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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电集团党委关于省委巡视第四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8-08 17:40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4月8日至5月8日,省委巡视第四组对湘电集团公司党委进行了巡视。6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集团公司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化认识,周密部署,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危机感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深化思想认识。6月2日上午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当天下午,集团公司党委迅速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集团和股份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单位班子成员及二级党支部书记等共226人参会,会议传达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任务要求上来。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明确表示,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全部都有具体案例作为支撑,实事求是、客观中肯,产生上述问题主要是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管不力,履行“两个责任”有偏差。对反馈的问题,公司党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举全集团之力,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进行刮骨疗毒式的整改,不折不扣地把省委巡视的要求贯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成果运用到位。2个月的整改期间,公司党委先后组织3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多次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通过深入学习,结合公司当前困难形势,公司党委进一步增强了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强烈政治责任感和危机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集团公司党委坚决按照省委巡视组要求,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任务的主体责任,成立了由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柳秀导和党委书记、总经理陈飞翔任组长,纪委书记罗和平任副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委副书记担任,负责综合协调、推进落实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同时,各单位、部门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层层抓落实。按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7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先后3次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纪委书记多次组织纪检监察部和相关单位、部门细化措施,多轮讨论修改;6月17日,集团公司召开党委扩大会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对整改方案进行了再讨论再修订,报省委巡视组和省国资委审定后,于6月20日以湘电党发﹝2016﹞9号文件下发。整改方案把省委巡视组反馈的7个方面共16个问题,按照“一事一整改”要求,细化为54项整改任务,每一项任务都由党政班子成员牵头负责,明确了完成时间表和路线图。

  (三)层层强化责任。集团公司党委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工作作风,把“整”和“改”紧密结合,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公司牵头负责人组织牵头部门、配合部门、相关整改责任单位,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了协调配合、责任到人、要求到位的具体整改计划,层层明确责任、分解任务、传导压力。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对牵头领导、牵头部门送达整改清单,明确整改工作目标要求,确保整改责任认领到人、认领到单位。在整改过程中,我们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三个清单”,坚持一项一项地整改,一个一个地攻坚,对账销号、逐项落实、一抓到底。加大检查督办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集团整改工作进行督查,每周四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进展迟缓的,及时催办;对执行不力的,经公司领导批示后进行专项督办,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公司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对各责任单位整改成效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问题导向,精准发力,以踏石有印抓铁有痕的精神落实巡视整改工作

  (一)关于管党治党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力。

  1.着力解决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廉洁从业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集团党委共开展6次理论中心组学习,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认识水平,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洁意识、担当意识。6月30日,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以《讲规矩守纪律敢担当,为推进集团公司稳健发展而努力奋斗》为主题,为公司1800多名党员上党课,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用党章、党规、党纪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自觉遵守“六大纪律”,从严从实发挥廉洁表率作用。推行清正廉洁、勤俭节约文化。紧紧抓住元旦、春节、端午等关键时间节点,进行廉洁风险防范提示,严禁收送红包礼金,大力倡导建立简单朴素的人际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公司党委和纪委分别编印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操作手册,为履行“两个责任”提供工作标准和操作指南。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廉政谈话、约谈处理在萌芽期;对一些单位主体责任缺位和执行组织纪律、廉洁纪律不严等深层次问题,及时召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研究处理。6月份,开展了中层以上领导人员2015年度考核测评,4名领导人员因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评定为“不称职”,取消了年度绩效薪酬;6月17日,党委召开扩大会议讨论创先争优评比表彰对象,对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3个党组织、11个党支部和7个党小组“一票否决”。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纪检监察审计工作,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集中招标采购、废旧物资处置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开展效能监察,切实做到发现问题零容忍,查处问题无禁区。今年,重点查处了风能公司违规发放工资问题和特变电工私分国有资产案,处理16人;深入分析湖北监利泵站电机案件发生原因,在领导干部和销售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在全集团范围内开展了贴牌生产自查自纠;班子成员对陈能、李吉平、曾旭、李晖违法违纪案件有清醒认识,积极协助检查机关调查取证,在全集团通报了部分案件的定性问题,并剖析提出警示和预防具体要求;正在查处风能公司风机运输责任问题、物贸公司违反八项规定等问题。通过严抓严管严查,增强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力度。四是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标准和条件,选优配强人员,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公司党委明确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派驻纪委书记(纪检员),原则上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7月中旬,全面梳理汇总了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员)任职情况并提出整改建议,经党委会讨论批准后实施。

  2.着力解决纪委监督责任有缺失的问题。

  一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采取内培和外送方式,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认真组织开展2016年学习教育年活动,上半年公司纪委组织了2次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业务培训。配强配齐纪检监察力量,选拔3名优秀干部派驻到3个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担任纪委书记(纪检员)。今后,新增纪检干部注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工作经历和能力等条件。今年新调整纪检监察人员6人中40岁以下的有4人,逐步改善纪检干部年龄结构老化问题。二是加强过程监督。完善投资监督体系,建立了投资项目管理监督和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即逢双月的上旬进行一次工作沟通。同时,纪委相关负责人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董事长办公会、董事会,对决策审批过程进行监督,并定期抽查投资项目决策审批实施过程是否严格执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对招标采购全过程的管理与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以效能监察方式每半年1次集中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确保招标采购程序到位、过程公开、结果公正。三是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案件线索的发现与管理,制定了《纪检监察问题线索管理办法(试行)》,保证每一条案件线索得到落实。坚持“一案双查”,及时通报案情,加强警示教育。对已发生的重大案件进行了通报,如对陈能、李晖案件的性质、对自办案件特变电工私分案进行剖析,并在全公司领导干部大会上通报,起到了较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加强与省纪委、省国资委纪委和当地检查机关的沟通。对特变电工部分销售人员共计截留公司货款290余万元长期不归案件,移交给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处理。

  3.着力解决管党不严,纪律约束不力的问题。

  一是规范规范公司党委按期换届选举。按照党政领导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要求,组织筹备公司党委换届工作。7月份,已向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湘潭市委报告,8月份报送换届工作请示,批复后及时组织开展换届工作。二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管理。7月19日,集团公司党委中心学习组再次组织集中学习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内容,强化末位表态制,落实领导人员问责制、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确保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到位,并制定了《职工违纪处理办法》,进一步问责力度。公司已于2016年2月下发了《关于中层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湘电党发〔2016〕2号),对领导干部兼任下属单位职务作了严格规定。7月份,党委组织部牵头全面梳理集团或股份公司高管兼任下属单位主要领导的情况,并拟定整改方案积极整改。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管理。从2016年1月开始,公司已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收缴党费。截至7月31日,组织党员将2008年4月至2015年12月所欠缴的党费补交到位,共补交4305873元。每半年由党委办、纪检监察部、党群工作部联合对基层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开展组织生活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7月8日,离退办党委对退休职工党员邓国政作出了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各直属党组织全面清理党员关系及状况,共清理出失联党员25名,并按照党章及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四是强化作风建设。集团公司在中层干部大会上、月度党政工作例会上等,多次组织学习和强调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公司十项规定有关内容,并作为近期领导干部学习的重点内容。对已发现的电机事业部干部超标操办儿子婚宴、风能公司部门组织违规公款旅游、部分单位领导干部违规领取津贴、奖金等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

  (二)关于物资产品采购、销售、工程建设及房地产开发、边角料处置、外委外协等重点环节廉洁风险突出,一些领导干部利用手中职权,内外勾结,损公肥私的问题。

  1.着力解决成立大量合作公司,为输送利益提供掩护的问题。

  一是公司修订完善了《战略合作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成立合作公司的相关制度文件,规范审批流程,明确合作对象和范围,加强合作的可行性分析和研究,从制度和源头严把合作公司成立关。二是加快对已成立合作公司的全面清理,退出非主业、不盈利的“僵尸”企业。正在按程序转让北京融新创达股权、清算注销湘电利德、转让五菱机械股权。股份公司正在办理上海、沈阳、广东电机销售有限公司注销手续。三是加强对合作公司监督管理。上半年,对湘电东洋公司原董事长粟明、电城机电公司原董事长肖洪亮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上海、广东和沈阳销售公司2013-2015年订货回款及2015年经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新能源乌兰察布蒙湘公司2010-2015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四是规范派出董事监事人员履职机制,强化日常监督,修订完善了《湘电集团派出董事监事管理办法》,加强对派出人员的考核与监督,促进全面正确履职。

  2.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亲属或离职的中层干部在集团周边办厂,与集团进行关联交易,蚕食国有资产的问题。一是研究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同业禁止协议书》,规定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同业禁止具体要求。二是加强对供方的管理,制定了《物资采购、外委外协供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招标制度和流程,确保透明、公开、公平、公正,防止蚕食国有资产现象的发生。三是加强招投标过程的监察和审计力度,组织对存在此类现象的供方所发生的业务进行采购程序、价格、质量等专项审计和检查,要求其主动向招标机构申明或备案,并承诺不影响招标过程和结果。

  3.着力解决不少干部利用销售端中间商、代理人制度,内外勾连、赚取差价的问题。一是规范销售代理工作。公司修订完善了《关于销售代理商的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取消所有国内区域代理公司,不再设国内区域代理商;特殊项目,只做项目代理。所有项目代理合同都严格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防止内外勾结。二是严格定向采购、销售监管,严控“客户指定”和“技术指定”的定向采购、销售。公司制定了《销售合同中客户单一指定外购配套件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对项目中客户指定和技术指定规范评审和审批流程,设置期限。对客户指定的确认,必须在客户招标文件中有规定,同时客户来函明确;对技术指定,《招标管理办法》明确,需经申请单位内部组织评审后,报招标采购中心复核,由分管领导审批。对于技术复杂程度较大的招标项目,可根据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的复杂性,分别组建技术和商务评委小组。三是严查利用降价审批虚列货款侵吞国有资产。公司修订完善了《产品销售(服务)价格审批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把审批权力透明化,将原来的领导签字审批改为合同价格评审会审批,重新规定审批权限,后续产品销售价格审批严格按制度和程序执行。四是严防业绩作假。加强审计与检查,严禁以做大规模等任何理由做虚假业绩,并尽快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新能源公司3个风场风机销售业绩作假情况进行了核实,报公司审查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着力解决不少干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低价处理边角余料给关联公司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余废料处理制度》《关键岗位人员轮岗制度》等相关制度,坚决杜绝没有竞标或招标等低价处理边角余料问题的发生。二是推进通过公开招标竞价相关系统和平台进行边角余料处理,采取公开竞价方式出售,防止利益输送、利益交换,制止国有资产流失。6月20日,与中国兵器物资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充分利用中国兵器物资集团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实现在网络平台公开信息和挂网竞价的机制,最大限度地确保余废料处理和废旧物资处理的过程的公开与透明。三是公司党委、纪委在全体干部会议上进一步强调了廉洁从业要求,责成物贸公司开展“自查自纠”整改活动,制定了《物贸分公司边角余料处理专项整治工作个人自查情况报告表》发放给本单位领导干部和余废料处理关键岗位业务人员填报(自查时间为2013年至今),填写情况交本单位纪检员审查;同时规定,从2016年6月起,每年重要节假日期间(端午节、中秋节、春节)均组织填报《个人自查情况报告表》,以增强廉洁从业意识。

  5.着力解决招投标不规范,存在制定标的、协议标、议标邀标的问题。

  一是建立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将公司原有招标中心和物资供应分公司合并成立招标采购中心,作为公司招标采购和物资管理的归口部门,各单位除特殊项目有公司授权外不再有自行招标的权利,明确了5万元以上的非紧急项目必须通过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及公司批准6种采购方式。截至6月份,已对14家单位中标结果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从去年10月到今年6月,已开标970项(合并后),涉及预算金额105.07亿元。截止6月底,实际采购金额30多亿元,在去年执行价基础上降低采购成本约1.5亿元。二是加强公司招标采购规范管理,制定了《招标管理办法(试行)》、《采购管理制度(试行)》,对分子公司自行招标采购权限重新进行了划分,并明确了审批程序。明确招标采购中心与各单位权限,5万以下的零星采购及5万元以上的紧急项目由各单位依据自身实际制定的采购管理办法,报招标采购中心审批后按办法实施,并于下月初将实施结果报中心备案。上半年,对各单位自行招标采购情况进行了检查,除制度规定和公司授权的特殊项目外,各单位没有自行招标采购的现象发生。三是严禁分子公司以独家议标和续标等方式代替公开招标。从2014年开始公司已明确规定不再允许续标。《招标管理办法》中对单一来源(独家议标)适用范围及审批流程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明确,所有采购须按制度、流程办理。如发现续标、直签现象,严格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上半年,对各单位自行招标采购情况进行了检查,各单位没有发生续标、直签、以独家议标和续标等方式代替公开招标的现象。四是严查拆分项目规避招标。加强对各单位自行采购项目检查,如发现拆分项目现象,公司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根据检查情况,拆分项目的现象明显减少,已发现的问题下达了整改意见。严查不合规标底制定。建立价格库,并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各单位成立专业底标编制小组,积极做好标底编制依据的审核工作。严查评标人员不合规的情况。严格按照《招标管理办法》规定评委小组人数组成,在开标前一小时由招标采购中心随机抽取评委,并制定了《评委专家库管理办法》。严查合同金额大于中标金额、签约时间早于招标时间及签约项目多于中标项目等情况。公司纪检监察部和招标采购中心定期联合组织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对合同金额大于中标金额、签约时间早于招标时间及签约项目多于中标项目等情况的,下发了整改通知单,责任单位进行了整改或书面说明。

  6.着力解决物资采购问题突出,制度虚设、流程虚化、价格虚高,存在较大利益输送的问题。

  一是针对让中间商转手获利,增加了采购成本的问题。加大厂家直接采购,减少中间环节,严格控制中间商,减少外委外协贸易型供方。对于物资采购类供应商,严格控制数量,并通过厂家直接采购方式,逐步减少贸易型供方。加大公司自身板材下料加工能力,减少对外采购量。今年钢板采购方式维持一级代理商模式,以意达网作为采购价格依据。通过整改,27家中间商减少了11家;湘电长泵通过整改中间商减少了28家。二是针对与关联公司业务不走程序,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规范物资采购、外委外包流程,加快培育多元供应商,形成竞争机制。对同一产品、同一品种,优选多家供应商,杜绝垄断,确保充分竞争。调整放宽了供应商准入门槛,让潜在优秀供方进入;免收标书费、中标服务费等费用,降低供方投标成本,丰富供方资源。自去年5月以来,共新引进900余家新供方参加投标,实现了公平竞争。对于私企永达公司承接重装公司生产结构件所用的进口钢板由重装公司提供的问题。2013年,由于产能调整,公司不再负责大车车斗、结构件生产制造业务,经过洽谈转至永达公司承制,因前期采购了部分专用钢板等材料,故一并转卖给永达公司。后续大车钢板采购由结构件厂家负责成套,以简化管理流程和降低管理难度。三是针对少数材料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的问题。加强信息平台的应用,通过多种途径掌握价格信息,确保公司利润最大化,使公司产品更具有竞争性。如钢板采购参照慧讯网、意达网价格,进行比价采购。湘电长泵制定了《外购配件询价管理办法》,通过第三方的询、比价等,尽可能询多家电机厂,加大比价的范围。同时,将招标工作列入效能监察重点工作,每月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对违规违纪现象,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责成招标采购中心、重装公司、湘电长泵分别对有关问题初核,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审批。四是针对存货长期积压,潜亏巨大的问题。按照以销定产的排产原则,制定了《销售合同排产管理办法》,杜绝以均衡生产、合批生产、防止产能放空等理由而盲目排产。对紧急排产和特殊排产都有严格的审批流程,层层审批后才能进入排产程序;对公司已有积压库存,公司采取各种备改利库、技术改造利用、解体拆卸利用、综合利用等办法来最大限度消化利用;对风能公司XE72、XE82型风机配件的库存,加快改造利用至相关风场,目前共计消化库存220.13万元;通过网络加大对积压存货的处理,梳理积压库存报公司审批后,交招标采购中心公开挂网拍卖;对暂停注销的合同严格规定:已经签订合同并且进入排产计划或已经开始生产的项目合同,不得随意更改其型号、规格、交货期。如果客户要求必须更改的,须由本单位销售部门组织生产、技术、质量、财务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项评审会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并形成会议纪要备查;公司制定了《应收账款管理办法》《清欠管理办法》等11个降库存管理办法,大力开展“双降”工作,截止6月,消化库存3307万元。电机事业部等单位加大库存电机释放,截止今年6月,2013年及以前产成的交流电机减少到141台,永磁发电机减至226台,累计消化电机库存3亿元。

  (三)关于少数干部滥用职权,投资境外重大项目不计风险、不计成本、不计后果,导致国有资产损失严重的问题。

  一是健全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按照省国资委《湖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监管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战略和发展目标,修订完善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规范了分析论证、项目立项、审批决策等要求和程序。坚持“无可研、不投资”原则,加强对立项可研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的控制,充分揭示风险及问题。对新能源山西古冶、城步龙排山、韶山叶片厂等项目市场、技术、财务、工程、经济和环境等方面专题评审,加强了项目风险的识别。二是探索集团对下属单位董事和监事实行集中管理的新模式。公司修订完善了《股东代表、派出董事、监事管理办法》,7月底全面梳理下属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的任职情况,报公司党委、董事会研究决定解决方案。三是加快海外投资问题项目整改进度。根据省国资委境外投资项目整改的要求,向省国资委提交了《关于对外投资专项清理和重大风险整改的报告》,待批准后组织实施。美国棕榈泉项目合资的 AMF公司帐户上尚有2.5万美元需要转出,责成新能源公司跟进此事宜,争取早日回款。正在进行太阳能项目整体转让工作,已在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预挂牌。通过清理,累计清算注销了14家项目公司,退出了4家项目公司,共计收回投资3.18亿元。四是针对新泽西项目中,湘电新能源签订的融资协议贷款1490万美元给合资方,约定还款期为50年,造成有贷无还或还款无期的局面的问题。在不追加投入的情况下尽力维持项目,尽快获得项目电价,为寻找下家接手转让退出此项目创造可能。五是严格控制项目投入,加强资金管控。资金投入和调动坚持按公司“三重一大”等规定执行,高度重视项目前期考察和尽职调查工作,强化项目评估论证,注重不可行分析。公司纪委已调查落实对外投资部分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国资委纪委审批后执行,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关于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时有发生,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问题。

  一是针对集团二、三级单位权力过大,大额资金支付集团职能部门很难监管的问题。公司制订了《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细则》,修订完善了《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明确二级单位在月度预算内、单笔支付金额200万元以上的报集团逐级审批,三级单位比照执行;资金拆借由行政领导审批修改为会议审批。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集团、股份两级资金池,统一融资平台,筹建ERP系统现已进入招标程序,股份公司已建立资金池。同时,加强集团“财务七统一”,每年初,对各单位预算集中统一审核,不可预计性事项采取一事一批制度。二是针对集团一些下属单位存在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滥发滥补等现象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财务资金管理,明确财务负责人的责任,严格预防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等问题的发生。开展自查自纠,无小金库现象。三是针对财务委派制没有发挥应有作用的问题。严格执行集团、股份两级财务部门《财务负责人考核办法》《财务管理部内部考核实施细则》,委派财务负责人薪酬一律由集团、股份财务部核发,每月严格按考核办法逐条执行考核,并在当月工资中体现奖惩。加强财务专项定期检查。5月31日-6月2日,对各单位进行了全面预算及资金专项检查。6月22-29日,进行了“三公”经费的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加强财务人员专业知识学习,特别在“营改增”时期税法新法规层面的培训,增强履责能力。同时,宣贯财务制度,对照制度开展自查自纠。四是针对审计不及时不严肃,一些重大问题没有早关注、早预防、早制止的问题。严格按《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湖南省内部审计办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和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上半年,对集团、股份所属17个单位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审核了,对上海、广东、沈阳3个销售公司订货及回款进行了专项审计,对新能源控股的内蒙古乌兰察布蒙湘公司进行了专项审计,配合巡视组对湖南电气职院教学经费收支及实习工厂经营状况进行了专项审计。7月份,审核了公司所属15个单位的5-6月份“双降”完成情况,审核工程预算55项,送审52247.03万元,核减2155.48万元;审核工程结算65项,送审2194.95万元,审减28.67万元。同时,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工作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规范审计工作流程,防范审计风险。在审计前充分调查制定详细可行的审计方案,审计中做好底稿及审计证据签证,以防遗漏审计疑点。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重大问题移交纪检部门,并加强整改督查。上半年,对各单位中层领导干部薪酬退回情况进行了督查;对电城机电公司代扣个人部份社保金未上缴问题下达整改通知,收缴违规金额58.78万元。

  (五)关于执行干部选人用人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1.着力解决存在任人唯亲、近亲繁殖、团团伙伙现象的问题。依据2014年中组部发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新修订了《公司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暂行规定》,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严禁违规提拔干部的行为。在公司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制度中,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2.着力解决个别干部带“病”提拔重用,群众不公认的问题。一是制定领导岗位的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能力和任职资格要求,严格考察人选能力和业绩是否符合岗位要求。二是加强中层领导人员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后备干部的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今后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原则上在后备干部队伍中选人用人。目前,公开选拔的112名后备干部,第一期已培训60人。三是完善公司《中层领导人员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管理办法》,采用年度综合测评与业绩评价的多维度综合考评模式,科学评价中层领导人员每年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工作业绩和廉洁从业情况,通过运用考核结果,做到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3.着力解决管理队伍过于庞大的问题。制定了《人力资源精简总体方案(草案)》,确定了3年精简目标;6月规范了企业各类人员分类统计方式及原则,8月将组织开展人员情况摸底工作,汇总统计与分析各类人员数据,重新按分类统计原则和方式核定目前公司职能管理人员。

  三、整章建制,巩固成果,以廉洁长效机制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一)强化思想认识,坚决完成后续整改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及时掌握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新特点、新规律。继续深入抓好后续巡视整改工作,坚持机构不撤、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坚决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复发;对需要一定时间的,限时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坚持以整改为突破口,深入查找并及时解决作风建设、廉洁自律、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从源头上持续深化整改工作。

  (二)落实“两个责任”,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加大“纠‘四风’、治陋习”检查力度,使党员领导干部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有作为。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坚决把纪律执行到位,真正使党的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三)坚持严查严处,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继续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认真调查核实,对收到的举报、发现的线索一并认真核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公司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强化过程监督和结果问责,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营造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的刚性氛围,持续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充分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始终强化问题导向,全面梳理廉洁从业风险点,认真查找经营管理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对于已经建立的制度,在提高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对于制度尚不完善的,抓紧查漏补缺,扎紧制度的“篱笆”,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

  (四)把握巡视整改契机,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充分利用好开展巡视工作创造的良好政治环境的宝贵契机,进一步加强公司党建着力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为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积极推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集团管控模式,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体系,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着力不断提高公司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确保公司整体稳定和持续健康发展,认真履行好国有企业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1-58595629;电子邮箱:2859096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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