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县委关于省委巡视组第十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2015年12月3日至12月30日,省委巡视组第十组对通道县进行了巡视。2016年2月25日,省委巡视组向通道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高度重视,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一是迅速部署,科学组织。2月26日和3月2日,先后两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成立了县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印宇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赵旭东任副组长,全体县委常委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杨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了县委书记担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亲自抓、负总责;县委常委会班子全体成员既要抓好自身整改,又要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同时,组建整改工作专门班子,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整改落实工作和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整改信息的收集整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整改经验的总结等工作。制定下发《中共通道侗族自治县委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第十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19个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并提出严格具体的工作要求。
二是强力推进,务求实效。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施治、定期督查;县委主要领导紧盯整改落实工作不放松,在3月4日通道县第十一届纪委第十次全体会议上,县委书记讲话中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来部署安排,同时,对重点难点问题亲自调度,促进问题解决;牵头领导坚持遇到问题随时调度,半月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协调推进工作开展;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坚持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有效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三是总结经验,注重长效。整改过程中以及整改结束后,定期开展“回头看”。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努力促使我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省委巡视组的要求,县委认真组织开展了3个方面19个问题的整改工作。
——关于执行廉洁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少数领导干部为政不廉、以权谋私”问题
1.严肃查处利用职权谋私利问题。一是由县纪委牵头会同县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加大工程项目检查力度,对县交通、国土、住建、城投等工程项目相对集中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二是由县委书记对所有县级干部进行廉政约谈,县纪委书记对新提拔任用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三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同级监督力度。四是明确监督重点,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干部。
2.严肃整治领导干部收受贿赂、红包礼金问题。一是制定下发《通道侗族自治县“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把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整治。二是扎实开展节庆期间或重点时间节点的明察暗访力度,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对春节、清明节等节庆日以及平时开展了6次明察暗访,并下发督查通报。三是在政府院内等摄像头探测不到的地方设立举报信箱,在电视台、政府门户网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3.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兼职领取报酬问题。一是研究制定了《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兼职领取报酬问题的整改方案》,下发了《关于对县委管理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进行清理规范的通知》,要求各位领导干部及各机关单位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并填写好《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任职务统计表》,全面清理领导干部兼职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工作台账。二是扎实开展自查,对在民政局进行登记的所有社会组织进行调档登记,确保不让任何一个社会组织、任何兼职领导有遗漏。加强协调配备,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清理兼职人员各项工作程序、要求和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目前,清理工作正在进行,预计5月底前基本完成。三是县纪委对县民宗局正科级干部吴某违规在外兼职并领取报酬问题,予以立案调查,对违纪款予以暂扣。
4.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成立由县纪委副书记为组长的专门调查小组,对县城投公司等单位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城投公司原财务主管杨某违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县纪委予以立案调查,并采取“两指”措施。对原人民医院院长曾某贪污受贿行为,县纪委予以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关于“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资金问题较严重”问题
5.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资金监管。一是制定了《通道县本级财政资金追加审批管理细则》,明确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原则上不追加调整资金,如遇特殊情况、突发事件需追加资金,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才予进行预算调整。二是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实行分户管理,专项资金严格按照批复的使用方案管理和使用,今年3月份开始对全县各预算单位项目经费专户开设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目前已开设项目经费专户25个。三是制定通道县预算绩效管理各项规定,对全县122个预算单位进行预算绩效考核,对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专项资金进行重点监控。由第三方对2015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交通建设专项、科技三项费、“一事一议”等9个专项1.2亿资金进行第三方独立评价,评价结果运用于项目资金的增加和核减,并纳入部门绩效考核。
6.完善项目论证、评审、公示制度,推进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一是对投资达到一定规模的民生项目,在申报前期,将项目申报文件通知(包含项目申报条件、申报范围、相关政策法规等)和项目申报结果按规定及时在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总体概况、项目责任主体、项目实时进展情况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三是实行部门预算公开。及时将2015年决算报告、2016年政府预算提交县政务中心,
4月底前完成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开。四是加大案件查处,严肃查处县水务局、经信局、民政局、城投公司违纪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立案调查。
7.加强“三公经费”监管。一是制定执行《通道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通道侗族自治县“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县财政、审计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意见》和三公经费控制标准,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二是出台上级专项资金、项目资金报账管理细则,把“三公经费”和上级专项资金分开,严格按照资金用途报账。三是制定下发了《通道侗族自治县“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分两批次组织开展全县“三公经费”检查。2016年3月21日至4月15日由纪委监察、财政、审计部门等组成2个检查组对县委办、政府办等18个重点单位开展第一批次“三公”经费专项督查。
(三)关于“违规滥发津补贴普遍”问题
8.严肃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一是严格把好审批关,在源头上进行控制,没有政策依据和文件依据的,县财政局一律不予报账。二是规范津补贴发放程序,严格遵照《湖南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规范津补贴的发放。三是加大问题整改,组织纪委监察、人社、审计等部门加强对县直及乡镇津补贴发放的管理和监督,2015年11月23日至12月10日期间,对全县所有存在违规滥发津补贴现象的单位进行了整改。对县体育局、城投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违纪资金进行追缴,并全部上缴县财政。
(四)关于“‘雁过拔毛’式腐败依然存在”问题
9.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一是组织县财政、民政、扶贫、移民、林业、卫计、发改、农业、国土、残联、住建等11个单位召开协调会,要求各单位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方案,并报送整改结果。二是结合国家审计署扶贫专项审计契机,对全县扶贫资金发放进行专项审计,坚决纠正和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行为。三是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4月11日出台了《通道侗族自治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检查组,下发通告,收集扶贫资金基础资料,4月22日起,开展进村入户走访调查和审计核查工作。
10.严肃查处索要返还扶贫和强农惠农资金行为。及时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理,县检察院以单位受贿罪对扶贫办及相关人员进行立案侦查,县委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免职处理。
(五)关于“群众身边的腐败屡屡发生”问题
11.加强民政、民生资金监管。一是严格自查自纠。民政局、农业局、林业局、人社局、卫计局、住建局、移民局、残联等单位都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于4月20日前整改到位。二是严格资金管理。加大对涉农资金管理,严格涉农资金审批、严格财经纪律、财务制度,要求各单位、各乡镇发放涉农资金必须通过 “一卡通”发放。三是严格执行“村账乡代理制度”,根据涉农各责任单位的涉农资金发放要求、申请、申报程序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对村集体资金资产,按照拆乡并村及村级班子换届工作要求,开始实施清理或审计和监管,防止集体资金资产贪污、流失。
12.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一是制定出台了《通道侗族自治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收集扶贫资金基础资料,4月20日起,开展进村入户走访调查和审计核查工作。二是严厉查处腐败问题,对独坡乡原人大主席李某在从事和分管民政工作期间,违规套取民政资金,与时任乡党委书记蒋某和乡长杨某共同贪污民政资金问题,县纪委进行了立案查处,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溪口镇民政员张某虚报、冒领民政资金问题处以严重警告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对虚报冒领资金追缴入库。
——关于执行组织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党内民主决策和党内民主生活有缺陷“的问题
13.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一是制定《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人事任免工作程序,认真研究制定2016年重点项目,并将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在网上公布。二是对公路局财务由局长直接分管问题,县委已将公路局原局长调整了岗位,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对民政局局长亲自抓财务和招投标工作问题,县纪委已对民政局原局长立案调查,县委也做了免职处理。
14. 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充分借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经验做法,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率先带头示范,班子成员跟着学照着做。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前、会中、会后相关要求落实。民主生活会后,对本次民主生活会质量进行测评,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重开。会后十五天以内,要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敞开大门,接受监督。把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考察、考核范围,并将其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2016年1月上旬至3月中旬,全县11个乡镇、58个县直单位以及2个驻通单位的领导班子全部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52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各单位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总体评价满意率在85%以上。
(二)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还不够严谨规范”的问题
15.坚决纠正干部考察民主推荐环节不够规范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帮助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一步熟悉、掌握干部政策,特别是干部考察组成员吃透干部政策,熟练掌握干部考察各项环节程序。严格把好谈话推荐和会议推荐两个环节关口,做到既要防止以“票”取人,又要对民主推荐票不够集中的考察对象慎重考虑,切实把那些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建立健全干部平时考察考核长效机制。干部考察结束后,各考察组及时填写《考察情况统计汇总表》,形成考察汇报材料向部务会汇报。同时,及时撰写干部考察材料,交干部档案室存档。
16.切实整改干部任前公示公告不够到位的问题。认真做好干部任前公示公告,对拟提拔、重用对象一律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任前公示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出现不良反映的要及时调查核实,经核实确实存在影响任职使用问题的一律暂缓提拔使用。2016年,在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党委换届干部调整中,提拔重用的64名干部进行了为期5个工作日的任前公示公告,社会反映良好。
17.全面整治干部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以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为契机,全面规范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从县直单位抽调4名熟悉干部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专门针对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及档案材料归档进行全面审核、清理。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汇总,建立台账,及时提交部务会研究解决;对存在多个出生时间的及时按照有关程序做好认定工作;对存在涂改、虚填等涉嫌造假且难以认定的,组织人事部门派专人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存在造假行为的一律按照《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中组发〔2015〕23号)文件有关规定处理。截止目前,共清理干部档案1205本,对21名干部的出生时间进行了认定,预计于201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此项工作。
18.严格执行县委常委会议回避制度和相关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干部任免讨论决定有关工作纪律,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2016年1月、4月,在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党委换届干部调整工作中,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县委常委会议研究讨论干部工作时,干部任免方案中含有到4位与会人员的亲属,均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了回避。进一步规范县委讨论干部任免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在讨论干部任免事项中,明确县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参与讨论,但不进行表决。制定出台了《县委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制》,票决对象为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提拔、重用的干部,有效地推进党内民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三)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报告和预审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19.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事项事前报告、干部选人工作方案预审等制度,确保应核必核、应报尽报,做到在上级组织部门没有批复同意之前不上会研究。认真做好事前报告。2016年来,县委共研究讨论干部3次,人事任免方案均按照有关要求事前报市委组织部进行了预审,预审批复同意后才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在乡镇区划调整中对任职未满3年的4名乡镇党委书记和8名乡镇长进行了事前报告;在乡镇党委换届人事调整中,对任职的2名县级领导亲属、提拔的1名县领导身边工作人员,拟提拔重用干部档案中有受纪律处分记录,以及“三类人员”选拔考试中存在破格提拔等情况均向市委组织部进行了事前报告,并批复同意后才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认真做好事后报告。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后于10个工作日内将研究方案事后报市委组织部。如2016年1月在政府机构改革人事调整工作中,县委常委会议研究方案与预审方案略有变化,事后及时向市委组织部进行了报告。严把任职资格条件关,杜绝违规提拔问题。
(四)关于“从严管理干部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20.建立健全干部教育管理常态化机制。以开展“两学一作”活动为契机,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适应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严格干部监督管理,突出对“重要岗位”、“重要时期”、“重要事件”的管理监督,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把权力制约在制度笼子里。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中组发〔2015〕12号)文件精神,对存在相关问题的干部及时开展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及时提醒警示干部。2016年以来,对因综治民调排名靠后的2名乡镇党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有力地推动全县各项工作的高效落实。认真执行《湖南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坚决把政治上不坚定、工作上不作为、作风上不务实、廉洁上不干净的人调整下来,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不断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从严查处违纪违法干部,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威慑力。对违纪违法干部进行严肃追责,2015年底以来,因违纪违法开除公职1人,由副科降为科员1人,免职7人。
(五)关于“干部交流、培养力度不大”的问题
21.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严格执行《公务员法》、《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认真落实县委出台的《关于干部刚性交流的相关规定》,对符合刚性交流规定的干部及时进行交流,推动干部正常流动,实现多岗位锻炼。如2016年1月政府机构改革人事调整工作中,县财政局有3名班子成员、县人社局和县住建局以及县教育局均有1名班子成员交流到其他县直部门工作。
22.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积极为年轻干部成长创造平台,促进年轻干部进行多岗位锻炼,特别是到急、难、险、重等岗位锻炼,提高处置复杂问题的能力。如2016年4月,在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中,从县直单位选拔5名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任副职。按照省、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在“三类人员”中选拔3名优秀大学生村官到乡镇任副职。
(六)关于“三超两乱”问题治理进度不够快的问题
23.着力整改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问题。认真对照“三定”方案,对县委管理的干部配备情况逐一进行清理核查,对原来超职数配备干部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认真归纳整理和检查复核,进一步澄清了底数,分类建立了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消超计划。坚持每季度到市委组织部进行“消超对账”,明确每季度整改任务,做到每次调整干部前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将“消超”情况作为干部调整是否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坚决按照湘办发〔2013〕48号文件要求,消化3个职数,才提拔1名干部,逐步消化超职数问题存量。严格按照“三定”方案配备领导干部,防止违规设置领导职务的现象发生。2016年1月政府机构改革中,对前些年违规配备的总经济师、总农艺师等领导职务均已免去相关职务,全面整改到位。县总工会配备的女工委主任已于2016年4月免去该职务,也整改到位。2016年来共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38名,其中消化领导职数25名,消化非领导职数13名,没有发生新的超配干部等问题。
24.着力整改违规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问题。严格执行公务员单位(参管单位)准入制度,在干部调动工作中加强对干部身份的审核把关,杜绝不具备公务员身份人员进入公务员(参照公务员)队伍。对前些年没有具备公务员身份违规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干部将逐步调整出公务员岗位,对确实因工作需要的,按照调任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审批,防止违规进入公务员队伍的现象发生。2016年1月、4月,在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区划调整,以及乡镇党委换届人事调整中,通过组织调整已经有一批未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的干部调整出公务员岗位。原先通过选举产生进入乡镇领导班子还未进行公务员登记的13位同志我们正在积极向上级组织部门请示汇报,争取相关登记工作,市委组织部目前正在摸底核实,对具备条件人员予以公务员登记。对因机构改革原因未进行公务员登记的,正在向市委组织部请示登记,如明确不能登记的,再及时将他们调整出公务员队伍。
25.全面清理纠正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的问题。从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抽调精干力量,对干部调动工作不办理调动相关手续的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对清理出来的相关人员限期办理调动手续,逾期不办的一律先停发工资。同时要求相关调动人员在任前谈话后1个月内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对逾期不办者一律先停工资再作出相关处理。截止目前,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
26.着力改进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招聘公告有关规定执行,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一律取消开考,如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请示汇报,征得同意后再进行开考。同时认真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检查回顾,对以前工作中的相关做法和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废止不符合政策的做法,杜绝违规进人现象发生。
——关于执行其他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缺失”问题
27.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一是突出谋划部署、决策落实。县委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通发〔2015〕3号)和《关于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作的通知》(通办〔2015〕26号),并严格按照两个文件的要求,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通办〔2015〕6号)等文件,结合实际强化和推进谋划决策、工作部署、作风建设、查办案件、制度建设、检查考核、支持保障等方面的工作。二是实行干部任免票决制。坚持公正公开公平选人用人,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制暂行规定》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三是着力抓班子、带队伍。先后出台《关于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督导工作的通知》(通办〔2015〕27号)、《关于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书记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通知》(通发〔2015〕4号)等文件,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和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着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监督约束。下发《县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分工的通知》(通办发〔2016〕7号),重新明确常委分工,实行党政分开,常委不再管政府工作。四是强化督查落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的意见》(通委〔2016〕9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推动督查考核不断科学完善。文件明确规定督查结果与年终绩效、干部提拔任用挂钩、与党纪政纪挂钩。五是强化廉政教育。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廉政教育,2016年以来,县委常委带头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先后4次在县委常委会和县委中心组学习会上进行廉政教育专题学习。六是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县委书记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并经常督促纪委和组织部门将重大案件办结到位。对重点项目建设、乡镇党委换届、易地扶贫搬迁、撤村并村等重要工作进行一线调研、亲自协调。
28.认真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一是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化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切实增强履行“一岗双责”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二是认真履行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集体领导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县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各位县委常委到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上廉政党课。明确每位县委常委联系一个乡镇,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三是强化责任分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强化压力传导,建立廉政提醒谈话制度,每季度与分管的单位和部门领导班子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强化责任追究,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不力乡镇、部门及时督促整改,对分管的单位和部门出现严重违纪案件或多次出现违纪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29.优化执纪执法环境。一是全面充实纪检监察机关力量,实行县直机关由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长的全覆盖。二是出台《关于加强乡镇和村级纪检组织建设的意见》(通办发〔2016〕27号),实行乡镇纪委和纪检监察室由县纪委监察局进行垂直管理,明确专门编制,按照“六有”标准配备乡镇纪委办公室。三是整合审计、司法、财政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离任干部进行审计,对各个单位财务资金进行专项清理。四是建立纪检队伍后备人才储备库,不断充实了纪检人才队伍,2015年交流4人,2016年新提拔4人,交流4人,选拔优秀干部充实纪委力量7人,2016年,乡镇交流14人,调整6人。
(二)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有缺位”问题
30.切实落实“三转”要求。一是严格实行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单位派驻纪检组长分工由县纪委常委会审批备案制度。二是实行乡镇纪委和纪检监察室垂直管理,明确专编专职专岗专人3人以上,编制和考核由县纪委统一管理。三是建立落实两个责任纪实制度,编印落实两个责任《纪实手册》,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将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记录在《纪实手册》上,纪委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
31.强化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一是制定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年度学习培训方案,明确每季度举办一期业务培训班。二是加大抽调跟班学习力度,实行“以案代训”,一、二季度,抽调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发改局等14个单位纪检组长到县纪检监察局办案室跟班学习。三是选派干部到市纪委党风政风室跟班学习。
32.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通知》要求,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责任当担,对不敢办案、怕得罪人的纪检干部严格追责。二是积极探索对同级党委(党组)监督的有效途径,实行乡镇纪委垂直管理,实现县直派驻纪检组全覆盖。三是正确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四是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案件线索管理,提高办案效率和反腐败协调工作水平。
33.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管理。一是制定出台《通道侗族自治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开展。二是制定出台《通道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制度》,明确监督内容、责任追究方式,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制定了《关于对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4月21日起,分两个组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专项检查。
(三)关于“‘四风’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34.整治“官本位”思想。一是县委常委带头落实“1+3”工作法,深入开展双联双带双推动活动,2015年12月以来,全县共走访群众8万余户,解决实际问题3000余个,实现“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深化“一进二访”活动,对全县贫困户、贫困村进行结对帮扶,2016年1月以来,县委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结穷亲”不少于5户,共走访贫困户74户,解决实际困难150多个。二是所有乡镇均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向乡镇简政放权8大类50项,构建了乡镇集中服务、村级坐班服务、代办员上门服务的“三位一体”便民服务体系。
35.从严控制会议,精简文件简报。一是精简会议文件。于2016年3月25日下发《关于进一步从严控制会议、精简文件简报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精简会议,规范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管理,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统筹安排全县性会议,建立县委、县政府牵头,县财政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在全县范围内对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进行清理,将原有8个全县性内刊精减到4个。二是改进会议手段。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大力提倡并积极践行以视频会、电视电话会、现场办公会等简约高效的形式开会。建立“常委微信群”,以更加便捷的工作交流方式代替会议。坚持勤俭节约办会,严格执行会议管理办法。三是严格文件审签。进一步规范文件审核签发程序,申请县委办、政府办联发的文件必须由县委办主任同意后方可进入行文程序,坚决制止各种违规批文、办文的做法。县委办、县政府办分别于2016年3月2日、3月25日下发了《关于报送2016年度检查评比考核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评比考核工作的意见》两个文件,对全县性依法依规开展的各类检查评比考核活动进行严格规范。四是提高发文质量。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电子信息政务平台等媒介,督促引导各部门推进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电子化,现已基本实现公文的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提高文件的处理时效。
36.严肃整治“为官不为”。 一是制定形成《通道侗族自治县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庸懒散”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初稿,强化对“为官不为”现象的问责力度。二是结合平时作风督查,加大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庸懒散”行为的督查力度,今年以来,共开展6次督查活动。三是深入开展乡镇和县直机关主要领导述廉评议工作以及对重点岗位的“机关作风大家评”活动,对排名靠后,且分数较低的进行岗位调整。
(四)关于“少数领导干部违反‘八项规定’顶风违纪”问题
37.整治领导干部违规办酒宴。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严格执行事前报告和事后报告制度。二是加强高考、传统节假日监督检查,在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在县委楼一楼设立举报信箱。三是严肃查处了两起违规操办喜宴的违纪行为。
38.强化作风纪律督查。一是加强作风督查,坚持“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已下发作风督查通报3期,4月份作风督查已结束,正在形成督查通报。二是制定《通道侗族自治县“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集中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违规公款吃喝、发放津补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涉赌涉毒以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等问题。三是对县能源办原主任程某参与赌博的违纪行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委免去其能源办主任职务。
(五)关于“部分单位和部门乱收费”问题
39.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上级发布的收费清单,督促收费单位依照规定标准收费,对“巧立名目”的收费项目不予挂接,加强收费项目管理。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开展收费情况专项检查。二是按照上级关于取消、暂停、免征、减征收费文件及时传达到相关单位,共取消、停征、免征、或减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115项。三是县财政、审计部门对全县85个非税收入执收单位2014至2015年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40.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坪阳乡、陇城镇以打“白条”形式向建房户收取土地办证费问题,所收违规费用全部退还相关农户,同时,2015年2月25日县纪委对相关人员给予立案调查,并责成国土局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立案调查。对县法制办、农办违规收取费用问题进行处理,县审计局对违规经费进行追缴,并全部上缴县财政。
(六)关于“个别部门乱作为”问题
41.规范招投标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湖南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着重抓好图书资料、公务车辆维修、公务车辆保险、工程建设和市政设施建设政府采购工作。二是2015年10月8日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通知》,逐步完善《通道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三是制定了2016年政府采购行为监督检查方案,计划于5月份开展全县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42.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住建局规划办原主任曾某、副主任袁某等工作人员,违法为某房地产项目竣工发放许可证,造成国家经济损失的问题。县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对相关责任人均做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免去原职务。
三、坚持常抓不懈,着力构建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快完善我县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5-8622037;邮政信箱: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行政街17号,通道县委办公室收;电子邮箱:tdxw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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