇报,把责任传导到终端。进一步加大了市委“三个办法”、县委“一意见三办法”以及《关于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三十条意见》《湘阴县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关于实行“四评四查四看”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试行办法》《湘阴县开展窗口单位“最佳最差服务型”机关评议活动方案》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力度。县政府出台了《县政府序列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廉洁规范从政若干规定》,进一步增强了廉洁从政意识,强化了行政审批、专项资金、政府性投资项目和招投标等方面的管理措施。二是强化教育引导。县委出台了《2016年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党建工作、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纳入县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充分发挥县委党校培训教育主阵地作用,在科干班、青干班、村干班等培训班上,按照“两学一做”的要求,开设了《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员党性教育课程。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县委书记与县委常委、县委常委与所联单位负责人层层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切实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三是整改缺失问题。针对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干部监督管理“宽、软、松”的问题,县委进一步完善了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针对个别村干部在换届选举中目无组织纪律等问题,县委召开了全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动员大会和换届工作培训会,下发了《湘阴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党委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重申了“九个严禁”“五个必须”的换届纪律。截至目前,未发现一例无组织无纪律和扰乱换届工作秩序的问题,乡镇党委换届风清气正,圆满顺利完成。
2、关于“七个有之”现象有一定程度上存在的问题。一是强化监督检查。从3月中旬开始,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办配合,对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开展了“七个有之”专项检查,遏制了“七个有之”现象发生。同时,出台了《县委常委会、全委会票决制度》《湘阴县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试行办法》,扩大了党员群众代表对干部提拔、交流、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规范用人行为。2015年12月以来,县委对调整的干部都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对拟任干部先经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严格的廉政审查,经“五人小组”会议讨论酝酿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票决,遏制了拉帮结派、任人唯亲、跑官要官现象。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县乡换届工作,组织全县干部分批次、分单位观看了《镜鉴—衡阳、南充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警示录》《不可触摸的底线—衡阳破坏选举案警示录》。同时,利用2012年我县换届选举中发生的诬告、诽谤他人典型案例,开展了以案释纪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社会反响很好。
(二)执行廉洁纪律方面的问题
1、关于部分单位违规使用公款的问题。一是严肃处理违规问题。针对个别单位违规使用公款的问题,已予以立案调查,全额追缴了违纪资金。针对个别工程建设指挥部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对在岗在编的公职人员一律全额追缴并上解国库。针对个别单位存在超标准列支招待费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湘阴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进一步健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来客接待,严格财务审批。二是加强三公经费监督检查。巡视整改意见反馈后,县财政局和县审计局迅速组成联合检查组,及时开展了三公经费监督检查,共检查单位13家,现场纠正问题26个。三是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制定了《湘阴县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和《湘阴县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对预决算不按要求公开、财务管理不规范的行为进行严格追责。四是严格专项资金报备。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湘阴县未纳入预算的政府性基金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抄报监察审计机关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对2015年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报备。五是推行公务卡消费制度。县财政每月对各单位的公务卡刷卡率进行检查,对公务卡刷卡率偏低的单位由县纪委对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并通报全县。
2、关于有的干部违规经商入股的问题。一是制定了《湘阴县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入股办企业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自查,签订了承诺书。目前涉及经商办企业人员12人。重点督促县财政局清查本单位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查实该局涉及经商办企业情况6人,对其中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的2人已责令退出经营。下发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民间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进行了全面摸底造册。先后两次召开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交办会议。3月17日,集中约谈在中介公司借款或担保借款未还的副科级以上干部24名。
3、关于“个别干部通过插手工程项目和砂石经营等经济活动谋利”问题。一是出台了《湘阴县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结算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流程》《湘阴县重大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督检查制度》等文件,进一步加强了工程项目管理。二是开展重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在对新白水江大桥建设项目在检查后立案查处2人,行政处罚150万元,追缴税金331万元,组织专家对变更的金额进行了专业审计,督促其补办和完善变更审批手续。三是对砂石经营中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问题严肃查处,县纪委将县海事处原主任易某涉嫌贪污受贿线索移送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对涉嫌索贿的工作人员陈某进行了严肃查处。四是针对过来对盗采砂石行为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处理处罚标准不一的问题,出台了《湘阴县采砂管理人员廉洁自律“八不准”》规定,下发了《湘阴县砂石盗采打击联合执法方案》,遏制了权力干预和人情干扰现象。
4、关于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全面清查。对我县2008年至2012年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情况进行了全面彻底清查,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和处罚决定书,责令有关单位整改落实到 位。二是完善程序制度。全面梳理了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完善了《投标专家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行政处罚制度》《招投标代理机构监管检查制度》等一系列文件制度。三是建立专家库。建立并完善了由经济、水利、房建市政、交通、医药等5个门类的115名专家组成的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存在招投标管理、投资超概算等违规行为的三个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开展了调查处理。
(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1、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规范议事规则。落实执行《湘阴县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中共湘阴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如在出台《湘阴县“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前,征求了县人大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协常委会议、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多方听取意见。出台了《湘阴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湘阴县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如在调整县城区供水和原水价格时,邀请了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界别消费者代表,广泛听取意见,实行民主决策。三是主动接受监督。县委、县政府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主动邀请县人大、县政协负责人参与,在县内媒体公示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如对《G240岳阳县城区至湘阴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关于征收金龙镇新光村部分集体土地的公告》等进行了多次通报和公示。
2、关于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相关规定有偏差的问题。一是加大学习贯彻力度。将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列入今年县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向全县各单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认真组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通知》,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性。二是认真执行工作程序。下发了《湘阴县县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在干部任用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等各个阶段严格遵循《条例》和《工作程序》规定要求。三是严格把好选拔任用对象资格关。严格审查拟选拔任用对象的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身份等档案信息。对有破格提拔情形的,严格按要求报批;对突破身份限制和资格条件的破格提拔人选,坚持事先向上级组织部门书面报告,经审核同意后再作出任职决定。
3、关于消化超职数超编制配备干部力度不够大的问题。一是强化考核消化。加大日常管理、平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力度,对不胜任现职的进行调整,作出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对长期不在岗位,经通知后仍不返岗的予以辞退。二是提前退休消化。针对身体状况差、不能正常履职的领导干部,做好思想工作,劝其退出领导岗位,符合《公务员法》退休条件的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目前有9名县直单位班子成员提交了提前退休申请。三是交流调整消化。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岗相适的原则,适度交流调整超职数单位的领导干部到有空缺职数的单位任职,或交流调整到副科级单位担任主职,同时免去其原任职务。目前安排了3名县直单位副职到二级机构任职。四是免去兼职消化。除上级有明确规定需要兼任职务的之外,其他兼任职务的都免去兼任的职务。目前兼职的情况已在核实之中。五是结合换届消化。在乡镇党委换届班子配备中,免去了28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职务,交流到县直单位后都没有安排职务。原来乡镇超配的46名人大副主席和政协联络办主任、副主任,已全部消化到位,目前我县乡镇未超配领导职数。
4、关于违规配备领导非领导职务比较多的问题。一是严格规范职数设置。按照省委“三超两乱”整治要求,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职数设置,对未按规定擅自设立机构、增设高配领导职数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对已核定机构级别,尚未核定领导职数的机构,按程序上报市编委办,争取市里支持批准。目前结合乡镇党委换届,停止了乡镇纪委副书记高配副科级的做法,原来高配的副科级纪委副书记,都只保留职级待遇,不作非领导职务对待。二是调整违规超配干部。对过来配备的县直单位空头党委(党组)成员制定了消化措施,将采取到二级副科级单位任职、改任副主任科员、改任纪检组长等途径进行消化。目前已与29名对象进行了谈话,将按程序办理退出领导班子手续。三是加大超配消化力度。对全县领导职数设置情况进行摸底调研,科学合理调整规范职数。通过职数设置的调整规范,以及到龄退休、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问责免职等办法消化部分超配职数。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区划调整以及职务职级并行工作,进一步消化超配领导职数,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配消化任务。
5、关于过来违规进人的问题。一是健全管理制度。完善了县编委会议、编办主任会议、编制台账季度核对等制度,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编制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人员编制调整程序严肃人员编制调整纪律的通知》等文件。二是规范操作流程。强化坚持“只减不增”的原则,进行综合统筹,动态调整,总量控制。严格实行凡进必考、公开招录的阳光政策。三是消化临聘人员。下发了《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召开了全县集中治理临聘人员工作会议,建立了县组织、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联合审核备案制度。截至目前,全县已查实的2287名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已转入劳务派遣公司按市场化运作。
6、关于人事编制管理欠规范的问题。一是全面梳理。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进行清理,将在编人员明确到具体单位并结合核定编制数严控人员进出。已完成全县各单位的实名制核对工作。二是核销退出。抓住到龄退休、外调销编、死亡核编三个类别,完善编制核销手续,核减在编人员。2014年度核减312人,2015年度核减194 人,今年已核减42人,还有120人正在核查情况。三是逐步消化。关于县物价局超编的问题,在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中,将县物价局与县发改局合并组建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程序进行编制核定,该局人员整体不超编。关于县人社局核定行政编制超编的问题,其原因是在2011年政府机构改革时,县人事局与县劳动局合并组建县人社局,造成了行政编制超编问题,该问题属历史遗留问题,我们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调剂,采取外调一部分、下放一部分、退出一部分的办法逐步消化。四是集中治理。制定了《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清退办法》(依国家法律法规拟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召开了全县集中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工作会议,开展了擅自异动人员编制、混编混岗以及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纪律行为的专项检查。
7、关于干部队伍活力不足的问题。一是实行干部交流。结合县乡换届调整,加强干部交流使用。在乡镇班子配备上,我县共交流干部74人,其中乡镇间交流34人、县乡间交流40人,交流干部数占干部调整总数的31.6%。下半年将结合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换届进行统筹考虑,继续对县直单位干部进行交流,特别是对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要进行交流。二是加大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使用力度。在乡镇换届领导班子配备上严格落实班子结构要求,乡镇班子共配备了16名女干部、13名3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6名党外干部。目前我县乡镇班子成员中1984年以后出生的16人,其中1987年以后出生的7人,1990年以后出生的1人。三是强化激励措施。深入开展五个“十佳”评选活动,评选出“十佳领导班子”“十佳公仆”“十佳岗位服务明星”“十佳基层党组织”“十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召开了表彰大会,以榜样的力量来带动干部、激励干部。
(四)执行其他纪律方面的问题
1、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缺失的问题。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下发了《关于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湘阴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大了对省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的落实执行力度。针对“上面热、下面冷”的问题,严格落实述职述廉制度,把责任传导到终端。针对“主职热、副职冷”的问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对责任落实不力的,不但追究一把手的责任,还要追究分管负责人的责任,把失责必究变成常态。针对“表面热、实际冷”的问题,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工作机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分管领导和一把手责任,形成人人负责、层层压实的局面。二是加强反腐败协调。县委出台了《关于在办理违纪违法案件中加强工作协作的实施办法(试行)》,3次组织召开了反腐败工作协调联系会,加强了“两法”衔接工作,工作效率较过去明显提高。三是聚焦主责守主业。结合县纪检监察局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下发了《关于纪检监察工作分片分线联系管理的实施方案》,将全县乡镇按地域划为四片、部门单位按战线划为四线,县纪委四个纪检监察室各联系“一片一线”,对口对点跟踪监管。落实“三转”要求,明确规定乡镇和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得分管与纪检监察无关的工作。加强纪检干部培训,组织乡镇纪检干部分批次到县纪委各室学习半年。建立纪检干部人才库,结合今年换届选举,选优配强了县直单位、乡镇纪检干部,交流乡镇纪委书记13人,其中提拔重用10人;交流乡镇纪委副书记13人,其中提拔重用9人;县直单位纪检组长调整将在今年县级换届中一并进行。四是从严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下发了“一方案两办法”即《湘阴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湘阴县村级财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湘阴县村账乡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着力整治村干部骗取、套取项目补偿款,克扣、截留挪用惠农补贴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5年12月以来,共查处村干部17人,处分17人,一次性通报7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全县广大干群中形成了强大震慑。4月13日,我县《让“雁过拔毛”式“蝇”贪无处藏身》的经验做法在“三湘风纪网”和“三湘风纪微信公众号”推介。
2、关于少数领导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的问题。一是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强化“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须有我”的理念,坚持一切从湘阴发展的大局出发,不唯GDP论英雄,不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不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发展。出台了《关于在岳阳打造湖南发展新增长极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实施方案(2015-2020)》《湘阴县2016年“重大项目会战年”活动暨联手帮促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及重点产业行动方案》,特别是对已经确定的“三十工程”等促发展、惠民生的项目,安排49名县级领导、68个部门单位、350名帮扶干部驻点帮扶。在“十三五”规划中合理调整经济增长速度,确定2020年财政收入为23.7亿元。二是提升园区持续发展后劲。严格执行项目入园联审制度,先后拒绝10多家不符合“两型”要求的项目落户,清退停产“僵尸企业”5家,对3家半停产半开工企业实现“腾笼换鸟”。引导远大可建、福湘木业等14家企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关闭“十五小”企业2家;全县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为5.6%。三是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制定了《湘阴县高中阶段阳光招生实施方案》《湘阴县文星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及招生信息公开方案》,将招生政策、计划、程序、结果在网上全部进行公示,严控了农村学生进城“择校”等途径,规范了招生行为。选派了90余名骨干教师到农村薄弱中小学校支教。每年公开招聘、择优招录一定数量的新教师,全部安排到西部湖区乡镇任教。加大薄弱学校和危房改造力度,按照《湘阴县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要求,改造中小学校57所。四是着力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加大对城区主次干道改造力度。去年来,对城区七大主干道“白改黑”25.43公里,硬化城区背街小巷面积28.7万平米,新修乡村公路102公里、拓宽改造10公里,增开城市公交线路1条,群众出行更加方便。
3、关于政府投资项目违规现象的问题。一是建立完善监管体制。制定并完善了《湘阴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湘阴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稽查暂行办法》《湘阴县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监管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二是严格执行评审制度。严格规范程序及要求,出台了相关审批制度规范,明确了工作流程。从2016年3月1日起,行政区域内所有投资项目实行在线审批,目前已在网上在线审批湘阴县进港加油站等投资项目共7项。凡需要召开专家评审会的一律召开。如2016年3月15日,组织召开了《湘阴县政务中心大楼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专题评审会议。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坚决依法查处预算不严谨、管理比较混乱,违规审批、违规变更设计等问题,对8个存在问题的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了调查处理,向项目管理、审批职能部门下发监察建议书6份,督促补办相关手续,责令按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查处相关责任人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7人。
4、关于惠民补贴和专项资金存在管理漏洞的问题。一是建章立制。先后出台了《湘阴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湘阴县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办法》《湘阴县村账乡代理管理暂行办法》《开展村级财务管理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等制度文件,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二是开展监督检查。制定了《湘阴县强农惠农资金和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对强农惠农资金中的水利建设、就业培训、粮食直补、能繁母猪补贴等12项专项资金,涉及的15家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对存在违规收费,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问题的14家单位开展了专项治理。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存在骗取、挪借专项资金、违规收费的行为进行了查处,没收了骗取的专项资金,全额收缴了违规收费,给予3人政纪处分。
5、关于“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一是精简文件会议。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2〕42号)文件要求,严格把好发文关,对发文的内容进行了严格把关。坚持“谁主管、谁发文、谁负责”的原则,对发文单位职责进行严格区分,严格遵守文件、简报、研究报告种类、字数、报送方式等规定,坚决杜绝乱行文、逆行文的现象。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严格会议经费管理,确保取得实效。目前,全县文件、会议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10%。二是开展专项督查。组织县纪委、公安局、财政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等单位,针对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情送礼、公款旅游、违规公车使用等问题,在元旦、春节、清明等重要时间节点,对私房菜馆、农家乐、高档茶楼、洗浴城、KTV等娱乐场所开展明察暗访。三是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列出干部工作、生活、作风等44个方面的负面清单,开出约束的单子,划定干部不能触碰的“雷区”。认真落实《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对全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四类进行百分制量化考核,逐一分类打分排队。同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对去年年度考核中群众反响差、工作绩效差的6名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状态进一步提升。
6、关于少数干部精神懈怠,缺乏担当的问题。一是从严完善配套制度。制定《湘阴县推进县管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及时发现识别具有“下”的22种情形干部,坚决按制度予以调整处理。今年3月免去县政府办1名党组成员职务。二是从严加强干部监管。严格按照中组部下发的《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文件要求,采取谈心谈话、平常走访了解等方式,及时掌握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疏导干部情绪,促使干部主动干事。根据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情况,对分类排名靠后的干部由联点组织部部务会成员进行谈话提醒。三是从严整治为官不为。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现象的定期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突出实绩考核导向,改进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政绩考核办法,充分体现奖勤罚懒。认真落实《湘阴县公职人员“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责暂行办法》,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不敢为”等庸政、懒政行为的问责和惩处力度。四是从严开展作风督查。由县纪委牵头、县委问责办参与,不定期对干部上班工作表现、干部出勤、公款用餐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7、少数党员干部存在“不收手、不收敛”的问题。一是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2015年11月省委巡视第八组进驻湘阴后,我们切实加大了惩治腐败力度。截至目前,全县共党纪政纪处分科级干部21人。二是从严整治公职人员吸毒赌博问题。出台了《湘阴县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案件移送制度》,制定了《湘阴县“扫黄禁赌”工作方案》和《湘阴县2016年“缉毒会战”工作方案》。三是严格监管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严格落实省纪委颁布的《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严格执行事前事后报告制度,今年来已有14名科级以上干部向县纪委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对大操大办问题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高密度的监督检查,今年已开展监督检查3次。四是严肃追查个别领导打架斗殴问题。建立了对公安机关处置公职人员打架斗殴问题定期排查摸底制度,对近三年来我县公职人员因打架斗殴被行政处罚和报案登记的情况进行了清查,相关案件线索正在核查之中。
8、关于部分工程建设管理和财政管理的问题。一是加强工程项目监管。针对存在非法占地建设、未批先建、擅自改变用地性质、超批准面积征地和违规调整容积率问题的6个项目进行了调查处理,下发监察建议书3份,党纪政纪处分2人。二是清理土地出让金。已将44个完成土地挂牌成交的项目土地出让收入转为土地成交价款上缴县财政。仍有14个项目因尚未挂牌成交,在项目挂牌后按规定上缴。三是化解政府债务。成立了湘阴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湘阴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建立了新增债务“财政初审、政府审定、人大审批”机制以及债务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入推进县级PPP项目库建设,规避财政风险。从增收节支入手,着力化解债务,将政府性债务风险控制在警戒线范围之内。2012年底,我县政府性债务余额为41.64亿元,至2015年底化解至38.40亿元。四是规范财政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新《预算法》和财政总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在年初预算中安排好相关配套支出。对违规出借的财政资金全力收欠。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控单位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行为,严禁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先后出台了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下发了《关于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关于贯彻落实〈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的通知》《湘阴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等文件,不断规范公务支出管理。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严格追责。
(五)湘阴县工业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关于园区规划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启动了园区调规扩园工作,重新确定了“一园三区”的产业布局,工业园区洋沙湖片区以机械制造、电子信息和食品加工产业为主;金龙新区以机械制造、电子信息和新材料产业为主;临港产业新区依托码头优势,重点发展大耗水、大运量企业和物流产业。逐步清理淘汰洋沙湖片区内的落后企业,并采取土地置换、企业转产等形式,合理调整片区产业布局。截至目前,已完成了规划设计评审和土地利用规划调园扩规工作。
2、关于园区党风廉政建设不力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制度。健全完善了《工业园区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党风廉政责任制追究制度》《工业园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相关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二是落实“一岗双责”。园区党委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三是开展廉政谈话。党委主要负责人与各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的部室主任进行了廉政谈话,各部室向分管领导、分管负责人向党委主要负责人定期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四是加强检查考核。加强对园区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严格落实各项监督制度,定期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纪行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和考核,坚持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促进各项任务落实。五是规范土地出让。“一园三区”土地出让价格由县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会同县政府分管国土的副县长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集体决定,并严格规划土地“招拍挂”程序。对园区企业所欠土地出让金进行全面清理,已制定了《工业园区项目土地出让收入欠款清收工作计划》,完成君德工业地产和富士电梯的土地征收前期手续费清收,收缴199万元,并向未缴土地征收前期手续费的企业下发了催缴单。
3、关于园区项目监管缺位的问题。一是清理闲置土地。县政府成立了闲置土地清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年度土地闲置工作清理实施方案,对目前园区内闲置的680亩土地集中清理,分类甄别。二是督促合同履行。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解决制约企业建设中征拆、土地平整、手续办理等系列问题,确保国网A级工厂化检修基地、晟星工业地产、左公绞股蓝饮品、永峰空调服务、金睿金属制品、华隆重型机械、蓝天家电、旭鑫电子等8个项目年内启动建设。依据项目自身要求,确保智多星材料、华磊水泥等2个项目2017年开工建设。对智星机电、富源商贸等2个项目予以清退。三是完善项目手续。针对未批先建、违规调整容积率、用地预审和环评不到位等问题,全面清理了园区手续办理情况,形成了调研报告及详细表格;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开展企业补办各类手续工作,排出了完成时间表,并制定了《工业园区补办手续办理情况一览表》;制作了项目开工建设各类手续流程图,并广泛宣传到各企业。同时,制定相关制度,加强项目监管,规范企业建设行为。
4、关于园区队伍建设问题较多的问题。一是理顺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结合今年县乡换届以及县直部门机构改革,适时调整园区部分干部。制定了《湘阴县工业园区人才招聘方案》,公开向全社会招聘懂经济、会管理、能开拓的人才。二是严明纪律规矩,整治违规行为。对园区领导插手工程项目,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制作并下发《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自查表》和《工业园区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登记表》到每名干部,已自查自纠归档。设立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违规经商办企业举报箱2个,制作并下发了土方工程检查表到项目单位。出台了工业园区干部严禁插手工程项目、违规经商办企业的相关规定。
5、关于园区超规划面积的问题。一是完成了调园扩规升级的专家评审工作,省国土资源厅已同意湘阴工业园区发展方向区分为4块,总面积1013.06公顷,其中已建成的城镇建设用地556.13公顷。二是撤销轻工产业园在百度百科上发表的不实信息,变更为:产业园规划总面积2平方公里,计划用8年时间建设。按照“整体规划、分期开发”的原则,分两期进行开发,每期开发1500亩。同时,严格规范工业园区信息的发布程序,明确规定要以县长办公会议决的内容作为对外发布的依据。三是获批高新技术产业区调整产业规划。完成了《湘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获《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湖南湘阴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同意湖南湘阴工业园区发展方向区划定成果通过审核》的函,为园区扩园、升级和区位调整提供了依据。
6、关于园区部分项目投入产出效益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制定了园区年度项目建设计划。苏德新材料、富士电梯二期、凯特电力等项目基本建成,即将投产。蓝天豚硅藻泥、天宏置业、丰硕科技、百尔泰克、华隆重机等项目加速推进。二是认真做好企业清退工作。已完成大爱家纺、好日子门业、智星机电3个项目的清退工作,完成湘马钢构转产工作。三是扎实抓好税收清查工作。制定了税收清查实施方案,编制了近两年园区企业税收情况对比表,建立了税收清查台账,正式启动了税收清查工作。下发催报催缴书21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5份,税务事项通知书12份, 2015年11月至今清缴国地两税共计2480.97万元。四是设立企业税收回报评价标准。针对有的企业占地面积较大,而实际投资较少,税收回报率过低的现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了有关企业投入、税收回报等指标的具体标准。
我县的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巡视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尤其是一些比较复杂、深层次、涉及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与湘阴“进军省十强、争当排头兵”发展目标结合起来,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事项,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措施,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到位,以整改实效推动全县各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0-2115511;邮寄地址:湘阴县纪委;邮政编码:414600;电子邮箱:xyxxszg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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