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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湘区委关于省委巡视第三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5-04 11:21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2月4日至2016年1月6日,省委巡视第三组对蒸湘区进行了巡视。2016年2月25日,省委巡视组向蒸湘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委把整改放在中心位置来抓,迅速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整改工作会议,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细化了整改任务,落实了整改责任,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开展整改,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运用新理论、新思想推动工作不够深入的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活动,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提出了“四个领先”的发展思路。研究出台了《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支部)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关于印发〈蒸湘区干部教育培训在线学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提高学习覆盖面,确保学习时间和效果。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系列学习读本,开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基层”百姓微宣讲活动,推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走向基层、走向大众、走向社会。在“中国蒸湘”党政门户网首页设立“政策文件解读”专栏,第一时间发布国、省、市、区的政策文件及文件、法规解读等资讯。

    2.对待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反映不够敏捷的问题。先后下发《关于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通知》、《关于严肃并村改革工作有关纪律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健全系统、完善的预警预防机制。区纪委、作风办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执纪检查,自2015年12月来,开展作风问题明察暗访16次,下发通报5期,对7个单位7人次违反作风纪律行为全区通报批评,记过处分1人,辞退1人。突出抓好《党章》、《准则》和《条例》的学习,组织新提拔任用的2批次264人次进行任前谈话,开展廉政考试;组织观看《不可触碰的底线——衡阳破坏选举案警示录》,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四个意识”。结合省纪委“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监督”试点工作,出台了《县处级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约谈提醒制度(试行)》,对县级领导干部中存在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让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 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够彻底的问题。修订《中共蒸湘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中共蒸湘区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关于印发区委领导分工的通知》、《蒸湘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蒸湘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过程》等制度文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建立政府法律服务购买制度,聘请法律顾问,积极将法律工作者的专业知识引入行政决策过程中。

    二、执行廉洁纪律方面

    1.个别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的考核体制,对各镇(街道)、区直及市管单位2015年“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制定了《蒸湘区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区纪委函询1人次,约谈提醒2人次,通报批评4人次;初核问题线索2个;已立案查处10起;移送司法机关3人。

    2. 挪用专项资金现象严重的问题。挪用资金问题已责令归还到财政专户,相关单位的主要责任人已服刑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或受到通报批评,区纪委并对当时分管的区领导进行约谈提醒。

    3.违反财经纪律,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区纪委已收缴违纪资金,对已核实的情况作为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相关责任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区纪委对相关工作人员通报批评,对当时分管的区领导进行了函询。出台《蒸湘区重点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蒸湘区重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关于成立蒸湘区重点工程跟踪审计系统联席会议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项目指挥部固定资金资产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滥发各类补助和过节费的问题。区纪委已收缴违规发放资金,对已核实的情况作为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相关责任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区所有项目指挥部、区直部门、镇、街道、村(社区)由纪委、财政、审计三部门联合开展财务大检查,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滥发各类补助和过节费作为检查重点,已对10个项目指挥部和30余个单位进行彻底清查,查处违规发放各类补助问题2个,目前已收缴部分违规发放各类补助和过节费。

    5.乱收费、乱罚款的行为依然存在的问题。区纪委通报了该违纪事项,乱收费收入上缴区财政,对当时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对当时分管的区领导约谈提醒。对开支增长异常情况由纪委进一步初核。

    6.国土、规划等部门“靠山吃山”,利用手中权力集体贪腐的问题。原呆鹰岭镇分管国土、规划的班子成员石磊因受贿、渎职罪开除公职、党籍,现正在服刑。原呆鹰镇规划所所长夏南芳因涉嫌受贿、渎职,已开除党籍并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区规划局问题线索区检察院正在调查处理。区国土局问题线索区纪委正在调查处理。

    7.乡村干部违法违纪现象突出的问题。区纪委对照巡视组移交我区的10个问题线索逐一调查、逐一处理,已转办5件,函询2件,重复件1件,另有2件没有反映具体线索内容。对发放低保事情上存在不合理的现象、个别镇干部和村干部未批先建违章建筑的行为,区纪委已责成所在镇纪委立案查处。对一起党员组长利用职权上的便利、侵占集体资金进行立案并移送司法机关。制定了《蒸湘区“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方案》,在全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1.没有完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的问题。区委在干部任用工作中更加注重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使干事的有位子,奋进的有机会,“守摊”的没市场,浮躁的受冷落。严厉禁止各级领导干部打招呼要求提拔安排近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领导干部说情、打招呼和私自干预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坚决抵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领导干部近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选拔任用,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管领导干部近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试行)》(衡组发[2015]12号)等相关政策法规,严格资格条件,在区委作出决定前,按规定向市委组织部征求意见并得到批复同意后再进行。对调出本区的干部一律不“突击提拔”解决职级待遇。出台了《蒸湘区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和责任监督办法(试行)》,对干部任用初始提名的原则、方式、程序、回避制度、提名主体的权利与责任、责任追究等作出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

   2.执行干部工作政策法规不严的问题。结合“两学一做”活动,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4年修订版)纳入全区各级中心组学习内容,努力营造依法依规选人用人的浓厚氛围。严格遵守《公务员法》规定的提前退休政策,坚决杜绝“随意扩大范围办理提前退休”现象的发生。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工作程序,健全干部任用文书档案;对村和社区优秀主干的使用上,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操作规范、程序到位、资料健全。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干部交流的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巡视工作结束后,共交流科级干部33人次,其中交流正科级干部9人次、副科级干部24人次;区直单位之间交流10人次、区直单位内部轮岗交流10人次、乡镇街道与区直单位之间交流9人次、镇街道之间交流4人次。

    3.违规进人现象比较严重的问题。严格全省推进“三超两乱”问题整改工作视频会上的讲话精神,对“三超两乱”专项治理前存在的事业单位违规进人进行甄别和处理,对“三超两乱”专项治理后发生的违规进人由区纪委依纪查处。严格执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程序的办法》和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纪检(监察)、组织、编制、人社部门的职责,巩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覆盖成果。从严从紧加强对教师队伍的管理,原则上不从教师队伍中借调或调动人员到区直事业单位工作,确属工作需要,也一律采取“遴选”的方式,确保公开、透明、择优。

    4.混编混岗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对不同时期、不同原因产生的混编混岗问题予以区别对待、理性解决,凡具备整改条件的,马上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决。对已超编的单位冻结其编制,对人员结构不合理的单位要通过自然减员、统一划转等方式调整优化,确因工作需要借调人员的,必须履行申报、审核手续,编制部门对混编混岗人员不予办理调动手续。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对全区所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都实行定编、定岗、定责、定员,确保实有人员的数量、结构与批准的编制相对应。由区纪委牵头,区委组织部、区直工委参与,加强对“改非”人员上班纪律加强督查,坚决杜绝变相“吃空饷”现象的发生。

    5.干部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按要求严格审核进行归档,对区委组织部732本在库干部档案的初审工作全部结束,并已完成了349本档案的复审工作,待复审全部完成之后再汇总,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定、调查和处理,形成新的准确的专项审核认定材料存入个人档案,从而达到对“干部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彻底整改到位。对档案材料涉嫌造假,已立案审查,依法依规重新认定其出生时间,取消其退休后享受正科级待遇的决定,对因篡改出生时间多得的利益予以追缴。对档案材料缺失、参加工作时间和连续工龄认定不合理等问题,我们已按政策逐一进行了处理纠正。

    四、执行其它纪律方面

    1.落实两个责任还未完全到位的问题。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2016年元月,全区新配备各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30名,实现基本覆盖。编印发放了《“两个责任”学习资料》,就强化“两个责任”意识、履行“一岗双责”,约谈了各镇、街道和区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就落实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区纪委进一步明确在纪律审查中“一案双查”的要求,不仅查违纪违法的问题,还将查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项目指挥部中存在违规现象的问题。蒸湘雅郡项目质量问题已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质量验收,正在走程序办理质量合格证;用于支付地下室结构柱加固处理费用,责成指挥部委托第三方出具责任认定报告落实费用分摊。对违规开支,区纪委正在收缴。全面清理了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对其中已完工项目指挥部予以撤销,机构人员全部解散,后续有关工作移交给坐落镇街道或相关职能部门,财务和资产移交给区财政局;对尚未竣工的项目指挥部按新的管理制度予以全面规范。

    虽然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任务仍然艰巨。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部署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确保整改到位。同时,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努力在各个领域都逐步形成简便易行、实在具体、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734—2889940

    通信地址:蒸湘区纪委

    邮政信箱:421000

    电子邮箱:27742514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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