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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委关于省委巡视第六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5-05 09:13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5日至12月6日,省委巡视第六组对鹤城区进行了巡视。2016年2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鹤城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定整改决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整改工作

    区委全面接受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突出从严、突出治本,始终保持抓整改的坚强动力。

    一是党委集体担当。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当天下午,区委书记熊安台立即组织召开“五人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整改决心。2月26日,区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研究制定巡视整改任务责任清单;成立区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区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会组成人员为成员;以区委名义给各位牵头常委下达巡视整改任务交办书,实行统一领导,各负其责,严肃认真抓好整改工作。

    二是常委分工履职。认真组织制定了《中共怀化市鹤城区委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第六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于3月16日召开区委常委会进行了审定。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原汁原味分解为4个方面15个问题35个具体事项,逐一明确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并提出严格具体的工作要求,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和工作格局,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三是问题坚决整改。区委主要领导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先后召开3次区委常委会、2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次专题办公会议,亲力亲为抓整改。区政府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逐项研究整改要求,责任到人;各责任领导坚持一周一调度,及时掌握整改进度,传导压力抓整改。责任单位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集中力量抓整改。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按轻重缓急分类处理,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立整立改,立竿见影;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列出路线图,排出时间表,紧盯不放、强化督查、严格考核、一抓到底;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解决的问题,痛定思痛,痛改前非。对巡视组移交的75件问题线索,已办结63件,办结率84%;共立案审查7件,涉及党员干部25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同时,保持纪律审查高压态势,1-4月共立案38件,同比增幅46%。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落实整改任务

    根据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的事项,我们坚持一项一项地整改,一个一个地攻坚。到目前为止,已有26件整改事项整改到位,占整改任务的74%;有9件整改事项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将在规定期限内逐步整改到位。

    ——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关于“依法行政观念不强,违法违规问题突出”问题

    1.关于领导干部法纪意识淡薄、有法不依问题。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切实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今年区委中心组已集中学习《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3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领导干部中开展“渎职侵权犯罪的惩治和预防”法制专题讲座1次,组织全区800余名副科以上干部参加“怀化市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学习,目前普遍达到20学时以上。同时,把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纳入区委党校干部培训的重要课程。二是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制度。借鉴广州荔湾经验,大力推行政务服务改革。进一步完善《鹤城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重大决策坚持听取律师团意见。今年截至目前,区委区政府集体研究决策13次,研究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预算管理、脱贫攻坚等重大议题60个。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对区委常委会议纪要、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督查督办8次,对基层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定期进行专题督查2次,有效防止重大决策个人说了算和决策执行时的“中梗阻”。三是强化权力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围绕监督“一府两院”依法履职,着力开展人大执法检查;选派了25名区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组成5个监督小组,委派到区民政局、区法院等5个单位开展民主监督。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对违法案件进行责任倒查,做到遇到问题不回避、不隐瞒,该纠正的坚决予以纠正。今年以来,纠正违法违规问题13个。

    2.关于政策执行随意性较大,甚至违规违法问题。某安置区违规多征收的土地已拿回建设用地审批单,某异地新建项目违规征收的土地已批准为建设用地。目前这两个项目已完善用地审批手续,今后的项目征地将严格按照征地程序、审批范围和面积进行征收。同时,下发了《鹤城区重点项目违规征地清查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重点项目违规征地清查,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征地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据目前摸排情况看,绝大多数项目用地审批手续规范。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政策减免城东组团区域3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已经将省委巡视组整改意见向市里报告;区住建局向某房地产公司下发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补缴通知》。

    3.关于违反规定乱定政策问题。对1998年建区以来政府和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区委出台了《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91件,宣布失效24件,需修改27件,继续适用123件;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宣布规范性文件失效的公告》等4个文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4件,宣布失效27件,重新公布24件,继续有效41件。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的通知》和《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把好源头关。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通知》,同时废止鹤办〔2009〕66号文件,规范全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4.关于政绩观扭曲、弄虚作假问题。一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彻底根除“争排位、怕献丑、丢面子”的错误思想,在2013年至2015年上报的全区主要经济指标中挤干了水分。二是严格执行新的《预算法》、《税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政收入空转监管机制,严禁收取过头税、“空转”虚增收入等违法违规行为,实现财政收入货真价实、真金白银的增长。

    (二)关于“对巡视工作不支持、不配合”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巡视工作相关党纪党规,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湖南省实施办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二是严肃整改对巡视工作不支持、不配合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3月23日,下发《关于清退区级领导干部在重点项目指挥部重复取酬的通知》,区级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清退。4月19日,下发《关于清退公职人员在重点项目指挥部重复取酬的通知》,要求全区公职人员对2013年至今多领取的项目补助予以清退,4月底前清退到位。区纪委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某信访件,已按照“一提级、两见面、三不限”的要求重新上报调查结果。区委对拖延提供材料的某办事处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调整岗位,并诫勉谈话。区纪委对某局涉嫌伪造虚假材料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严肃批评教育。

    ——执行廉洁纪律方面

    (一)关于“‘三公’经费严控不力,公款管理使用混乱”问题

    1.关于“三公”经费超预算,甚至不减反增问题。严格执行《怀化市鹤城区“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下发《关于重申和严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有关纪律规定的通知》,规范“三公”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调减“三公”经费指标额度,2016年全区“三公”经费支出指标控制数为2996万元,比2015年下降10%。结合机构改革和部分单位实际,重新核定部分单位的“三公”经费控制指标,科学合理安排预算。对区财政局向省委巡视组报送资料存在工作失误的工作人员,严肃批评教育。区委接待办将严格执行《怀化市鹤城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规格,确保“三公”经费不超预算。组织财政、审计部门对某局2013~2015年“三公经费”进行了进一步规范清理,某局成立了由纪检组长牵头的自查自纠领导小组,严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业务学习,认真规范“三公”经费科目,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调整岗位的处理。市委政法委纪检组正在牵头调查区法院公款消费数额大、虚开发票冲账的问题。

    2.关于违规转嫁费用,严重侵占其他单位的利益问题。区政府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对全区违规转嫁费用现象进行专项清理。根据鹤办〔2016〕41号文件,对向某公司索取工作经费的单位逐一审核清理,相关单位已筹资退款。

    3.关于违反规定自定薪酬或滥发津补贴问题。深入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问题,盈口乡盈丰村8名村干部、城南街道桥梁村7名村干部因违规领取补贴被区纪委立案调查。下发《关于规范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的指导口径》,凡是《关于印发〈怀化市鹤城区机关单位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之外,且省里无明文规定的津补贴或奖金等福利待遇从5月1日起一律停止发放;各项目指挥部、征拆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临时机构的奖金、补贴、补助、加班费等,从5月1日起一律停止发放。某局根据审计决定已将违规发放的3.84万元奖金上缴区财政。某事务管理处因机构合并被撤销,加上时间跨度大、干部流动等原因,违规发放的考勤奖金正在清理核查。

    (二)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监管失控,存在较大腐败风险”问题

    1.关于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问题。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严禁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对违规问题坚持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原区委副书记唐德华、区教育局党委委员雷传铁,因违规插手教育系统工程建设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城南街道长泥坡村党支部书记周明确、坨院街道四方田村村委会原主任李华,因违规参与工程建设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2.关于项目建设监管成盲区问题。对2011至2015年以来区本级启动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核查,经初步核查,我区有42个项目存在手续不全问题,现正在积极协调市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区发改局编写了《项目审批程序指南》,先后发放320余册给项目业主和办事群众。规范项目审批,依托“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根据省发改委要求,2月1日后我区2016年新审批的7个项目均实现了“网上办理”,区直相关单位对7个项目建设审批和各项手续办理进行了公示,全程接受监督。

    3.关于违规招投标问题。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完善财政投资项目招投标及标后监管制度体系,建立投资评审信息公开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三)关于资产处置、资金管理不规范,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问题

    1.关于国有资产处置款收缴无力问题。对全区国有资产处置尾欠款进行全面清理,对每笔欠款逐一分析原因,进行分类施策,逐一制定清收方案。推行目标责任管理,由责任单位加大清缴力度,对收缴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严肃问责。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清缴欠款责任的单位或个人,6月份以前由区法制办、区法院依法启动司法程序进行追缴。某局未追缴到位的215万元土地拍卖款已进入二审程序,待市中级法院判决书下达后,成立专门工作组进行追缴。

    2.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不善问题。一是制定了《鹤城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草案)。二是严格专项资金申报。每年11月份,由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进行筛选、梳理、整合、立项。三是严格专项资金的审批制度,资金使用方案需经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区委、区政府相关会议审定。四是加强直接拨付的力度,2016年拟将专项资金直接拨付的比例从去年的70%提高到80%。五是强化绩效管理,每个项目都必须设立绩效目标,并对重点项目进行项目绩效评价。有关具体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一)关于“选人用人风气不正”问题

    一是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今年结合乡镇党委换届,我区从优秀村干部、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大学生村官中择优选配了3人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候选人。同时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力度,对极少数在思想、纪律、作风、廉洁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其中对5名区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予以免(撤)职,加大了组织监管的力度。二是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从严整治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坚决查处违反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买官卖官等问题。

    (二)关于“干部工作政策法规执行不到位”问题

    1.关于干部任免程序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学习新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人事政策法规,将有关干部人事政策法规整理汇编成册,发放给全区领导干部。二是完善干部选任程序。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重点把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环节。严格按照《区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做好干部选拔动议程序,不搞临时动议。严格民主推荐,切实做好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民主推荐票未达到三分之一的不列为考察对象。规范干部考察,搞好考察培训,保证考察时间。对重要干部任免事项,积极征求纪检、信访、综治、计生、检察等单位意见。区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坚持区委书记末位表态制度,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才能形成决定。三是加大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区委坚持每次研究干部,都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向市委组织部书面报告并经审查同意后,再召开区委常委会议进行研究。

    2.关于在公务员岗位任职但未登记公务员的问题。全区153名在公务员岗位而未进行登记的人员,其中科级干部135人,科员18人。现正将符合登记要求的人员进行登记;对于其他未进行登记的人员,争取多向市里汇报妥善解决,今后严格执行公务员调任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公务员日常登记工作。

    3.关于干部借调多、在编不在岗的问题。严格执行《怀化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下发了《怀化市鹤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若干规定》,对全区借调干部进行全面清理,严格借调审批程序,杜绝乱借调、违规借调。

    4.关于违规破格提拔干部的问题。2012年以来,全区共破格提拔科级干部5人。突破任职年限提拔科级干部4人,其中有3人为2012年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1人为村官考取选调生后作为2012年乡镇政府换届领导班子配备,另1人虽为职工身份,因工作需要聘任为事业单位的副科级干部,任职期间享受副科级待遇。这5个人都经过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今后对破格提拔做到标准更高、审核把关更严、过程更公开透明,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5.关于有的领导干部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一是注重教育宣传。强调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将填报的注意事项及时传达给每位区级领导,帮助其准确理解政策,按要求规范填报。二是对市委组织部反馈的个别区级领导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规范的情况,及时进行了整改。

    (三)关于“‘三超两乱’整治不力”问题

    一是加大消超力度。今后调整提拔干部,坚持“退三进一”。对空缺领导岗位的补充,原则上首先考虑现有超职数单位的领导干部转任。加大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调整力度,分别采取调整岗位、待岗、降职、辞职、免职等不同办法,进行及时调整。综合运用免职、转任非领导职务等方式,拓宽消化渠道,减少超配存量。截至2016年2月底,我区已消化超配科级干部74名(其中领导职务60名,非领导职务14名),占消化总任务的59.68%,在全市排名靠前。二是从严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干部选任预审制度,坚持启动干部调整事项前,将总体实施方案报市委组织部预审把关,对领导职数、拟任人选资格条件等政策“硬杠”进行重点审核,对领导干部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等“特殊”人选的提拔使用,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防止出现新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对原来任命的不规范的职务名称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经2016年4月18日区委常委会研究,一次性全部免去了原区委任命的正、副科级干部,正、副科级督办员,主任助理等职务。三是严格编制管理。进一步强化编制纪律,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切实确保全区各级行政编制数不突破中央、省、市下达的限额,事业编制数在2012年底总量内只减不增。针对超编比较普遍问题,强化编制管控约束机制,对超编制限额进人的及时清理整治。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通过核实人员、核实编制、人员编制对应、公示等程序,建立健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台帐。

    (四)关于“干部档案审核不严,个别档案涉嫌造假”问题

    一是认真清查,严肃处理。由区委组织部牵头,集中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按照新要求、新标准、新政策对干部人事档案逐卷逐页进行审核。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有关要求处理。对于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按照要求予以规范补充;对于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根据有关政策严格确认;对于干部档案造假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截止目前,已完成820卷干部档案的初审工作。二是规范管理,严把关口。切实落实好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密、检查核对、档案转递、查借阅、档案材料收集、送交、鉴别归档等制度,使档案管理各个环节都纳入制度管理范围。三是注重运用,严格追责。在干部调整的酝酿提名、分析考察、公示任免等环节综合利用干部档案信息,对档案信息不明确、有涂改、条件不充分的一律停止选任程序,今年共取消了5名干部选拔任用资格。

    ——执行其他纪律方面

    (一)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且逐层递减”问题

    一是切实提高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区委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党的领导融入到日常管理监督中。区委常委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管党治党工作,既管业务、又管思想、更管作风。今年全面开展区委常委到区委党校主体班上党课活动,示范引领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去年底,由区委常委会组成人员、党员副区长带队检查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层层传导压力。区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今年以来已经专题研究3次。三是狠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严格执行《中共怀化市鹤城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切实强化述责述廉、廉政谈话、责任追究等7项保障措施。加大曝光力度,在三湘风纪网、鹤城门户网和行政中心电子屏等媒体,实名通报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典型案例8起,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加快补齐基层党建短板,印发了《怀化市鹤城区2016年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全力实施“素质提升”、“领头雁”、“规范提质”、“运转保障”、“品牌创建”等“六个工程”,促进基层党建提质升级。

    (二)关于“纪委监督责任缺失、执纪问责作用弱化”问题

    1.关于纪委履职尽责不够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区纪委牵头,成立专项督查组,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覆盖督查,对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或诫勉谈话。24名领导干部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被约谈,其中党委(党组)书记12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7人、其他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5人。二是切实发挥协调作用。强化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加强与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和完善重要案件线索移送制度、案件情况通报制度、重要案件督办制度、案件信息保密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相互通报案件信息资源。今年共召开案件协调会6次,司法机关向区纪委移送涉诉涉刑党员和公职人员12人,区纪委向司法机关移送线索4起。三是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去年12月以来对严重违纪的5名党员干部采取“两规”措施,在全区形成了有力震慑。

    2.关于纪检监察力量配备不齐,“三转”不到位问题。一是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区纪委从外县市择优选调了3名办案能手,纪检监察室由1个增加到4个,一线办案人员占总编制数的37.1%,一线监督执纪人员占总编制数的62.9%,监督执纪力量进一步增强。之前没有配备纪检组长的13个区直单位已全部配备到位。在全区各乡镇、街道设立纪检监察室,与乡镇、街道纪委合署办公,同时配备一名纪检监察专干,区财政给每个乡镇、街道拨付1万元工作经费。加强村、社区纪检员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二是全力推进“三转”。区委明确区纪委书记不联系重点项目,区纪委干部不参与重点项目,明确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得分管与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无关的业务工作,突出执纪、监督、问责主业。三是加强对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落实“三转”工作督促检查,对于“明转暗不转、虚转实不转”的分别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检机构负责人约谈并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到位。

    3.关于缺乏担当,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问题一是编制《案件查办工作流程图》,从机制和制度层面上加强和改进办案的协调和管理,促进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二是开展信访举报“零搁置”工作,对十八大以来的所有信访件进行了“大起底”清理,多举措开展信访存量“歼灭战”。目前,已对2013年以来16件尚未调查清楚的信访件重新启动了调查程序。三是加强内部协作,进一步理顺区纪委纪检监察室与案件审理室及其他内设科室的关系及工作机制,互相促进,互相监督,有效发挥和整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能力,使案件及时研究、及时审理。今年以来结案10件,处分党员干部10人。

    (三)关于“群众观念淡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突出”问题

    1.关于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依然多发问题。建立健全防治“索拿卡要”行为长效机制,制定《怀化市鹤城区整治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问题工作方案》。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今年来共在《三湘风纪网》和《怀化廉政网》通报10起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涉及30名党员干部。

    2.关于某工程管理办公室和项目指挥部违规收取相关项目经费746万元的问题。2013年,市委市政府启动中心城区背街小巷提质改造工作,某办公室以享受背街小巷基础设施配套、背街小巷冠名权、广告经营权为条件,共收取19个项目单位背街小巷硬化、亮化建设配套赞助费616万元,该笔资金存入国库后,由区财政按背街小巷建设进度陆续拨付到项目上。某工程管理办公室和项目指挥部经查阅财务资料,未发现违规收费的问题。

    3.关于某局违规收费263万元的问题。2013年6月市纪委已对某局违规收取装饰装修工程报建费的行为进行了处罚,没收违规收入19万元。某局按照市纪委的要求,已停止收取装饰装修工程报建费,将报建费规范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严格按照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

    4.关于6个街道违规收费的问题。各街道在综治、计生、创卫、安全生产等中心工作开展中要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制作宣传窗、牌,安排工作人员加班清查流动人口等,经费投入非常大,且按照共驻共建的原则,辖区单位也要安排专人负责上述中心工作,部分单位没有安排专人就出资请人代劳。2012年,各街道以“综治、计生资料费”名义收取的相关款项,全部都用于了以上各项中心工作的开展。

    5.关于乡镇、村组干部违纪问题多发的问题。严肃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今年以来已立案调查31名乡镇、村组干部,其中违反廉洁纪律18人,违反工作纪律12人,违反群众纪律1人。

    6.关于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遗留问题不敢碰硬,措施无力问题。一是在“划地安置”方面,加快推进村民安置工作,进一步协调落实已建成村民安置区国土、建设、房产等手续办理问题。完成盈口高铁等15个安置区国土出让手续办理,竣工交付赵家山2#等5个安置区,完成炉天冲坨里等8个安置区场平工作,启动湖天片区5#等8个安置区安置房建设。积极协调处理黄古园等6个已停工安置区的矛盾纠纷。二是在“统规统建”和“现房安置”方面,积极争取中央、省、市棚改区改造专项补贴等资金支持。加快推进金海小区、南城景园、东南嘉园等3个村民安置区建设,确保2016年如期交房;完成鹤北新城、华美立家等2个安置区规划、建设、用地等前期工作,启动安置区工程建设。进一步规范现房安置券规税费结算工作,协调市级出台安置券规税费结算相关政策文件。

    (四)关于“干部作风不实,缺乏担当精神”问题

    1.关于机关纪律松散,干部慵懒散拖问题。重申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上午8点上班制度,自2月29日起全区严格执行上午8点上班制度。重点开展机关干部“慵懒散”专项整治,加大明查暗访和通报曝光力度,严厉整治不作为、慢作为、怕作为、办事拖拉等行为。近期,查处干部作风问题23起,点名道姓曝光62人,24名领导因单位干部职工的作风问题被约谈,特别是区委书记不打招呼,亲自带队开展作风暗访,为全区抓作风、纠“四风”亮明了态度。

    2.关于“不敢担当、不想作为”问题。面对“财政穷、职能缺、包袱重”的客观实际,我区主动投身主战场,打好主动仗,坚持把中心城市提质改造作为主战场,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强化城市综合管理,城市品位形象持续提升。城市建设方面,近年来,共投入66亿元实施城建基础设施、房地产及安置区、棚户区等重点项目建设126个;完成60余个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征地2万余亩、拆迁房屋300余万平方米;城区迎丰路、人民南路、鹤洲北路及300条背街小巷提质改造全面完成;鹤城行政中心所在地城东组团区域建设用地范围达18平方公里,建成金海西路、船林南路等7条道路3.2公里,区行政中心、检察院技侦大楼等项目建成使用,城东区域基础设施正在加紧建设,卢林北路、四方路已于3月26日复工建设,计划2016年内实现通车;已经完成城区150余个烂尾工程摸底,均属社会投资项目,其中由我区负责的9个项目已成立房地产遗留问题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并逐个明确了专项工作组进驻开展工作,目前已与金海名苑、顺意家园等遗留问题相关当事人进行了10余次沟通协调。城市管理方面,按照城管体制改革要求,顺利承接市级下移机构31个2290人,已经度过了初步磨合期,城管力量得到一定的集中和统筹,整体执行力、战斗力有了较大提升。2015年12月~2016年2月,在中心城区开展了“清街”集中整治,完成人民南路、鹤洲北路、迎丰市场、火车站等10余个重点区域整治,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明显改观。为巩固“清街”整治成果,从2016年3月起,我区已启动实施以“治尘、治车、治乱、治脏、治噪”为重点的城市管理“五治”行动,目前各项整治行动已铺开,交通劝导、禁燃限燃、洗车场等整治已取得初步成效。

    (五)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抓住重要节点,加大执纪检查力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四风”随手拍、手机举报“一键通”等活动,发挥新媒体作用,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建立作风问题快办速查制度,对顶风违纪或者情节恶劣的,从快从重查处,今年3月以来对30名党员干部点名通报批评。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发动群众举报国家公职人员参赌涉赌问题,对参赌涉赌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近期查处参赌涉毒党员干部5人。认真抓好《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事前报告和事后报告制度。近期共有 16名科级领导干部向区纪委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未发现违规现象。

    三、坚守责任担当,继续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坚持不懈、坚定有力抓好整改工作,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确保抓常抓细抓实。

    一是坚持力度不减,继续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坚持以督查促落实,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常规督查等方式,继续推进问题整改,确保督查不留死角、问题整改到位。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对整改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继续整改落实,确保每个问题都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加大追究问责力度,对落实不力的该约谈的约谈、该警示的警示、该追究责任的严格追究责任;对存在问题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

    二是坚持举一反三,深入推进各领域问题的整改。以这次整改落实为突破口,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廉洁自律、遵守政治纪律、选人用人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成效。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中的问题,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通过深刻剖析原因,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

    三是坚持成果转化,大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坚持把整改工作与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区上下改进作风、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大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努力开创全区持续快速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45-2866593;邮寄地址:中共怀化市鹤城区纪委宣传部,邮政编码:418000;电子邮箱:hcqj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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