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党委关于省委巡视第一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 4月12日至5月12日,省委巡视第一组对湖南发展集团进行了巡视。5月31日,省委巡视组向湖南发展集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相关问题整改
反馈问题1:部分班子成员对党建认识不深、意识不强,片面看待党建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强化学习党的相关理论知识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工作的论述;二是由党委书记带头,督促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两学一做”教育讨论学习,并开展党课教育;三是通过制定并印发《中共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初步建立了加强公司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强化了领导班子成员的党建工作责任,提高了思想认识;四是党委书记就巡视反馈意见中的具体问题约谈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要求将思想统一到公司党委落实问题整改、促进改革发展的工作要求和具体部署上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立足各自岗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在党建工作上充分尽责履职。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使学习教育工作常态化,通过落实党建工作考核办法,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党建责任意识。
反馈问题2:部分人员认为可以用党政联席会替代党委会从而提高决策效率。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制定《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公司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各自在“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中的作用和责任,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都需经党委会审议和决定;二是积极推进“十三五”战略规划编制,按省国资委要求,已完成规划编制的中介机构选聘,中介机构已进场工作。下一步公司将严格落实已出台的“三重一大”制度相关规定,并结合上级要求和公司发展实际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理顺公司决策运行机制,提高决策效率。
反馈问题3:组织意识不强,个人有关事项申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6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随机抽查核实有关工作的通知》,组织了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个人相关事项报告的全面清理,审核填报规范性,并按工作程序随机抽取了3名同志进行了委托核实;二是公司党委要求人力资源部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选拔任职前,严格执行上级组织工作要求,做到档案凡提必查、个人事项报告凡提必核,防止带病提拔,减少用人风险。
反馈问题4:没有制定“三重一大”制度。
整改情况:《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已由公司党委会审议通过。
反馈问题5:没有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
整改情况:《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已分别由公司党委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
反馈问题6:没有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
整改情况:《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已由公司党委会审议通过并上报省国资委审批。
反馈问题7:党建工作没有具体考核办法,缺乏可操作性的量化标准和奖惩措施。
整改情况:《中共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已由公司党委会审议通过,确立了基层组织、党务工作者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职责,量化了奖惩措施。
反馈问题8:理论学习和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存在脱节现象;基层组织管理不规范,支部党建气氛不浓,措施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公司实际,对基层党支部进行了调整,合并了矿业公司支部和悦达发展公司支部、撤销了资产公司支部,调整了几位支部书记,接管了控股的湖南发展股份公司党建工作,并将其公司党委改组为党总支和五个支部,从组织和人员配备上强化了对基层党支部的管理;二是通过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督促各基层党支部结合公司员工年度培训计划和支部所处单位实际,充实学习内容,开展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学习培训,同时在全体党员中组织开展了“岗位作贡献、合格见行动、全力提质增效稳增长”主题实践活动;三是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要求各基层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并做好支部活动记录;四是结合公司党建工作考核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加强对各基层党支部的指导和监督,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常态化。
反馈问题9:党员管理不严格,党费缴纳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省国资委党委转发的湘组〔2016〕58号文件精神,重新核算公司党员党费缴纳标准,开设了党费缴纳的银行专户,明确了党费补缴时间,现已完成2013年元月至2016年3月公司党员的党费补缴工作;二是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省“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督查组的相关文件精神,组建了专门的工作班子,对2008年至2013年公司党员需补缴党费标准进行核算,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缴;三是严格党员日常管理,督促各基层支部从2016年4月起按标准足额缴纳党费。同时将按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在公司内网上向全体党员公示公司党费收支情况。
反馈问题10: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足,主体责任落实层层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党委会在公司重大事项中的议事决策功能,充分发挥公司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二是公司党委在年初召开部署会议,由公司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各子公司和集团部门主要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制定责任清单;三是持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细化考核分值和具体要求,将年终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对出现问题的,将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要求严格责任追究。
反馈问题11:党委会、董事会与经理层高度重叠。
整改情况:公司派员专程赴省国资委,向省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及其分管委领导专题汇报了公司“党委会、董事会与经理层高度重叠”事宜,并就此向省国资委提交了书面报告。省国资委答复将按照现行干部管理权限,与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协调,尽快明确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并结合公司党委换届,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要求明确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来解决这一问题。
反馈问题12:对子公司的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公司正在开展的人力资源咨询项目成果,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明确集团与所属子公司的管控模式及权限,对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实行“定班子成员配备、定人员编制、定薪酬总额”的“三定”管理总原则;二是加强对子公司投资融资事项流程管控,重新修订《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企业三会议案审议办法》,强化对子公司预算编制审核和预算执行的监督;三是落实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四是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加大作风建设力度,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
反馈问题13:集体领导坚持民主决策意识有待加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征求意见不广泛、会前酝酿不充分,定向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完善公司相关决策议事审批程序,将征求意见、会前沟通协商原则固化于决策程序中;二是发挥公司纪委监督作用,加强对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落实到位。
(二)“纪检监督责任落实有缺失”相关问题整改
反馈问题14:未成立纪委,纪委书记长期缺位。
整改情况:已就公司纪委书记人选落实问题再次向省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进行了请示汇报,请求其协调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有关处室明确公司纪委书记提名事项。待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后,将召开公司党员大会,到位公司纪委书记。
反馈问题15:代管领导分管工作多,负担重,无法集中精力抓纪检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已就纪委书记配置落实问题向上级各相关单位进行了请示汇报,请求尽快明确;二是待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后,将适时调整相关人员工作分工。
反馈问题16: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时间短,人员培训不够,经验不足,作用发挥有限。
整改情况: 2011年11月18日,公司设立了纪检监察室并将其职能暂时合并在综合管理部,2015年11月18日,公司单独设立了纪检监察室。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公司一是于 2015年引进了一名专业纪检监察人员任部门负责人,后又先后从子公司选配一名党性觉悟高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党员员工,从省军区接收一名党性原则强、业务素质过硬的军转干部到纪检监察室工作,配齐配强了工作力量。同时在集团公司各基层党组织设立兼职纪检监察员,明确工作职责,协助集团部门、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配合公司纪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通过开展岗位交流,促进纪检人员进一步熟悉业务,积累经验,提高综合能力;三是加强纪检干部培训,上半年组织公司纪检干部参加省纪委、省国资委组织的党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信访举报、管理问题线索等4个专题、8人次纪检业务培训,下半年计划以外训方式安排12人次参加业务培训。
反馈问题17:监督体系不健全,缺乏监督制度和具体措施,监督方法单一,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的监督乏力,对子公司监督虚化。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党委书记、分管纪检工作党委委员、班子成员注重日常监督管理,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坚持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二是完善监督制度。公司已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谈话制度、签字背书制度、约谈制度等一系列监督制度。近期,公司组织制定或修订了《投资管理办法》、《投资企业三会议案审议办法》等内控制度;三是细化监督措施。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度,分层级、分人员将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内容。针对清单落实情况,纪检监察室每季度发函至各责任主体,要求各责任主体详细报告责任落实情况,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四是创新监督方法。针对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开展自查自纠专项行动。通过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各单位构建长效机制,杜绝“四风”反弹。通过开展工程项目立项、招标、物资采购情况自查自纠行动,全面掌握子公司项目投资情况、工程招投标及重大物资采购情况,加强对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通过加大审计力度,强化公司内部监督。
反馈问题18:廉政教育不深入,廉政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部分党员看齐意识不强,对廉政学习重视不够,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活动,深入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公司党员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开展“四讲四有”专题学习讨论,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水平。对于党员学习情况,公司党委加强监督检查,未完成学习讨论任务的,要求立行立改;二是深入开展“两个法规学习年”活动。制定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方案》,组织党员原原本本学习两部法规,统筹安排年度党规党纪学习活动,增强公司党员遵规守纪意识;三是每季度开展一次警示教育、上一次廉政党课。已组织公司全体党员观看了《不可触碰的底线——衡阳破坏选举案警示录》,听取省委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陈平其教授《做讲政治有信仰的合格党员干部》、省纪委案件审理室曾海平主任《守住纪律底线 防范从政风险》和公司盛忠夏同志所做的《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廉政党课,组织党员干部到长沙市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四是结合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将廉政教育任务层层压实到各支部,落实到每一名党员。
二、执行廉洁纪律方面
(一)“风险防控不到位”相关问题整改
反馈问题19:没有系统梳理集团业务和流程,项目风险防控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配合公司正在开展的“十三五”战略规划编制,与中介机构配合,正在进行集团业务和流程的梳理;二是根据省国资委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业务实际,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重新修订的《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对项目过程跟踪、效益实现进度、风险防控措施等进行了完善;三是对公司新增投资项目严格按《湖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湘国资〔2015〕18号)的规定进行事前评审和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充分做好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论证和风险应对措施。
反馈问题20:内部监督制度流于形式,监督约束机制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拟订了《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已形成涉及人事、财务、合同、招投标、投资管理等各方面的公司内控制度体系,下一步将每年对制度流程进行梳理完善;二是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每年由风控审计部组织对所属全资子公司和重要控股子公司开展内部审计,通过审计揭示存在的问题,提出管理建议。
(二)“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办法不多”相关问题整改
反馈问题21:部分项目出资人履职不到位,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办法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由党委会审议通过《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企业三会议案审议办法》,加强对控股参股公司对外投资项目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案的审核管理;二是强化对外派董事、监事、高管履职情况考核,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审批结果在所委派公司董事会发表意见并做好反馈,将外派董事、监事、高管的履职、考核管理与三会议案审核流程管理相结合,切实维护好国有资产权益。
(三)“资金管理不到位”相关问题整改
反馈问题22:资金管理水平亟待加强,部分领导缺乏资金安全意识,管理体系不合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结合公司正在聘请中介机构编制公司战略规划和人力资源方案,完善公司的组织架构,强化资金运营管理职能,加强对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集中管理,配备专业的人才,从而完善公司的资金管理体系。
反馈问题23:资金使用过程中监管不够,制度执行不到位,资金调拨主观随意性大,资金安全存在较大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资金计划和预算管理;二是根据公司出台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对大额资金使用严格审批程序。
反馈问题24:银行账户过多,需要进一步清理。
整改情况:已清理核销已不常用的、已无融资关系的公司银行账户13个。
反馈问题25:部分公司负债率高,财务成本高,资金压力大。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集团公司系统资金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整体资金成本;二是针对相关子公司资产负债率高情况,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其项目推进及融资事项,责成该公司以其合资项目公司为主体开展项目融资,引进战略合作者回笼资金,推动了该公司融资成本和资产负债率的降低。
(四)“存在‘虚列费用’问题”相关整改
反馈问题26:违反财经纪律、虚列费用,套取资金挪作他用,如车辆使用费。
整改情况:参照湖南省党政机关关于公车改革后实施交通补贴的相关制度,修改了公司相关制度,不再凭票据报销,已从2016年7月起执行。
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一)“选人用人导向有偏差”相关问题整改
反馈问题27:竞争性选拔力度不够,很少采用竞争性方式选拔人才;托关系、领导安排现象依然存在,通过捷径获得工作机会或调整岗位。
整改情况:修订出台了《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制度(暂行)》,明确凡进必考原则,细化市场公选、考试考核、招聘录用流程,规范竞争性选人工作方案。通过严格执行该招聘管理制度,在公司内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选人用人机制。
反馈问题28:用人不规范,部分未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和备案,采用劳务聘用方式聘请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干部为高管;长期借调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并任命为部门负责人,按照企业薪酬标准发放福利待遇。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管理权限,规范对人员聘用、审核的事前审批、事后备案管理,明确劳务返聘高级专业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二是对照省委巡视组所列用人不规范问题,认真组织核查,规范聘用机关或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借用停薪离职人员劳务聘用协议,限期清退不符政策人员,妥善处置清理返聘、借用人员。
(二)“干部人事制度执行不到位”相关问题整改
反馈问题29:没有严格执行民主推荐制度,集团党委管理干部,前期酝酿不够充分;干部考察不到位,部分提拔人员缺少考察材料。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修订公司《湖南发展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及管理办法》,经公司党委会重新审议后择机出台,进一步细化干部管理组织与职责、选拔任用、推荐考察等程序,严格依规依程序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选人用人上的程序缺失现象;二是对涉及中层管理人员提职考察材料不全的问题,坚决查漏补缺,现已根据当时酝酿谈话记录重新补正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按要求存入其个人档案备查。
反馈问题30:没有严格执行凡提必审、凡提必核制度,提拔任用干部前没有进行档案审查和个人有关事项核查,部分干部档案缺少严重,存在用人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公司中层以上管理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提交了审核统计报表;二是强化干部日常管理,完善修订《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保存、登记、审核,完善补充相关中层管理人员档案,严格执行凡提必审、凡提必核制度,做好事前风险防控,防止带“病”上岗。
反馈问题31: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没有及时调整长期病休不能履职的高管。
整改情况:公司召开党委会按程序免除了病休的相关子公司原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职务。
(三)“干部人事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相关问题整改
反馈问题32:干部人事管理制度需健全,缺少有效的考核、晋升制度,能上能下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职业通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员工管理类、专业类和服务类三个序列的职业发展通道,以及晋级资格标准和程序。结合公司原有《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及管理办法》,可实现公司后备人才培养、职务晋升和竞争上岗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充分运用正在开展的人力资源咨询项目中关于改进绩效考核的工作成果,即将出台公司各层级员工绩效考核办法及实施手册,下半年将推行岗位测评、考核结果与员工薪酬、晋升、培训等相衔接的综合考核,结合公司薪酬体系的改革转换,全面推进新的绩效考核制度。
反馈问题33:干部轮岗交流不畅,未制订轮岗交流相关办法。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出台《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职业通道管理暂行办法》为公司后备干部晋升培养和轮岗交流提供了操作依据;二是已于上半年根据公司业务调整需要对相关管理岗位进行轮岗交流,下一步将结合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及管理办法》修订,加大轮岗交流的推进力度。
四、执行其他纪律方面
(一)“集团机关化、行政化问题突出”相关问题整改
反馈问题34:“衙门作风”严重,决策效率不高,时效性不强,落实力度不大;有的领导干部存在官僚主义思想,下基层调研少,与干部群众沟通少;有的领导干部进取精神不足、工作懒散、行动缓慢;有的领导干部大局意识不强,过分看重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深入学习《党章》,开展“四讲四有”专题讨论,巩固强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自查、整改和督查;二是落实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支部、基层单位联点调研机制,每年定期组织员工座谈会,加强干部群众的沟通联系,进一步融洽党群和干群关系;三是落实工作督办制度,组织定期督查和专项督查,将督办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同时结合在党支部中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行动,着重整治“衙门作风”和办事效率不高、落实力度不大问题;四是公司党委书记就相关问题,约谈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集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党委所属各支部(总支)书记。要求大家将思想统一到公司党委落实问题整改、促进改革发展的工作要求和具体部署上来,进一步树立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克服精神懈怠,增强进取精神。
(二)“‘四风’问题整改不到位”相关问题整改
反馈问题35: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认识不深,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公司“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的学习和宣传力度,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二是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省委九项规定,对作风建设整改进行回头看,重点抓好整改不到位的公车使用整改,按要求进一步严格对公务接待等作风建设相关工作的管理。
反馈问题36:公车整改未到位,超标车辆未处置,两台公车依然外借。
整改情况:一是对两台外借公车问题,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后都已退回公司,由公司安排或处置,相关公车处置事项已向省国资委上报专题报告;二是已取消公司领导相对固定用车;三是对超标车辆分批处置,已启动牌照为湘AGR032的丰田越野车的公开处置,在湖南省联交所公开挂牌公告。
反馈问题37:“三公经费”总额较大,依然存在高消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公经费”使用的事前审批流程,落实公司车辆管理、接待管理和人员出国境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三公经费”事项财务报销的审核监管,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使用;二是结合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明确监督机制,加强对公司接待、差旅、会务等廉洁风险点的监控,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高消费行为。
反馈问题38:存在以各种名义发放奖金补助,发放过节费用,巧立名目变相发放福利,购买“基金性补充医疗保险”标准过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会研究了规范发放过节费及其他福利费用有关事宜,出台了调整和规范员工福利补贴事宜的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全面清理规范员工中餐补助、交通补贴、生日费等标准和发放方式;二是鉴于2016年基金性补充医疗保险合同已签,将从2017年元月1日起按要求规范“基金性补充医疗保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9761885;邮政信箱: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一号省财政厅综合楼15楼1501;电子邮箱:hnfzjt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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