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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县委关于省委巡视第六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5-05 09:16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省委巡视第六组于2015年12月8日至2016年1月8日对辰溪县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巡视,并于2016年2月25日向辰溪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要求和党务公开原则,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全县头等大事来抓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委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共辰溪县委书记杨一中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周详,县委专职副书记万里任副组长,全体县委常委为成员。县委书记担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县委常委班子全体成员是具体责任人,既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又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制定了《中共辰溪县委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第六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4大方面17条问题,细化分解为42个整改事项,逐一明确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切实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三是狠抓整改落实。县委主要领导紧盯整改落实工作不放松,对重点难点问题亲自调度,促进问题解决;牵头领导坚持定期调度,定期检查,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协调推进工作开展,集中力量打攻坚战;责任单位坚持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有效推动了整改工作任务落实。

    二、以严实的举措抓出整改实效

    ——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关于“从严治党意识不够强,好人主义盛行”的问题

    1.县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巩固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1名乡镇党委书记、4名县直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予以诫勉约谈,下半年将对6个单位党政正职开展述责述廉。继续抓好“宣战庸懒散、提振精气神”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督查1225次,处理249人。

    2.县纪委全面落实监督责任。组织对23个乡镇和31个县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了督查,通报批评了29个单位存在的4个方面问题,并督导单位整改到位。22个乡镇、19个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别接受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电视访谈。以问责促担当,1个乡镇和4个县直单位纪检组织负责人因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被诫勉约谈。

    3.切实解决对违纪违法问题处理畸轻、追责不力问题。对原某乡党委书记一案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巡视组提出的4个具体案件进行复核。

    (二)关于“政治规矩意识不强,执行政策随意变通”问题

    4.加强对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七个有之”、“五个必须”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主动向中央看齐,切实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知行合一、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对乡镇区划调整改革、纪委全会精神、脱贫攻坚、换届纪律落实情况分别开展督查,确保中央、省、市相关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5.坚决查处和纠正执行政策变通、走样行为。重点开展专项资金、廉租房、国土、建设等领域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举报,坚决纠正挤占挪用、弄虚作假、未批先建、土地分割发证以及打擦边球等问题。2016年,查处套取挪用财政资金方面违纪问题4起,立案查处6人;查处国土方面乱处罚、乱收费问题1起,立案查处5人;通报侵占专项资金案件7起。

    ——执行廉洁纪律方面

    (三)关于“‘四资一项目’问题较多,工程招投标管理混乱,资产处置、资金管理漏洞较多”问题

   6.切实加强和改进招投标管理。制定了《辰溪县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正按程序提交相关会议研究审定;出台了《辰溪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控制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预算变更。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管理,今年来政府投资项目做到了应招尽招,并对招标项目合同进行了备案;查处了1起招标代理公司违规案件,按规定废除了招标代理合同并进行了经济处罚。对5个招投标项目进行了核查,对其中不规范行为予以了纠正。

    7、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和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制定出台了《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城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交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11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资金审批拨付程序、资金绩效管理和评价要求。同时按照“六张清单一张网”的要求,在县门户网站上公布2016年县级财政和部门预算情况、“三公”经费情况、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相关问题已进行了整改。

    8.坚决整治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入股经商、办企业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相关规定,重点整治: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

    9.全面清理和规范领导干部兼职取酬行为。对全县所有项目指挥部过来发放的补助情况进行了清理,之后再分门别类进行处置。同时,对全县临时性机构进行清理和整顿,现已清理撤销7个临时性指挥部设在国库的专账,把临时指挥部的账务纳入了主管部门账务。制定出台了《辰溪县工程建设指挥部财务管理办法》(辰政办发〔2016〕22号),明确工程指挥部人员福利支出管理分全职型和兼职型两种模式,相关福利待遇将严格按规定予以发放。

    (四)关于“司法腐败问题比较严重,执纪执法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较多”问题

    10.全面清理过来执纪执法案件,纠正执纪不严、执法不公问题。对过来执纪执法案件开展清理,对已掌握的执纪不严、执法不公、办“三案”的问题和线索进行登记、核查和处理。对某法律服务所重复收代理费一案,其主管部门已责成该所不得二次收费并退回重复收取的代理费用。对某法庭庭长收受红包案,县纪委、县法院正在进行调查处理。

    11、完善严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等制度,从源头上堵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的发生。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强日常督查与常规性检查,制定登记表,要求各部门如实填写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处理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并成立整治违反“两个规定”行为工作组,对部门“两个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对于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情况,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目前,已进行了两轮督查,暂未发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

    (五)关于“廉租房以及国土、建设领域任性而为”问题

    12.加强对廉租房以及国土、建设领域任性而为的整治。按照《城乡规划法》、《招投标法》、《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县政府对国土、建设领域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在县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等制度,切实提高了办事效率。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审批程序和规划“四级”审批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调整变更规划,严格控制容积率和用地性质,从严查处随意变更容积率和用地性质行为。

    13.切实规范和加强廉租房建设与管理。全面开展了专项清理行动,对2010年以来入住廉租房的对象家庭情况进行了逐户审查,发现有10户入住廉租房家庭因经济收入提高,不再符合租赁廉租房规定,对其进行了清退并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重新安排了10户困难家庭入住。对下欠的534套廉租房建设任务,2015年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华中水泥厂移交到我县的384套公房全面改造后,作为欠缺的廉租房房源,并报请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对余下的150套廉租房,县政府已决定在县广厦安居小区予以补建,目前正按程序办理前期相关建设手续。

    14.开展城区“两违”建筑专项整治。成立了县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县城和工业集中区开展了地毯式排查,共发现“两违”建筑35起,下发整改通知书35份,拆除违章建筑面积1637.8平方米,进入立案调查程序28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起,自行改正1起,查处违章建筑面积34500.7平方米。对县城违建小产权房,按照“摸清底数、分别处理”的原则,要求供水、供电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开户手续,对已销售的加大清缴税费力度,对不具备房屋销售资质而非法经营买卖房屋、偷逃国家税款的,责令县公安部门予以严厉打击。加强源头管控,加大巡查及查处力度,做到“拆早、拆小、拆了”,将“小产权房”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制定《辰溪县违法建设查处办法》、《关于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严肃查处参与非法买卖土地及违法违规建设等行为的通知》等文件,构建长效机制。

    15.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印发了《辰溪县农村违法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建房专项整治的通告》等文件,并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集中组织开展了一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建立了全县农村“两违”建筑“一违一档”台帐,拆除了7处影响重点工程建设、群众反映强烈、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同时阻止了10余处违法建房行为,初步建立了县、乡、村三级“两违”整治巡查网络。

    16.严格执行土地报批、征用、规划审批、建设许可等方面的程序和规定。对符合用地条件的项目,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土地报批、征用。对改变用途的,按程序报原批准机关审批同意。严格履行拟征地告知程序,落实“两公告一登记”制度,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听证权和申诉权。严格执行征地政策,统一补偿安置标准。严禁开发商垫资参与项目用地报批和土地征收,规范全县土地市场秩序。确定出让的地块,在出让前解决一切矛盾纠纷,全面完成土地征收、地上建筑物和附属物的拆迁,做到熟地(净地)出让。依法依规对未批先建的6个项目进行了查处和整改;对已竣工的6个超容积率项目,依照有关程序和规定追补了土地出让金;对未竣工的5个超容积率项目,待竣工后,依照有关程序和规定追补土地出让金;对4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分割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问题,经核查发现,主要是因征拆不到位、未能按期交地,为支持房地产项目融资,相关部门按其交纳的土地价款,核发了部分土地使用证。今后将严格执行土地出让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办理土地登记,杜绝分割发证现象的发生。

    (六)关于“基层‘苍蝇式’腐败问题突出”问题

    17.开展信访“大起底”“零搁置”工作。对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所有信访件,按照“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的要求进行“大起底”清理,共清理出未办结信访举报件26件,县纪委负责督办,要求在6月中旬前基本处理到位。同时,对103件疑难信访问题进行了领导包案,其中县纪委领导包案23件,各乡镇领导包案80件。目前,县纪委已化解信访积案8件,各乡镇已化解信访积案10件。

    18.着力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强对信访件办理的跟踪督办和结案审核,采取领导分片挂点督导的方式,共督办重点信访件62件、领导包案23件,信访件按期办结率持续提高。今年1月至3月,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件共 48 件,较去年同期下降63%;1-4月立案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案件16件、23人。

    19.开展村级财务大清查,加强村务公开。制定下发了《辰溪县村级财务大清查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5月底全面完成村级财务大清查任务。目前,各乡镇清查范围达60%以上,查处近3年来违反财经纪律案件7件,党纪处分5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3人、留党察看1人、开除党籍1人,另有2起违规行为正在立案调查之中。

    ——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七)关于“干部人事造假现象比较严重”问题

    20.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规定。坚持干部任用 “四必审”,严把资格条件关;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和清理,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共审核档案1156本,对存疑问题进行了全面核查;4月份乡镇党委换届班子调整,对新提拔干部的档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对巡视组反馈的个案问题予以了核查整改。

    (八)关于“非组织活动频发,换届选举风气差”问题

    21.进一步规范换届工作程序,严肃换届工作纪律。今年是县乡同步换届之年,县委高度重视,认真汲取过来教训,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换届领导小组和以县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换届风气监督小组,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市换届精神和“九严禁”换届纪律,进一步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4月份进行了乡镇党委换届考察,进一步完善了考察办法;严格把关“两代表一委员”人选的推荐、提名、考察、选举等环节,严把资格条件关,确保了纯洁性、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制定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办法,乡村干部及党代表都签订了《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对违纪人员严肃追责,杜绝拉票贿选问题发生,确保组织提名人选全部当选。

    (九)关于“公务员入口把关失控,事业单位进入混乱无序”问题

    22.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进入渠道,严肃查处违规进入人员。坚持公务员调任规定,坚持“凡进必考”,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今年计划招考的18名乡镇公务员,一定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来操作;2013年“三超两乱”专项治理以来,没有开展公务员调任工作。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予以了整改,初步完成了参公单位登记工作。

    23.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合理确定岗位设置;坚持按计划、按程序公开招聘,规范进人标准和渠道。对巡视组反馈的未经公开招聘进入全额事业编制的人员,已经整改、退编。

    24.全面清理弄虚作假搞异地录入调动的人员。制定了《辰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工作暂行办法》,今后凡异地调入人员,先由组织、人社、编制等部门进行审档、考察,然后由县编委会议研究决定是否调入;对以前异地调入人员,已安排专人对他们的档案和编制、人事、工资关系进行专门审核,查明进入方式,对违规调入的根据情况坚决进行处理。

    (十)关于“‘三超两乱’消化任务重,整治进展缓慢”问题

    25.坚决落实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规定。根据县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撤并的有关政策,进一步核实了领导干部职数设置和配备情况;完善了“三超两乱”专项治理方案,明确消化渠道和时间要求,对不是机构改革单位超配的领导干部和非领导干部按上级要求在2017年9月前消化到位,对机构改革单位超配的领导干部和非领导干部按上级要求5年内消化到位。

    26.加大县直单位超职数配备副局长(副主任)、党组成员的消化力度。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通过年度班子考察和分类指导小康建设绩效考核、干部年度考核等方式,对近3年考核为不称职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分别采取留级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调整岗位、待岗、免职等不同办法,消化领导职数。全面清理了领导干部兼职,原则上一个领导只担任一个领导职务,对下级单位负责人无规定要求而兼任上级单位领导职务的,准备视岗位情况逐步免去其兼任的领导职务。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今年确定审计8个单位领导,对审计中若发现有违纪行为的“一把手”,将给予免职或调岗处理。对任职时间较长年龄较大的领导干部,自愿申请改任主任科员的,在非领导职数核定范围内改任主任科员。今年4月份以来,已消化了5名领导干部。

    27.及时纠正职务设置不规范,违规配置多名正、副科级干部现象。严格按照单位“三定方案”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不再违规设置正科级干部、副科级干部等职务;对现有的正科级干部、副科级干部采取自然退休、转任非领导职务等方式予以消化;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意见》,不再违规解决干部职级待遇。

    ——执行其他纪律方面

   (十一)关于“反腐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不够,惩治腐败力度不大”问题

    28.切实发挥反腐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加大惩腐力度。调整充实县委反腐败领导小组人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办案事宜。进一步完善了《中共辰溪县委反腐败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中共辰溪县反腐败领导小组协同办案制度》,强化了公、检、法、审计等成员单位的责任,完善了案件线索移送、案件通报、涉案财物管理、请示报告、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1—4月,县公安局向纪委移送案件1起,法院向纪委移送案件1起,县纪委向检察院移送案件2起,办案合力进一步增强。

    (十二)关于“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突出,干部慵懒散、精气神不足”问题

    29.持续整治干部“慵懒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加大明查暗访和通报曝光力度。今年1-4月,县纪委会同县作风办等部门开展督查39次,下发通报4期,通报批评34人(次),其中免去1名副局长职务。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自行开展督查1186次,查处215人(次)。压实工作责任。对23个乡镇、39个县直重点单位开展“作风纪律”监督考评,传导压力,促进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十三)关于“作风不实,形式主义严重”问题

    30.切实纠正弄虚作假行为。整治假数字、假台账资料、假政绩,受理举报,及时查处。对个别单位在“千人评股长”工作中弄虚作假的问题,已督促单位整改到位,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了处理。下一步,将组织县作风办、县统计局、县发改局等采取自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深入整治存在的相关问题。

    (十四)关于“滥发补贴,送礼风、吃喝风、赌博风没有刹住”问题

    31.切实规范津补贴发放。严格执行上级相关政策规定和《辰溪县乡镇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辰政办发〔2014〕2号),明确规定只有因重点项目建设、重大活动现场办公、防汛抗旱、抗灾抢险、应急救援和执法执勤等工作,并且是在法定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才能发放加班费。严格按县绩效考核规定发放年终目标管理奖,以及省、市、县政府规定的评先评优奖励。对5个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情况进行了核查,不符合规定部分在5月中旬前清退到位;3个单位违规乱收费的问题已整改,不符合部分正在退还中。

    32.持续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风等“四风问题”。今年元旦、春节关键节点,派出4个检查组,检查单位6个、超市商场8家、餐饮服务单位13家,查纠问题2个,对个别乡镇在开展文体活动后公款聚餐行为进行了纠正。今年2月,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3起。4月份以来,开展了“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问题,目前正在组织各单位开展自查工作。

    33.依法打击涉赌涉毒犯罪。开展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已组织集中清查行动3次,排查娱乐场所150家,可疑人员100余人。2月以来,共依法处理涉赌人员25人次,查获聚众赌博团伙1个,摧毁电游赌博窝点2个;破获毒品案件22起,刑拘20人,查处吸毒人员137人,强制隔离戒毒37人,缴获毒品17.71克。

    34.加强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检查。在坚决落实中央、省、市相关规定的基础上,3月份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村(社区)支两委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若干规定(试行)》,从严规定了办理事宜、参加范围、报告时间、问责处理等。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今年来共制止违规行为1起、立案查处违规行为1起,给予1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15人诫勉谈话处理。

    35.有效整合新旧办公用房资源。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通知》,目前已规范50个单位台账,余下单位正在报送审核中。制定了具体方案,计划腾退30个单位、调整安排22个机关单位和2个社区办公用房。对清理出的13处、共6100平方米闲置办公场所,逐一制定处置方案。

    (十五)关于“漠视民生问题,对群众实际困难解决不够”问题

    36.加快城区安置房建设。今年来,县政府先后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安置房建设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尽快完成城东已建好的6栋安置房结算工作,及时按协议安置拆迁对象。同时,加强对已经启动的城东、城南安置房项目建设的督查,督促施工单位按协议完成建设任务,目前在建的城东4个安置区、城南安置区正有序推进。

    37.研究解决城区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乡镇为成员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制定了路线图和时间表,对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进行了调查摸底,初步确定保障对象。5月底前,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再次审核。起草制定了《辰溪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草案),正在广泛征求意见。

    38.着力解决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加快城东思源学校、城南博雅学校建设进度,计划两学校分别于2016年秋、2017年秋开学招生,可增加义务教育阶段学位8000个,从根本上改变城区大班额状况。推进37所农村薄弱学校改造,改善办学条件,留住农村生源,减小城区学校压力。对于城区无法接收的学生妥善安排到县城周边学校就读,杜绝新的大班额问题出现。

    39.从严监管,打击非法集资现象。制定了《辰溪县处置非法集资办法(暂行)》和《辰溪县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加大对辖内和行业内的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教育、养老机构、房地产公司等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对非法集资问题实行“零容忍”,严格按照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依法查处了2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40.治理和恢复矿区生态环境。积极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的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贷款,现正在进行政府采购和工程设计招投标。县安委会正在草拟关闭小矿山工作实施方案。县级发证矿山每次换证都按标准缴纳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采石场不低于20%,其他矿山不低于40%。坚决执行省安委会关于5年内不得办新矿的规定,我县今年未新设矿权。

    (十六)关于“少数领导干部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反映”问题

    41.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生活作风的教育监督管理。针对群众反映的个别领导干部存在的生活作风问题,县委主要领导已与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十七)关于重点信访交办件

    42.从快从好办理57件重点信访件。将办理省委巡视组交办的重点信访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为当前第一要事,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推进。截止4月25日,已办结19件,占33%。其中立案7件20人,结案3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信访了结10件。

    三、以问题整改为契机构建长效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敢于担当的精神,坚持不懈、坚定有力抓好整改工作,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持续推进。

    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县委将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带好班子,管好队伍,作好表率,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用的制约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县纪委将认真履行好监督、查处、协调职能,抓住“关键少数”,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查处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失职渎职案件。始终保持对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的高压惩处态势,促进广大党员干部依法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定不移地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持续推进“宣战庸懒散,提振精气神”干部作风大整治,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二是持续发力推进整改落实。县委将抓住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契机,深入拓展,持续发力。坚持班子不散、力度不减,对省委巡视组反馈和交办的问题逐个整改落实,确保按时高要求、高质量完成整改落实工作任务。对已整改落实的,适时组织“回头看”,并认真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严格防止反弹;对需一定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紧盯不放,精准施策,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三是进一步扎牢扎紧制度“篱笆”。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和交办的问题,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通过深刻剖析原因,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对整改落实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种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针对新情况和新问题,抓紧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制度体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辰溪县纪委信访室 电话0745-5230116 电子邮箱cxjw5230116@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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