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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区委关于省委巡视第九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5-04 12:56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2月8日至2016年1月9日,省委巡视第九组对双清区进行了巡视。2016年2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双清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个别党员干部党性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区委常委会、区委中心组及时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省委徐守盛书记、省纪委傅奎书记在省纪委八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市委原郭光文书记、市纪委张殿文书记在市纪委九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同时,在全区部署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提升党性修养;二是制定出台相关文件。根据省市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双清实际,区委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意见》、《双清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责任追究办法》、《双清区加强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有关问题整治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在3月24日召开的区四届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将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列为会议议程,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唐曼玲就去年发生的毛更鑫、高海山等5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予以剖析,极大地警醒了党员干部,增强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4月8日,开展了对衡阳、南充破坏选举案的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副科级以上干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和村社区干部共584人到电影院观看《镜鉴》警示教育宣传片。

  2.关于基层党组织抓得不力的问题今年来,区委常委会3次研究基层党建、机关党建等工作,印发了《区委常委会关于党建工作的会议纪要》,明确要求区委常委会议组成人员每人要带头创建2个党建示范点,区委常委每个月20号到联点村、社区开展“党建工作日”活动,为基层党组织解决实际问题。区委书记率先垂范,于3月21日到小江湖街道塔北社区开展“党建工作日”活动,与街道党工委负责人、社区党委有关负责同志和部分党员代表进行座谈,帮助社区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难题。为了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区委设立了基层党建工作督导室,区委常委会研究解决了机构编制、人员和车辆、经费保障等问题,督导室每月定期到10个以上基层党组织督查,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推动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在《双清报》、红网双清站开辟了党建工作专栏,及时宣传党建工作政策理论和全区基层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区上下抓好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区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把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和任前考察的范围,全面落实和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充分运用评议考核结果,对基层党建履责到位、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取得重大成绩和突出成效的干部予以提拔重用,对失职渎职、产生不良影响的予以惩戒;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区委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区开展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将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纳入绩效考核和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重要内容,对当年未达标的党支部,所在单位不能申报文明单位,不能评为区绩效考核先进单位,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党支部书记年度考核不能评先评优;严肃换届纪律。今年是区乡班子换届之年,为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区委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组织部长、统战部长、人大、政协相关领导为副组长的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小组,召开了全区换届动员大会,区纪委印发了文件,对乡镇换届纪律进行了明确和强调,要求党员干部务必严格遵守纪律和规矩,坚决杜绝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二、执行廉洁纪律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3.关于工程招投标不规范,存在搞暗箱操作的问题。一是成立双清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发改局、区监察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法制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对全区工程建设项目统一领导和指导。严格执行制度。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建设工程,严格按《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实施,并在市公共资源平台进行统一招标。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小型工程,我区出台了《邵阳市双清区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了《双清区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加大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管力度。二是开展规范工程招投标和重点项目指挥部专项整治,进一步对全区招投标情况和重点项目指挥部存在问题进行了一次清理整顿。

  4.关于个别领导干部违规插手项目,利用职务影响在工程项目建设、医疗设备采购等方面为其亲友打招呼的问题。一是开展自查自纠。认真组织学习《准则》、《条例》,加强对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明确要求领导干部不得插手工程建设,凡存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行为的,要立即自行终止。并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组织学习文件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党政班子成员均郑重承诺不插手工程建设。二是制定下发了《双清区医疗设备采购细则》(试行),进一步强化监管。区卫计局3月15日至25日对所辖各医疗单位进行了彻底清查,未发现在医疗设备采购中为亲友打招呼情况;三是强化工程监管。健全完善决策和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核、核准、备案的有关规定。从严把关开发企业资质、施工许可、经营许可及预售许可的初审、报批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办理,杜绝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行为。着力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统一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程监控录像,中标结果均在省、市招标投标网上公示,确保公开透明。

  5.关于重点项目指挥部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制定了《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第九组对双清区重点项目指挥部财务管理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区委副书记、区长为牵头领导的整改领导小组;撤并了一些项目指挥部,规范了指挥部成员,新成立的各指挥部在2016年3月底前完成了财务合并,撤销的指挥部到区财政局核销了财政票据;二是规范指挥部的财务制度。协调指挥部内部财务实行统一管理,项目组不独立核算,实行报帐制。指挥部必须按照《会计法 》、《会计准则》和相应的财务会计制度建帐、记帐、报帐和编制会计报表。对已撤并指挥部,自2015年11月10日后不得发任何钱、物,停止一切财务支出,财务一律先封存,经审计后财产和档案移交归并指挥部或区财政。全面严格规范项目协调指挥部工作经费管理,指挥部工作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所有经费收支管理必须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

  6.关于重点项目指挥部中存在违纪违法嫌疑的问题一是出台了《关于成立双清区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以及安置领导工作小组的通知》和《双清区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规范管理暂行办法》2个文件,规范了指挥部的管理。对区委区政府已成立的指挥部进行撤并,重新组建14个区协调指挥部和1个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部(领导小组、项目部)由原来的70个减少至15个。二是强化了重点项目指挥部财务监管工作,区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协调全区项目管理,组织财政、审计、纪检、征收等相关部门成立财务审计组,对全区重点项目进行财务管理和审计。制定了《双清区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下发了《关于对全区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于2016年4月11日--2016年5月11日对全区重点项目指挥部的财务合并、干部作风建设、财务纪律及政策法规执行等方面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7.关于重点项目指挥部中兼职取酬比较严重的问题一是实行专项清理。自2015年8月,我区已对2013年元月至2015年7月46个重点项目指挥部兼职取薪酬情况进行清理,470名相关人员按照要求全额退缴到位。二是进一步规范管理。规定项目组人员尽可能专职,项目组常驻人员原则上应是国家公职人员,不得临聘社会人员。指挥部常驻人员一般不超过8人。退休人员不得在指挥部任职。各协调指挥部不得抽调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指挥部工作人员由原来470余人减少至120人。

  8.关于部分村干部利用职权承揽工程的问题一是制定《关于部分村干部利用职权承揽工程的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强化学习教育,开展了专项整治;认真贯彻《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惩防体系建设。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管理的暂行办法》中的“九条规定”,切实加强对违纪违法现象的处理。三是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对村干部利用职权、承揽工程项目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以案说法,加强警示教育。

  9.关于部分村干部虚报挪用土地补偿款的问题。一是建立并完善了双清区阳光三农网平台,延伸到6个乡镇和73个村(社区),年初与各乡镇签订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阳光三农网的建设任务,要求各乡镇、村(社区)及时将三务公开、惠农政策、三资管理、政策法规等在网络上进行公开,大力推行征地补偿阳光政策,让村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二是着手制定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多次开会征求了各相关单位的意见,有望于近期下发。三是区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信访举报梳理,对村干部虚报挪用土地补偿款的案件坚持快查快结。

  10.关于部分村干部利用村级财务混乱谋取私利的问题一是深入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深化县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通知》,集中开展对农村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贪腐谋私等问题的专项整治,积极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全面实行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加强各项惠农政策落实的督查,认真对待办理群众对村干部贪腐问题的信访举报,对部分村干部利用村级财务混乱谋取私利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并及时通报,做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二是结合并村工作,搞好村级财务清理和清产核资工作,制定过渡时期党组织管理办法,严格财务审批。三是加强对经管站的管理,制定了《双清区村级财务管理办法》。今年3月,区纪委对长岭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滥发各种补助费等违纪行为进行纪律审查。

  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1.关于用人导向存在一定偏差,优秀人才难引进、难成长的问题一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突出重品行、重实绩、重基层、重公认的用人导向。二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制定《双清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办法》,改进任职考察工作。三是建立日常管理监督机制,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日常监督机制。四是制定《双清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五是制定《双清区人才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初稿。对人才评估管理的范围和标准,评估的方法和程序,人才引进的原则、程序、对象、方式及管理和考核,人才的培养,人才的使用,人才的日常管理,人才的奖惩和待遇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12.关于个别领导打招呼干扰干部选拔任用的问题一是建立公平竞争的选人用人机制,提供一个人人参与的“舞台”,通过严格的考核与评价,选想干事、能干事、能干成事的人。二是结合今年乡镇换届工作,改进民主推荐干部方式。民主推荐按照乡镇党委领导班子职位设置全额定向推荐,在个别谈话推荐基础上,综合考虑班子结构需要、人选条件等情况,由考察组与乡镇党委沟通研究,提出会议推荐初步人选名单,报经区委组织部同意后,形成会议推荐建议人选名单,在乡镇党委扩大会议上进行推荐。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参考。三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凡是发现相关问题一律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是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任何方式为本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私利。对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追究,做出通报批评、免职、调离领导岗位等组织处理。

  13.关于违规进人用人方面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凡是进入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以及事业单位的人员必须通过公开招考,履行有关程序,不设置“萝卜”岗位,不面向特定人群招考。二是制定《双清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强化干部监督工作,开通12380举报电话,并制定《双清区“1238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暂行规定》,认真对待有关问题的反映,并严格核实,如发现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四是根据巡视组的要求,市委成立联合调查组正在我区进行调查,有关问题核实后,将对有关人员严肃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14.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消化整改力度还不够的问题一是严格遵守中央、省、市治理“三超两乱”工作精神,严格执行职数配备的纪律,配备领导干部必须有相应领导职数。二是大力加强消超力度,结合政府机构改革、乡镇区划调整以及换届工作,力争按进度完成相关领域的消超任务。截止2016年2月底,我区已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112人,其中正科级领导职位4名,副科级领导职位82名,处级非领导职位7人,科级非领导职位19人,计划2017年6月完成全部“消超”任务。

  15.关于机构编制方面,超编比较严重及人员编制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制定《双清区编制使用与管理暂行规定》。严格坚持“编内进人、凡进必考”和“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在编制限额内按需进人”的原则,严格禁止超编进人;超编单位的人员流动坚持只出不进,余编单位调入人员原则上从超编单位选调;申报新进人员计划时,预留余编的10%作为引进人才、政策性安置、领导干部调配备用;从严控制政策性安置人员进入超编单位。二是成立由区长任组长,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减编控编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专题会议对有关编制问题进行审核,并通过乡镇调整、机构改革等消化行政编制超编问题。三是制定《双清区机构编制“12310”举报受理工作规定》,完善举报与受理机制。

  16.关于退伍士兵安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执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进人单位申报新进人员计划时,预留余编的10%作为政策性安置等方面备用;退伍士兵政策性安置坚持编制限额内按需进人。鼓励退伍军人自主择业。退伍军人一律不安置行政单位,并根据各人情况安排到有编制的事业单位或区属企业。

  17.关于领导干部对干部人事工作政策法规不够熟悉的问题一是把干部人事工作政策法规学习列入2016年区委中心组、各级党委理论学习,扎实开展“规范行使选人用人权,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中共中央修订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增强领导干部依法依规选人用人意识。二是对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岗位业务、法律知识测试,实行合格上岗制。

  18.关于推荐考察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修订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强化日常考核制度,完善年度考核有关制度,考核工作实行领导与群众测评相结合,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调查核实、上级评价等方式,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进一步完善干部考察制度,制定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把关,好中选优。

  19.关于干部任免工作资料保存不详实的问题加强干部任免相关资料的保存工作,并对有关资料建档保存。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制定了《双清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和重要情况进行如实记录,从动议到任职,每一个环节都责任到人,相关材料及时归档立卷,杜绝干部选拔任用中出现简化程序、变通程序等现象。

  20.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制定《双清区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实施方案》,抽调专门力量进行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按照新的干部任免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要求,对档案材料特别是重要材料不齐全、不完整的查缺补齐。安排专人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档案管理。目前,已完成档案审核680本,计划今年6月底完成我区全部档案审核工作。

  四、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21.关于解决群众的诉求还不够充分。少数干部群众观念淡薄,对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不充分、不及时,全区上访现象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开展警示教育、中心组学习、“两学一做”活动等形式,切实提高干部的宗旨意识、法纪意识和程序意识。二是加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由区财政支持,在全区所有村、社区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区级建立了政务服务大厅,将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承办人员等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加强干部作风督查。由区作风办和区督查室牵头,采取模拟办事、拍照录音、电话函询等方式,对乡村便民服务中心和区直窗口单位进行不定期暗访检查,到目前为止,已开展作风暗访6次,对违反上班作风纪律的32名工作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四是做好来信来访工作。设立了区信访接待中心,今年共接待群众来访520人次,为上访户解决各类问题58个,全区没有发生大规模的赴京访,没有发生较大的信访事件。

  22.关于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专项基金和民生资金安全监管的实施方案》,由区纪委牵头,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经管局等相关单位参加,每月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涉农利益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二是结合省委统一部署,在全区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采取集中督办、专项督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推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3.关于区委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次数不够多,抓得不够紧、不够细的问题一是区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区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度重视,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政治责任、首要责任来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区委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到目前为止,今年区委常委会已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3次,区委书记先后就落实纪检“三转”、加强纪律审查等工作到区纪委调研2次,专题研究解决纪检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抓好纪检法规文件的落实。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的文件精神,抓好《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意见》、《双清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的落实,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

  24.关于旗帜鲜明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及时查处信访举报。高度重视纪检信访举报工作,对区纪委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信访办理委室由原来的1个增加到3个,并新增了1名办案人员。今年来,区纪委先后对256起信访举报件进行了交办(含巡视组交办的235起信访件),到目前为止,已办结169件,对23名党员干部进行了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二是保障纪检办案人员和经费。区委大力支持区纪委“三转”工作,给区纪委增加了1名行政编制和1名事业编制,新进人员2人,从委局机关提拔了1名干部到正科级实职岗位,1名副书记交流任职,新增了区纪委2间谈话室,并在纪委办案经费方面予以充分保障。

  25.关于落实“三转”要求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按要求向省、市纪委报送区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方案,目前市纪委已对内设机构和职责调整事项进行了批复。二是按邵市纪办〔2015〕17号文件要求,我区制定了区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区委常委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目前市编办正在审批相关材料文件。三是调配增强纪委机关干部队伍。为纪委增加了1名行政编制和1名事业编制,对纪委内设机构委室负责人重新下文予以明确,缺位人员目前正在选拔考察当中。四是厘清责任,全面退出非业务范围工作。对区纪委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已于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退出非业务范围工作,区纪委只参与或牵头负责11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工作,并按照新的内设机构设置进行合理化分工,确保纪委机关高效运转。

  26.关于突出主责主业不够,部分纪检干部仍然分工参与了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的问题制定了《回归主业推进“三转”工作实施方案》,区纪委对乡镇、街道,区直机关纪检干部兼职以及分管从事其他业务工作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目前全区所有纪检干部已退出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下一步将针对摸清的情况对全区纪检干部集中安排一轮以落实“三转”、回归主业为主题的系统培训,并开展检查落实,及时协调解决乡镇、街道,区直机关领导班子分工调整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7.关于对干部处理和查办案件力度不够的问题区纪委结合省纪委安排部署的党政纪处分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对十八大以来我区立案处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梳理,对处分执行不到位的,如干部年度考核、处分决定放入干部个人档案、工资及职务方面调整没到位的,一律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区纪委下一步一方面将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纪监督问责,另一方面,加强对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工作人员的培养和培训,提升案件管理水平,切实将纪律挺在前面。

  28.关于“庸懒散”、“为官不为”的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制定关于开展“庸、懒、散”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责任和治理重点,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今年1-3月,区作风办共组织开展督查20余次,下发督查通报4期,对6家单位在全区予以通报批评,对54名违反作风纪律人员在全区予以通报批评,对6人予以诫勉谈话,共立案4人,给予3人警告处分,1人记过处分。

  29.关于在执行上级有关政策存在搞变通的现象一是深入开展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宗旨意识、法纪意识、程序意识。各单位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剖析是否存在违反上级有关政策的思想行为。二是由区委、区政府牵头,对重点工作、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及时督查调度,防止政策执行变形走样。三是由纪检、组织等部门牵头,认真查处政策执行过程中违反纪律、搞变通现象。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违纪违法行为。

  30.关于一些单位存在相互违规请吃请喝、中餐饮酒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的问题制定了《关于开展工作日中餐饮酒、公款消费、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日中餐饮酒、公款消费、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治理10类违规违纪行为。切实规范公务接待、严格车辆管理、严禁公款旅游。进一步严格财务管理。加强对各单位接待费、车辆费的支出管理和审核,对违反规定支出的费用,不给予公款报销,努力压缩行政成本,确保2016年度公务接待经费降低15%。对于违反规定干部按照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单位主体责任人及监督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前不久,区纪委对违规拉赞助、报销烟酒发票的相关单位进行了严肃查处。

  31.关于有的干部心存侥幸规避政策,变着花样办婚丧嫁娶寿宴事宜的问题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制定了《关于开展干部婚丧嫁娶寿等事宜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城区主要街道、重要路口悬挂宣传条幅,在红网双清站、《双清报》等媒体上予以宣传。二是严格落实报告制。领导干部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时,事前需填写《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报告表》,由本人签名后喜事提前10日及时向本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宴席情况,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操办丧事的,事后如实报告。三是严明纪律重查处。凡是在婚丧嫁娶中不按规定程序报告、不如实报告、未报先办、超过报告标准和规模的,一经发现并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以及顶风违纪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的书面报告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理结果,一律记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以后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四是强化监督抓落实。区纪委监察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在全区范围内对领导干部婚丧嫁娶进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整治违规操办婚丧嫁娶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截止目前,设立了举报电话1部、邮箱1个,明察暗访3次,暂未发现违纪违规现象。

  下一步,区委将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的意见和要求,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快完善我区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实现双清两个率先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9-5262470;邮政信箱:邵阳市双清区010号邮政信箱;电子邮箱:sqqjj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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