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基础建设投资集团党委关于省委巡视第一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7日至4月8日,省委巡视第一组对湖南基础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进行了巡视。6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集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思想高度重视,善始善终把整改作为最重要的工作
省委巡视组在充分肯定集团改革整合以来经营管理发展取得的成绩的同时,也中肯地指出了4个方面的12个问题。集团党委全面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同志关于巡视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徐守盛同志关于巡视工作的指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高度,抓住纠“四风”、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坚决整改,将之作为上半年的头等大事和中心工作,整体上突出抓好“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做好方案落实措施,压实责任抓住重点,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整改决心
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整改意见,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先后10次召开专题会议,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传达和学习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研究部署调度整改具体工作。特别是针对两家单位刚刚改革整合的实际,集团党委先后召开3次专题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整改决心。4月12日,组织各二级、三级公司领导班子和集团各部室负责人共59人,就巡视整改的初步意见进行通报。6月1日,省委巡视第一组向集团反馈巡视情况后,集团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举一反三学习反馈意见,进一步统一坚决整改的思想和决心,明确落实整改任务的总体思路和工作布置,特别强调压实领导班子成员责任,牵头制定任务书、路线图和进度表。6月7日,按照巡视工作要求,集团党委召开党员大会,全文通报了省委巡视办反馈意见。通过传达学习教育、党内通报教育,集团上下思想得到高度统一。大家一致感到,省委巡视第一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实事求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完全符合集团实际,对推动集团健康持续发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必须把思想统一到省委整改意见上来。大家一致认为,虽然集团还没有召开党代会正式选举产生党委班子和纪委班子,但整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四个意识”、与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任务,党委必须落实好党要管党的主体责任,落实整改不容丝毫懈怠,班子成员必须直面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敢于负责、敢于担当的精神,下力气、动真格,认真解决,不留尾巴。大家一致表示,整改必须要直面问题,突出巡视整改反映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敢于亮剑和刮骨疗伤,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将巡视整改作为集团的头等大事和中心工作抓紧抓实,对巡视反馈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以严的纪律和实的作风,一项一项整理问题清单、一项一项落实销号,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效果,把整改效果落实到推动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升经营管理上来。
(二)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方案
集团党委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和细化方案。4月28日,研究出台《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第一组初步反馈意见立行立改的通知》,就党的领导弱化、党建缺失、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遵守廉洁纪律、遵守组织纪律、遵守其他纪律等四个方面的19个问题启动立行立改;6月17日,研究制定《中共湖南基础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落实省委巡视第一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对巡视整改制定了总体的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6月30日,各责任领导对应具体问题分别制定《整改细化方案》,并由集团党委统一印发执行,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集团落实巡视整改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在对巡视整改提出的4个方面12个具体问题一一对应、全面梳理、分类施策的基础上,确定了集团12个方面的48个具体问题,拟定了165条具体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和整改要求,对巡视意见对号入座,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整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推进,逐条逐条严格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要求。按整改项目与分管领域基本对应的原则,压实党委责任,把48个具体整改任务分解到党委领导班子7人头上,责任领导切实履行组织推动、督促落实责任。党委书记、董事长曾鹏飞既挂帅又出征,负责“对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理解有偏差”、“党委会的作用发挥不够好”等8个具体整改项目,总经理王武亮负责“重业务轻党建”、“从严治党上热下冷”等6个具体整改项目,刘云同志负责5个,何铁城同志负责6个,邓云柱同志负责9个,李维克同志负责4个,丁跃飞同志负责10个。
(三)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一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4月26日,集团成立落实省委巡视第一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董事长曾鹏飞同志担任组长,总经理王武亮、负责纪检和审计工作的刘云同志为副组长,集团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办公室(副总经理何铁城同志负责)和检查督查办公室(刘云同志负责),明确责任推进整改。二是集团党委书记带头认真履职。整改期间,曾鹏飞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审定整改方案,先后10次主持召开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议部署整改工作,并亲自组织协调推动8项整改内容,切实起到了带头和表率作用。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也把主要精力放在整改上,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就专项整改组织调度和协调督办。7月28日,各责任领导均向党委提交了分项整改报告。三是加强调度和督查。集团建立了党委定期调度推动、纪委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其中集团党委分别于6月14日、7月7日、7月22日和7月28日进行了4次会议调度,于7月19日进行了1次书面调度;集团纪委按时间节点要求,分别于6月27日和7月15日进行了2次督导并形成整改情况通报。
(四)坚持问题导向,组织专项整治
针对省委巡视第一组反馈的问题,集团重点围绕基层党组织建设、合同管理、主营业务外投资项目、费用开支、人事档案管理、银行账户、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亲友参与经济活动和从事关联交易等8个方面开展了专项整治,除费用开支专项整治因与审计厅对集团的专项审计工作在同一时间进行,目前还未全部完成外,其余7项专项整治均已形成初步结论。基层党组织专项整治方面,共排查13个党支部存在11个问题,立行立改5个,对财鼎公司党支部、实业置地党支部重点整顿,并分别指定了督导领导,有针对性的制定3条整改措施;员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排查的423人中,有28人操办了婚丧喜庆事宜,有5人收受非亲属礼金,均已退回;亲友参与经济活动和从事关联交易方面,由集团纪委进行了专项排查,没有发现集团管理人员配偶、子女和父母经商办企业的情况,也没有发现集团管理人员的亲戚、朋友参与集团相关经济活动、从事关联交易的情况;银行账户清理方面,共排查集团机构改革需要注销的账户4个,无业务往来需要注销的账户7个,将于8月上旬完成撤销;主营业务外投资方面,对集团投资自营的17个项目进行了系统排查,针对单个项目都拟定了处置方案;合同管理方面,共检查各二级、三级公司签订的608份合同,排查出7个方面的24个问题,目前整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在推动专项整治的同时,党委督促纪委优先研办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目前已完成两份举报件。
(五)狠抓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
集团党委将完善制度体系、扎牢制度笼子作为抓整改的重要内容,使各项工作纳入制度轨道,进一步规范管理行为。巡视整改期间,共新建规章制度10项,修订规章制度12项。在这22项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的4项,分别是《公司章程》、《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工作切实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的实施意见》、《党委工作规则》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2项,分别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暂行实施办法》和《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4项,分别是《党支部工作制度》、《党员管理暂行办法》、《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暂行办法》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聚焦作风建设的3项,分别是《员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办法》、《业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纠“四风”排查整治工作办法》;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的4项,分别是《人力资源管理暂行办法》、《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和《招聘管理办法》;关于项目建设投资管理的3项,分别是《项目投资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试行)》;关于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1项,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涉及员工福利的1项,为《员工慰问暂行办法》。除以上规范性文件外,集团还制定了《组织机构和领导职数市场化改革方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就组织推动机构改革、严格财务管理和廉政建设阶段性工作做出了布置安排。制度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巡视整改意见和集团实际情况,特别是对全局工作有重要影响的规章制度,多次召开党委会和专题会议,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如《公司章程》、《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工作切实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的实施意见》和《人力资源管理办法》等,从草拟到定型经历近1个月的时间,分管领导亲自审定几易其稿。修订和新建的这批规章制度,聚焦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贯彻好从严治党方针。
二、强化整改措施,切实提高整改效果
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集团党委严格按照既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全面推动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针对48个具体问题制定的165条整改措施中,落实销号的有153条,8月落实的8条(主要是线索查办和干部人事调整),需要长期坚持的4条。通过专项巡视,集团进一步理顺了党的领导体制,完善了“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机制,凡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职工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和重点、难点事项,先由党委会提出意见建议,再上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研究,2016年以来共召开18次党委会,党委政治核心作用明显加强;形成了集团组织机构和领导职数市场化改革方案,撤销1家三级公司,将财务部和筹融资部合并,精简了干部职数,集团市场化改革进程加快推进;对17个主业外投资进行彻底清查并加大资金回收力度,共回笼资金114987.66万元,其中2016年收回项目资金41212.38万元,审计、风控、纪检、党务部门联合监督把控风险的机制逐步完善;新建和修订规章制度22项,特别是在确保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完善员工能进能出、薪酬能高能低、职务能升能降的用人机制,加强党风廉政风险点控制体系建设等方面,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强,制度笼子扎得更紧;对违反规定搞“四风”,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不收手、不收敛的人和事从快核实、从严查处,对1名二级公司总经理、1名二级公司副总经理、1名三级公司总经理、1名参股公司董事长等4人给予免职处理,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集团内形成有效震慑,以铁腕决心推动作风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党的领导弱化,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好的整改情况
整改效果:党委会的政治核心作用得到加强,凡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职工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和重点、难点事项,先由党委会提出意见建议,再上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研究,保证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保证贯彻和体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016年以来召开党委会18次,党委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得到加强,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领导体制进一步健全。
具体措施:
一是端正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坚持贯彻好党的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上来。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处理好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与加强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防止思想偏差,重新修订集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重点完善了中心组学习“自学、听课、发言、研讨、总结、通报”六个环节的程序,对中心组学习时间做出集中学习每年不少于6次12天,中心组成员每周自学不少于2小时的硬性规定。严格贯彻省国资委关于2016年省属国有企业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安排意见,到7月底共组织开展了7次中心组学习,特别是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抓好党委中心组的学习研讨,专门印发了《党委中心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研讨实施方案》,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论述、《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中央企业党委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意见》和省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省属监管企业党委工作的意见》,确保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健全党委会工作机制,解决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两个关键问题,着实发挥党委会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对集团《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用重要篇幅把党委的工作目标和职责,党委参与决策和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写入章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集团法人治理结构统一起来,进一步确定党委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充实和健全党委决策和参与决策职责,保证和落实集团党委对企业改革发展的引导权、重大决策的参与权、重要经营管理干部选用的主导权、党员干部从业行为的监督权、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权、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的领导权;出台集团《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工作切实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党委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党委、党委书记、党委班子成员、党委工作部门的基本职责,明确党委决策和参与决策事项,贯彻好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群团统战工作,加强党委会自身建设,明确管理体制和保障措施,加强党建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切实把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提高到省委巡视的要求上来,提高到党中央、省委的文件精神上来。
三是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核心作用,推动形成民主监督机制。为切实发挥党组织在各类组织中的核心作用,将党委办公室更名为党群工作部,组织和推进群团、统战等工作。目前正在积极筹备集团第一次党代会选举产生党委会和纪委会,党代会召开后即着手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组织的建设。同时加强群团组织制度建设,特别是对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先行一步,印发《员工慰问暂行办法》。
2.党的建设缺失,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较为突出的整改情况
整改效果:集团上下“一手抓党建、一手抓业务,两手都要硬”指导思想更加坚定,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压实;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基层党建走上正轨,党员教育管理进一步严格,党的建设与经营管理工作的融合度明显加强。
具体措施:
一是努力推动党委和基层党组织建设。2015年5月8日,省委组织部批复集团正式成立党委,11月11日批复成立纪委。此后,集团努力推动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2016年3月8日和3月10日,省国资委、省委组织部分别批复同意集团召开第一次党代会,党员代表名额89名,第一届党委会设党委委员9名,候选人11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纪委委员5名,候选人6名,其中纪委书记1名,纪委副书记1名,党代会的各项准备工作于3月底到位,预计在三季度召开党代会选举产生集团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按照“四同步”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较多的长韶娄公司6月份设立党群工作部,各二、三级公司明确了党建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配备党群工作人员,做到党群工作有人做、有人管、有人负责,目前集团党口管理层次和责任清晰,运转高效,能够确保党委决议及时有效落实到位。
二是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解决党建工作和业务“两张皮”的问题。印发党建工作要点,出台《党建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建立党建工作年初布置、年中检查、年底评价工作机制,把党建工作作为硬指标,防止党建工作层层弱化,党建绩效考核权重占年度考核的比重不低于20%;加大对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重点对党支部书记履职、支部委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工作抓党建等情况进行考核;对抓党建不力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对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单位取消年度评优资格。修订集团《党支部工作制度》,重点规范了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对党员干部问题多发的党支部列为涣散党支部整顿对象,由党委班子成员进行督导,将软弱涣散党支部整顿常态化。2016年6月,集团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集中督查,各党支部工作基本按要求正常推进,支部委员的职责权力和责任义务得到落实,党支部的作用得到应有发挥。
三是开展涣散党支部专项整治。巡视期间,集团党委按照集团《党支部工作制度》,从党支部班子配备、党支部书记履职、党建工作力量、思想重视程度和党建工作地位、党员思想政治教育、贯彻落实学习任务、班子和队伍建设、党员和积极分子日常管理、支部日常工作、“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10个方面,对13个党支部逐一排查,确定了2个涣散党支部。实业置地党支部的突出问题是党支部组织机构不健全,支部成立以后一直未成立支委会,也未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2016年与实业公司党支部合并开展组织生活。根据集团机构改革方案,撤销实业置地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实业公司党支部,由邓云柱同志督导整改。财鼎公司党支部的突出问题是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违反党的纪律,违规进行高尔夫消费,党的作风建设较为薄弱。集团督促支部建立党员和干部员工日常政治学习制度,特别是把党规党纪学习、集团规章制度的学习列为头等大事;对违纪人员严肃处理并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通报,由李维克同志督导整改。专项整治也发现各支部不同程度的存在党员学习教育质量不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的方法不多、党务工作日常资料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具体抓好了几项重点工作:加强学习培训,2016年5月组织开展了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党务专干等30名党务骨干分子专题培训,就基层党建的主要任务、党支部书记的职责、党务工作方法,特别是就通过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支部组织生活正常化进行深入学习探讨,切实提升管党治党的能力;加强支部支委会建设,如铁路公司增补了支部委员,选举产生了支部书记,长韶娄公司支部副书记依程序免职。
四是贯彻落实好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2016年以来,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不仅参加集团党委中心组学习研讨,还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学习,带头讲党课,做学习、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模范。曾鹏飞同志、刘云同志参加一支部组织生活,王武亮同志、李维克同志参加二支部组织生活,何铁城同志参加铁路支部组织生活,邓云柱同志参加实业支部组织生活,丁跃飞同志参加公路支部组织生活。除此以外,班子成员还根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定点联系1-2个支部,至7月30日,都在联系点讲授了专题党课或结合分管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五是严格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把党员的党风廉政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强化党员党规党纪教育,2016年以来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3次集中教育。3月份组织开展学习左亭同志先进事迹专题教育活动,通过正面引导、反面警示等各种教育手段,严把党员教育关;4月15日,组织学习《准则》和《条例》宣讲报告,由省委讲师团陈志强教授讲课;7月1日,组织学习党委书记“七一”讲话暨专题党课。突出从严治党、制度治党,制定了集团《党员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开展民主评议予以规范,特别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的要求,对集团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程序、方式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明确不合格党员的五种情形,划出了行为“底线”。2015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已经完成党支部评议环节,下一步集团党委将结合巡视整改和问题线索办理的进度,于8月底前形成党员民主评议最终结论,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妥当的处理。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好党支部学习,抓好八项基本规定要求内容,抓好学习和研讨环节,党员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学党史、学党章、学党规的主动性明显增强,党性意识、党员意识、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大局意识和看齐意识明显增强,工作生活中体现了依规办事、纪在法前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六是按上级党组织要求完成党员党费补缴。第一,按省委巡视第一组要求,在集中巡视阶段,集团党委立行立改,率先对十八大以来未足额缴纳的党费进行补缴。从4月13日至4月18日,集团141名党员补缴2013年1月至2016年3月党费709956元。第二,严格按照《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2008年4月至2012年12月的党费补缴工作,共补缴258536.82元。在推动党费补缴工作中特别注意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巡视组的整改要求和整改任务通报到位,把中组部党员党费收缴的政策标准、政策依据宣传解读到位,把每个党员补缴多少说清楚,数据怎么来的说清楚。集团党委对补缴党费的组织纪律提出明确的纪律要求,缴纳党费必须坚持党员主动缴纳,严禁出现财务代扣、代缴代收等违规行为,对不补缴或不足额补缴的党员按《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分,补缴过程中全体党员积极响应。第三,印发《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采取每月核查、每季上缴、每年公示的方式,收缴基数、比例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并明确了离职、退休但党组织关系未转出党员缴纳党费的标准和方式,把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每月以领取工资条之日作为提示,党员主动将党费交纳至支部。设立党费专门账户,严格规范党费的日常管理,上缴党费直接存入银行,严禁个人保管数额较大的党费现金,具体由集团财务部代办,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加强党费使用公开,每年初对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情况进行专项通报,同时通过党员大会进行公开,接受全体党员监督。
3.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整改效果:集团党委和各级党组织“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得到加强,党委书记亲自抓党建,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压实,健全了集团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发力,巡视整改过程中,对违反党的纪律、群众反映强烈的4名中层干部给予免职处理,层层传导压力到各单位和全体员工,形成了高压震慑。
具体措施:
一是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切实提高对从严治党的认识,集团党委成立了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董事长曾鹏飞同志担任组长,统一领导集团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对违反“六项纪律”的行为做出处分决定,全力支持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压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把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传导到“末梢神经”,注重延伸监督工作手臂,各党支部书记、二级、三级单位和各部室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在集团各二级、三级公司中设立监察审计联络员共11名,在各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6名,使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形成气候和氛围,实现良好的政治生态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注重从制度层面完善“两个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暂行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党委的集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分管责任,规范责任主体、厘清责任事项,切实增强“一岗双责”意识;向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和各部门翻印了省纪委《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操作手册》,对成员履行分管责任进行了强调和重申。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党委书记带头于“七一”期间讲授廉政党课,截至7月30日,主持召开党风廉政的会议3次。重点抓好主体责任分解,5月20日党委书记与各部室、各二级公司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5月30日,二级公司主要负责人与各部室、三级公司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6月5日,三级公司主要负责人与各部室签订责任书。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细化和量化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内容、指标,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三是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廉洁风险防控。第一,由集团主要负责人亲自积极与省国资委党委做好集团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相关选举协调事宜,预计在三季度召开党代会选举,目前集团由刘云同志分管纪检和审计工作,不分管与监督执纪无关的其他工作。第二,党委切实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目前集团纪检监察室人员充实到4人,并单独安排纪检谈话室,纪检监察室建立了每月安排半天时间例行学习制度,不断提高专业能力。第三,强化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纪委参与对选人用人、重大筹融资、大额资金调度、重要资产管理等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在制度中强调和明确监督内容和责任;重点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监督,对新提拔使用干部严把廉政关,坚决不带病提拔。第四,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主要是修订《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办法》,制定《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在各二级、三级公司和集团各部室开展全面识别排查廉政风险点活动,7月下旬,对各单位、部门及个人廉政风险点经过四轮以上修改,正式编印了集团《廉政风险排查识别防范体系》,构建了集团完整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四是加大对违纪问题和案件的查处力度。层层传导“两个责任”压力,结合检查问题和举报件,共约谈相关责任人16人次,处理省委巡视第一组交办信访件2件。集团改革整合以来,共有9人被通报批评,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巡视前通报批评9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的3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的2人;本次巡视整改过程中,对违反党的纪律、群众反映强烈的4名中层干部给予免职处理,其中1人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以上通报批评和党纪政纪处分情况均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通报,以严厉问责的高压态势形成震慑。
(二)执行廉政纪律方面
4.项目招投标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效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办事的能力显著提高;建立集团招标投标的规章制度体系,规范了集团及所属企业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加强了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的监督管理。
具体措施: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招投标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干部员工的法律意识。集团党委责成风险控制与法律事务部收集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于7月中旬编印了《招投标法律法规知识手册》,印发至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二级、三级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进行了深入学习。
二是建章立制。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制订了集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法》,从制度上明确责任,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重要岗位和关键人员、重要参与方的权力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了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四种情形:施工单价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目前该办法已完成征求意见,将于8月份印发实行,坚决杜绝应招不招、围标串标、违规转包等问题的发生。
5.对重点人员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效果:加强对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教育和监督,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开展专题学教活动,重申财经纪律,树立遵纪守规廉洁从业新风气,从源头上堵住违法违纪问题在集团发生。
具体措施:
一是开展专项排查。针对“干预项目发包,违规不进行招投标,安排自己亲属在其主管的项目中从事经营活动”、“利用职权安排自己的参股公司强揽工程项目”、“以介绍业务为名索要业务费用”等三种情况,集团纪委于6月29日下发《关于开展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亲戚朋友参与经济活动、从事关联交易情况专项排查的通知》,在集团公司和各二级、三级公司部门负责人及以上管理人员中开展专项排查。共收到集团管理人员亲戚朋友参与经济活动、从事关联交易情况专项排查表128份,其中无相关情况的121人,有相关情况的7人,主要是亲戚在集团就职的情况7例,其中夫妻双方均为集团员工的2例,但都没有在一个公司,亲戚在集团就职的5例,均没有利用职务影响安排或违规提拔任用的情况;排查未发现集团管理人员配偶、子女和父母经商办企业的情况,也未发现集团管理人员亲戚、朋友参与集团相关经济活动、从事关联交易的情况,目前集团纪委正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核实。
二是加强财务和资金管理。针对“干预融资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问题,由集团筹融资部、财务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首先是严格按照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对集团及各二级、三级公司进行进一步清查,在前阶段撤销48个账户的基础上,正在撤销11个已无合作关系的银行账户,目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注销都严格按照集团规章制度管理。其次是进一步规范大额资金调度程序,集团党委于7月28日专题研究了《关于对大额资金调度进行授权的议案》,为杜绝大额资金调度中出现以权谋私行为,建议集团董事会授权筹融资部和财务部根据业务需要对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大额资金调度提出建议,报请集团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三是组织开展专题学教活动,加强廉政教育。为使党员干部进一步掌握和熟知党纪条规、集团规章,增强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集团印发《关于开展专题学教活动的通知》,从7月14日开始集团班子成员和各二级、三级公司重点深入学习了《湖南华菱钢铁集团原班子成员违纪违法案件剖析》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集团目前存在的问题,由集团纪委负责同志到各下属单位讲授廉政党课,同时还将于9月上旬安排相关党员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四是建章立制,扎紧制度的笼子。7月21日,由集团纪委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在集团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中建立个人廉政档案,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奖惩、收受礼金、廉政谈话、经济责任审计、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等12项内容。廉政档案第一次填报于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今后每年的11月为集中填报时间,新任职的领导干部及时建立档案。
五是及时办理移交问题线索。目前正在配合省国资委纪委调查处理有关问题线索的查处事项,按规定在8月底前落实到位。
6.资金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效果:组织开展财务管理人员专题培训,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纪律意识,从工作机制上扎牢“第一道关口”;开展专项整治,清退违规支出,强化制度建设,重申财经纪律、加强合同管理,规范福利薪酬。
具体措施:
一是开展专项整顿。针对“套取资金用于不合理支出”和“违规滥发补津贴”两个重点问题,由审计部牵头进行了专项检查。对2015年离任审计中发现的违规滥发补津贴和违规开支整改的专项检查情况是:各公司对违规支出进行了退款处理,截至6月底共收回违规支出资金718,210元。对集团改革整合后的2015年度费用支出专项检查情况是:对违反“四风”要求的招待费、办公费及福利费等各项违规费用予以查处,收缴违规支出721,900元,巡视过程中发现银城置业公司的违规支出129,000元,已全部组织了清退。针对巡视反馈的意见,集团开展了对集团改革整合前原湘铁集团和原公路投所属子公司2013、2014年度套取资金情况的专项检查。因专项检查工作与审计厅离任审计穿插进行,目前审计厅离任审计的现场工作基本完成并归还了凭证,专项检查小组正在加班核查并汇总检查情况,可于近期形成正式报告。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集团出台《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对费用开支、报销、审批等进一步进行了规范。修订完善了《合同管理办法》和《薪酬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薪酬福利制度,加强薪酬预算和决算管理,从制度层面防止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奖金补贴,坚决杜绝虚拟合同套取资金,杜绝资金财务管理漏洞。
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人员教育管理。于7月22日对财务人员进行了1天的集中培训,重点就集团《筹融资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财务岗位廉政风险的识别和自我防控、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进行了深入学习,同时结合集团201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布置整改,切实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纪律意识和业务能力,把好资金财务监管的第一道关口。
(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7.民主集中制没有很好的执行的整改情况
整改效果:巩固党委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严把集体研究程序关,凡“三重一大”事项、人事问题坚持集体研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均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建议;落实《派驻企业与监事会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完善权力运行的监督体系,避免了少数人说了算。
具体措施:
一是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2016年7月,集团党委修订完善了《党委工作规则》,聚焦党委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突出加强党委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和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两个重点,进一步完善了党委决策和参与决策的程序、内容,将民主集中制体现到党委决策中。党委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中切实把好政治关、方向关,对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党委认为另有需要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的重大问题,可向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提出。进入董事会、经理层尤其是任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的党委委员,要在议案正式提交董事会或者总经理办公会前就党委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与董事会、经理层其他成员进行沟通。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发现拟作出的决策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或可能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时,要提出撤销或缓议该决策事项的意见,会后及时向党委报告,通过党委会形成明确意见向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反馈。如得不到纠正,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在党委研究前广泛征求职工意见,或邀请职工代表列席会议。2016年特别是巡视工作以来,凡涉及重大资金使用、资产处置、资本运作、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及人事任免均由党委集体研究后,再向董事会或经理层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是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格按照《派驻企业与监事会协同配合工作机制》的要求,积极支持配合监事会工作,自觉接受监事会的监督检查。建立了监事会文件传阅制度,凡送达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传阅的文件,由综合管理部一并送呈监事会主席阅;凡财务、资产、劳动、人事、统计、投资、招标、投标、安全、环保、审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上传下达的重要文件,同时抄送监事会办事处;凡集团“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均邀请监事会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对决策程序全过程监督。
8.执行选人用人政策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整改效果:贯彻“员工能进能出、职务能升能降、薪酬能高能低”的原则,完善集团选人用人制度体系。出台《人力资源管理办法》,体现竞争、择优、规范,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修订《薪酬管理办法》,推进全员绩效考核,建立一套完善的激励机制;按精简高效的要求推进集团组织机构和领导职数市场化改革。
具体措施:
一是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的意见》和《湖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办法(试行)》,制订出台集团《人力资源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选人用人标准方式,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改进完善竞争上岗、选任提拔、公开选拔等竞争性选拔方式,推行聘任制和任期制,完善经营管理人员的合同化管理,健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务能上能下、薪酬能升能降、人员能进能出的选人用人机制。
二是出台《组织机构及领导职数市场化改革方案》和《各二级、三级公司机构调整和人员优化工作方案》。下属单位优化调整39人,到目前已有18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其余将于8月30日前调整到位。重点抓好集团本部机构改革,针对管理层次叠加、职能交叉、办事程序复杂的问题,以市场化改革为导向,集团公司9个部门整合为8个部门,财务部与筹融资部合并为资金财务部,各部门的部门职责做相应调整,机构改革前集团公司编制45人,部长9人,副部长13人,整合后人员编制控制在45人以内,增加纪委副书记岗位,部长调整为8人,副部长减少到6-7人;撤销1个三级公司,将实业置地公司合并至实业公司。组织机构改革先行一步,8月底前完成干部人事调整,对群众反映大、涉及巡视整改重点关注的干部果断予以调整,坚决解决“带病提拔”的问题。
三是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范选用程序。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人选提名、组织考察、集体研究、公示、依法任免等选拔任用程序。拟任人选从集团内部产生的,必须经过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并征求监事会、纪检监察机构等有关方面的意见,由集团党委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按照集团干部管理权限,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聘任或解聘,支持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依法行使用人权。民主测评满意度低于50%的不进入考察程序。建立差额考察制度,未经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的,集团党委不予研究,各方面对人选意见分歧较大时,经党委集体研究可暂不提出人选建议。2015年以来,凡涉及机构调整、人事任免的方案均提交党委审议,干部人事任免均严格按程序实施。
9.少数管理人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不实的整改情况
整改效果:进一步规范集团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抽查核实工作,强化集团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集团公司人事档案管理,确保干部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为集团选人用人提供可靠依据。
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干部档案管理。首先是完成人事档案调入。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的意见》文件规定及集团《公司章程》规定的人员管理权限,组织对集团公司范围内的人事档案全面清理,将纳入管理范围的档案悉数要求调入,截至目前需调入的3本档案中,2本已完成调入工作,1本因原单位机构改革,人事档案被冻结,不能按期转入,原单位已开具相关证明。其次是开展为期3个月的档案管理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档案查缺、补缺工作方面,按中组部、省委组织部要求,专门聘请3名业内专家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对集团公司管理的人事档案逐卷逐页进行查缺、审核、查阅档案卷宗50份,形成《干部档案及材料审核、查缺单》50份,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印等多种形式进行补充和规范,目前共补回人事档案相关材料925份;整理归档及档案改版方面,以完善在职员工档案材料为重点,统一将集团公司管理范围内原B5纸型的档案更换为A4纸型,同时按中组部的最新要求对档案进行整理编码、审核录入、装订打印、改版换盒等,预计8月20日前可全面完成;审核集团公司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方面,对集团公司中层干部、二级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三级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档案进行全面复核,根据审核情况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截至7月25日,复核范围内的所有干部均在表格上核对并签字确认;对集团改革整合后选拔任用干部的审查方面,重点对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进行确认,尤其注意档案材料是否存在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关键点,在此基础上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截至7月25日,复核范围内的所有干部均在表格上核对并签字确认,没有出现本人意见与集团认定不一致的情况。
二是加强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管理。组织集团干部认真学习《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实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集团35名中层干部逐项自查个人事项并重新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委托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对4名随机抽查核实对象和集团整合后提拔任用的12名重点抽查核实对象进行相关信息查验工作,将反馈结果与上述同志填写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一一比对,发现有5名同志因思想上不够重视的原因,存在少报或漏报股票的现象,数额均在30万元以下,对该5名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要求该5名同志做出了书面说明,并组织专题学习。
(四)执行其他纪律方面
10.“四风”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效果:正确认识集团公司的功能职责,坚持企业服务湖南经济发展、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方向,牢固树立勤俭节约办企业的思想;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贯彻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实施制度和监督检查办法,形成抓落实长效机制;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对4人给予撤职处理,其中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通过强化监督执纪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具体措施:
一是坚决杜绝“企业特殊化”的错误思想。集团党委中心组认真学习了2016年国资委系统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八次全会和国务院国资委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国资委印发的《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傅奎同志在省国资委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树立了国有企业姓国姓党的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国有企业不能例外的思想。
二是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自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严格执行《湖南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管理规定》,切实改进作风,杜绝“特殊化”思想。
三是严格查处十八大以来不收手不收敛的人和事。巡视整改期间,集团党委以铁腕决心推动作风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对违反规定搞“四风”,特别是对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的人和事从快核实、从严查处,形成有效震慑。对集团一参股公司主要负责人违规参与高尔夫消费进行查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集团进行通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1名二级公司总经理、1名三级公司总经理、1名二级公司副总经理给予免职处理。
四是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着力抓好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在总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经验的基础上,制订了集团《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纠四风排查整治工作办法》,将作风建设督查和问责常态化;加强对“四风”问题的监督和处理,建立举报箱,接受广大员工监督,共设举报箱8个:财信大厦24楼(铁路公司和公路公司办公地点)设举报箱1个,君逸康年酒店26楼(实业公司和商贸物流公司办公地点)设举报箱1个,长韶娄公司、交通担保公司、韶峰公司、实业置地公司、银城置业公司、银城高速公司各设举报箱1个。
五是严格公务接待和公务车管理。在集团原来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重新制订《业务接待暂行办法》,内容涵盖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的标准等内容,对集团及二级、三级公司的接待行为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严禁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水。由综合管理部牵头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目前集团除董事长、总经理公务用车相对固定外,其他领导用车均由综合部临时安排,二级、三级公司负责人没有安排相对固定用车,不允许上下班接送;重申并严格执行集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公务用车使用情况,检查情况按季度在集团范围内通报;对长韶娄的9台超标车辆全部封存,待省国资委批复后进行拍卖;着手准备集团公务用车改革,已拟定了征求意见稿。
11.关于少数领导干部作风不实中“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职,盲目决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加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效果:通过开展学习教育,增强员工工作责任心,提升处理问题的工作能力;制定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相关责任追究办法,加大对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具体措施:
一是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严守纪律底线;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严守法律底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授权的范围内严格工作规程,贯彻好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要求,按程序办事,强化责任心;认真加强警示教育,向各二级、三级公司转发并要求认真学习省国资委《湖南华菱钢铁集团原班子成员违纪违法案件剖析》,并要求重新认真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
二是完善制度体系。为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集团拟制订《防范国有资产流失责任追究办法》,对因工作失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经与省国资委纪委沟通,了解到省国资委已拟定相关办法,目前正在省纪委报批,待该办法正式下发后,再结合集团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集团相关制度。
12.关于少数领导干部作风不实中“投资项目决策论证不充分,风险控制不严,主营业务以外投资过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效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集团公司关于重大投资项目的论证与决策程序,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严格控制主营业务以外的投资规模,确保投资资金安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具体措施:
一是集团对所有自营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目前集团主要的自营项目共17个,投入资金322,649.22元,其中已完结项目3个,收储土地4宗,在投在建项目10个,由湖南基础实业置地投资有限公司集中管理。巡视整改以来,集团围绕“收好款、盘活资产、拓展项目”的工作方针,突出重点开展“一事一议一策”整改,形成了《自营项目整改方案》,对每一个项目有针对性的制定处置措施。同时加大债权资金清收力度,严格控制投资风险,截至2016年6月底,实现资金回笼114987.66元,其中2016年共收回项目资金41212.38万元。
二是根据国家新颁布的相关法规及省国资委有关文件精神,修订了集团《项目投资管理办法》,拟成立集团投资评审委员会,为集团投资决策提供专业的咨询意见。在规范集团投资行为的同时,向省国资委请示投资授权,一方面接受省国资委的全面监管指导,另一方面保证集团切实履行投资主体责任,实现集团的可持续发展。
13.少数管理人员律己不严的整改情况
整改效果:出台规章制度,规范福利薪酬标准;严肃查处集团存在的不正之风。
具体措施:
一是通过加强顶层设计解决薪酬福利制度不规范不科学的问题。首先是制定了《人力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在办法第六章“薪酬管理”中规定,集团公司全面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本部及二级、三级公司按照各层级员工编制,结合岗位职级系数编制本单位工资总额预算,并实行年度目标完成奖罚制度;同时对集团公司及二级、三级公司的岗位职级系数、月度基本薪酬标准均进行调整,缩小员工之间不合理的薪酬差距;另外将年度目标奖罚分设了年度绩效考核奖罚和超(欠)目标任务奖罚两部分,加大了二级、三级公司绩效奖罚的力度,年度目标奖罚总额由之前的不超过本单位基本绩效年薪总额的20%调整到50%,以进一步提高工作积极性。其次是修订了集团《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将薪酬职级7级9档调整为7级3档,部长级以下员工的岗位职级系数均不同程度的调整,避免了不合理的薪酬差距,同时加大了绩效考核力度,以真正做到奖优罚劣。第三是抓紧出台集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目前已委托湘潭大学的专家组拟定。在薪酬系列规章制度修订过程中,集团党委始终本着谨慎推进、广泛参与的原则,通过座谈会、专题调研、书面函询等方式广泛征求各经营单位和广大员工的意见建议,以保证薪酬制度的规范科学、奖优罚劣,逐步推进集团市场化改革进程。
二是针对违规操办丧事敛财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专项整治,收到员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书423份,其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共28人,没有发现违规操办的情况,目前正由集团纪委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核实。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出台《员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办法》,从操办规则、操办报告流程、责任追究等三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员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有关事项。
(五)几个具体问题的整改情况
14.关于原公路投决定企业年金问题
经查实,原公路投公司2010年-2013年企业年金缴费确存在决策程序不民主,分配方案不合理,领导与员工相差悬殊的问题。参照《湖南基础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集团重新修订了《湖南省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0年-2013年企业年金单位缴费重新分配方案》,并于2016年7月26日召集原公路投参与企业年金计划的人员,专题讨论重新分配方案并表决通过。企业年金新方案体现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原则,即单位缴费按员工年度工资总额的8.33%按月集中计缴,其中工资总额的5.83%直接分配至职工账户基金,工资总额的2.5%形成企业账户基金。按新方案测算,原公路投公司企业年金缴费总额超出132791.85元,超标准部分退回原公路投公共账户。因原公路投在该时间段缴费的员工(含退休人员)目前还没有领取过年金,所以集团只按照新方案分配的个人账户金额数进行系统内部调账即可,不存在退款的问题。8月10日前进行系统内部调账,完成年金整改。
15.关于以评审费名义发补贴近50万元的问题
查实某三级公司以专家评审费名义发放资金44.9万元,已于2015年11月5日前全部退回。
16.关于下属某公司通过虚造沥青运输合同,套取18万元用于购买茅台酒的问题
集团举一反三,着重从制度层面查漏补缺、加强监管,修订完善了《合同管理办法》,印发《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对加强合同管理、费用开支报销、审批等进一步进行规范,加强监管和责任追究。同时还组织财务人员专题培训,切实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法纪意识,坚守职业道德。
17.关于干预项目发包等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集团《项目投资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办法》,对重点岗位、重点人进行全面监督;二是组织开展招投标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切实增强中层以上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的自觉性。
18.对意见大、反映强烈的干部的调整问题
对巡视反馈的相关问题,集团党委多次研究,对4名干部给予就地免职处理。
19.关于离任审计“不了了之”的问题
集团改革整合后,对原财润公司总经理邓志刚等10名同志进行离任审计,2016年以来,集团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又再次自查自纠。为避免再次出现这一问题,集团自2015年9月9日就下发执行《关于办理员工辞职手续须注意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如发现拟辞职人员在本次整合及审计过程中有违规发放津补贴、兼职取酬、违规报销费用、长期借支挂账、占用资金没有移交等违规违纪情况时,在相关事项没有按规定处理完之前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今年以来,集团进一步从管理制度的配套性上对离职程序进行规范,在《党员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党员离任审计发现问题未解决的,不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在修订的《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中增加了“因被审计领导干部辞职、撤职等原因而进行离任审计的,应在审计结果的整改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后,才能办理最终离职手续”;在《人力资源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二级、三级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包括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须按规定经集团公司离任审计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20.关于2014年会计凭证中出现2015年发票,涉嫌做假账的问题
经查实,集团某三级公司2014年会计凭证中出现2015年发票,金额共计20400元,款项已由相关责任人员退回公司,对相关人员的处理,待集团统一部署的2013-2014费用支出专项检查完成后再做决定。同时,集团财务部于7月22日举办为期一天的培训活动,组织全体财务人员、子公司财务分管副总或财务总监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
三、牢固树立永远在路上的思想,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总体来说,集团党委对这次巡视整改工作思想认识是到位的,实际工作抓得比较紧,整改工作也在持续有力推进,有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持续抓整改的思想还有待加强。有的认为“整改一阵风、刮完就轻松”,有的则认为整改的问题大部分是改革整合前的历史遗留问题,有新官不理旧账的思想负担,有的则认为整改只要说的过去就可以了,简单把整改与“要加强学习”“要联系群众”“要改进作风”联系起来,还有不敢较真碰硬,没有沉下去打硬仗的长期思想准备。这些错误思想还在集团或多或少的存在。二是“上热下冷”的状况还一定程度的存在。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和集团本部很重视整改工作,主要领导从严整改、整治的思想比较牢固,整改工作走在了前面,但是二级、三级单位对整改还有畏难止步的情况,对难啃的“硬骨头”躲着走、绕着改,有的甚至消极应对,整改说在嘴上不见实际行动,存在“上头热、中间温、下边凉”,抓整改力度逐级递减的倾向。三是整改成效还没有完全落实到“末梢神经”。整改处分了一些人、一些事,但有些基层单位和员工感受不明显,一些单位的“四风”问题仍然存在,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的整改态度坚决,但具体措施上还不够彻底,在整改的高压状态下,不敢腐的风气已经形成,但不能腐、不愿腐的状态还没有达到。四是反“四风”的作风建设还不深入。抓小、抓细的习惯没形成,企业的行政色彩还比较浓厚。五是制度的执行力还比较弱。企业制定了一批规章制度,但执行落实起来不尽人意。
下一步,集团党委将以此次整改工作为契机,牢固树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思想,立足思想建党、制度管党,继续巩固成果、总结经验,通过抓整改,改进作风、提振精神、凝聚士气,推动集团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旗帜鲜明地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坚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思想,旗帜鲜明、坚定不移的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在全集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形成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共识。进一步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各子公司、各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整体合力。坚持思想建党这个根本,通过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和巩固全体党员的“四种意识”, 严格按党章办事、按党的规矩办事、按集团制度办事,将严实作风贯穿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各方面工作中,切实体现到对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中去,不断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
(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两个责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责任。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让广大党员干部清醒认识当前严峻复杂的形势,深化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要求。让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保持防腐倡廉高压态势是形势所迫,是长久之战;让广大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之间的关系,正确认识党员干部在反腐倡廉中的责任担当。二是要构建主体责任体系,明确目标。进一步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下级党组织要向上级党组织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努力构建形成完整的、全覆盖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三是要明确监督责任,突出主业。公司纪委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把主要职责转移到执纪、监督、问责上来,同时加强对同级党委的主体责任监督。四是要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落实。要逐步建立健全“签字背书”、述职述廉、述职述责、交心谈心、民主评议、检查监督、考评考核等工作机制,并将这些机制与集团其他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检查、同步考核,确保“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三)不断提高选人用人水平。推动集团改革发展各项任务,人才是事业成败的关键,集团党委将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重大政治原则,依法支持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用人权,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从严依规依程序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选人用人制度,坚决杜绝用人唯亲、平衡主义等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通过不懈的努力让此次整改的成果为湖南基础建设投融资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四)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落实省委和集团党委决策的高度,从完善现代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推动事业发展的高度,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对已出台的各项制度再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科学、有序进行,从而更好地推动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发展。同时把规章制度的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让全体员工全面了解、掌握各项规章制度的内容,确保各项制度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要进一步完善制度的落实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制度的规范作用,切实把规章制度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每一个工作步骤、每一项具体工作。
整改工作永无止境,永远在路上,发展责任重大。集团党委将以省委巡视整改为契机,认真贯彻好党中央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不忘初心、时刻前行,充分运用省委巡视整改成果,把集团党委打造成永不撤退的巡视组,以铁腕决心和“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扎实作风正风肃纪、推进工作,为集团做大做强做强优,为服务湖南基础建设的大发展做出应有的努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1-85196091,邮政信箱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2515房;电子邮箱jctdqb123456@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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