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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省属高校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5-26 17:27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0月至11月,省属高校巡视第二组对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进行了巡视。2016年2月23日,省属高校巡视第二组向学校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反馈意见,认真落实巡视组的各项任务,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校落实反馈意见和开展整改工作的总体情况

    1.及时传达,统一认识。2月23日,省属高校巡视组向我校反馈意见后,学校于26日召开了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有关精神和对我校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了整改落实工作。会议认为,认真做好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对于学校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推动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周内,学校又按要求以党内文件形式将巡视反馈意见向各二级部门和党组织传达了巡视组的反馈意见。

    2.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加强整改工作,学校党委决定成立学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党委书记李小平同志任组长,校长李金成同志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全面负责、统一领导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主任由纪委书记胡滨同志兼任,副主任分别由党政办主任和纪检监察室主任担任,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黄俊同志为联络员。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各项日常工作和上级交办任务。意见反馈以来,学校先后召开4次党委会、4次校长办公会、1次纪委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

    3.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学校党委、行政多次召集会议,针对巡视组指出的突出问题,逐条逐项研究整改任务,理清整改思路,细化整改措施。经多次讨论修改,学校制订了《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包括5个方面、15个整改问题、30个整改任务,每一项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协办部门和时限要求。校党委要求全校各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要求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整改到位;要求各项整改不仅要着眼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从体制、机制、监管上查找分析原因,加大源头治理力度。

    二、省属高校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省属高校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学校党委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剖析,既立行立改,又立足长远,制定了整改落实的时间表。经过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4个方面的15个问题都有整改措施,都有整改成效,既解决了当前亟待整改的问题,也为今后学校的健康发展建立了预防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学校各项工作都已逐步进入健康的良性发展轨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第一、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1.进一步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在学校党委年度工作中的重要地位。2015年以来,学校在党政工作要点中,从“从严治党”、“依法治校”、“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等方面,进一步强化了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学校认真贯彻中央有关精神,制订了《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与学校科学发展、两校合并、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2.召开了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党委会。2016年4月11日,学校召开了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听取了纪委关于学校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汇报,下发了《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领导班子成员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分解》,明确了领导班子和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的责任。并在学校严控编制的前提下,为纪委(纪检监察室)增加了1名综合素质较高的工作人员,增强了纪检监察力量。

    3.努力构建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学校制定了《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明确规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工作机构为学校党政办公室。学校各级党组织按照校党委的统一部署要求,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对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履责内容作了界定,文件明确规定校党委书记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学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校长协助党委书记全面负责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学校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校领导对分管的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向党委书记、校长负责;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并向分管校领导负责。党委书记与各部门一把手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和压力有效传导到部门负责同志身上,增强了他们的履责意识。

    4.对存在坐收坐支等违纪行为的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2016年4月21日,学校纪委书记胡滨同志专门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待上级纪委有关处理意见下达后再做相应处理。

    5.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和组织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办发〔2010〕1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文件精神和巡视意见,学校党委已要求校管的29名副处级干部认真填报2015年度《领导干部有关个人事项报告表》,并要求组织部门将副处级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录入系统,报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备案,现已完成。

    (二)一些系部的党组织的监督职责缺失。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1.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2016年3月以来,召开了2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和系部党组织设置问题;将根据两校合并进度和学校实际,将在2016年下半年对系部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将重新调整教学系部等基层党组织的设置。

    2.积极完善和推行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对系部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要经过党政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

    (三)纪委主业不主,执纪问责不到位。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1.校纪委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党纪党规等制度的规定,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严格按党纪条规制度规定的程序执行,做到处分适用规定准确、执纪程序规范、量纪科学合理,既做到通过执纪警示人,又切实维护被执纪人的合法权益。

    2.召开了学校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会议。4月12日学校专门召开了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学校党政领导、各二级单位、部门负责人等46人参加。会上,校党委书记李小平同志代表学校党委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工作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讲话;纪委书记胡滨同志就学校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回顾和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会后,副校级领导、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分别签订并提交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学校纪委组织制定《中共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对纪委议事范围、议事规则、会议时间、决策机制做出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学校纪委在召开工作会议,听取专题汇报,研究分析案情,查办违纪案件之外每年还要召开2至3次纪委全会,研究形势政策部署工作任务,确保纪委会议的常态化、规范化。

    3.学校纪委将继续强化督促检查,一是严明党的纪律,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和市委十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在执行政治纪律、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物资采购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二是学校纪委要对案件查处严格执纪,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严,坚持一案“双报告”制度,实行“一案双查”,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布办案流程,加强办案工作的社会监督。

    4.规范案件查办程序,对2010年以来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室办理的各类案件分类进行了清理,重新做好了案件的材料整理及归档工作。对上级纪委、学校党委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查处,一是对市纪委交办的附属第一医院基建科副科长唐峥同志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和调查取证;二是对市纪委交办的学校曹红涛违规享受2014年度廉租房补贴的有关情况,已要求曹洪涛退还补贴1200元;三是对学校在职职工谢文同志在2008年-2012年,在外合伙担任企业法人进行了调查处理,该同志现已退出企业法人,并对她进行了诫勉谈话处理。

    第二、执行廉洁自律方面

    (一)部分校领导占用车库。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根据巡视意见,学校车改后西湖校区空出的4个车库,先后被住在西湖校区内的5位时任校领导占用,当巡视组指出校领导占用车库问题后,学校办公室根据整改要求已于2015年11月将占用的4间车库收回。

    (二)校领导自律不够,享受特殊“待遇”。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1.学校在2010年5月,在副校级领导中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出台了《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副校级领导省内交通费、差旅费总额包干暂行办法》,文件规定了副校级领导的省内交通费和差旅费采取金额到人、集中管理、定期报账、超支不补、节约留用的办法实行总额包干,副校级领导上、下班及省内出差、开会等不再由学校派车,交通费、差旅费在包干经费中报销。对于群众提出领导享受车补又进行报账的问题,学校一是严格审核校领导差旅费和交通费用的票据,按实报销;二是将领导省内出差费用计算到本人交通补助内,如使用学校公务车需按每公里2元从其交通费用中扣除;三是向群众解释校领导交通费用报销的项目、内容和文件精神以及报账程序。

    2.根据巡视组提出的关于以各种名目发给校领导奖励费、劳务费和加班费等费用问题。学校党委严格按照巡视意见,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和制度。一是制定有关制度,学校于2015年12月8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账制度的补充规定》,取消了加班补助和奖励补助;二是根据省委巡视组在邵阳巡视整改的意见,对从2013年7月-2014年12月以来,学校领导领取的各种加班费、奖励费等费用进行清理,对不合理的费用要求清退,现共清理各种费用共计29090元,领导领取的各项不合理费用已于4月19日前退还到财务处。

    第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一)擅自增设副处级机构和职位,封官过多。整改情况:逐步整改,2016年7月完成。

    2016年4月11日学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此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市编办的批复,取消学校党委擅设的副处级教学教辅机构国际交流与合作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武装部,将其业务工作分别归口到教务处、招生实习就业处和学生工作处;二是取消教研室、实训中心等教学教辅基层机构的行政级别,其人员按学校有关待遇享受非管理人员职务津贴,经整改减少行政人员14人;三是对从工勤人员转到管理岗位相应职级的5名人员进行核查,经核实该5名同志符合转岗条件并经学校和市人社局批准;四是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规范机关部门党支部的设置并取消支部书记的行政级别。

    (二)令行不止,“消超”成“续超”。整改情况:逐步整改,2016年10月前完成。

    经与巡视组沟通核实,我校超配副处级干部实为4名;对于超配的4名副处级干部学校将在两校合并干部调整时,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整改:一是根据相关规定和高校编制机构设置的相关文件,将调整5名副处级干部到没有成立总支的教学系部任党总支书记;二是通过自然减员消化超配的副处级干部,到今年底,学校有2名副处级干部到龄退休;三是鼓励年满58周岁的处长退出实职岗位。

    (三)选拔任用干部程序不规范。整改情况: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严格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要求选拔任用和推荐干部。

    2.科学制定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的相关制度。一是修订《学校党政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严格标准条件、规范选拔程序,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个环节,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基本流程与规定;二是在以后的干部竞聘工作中,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严格按照干部任免条例的程序要求开展干部竞争上岗工作。

    3.以优化人员结构为重点,党委将坚决杜绝因人设岗现象,严格按照干部任免条例的程序要求开展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严格标准条件,严格规范选拔程序,严明选拔任用纪律,强化责任追究。

    第四、执行其他纪律方面

    (一)少数校领导的分工不合规。整改情况: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根据巡视反馈意见,学校党委于2016年4月11日研究决定,调整了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一是将组织、人事工作安排党委副书记陈双跃同志分管;二是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安排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易江波同志分管;三是教学工作由校长李金成同志分管。   

    (二)违规收费,部分项目持续至今。整改情况: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在未取得收费许可前违规收费。一是违规收费项目的认定;将2010年至2012年护理系向学生收取的护士执照考前培训费的收费标准物价批文,提交巡视组核查,经证实此费用确实经物价批准收取。二是规范收费,从2016年起,学校明确规定各类培训费、考试费均由财务处统一收取,专项管理,严令禁止坐收坐支行为,如有违背,将严肃处理;三是取消不合理收费,从2016年起不再收取学生附加的实习费用。

    (三)教材采购违规,损害学生利益。整改情况:将于2016年9月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原教材采购中,学校本身没有赚取教材差价,分期结算教材款,学校没有收取经销商的教材折扣,现等原教材采购合同到2016年6月截止后,学校将严格按照湘教通〔2015〕3号文件精神,重新认真组织实施教材采购,确保学生利益不受损害。为进一步规范教材采购,现采取如下措施:一是严格按照教材采购的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确保邀标和招标过程公平公开公正;二是根据财政厅、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按教材折扣率与学生结算书籍费,确保学生利益。

    (四)拆标分标,规避公开招标;整改情况:加强监管,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并长期坚持。

    根据巡视意见,学校在2015年暑假期间为节约时间,赶工程进度,在2个学生食堂实施维修改造招标中有违规行为。一是违规将整个项目拆分为7个小项目自行招标;二是在招标过程中,评委人数为6人,违反了“招投标法”中“评委5人以上单数”的规定;三是评委全部为校内领导、工会、纪检部门的工作人员,评标过程过于草率简单。现为进一步规范基建等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投标工作,学校将采取的措施有:

    1.要求纪检、后勤等部门对基建、大宗物质采购等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了严格自查,举一反三,查漏补缺,防控廉政风险。

    2.加强了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组织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干部职工学习业务政策和国家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相关规定等,对涉及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造价预算、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部门,要求即学即会即用。

    3.规范了校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相关规定。对大宗物质采购、基建建设项目按程序上报市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统一招投标,从而确保重大基建维修项目和大宗物质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五)财务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坐收坐支,严重违反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规定的问题。

    一是责令对学校存在坐收坐支的部门进行自查自纠,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待省纪委调查结果出来后,根据有关规定依纪依规进行处理;二是严格执行新规,加大查处力度。依据《湖南省关于“小金库”问题处理处罚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明确提出今后凡发现有“小金库”和“坐收坐支”等问题的,将对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立案查处;三是规范收支,从2015年12月起,学校的各类培训等收支,已全部由财务统一管理,财务建立了专项收、支台账。

    2.有些票据审核把关不严和一些财务报账票实不符的问题。一是对原始票据上没有经手人签字,也无证明人的签字的票据进行清理,已要求报销人员补签原来不规范的未签字的票据;二是严格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根据相关制度,学校于2016年1月修订了财务报账的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了《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财务报账补充规定(试行)》的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各类经济活动必须据实支出,必须以真实、合法、有效票据进行报销,要求票据单位与交易明细一致,对于票据不规范的一律不予报销。

    3.现金发放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学校明确规定各类经济活动必须据实支出。金额在200元以上的不得用现金支付,必须转账。

    4.招待费开支审批不健全,部分餐费及烟酒开支没有计入接待费,在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的问题。为规范财务管理,2016年3月,学校专题研究财务管理制度,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完善了学校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出台了《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财务工作流程》,做到收支明细规范合理。

    5.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法》等相关法规和制度,增强财务人员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鼓励会计人员通过学习,不断提升学历、职称和执业资格,提高从业人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召开了全校财务工作会议,对新常态下财务法规、财务管理内容、报帐流程等进行了解读。

    (六)公款消费管控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执行《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意见》和《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接待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额限定,严控公务接待费等行政开支;二是接待需提供派出单位公函和填写接待申请表,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三是不得报销烟、购物卡、礼品等费用;四是实行接待费公开制度,按规定公示学校接待费开支情况,接受师生的监督;五是对2013年、2014年的两张娱乐发票进行清查,并责成办公室在4月19日前将该两张娱乐发票,共计11127元钱追回退还财务,现已整改到位。

    (七)公务用车超标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经学校研究,对2台超标的公务用车现已经处理到位,一是超标的湘EE0019号车,已于2016年1月由市政府公开拍卖了;二是超标的湘EE0186号车因车损严重,已于2016年3月上报有关部门申请报废,现已批准同意。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根据巡视组的意见反馈,学校集中力量进行整改,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整改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省委、教育工委的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校党委将严格按照巡视工作的要求,从严从实、抓长抓常,落细落实地做好整改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学校党委将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开展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深入开展“两学一做”的专题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法治意识和廉政意识,树立法治思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确保两校合并的顺利进行。

    2.从严治党,落实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战略,全面落实学校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不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科学性与规范性。

    3.坚持整改,巩固成果。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坚持已经采取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成果。对于尚未完全整改到位或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加大落实力度,强化保障措施,毫不松懈地抓紧抓实抓好。同时解决整改落实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切实巩固并深化整改成效,建立长效机制。

    4.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与巩固和深化党的专题教育活动成果、与推进两校合并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整改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把深入整改作为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作为全面加强学校党的建设的紧迫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739)5308723;

    邮政信箱:邵阳市宝庆西路18号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纪委;

    电子邮箱:syyzjwjc@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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