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委党史研究室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19日至8月22日,省委巡视第一组对省委党史研究室进行了巡视。9月10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委党史研究室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
省委党史研究室室务会一致认为,省委巡视第一组反馈的意见,指出了我室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这些意见,实事求是、中肯深刻,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对此,室务会诚挚感谢省委和省委巡视组对我室的爱护和关怀,诚恳接受巡视意见,做到深刻剖析,认真反思,强化措施,认真整改。
一是深化整改认识。省委巡视第一组反馈意见后,我室于9月13日召开室务会议,认真学习省委巡视组的巡视反馈意见,强化思想认识,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明确要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真抓实抓、即改严改,确保收到实效。
二是强化整改领导。成立省委党史研究室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室主任张志初任第一组长,副主任王文珍任组长,副厅级纪检员马娜(参加了前期的整改工作)、副主任谢承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政治纪律与组织纪律整改工作办公室、廉洁纪律整改工作办公室、其他纪律整改工作办公室,各负其责,认真抓好整改工作。
三是细化整改责任。我室制定印发《关于省委巡视第一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把巡视反馈意见的4个方面11 项问题,细化为30个具体问题清单,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每项整改任务都有一名室务会成员牵头,明确了责任处室(馆)、配合处室(馆)和整改时限。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四是硬化整改检查。9月30日和11月1日先后两次召开室务会,并多次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同时,注意加强对各处室(馆)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科学调度、督促检查,形成强有力的推动力量。
二、突出问题导向,切实把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整改到位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聚焦党史基础研究不够,主责主业有所削弱,精品力作不多的问题。室务会明确要求始终坚持“党史姓党”的根本原则,继续抓好“一突出、两跟进”,把党史研究作为第一位任务。在2017年党史研究课题中,加大党史基础研究课题份量,开始全面实施建党百年的研究工程,在未来5年多出有影响的党史研究成果。
2、关于在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和“非毛”思潮方面主动“发声”不够,与中央要求有差距的问题。已制定《关于进一步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和“非毛”思潮的措施》,通过增强党史工作者的使命意识、阵地意识、自信意识,针锋相对、立场鲜明地正面发声,坚决打击历史虚无主义嚣张气焰,使之无容身之地。
3、关于执行上级文件精神还有差距,存在变通现象。如在《湘潮》杂志发行过程中,存在变相摊派、与考评挂钩等问题。室务会组织进行了认真的清查反思,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已制定措施切实加强对《湘潮》杂志社的管理,把握正确办刊导向,提高办刊质量,严格执行报刊杂志清理整顿规范发行秩序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杂志发行工作,充分发挥《湘潮》以史铸魂平台的重要作用。
4、关于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突出抓好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和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已制定《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和《省委党史研究室加强和改进基层党支部建设的实施办法》,提出了强化党的建设的有关具体措施,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增强党员的宗旨意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上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组织室务会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室务会研究决定至少每季度集中专题研究一次本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存在的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和改进措施;三是进一步学习落实我室制定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不断强化室务会成员的主体责任。
6、关于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是抓好制度的学习,每年以各处室(馆)为单位集中学习2次,并进行学习讨论,每人写1篇学习心得体会;二是抓好制度的优化,根据新的形势要求和我室的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三是抓好人员的培训,对相关人员每年分别组织一次培训,同时适当补充调整优化管理人员;四是加强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7、关于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的问题。一是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对纪检监察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二是争取成立机关纪委,理顺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三是聚焦主业,纪检监察干部专职纪检监察工作;四是加强对处室和党史陈列馆的监督,已印发《中共湖南省委党史研究室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梳理表》,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防控。
(二)执行廉洁纪律方面的整改情况
8、关于违反津补贴规范管理有关规定,违规发放值班费、节假日慰问费等补贴的问题。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和说明。室务会要求全室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立“讲规矩有纪律”的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学促做,知行合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的相关制度规定,严格规范津补贴发放,坚决杜绝违规现象。
9、关于存在私设或变相私设“小金库”现象,将收取的赞助费、编纂费等不入单位财务账,而是放在学会等其他账中,规避财政监管的问题。室务会组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2013年以前我室采取“分灶吃饭”的形式,以处室为单位承包课题,项目经费按照一定比例由各处室自行支配,使用管理比较混乱。经过认真整改,2014年以来我室已经杜绝了过去“分灶吃饭”时“谁收谁支谁管、处室负责使用”的现象,学会财务已上收至室本级统管。我室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学会财务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省3个学会(省党史学会、党史人物研究会和毛泽东思想研究会)账号统一规范管理,学会经费集中统管,由分管财务工作室务会成员签批,确保学会经费收支始终受到严格监管。今后还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坚决防止出现“小金库”。
10、关于《湘潮》杂志社财务监管缺失,财务制度不够健全,收支管理不太规范,且长时间没有进行过审计,以发行费、劳务费等名义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室务会、编委会组织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反省和整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湘潮》杂志进行了审计,取消了理事会,取消了“白条子”入账,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大了大额支出费用的监管力度,同时进一步规范杂志发行费和劳务费的发放。禁止杂志社向主管单位工作人员支付任何形式的福利和津补贴;大力加强《湘潮》审读评刊工作,在本室内外聘请审读员、评刊员和订刊联络员,切实把握政治导向,提高办刊质量;定期对杂志社财务进行审计,确保财务管理规范有序;积极争取纳入党报党刊发行范围或向省财政争取办刊经费,力争逐步向免费赠送过渡。
11、关于虚列名目套取资金,如在课题项目资金管理中,以出版费名义从财政付款给有关出版社,对方扣除一定比例费用后,再以“稿费”名义返还给经办处室,由各经办处室管理使用的问题。对近年来我室承担的重点课题稿费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仔细核查,2013年以前报酬发放确实存在不规范问题:把稿酬当福利,超范围发放;发放标准比较随意,有过度取酬现象;发放形式通常为“白条子”造表签字报账等等。2014年以来的稿酬发放,经过认真整改,不断规范,逐步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稿酬的发放对象只限于依法取得著作权、受版权法保护的作者,非职务行为的编审劳动按法律规定给予了报酬。当然,今后还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室出台的《党史作品报酬评审支付暂行办法》,严格区分职务行为和非职务行为,严格规范稿酬发放标准和方式。
12、关于违规拉赞助并按比例返还经办人的问题。一名经办人写出了说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已全部退回提成款。
13、关于党史陈列馆工程项目招投标不规范,有多个单项工程未经招投标,直接委托相关公司承包,如布展的消防工程、增补工程、监理工程等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以及评标不太规范的问题。室务会组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核查情况表明,整个消防工程均包含在主体建筑工程之内,而主体建筑工程进行过公开招投标,其他增补工程与消防工程类似,是由施工过程中变更量的累计而来,为便于进行工程结算,将所有变更工程量累计起来整体打包签订补充合同。监理工程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按规定没有进行招投标。在陈列馆布展项目的评标过程中,我室参加的两位评委都是根据投标公司提出的方案,按照各自的看法评标打分。对这一问题,有认识不到位、处理欠妥当的地方。今后,室务会将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全程跟进,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举一反三,堵塞漏洞。
14、关于存在分包工程不招投标现象,如2014年将《潇湘魂》雕塑等项目从某中标公司分包出去,交给其他公司承建,但没有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的问题。室务会组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核查情况表明:为了陈列布展的质量和很好地体现湖南特色,我室与中标公司商量并经中标公司同意,由其他公司制(创)作了序厅《潇湘魂》雕塑、反映湖南风光的大型瓷版画、反映南下湖南省委与地下党湖南省工委胜利会师和湖南模范典型兰才干先进事迹的油画各一幅。这3个项目都包含在中标公司中标并负责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范围之内。对这一问题,存在理解不到位、处理欠规范的地方,室务会认真汲取此次教训,坚决防止再发生此类问题。
15、关于存在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情况,如某公司在消防智能照明系统的招标时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中标,事后却以无法完成工程为由要求签订补充合同,对该系统的价格进行了调整,实际结算超中标合同60余万元的问题。室务会组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核查情况表明:某公司在中标时,清单中是普通消防疏散系统,价格是13.4万元。施工时发现图纸是智能消防疏散系统,图纸和清单明显不符。根据消防要求,大型公共场地必须使用智能消防疏散系统。按照省财评中心按图纸施工的要求,联合组织了对消防疏散系统由普通型改智能型的价格评审,评审扣除了普通消防疏散部分金额13.4万元,审定金额73.76万元。这一情况的出现,同样存在工作不细、作风不实的问题,要引以为诫,夯实作风。
16、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严,多报工程项目资金的问题。如在实施陈列布展非标部分时,施工管理人员明知某公司多报工程结算款,仍然同意报财政评审,导致财政多付工程款34万元。室务会组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核查情况表明:这34万的额度是我室上报省财评中心预算并得到评审结果之后,再做中标方工作而从中标方挤出来的,没有在上报预算时有意多报。34万元已全部用于党史陈列馆建设之中,没有用于其他。这一情况的出现,确实存在有关人员作风欠踏实、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室务会已责成相关同志提高认识,汲取教训,消除隐患。
17、关于存在兼职取酬问题。本室各层级领导,因工作需要分别在杂志社、课题组兼任了职务,有的甚至兼任多个职务,每个兼职均领取报酬。领导干部从事宣讲或培训员工,也存在领取讲课报酬的情况,有的在自己分管单位进行员工工作培训,也领取了报酬。对这一问题,室务会组织进行了认真的清查和说明。今后要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本室各层级领导在杂志社、课题组的兼职行为,区分好职务行为和非职务行为,杜绝兼职取酬。
18、关于个别领导利用职务之便,虚造名单,违规领取报酬问题。室务会组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核查情况表明:确有个别室务会成员及处级干部为了避税,增列了稿酬领取人。3名当事人对增列稿酬领取人、少交个人所得税问题进行了深刻检讨,主动表示补交个人所得税。室务会对这一现象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认真反省,汲取教训。
(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的整改情况
19、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在议事决策过程中,室务会议事规则执行不够,一些重大决策听取其他同志意见不够,个别决定还存在个人说了算的现象。室务会组织学习毛泽东同志的《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大对《室务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执行力度,做到贯彻制度不走样、不变通、不含糊。充分发扬民主,吸收室务会成员和处长的合理意见,重大问题会前充分酝酿。
20、关于选人用人导向有偏差,有“重宣教、轻研究”的议论,以及奖优罚劣、选贤任能的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还没有充分体现的问题。室务会组织学习中央、省委有关正确用人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结合党史工作实际,修改完善我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正确用人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程序〉的通知》,在奖优罚劣、选贤任能、能上能下方面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办法措施。
21、关于考选干部过程中存在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的情况,如2015年公开考选干部,个别报考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但仍通过了资格审查,参加了公开选调考试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清查和检讨,确有一位同志不符合条件参加了公开选调考试,但在发现其不符合基本报考条件时便取消了资格。但总的来说,的确存在把关不够严格的情况。室务会已责成人事部门要尽快提升干部业务素质,准确领会政策,严格掌握和执行政策。
22、关于竞争性选拔干部方案还需完善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反思,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案,合理设置考评科目和所占比重,改进出考试题的方法,发挥好室务会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决策把关作用。
23、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不严,有的干部档案姓名与户籍及身份证姓名不一致,且其档案中还有多份履历、自传、考核材料的审核部门公章与实际行政区划改变的情况不相符,人事部门在审核档案时未及时发现的问题。室务会组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关于某同志档案姓名与户籍及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的问题,通过公安部门的证明材料证实是同一人。关于该同志档案中还有多份履历、自传、考核材料的审核部门公章与实际行政区划改变的情况不相符的问题,当时的当事人和组织出具了说明材料,证实是历史原因造成的。我室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中的确存在政策理解不准、把握不透、执行不力,从而导致审核把关不严、问题未能及时发现。今后,一定认真汲取教训,对照有关文件和单位专项审核工作方案,严格按审核范围开展审核,做到应审尽审,漏审的及时补审。
(四)执行其他纪律方面的整改情况
24、关于个别领导干部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要求,违规公务接待、接受服务对象安排旅游等问题。室务会重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严格规范各处室馆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的公务接待行为,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25、关于对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情况了解不够,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不多的问题。 室务会责成机关党委、工会加大关心干部职工工作、生活的力度,室务会成员、各处室(馆)主要负责人开展了与干部职工的谈心交流,尽量多了解干部职工8小时以外的生活方面的实际情况和思想动态,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6、关于室务会成员下基层调研不多,沉下身子、解剖麻雀,切实解决一些具体问题就更少的问题。已制定《室务会成员联系基层制度》,室务会成员每人联系2-3个地级市及1个县(市、区),每人每年到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不少于4次、不低于30天,每年切实帮助解决1至2个实际问题。积极向中央党史研究室和湖南省委鼓与呼,力争解决好全省党史部门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的定性问题。
27、关于文风会风未彻底好转。开长会、讲长话、发长文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问题。室务会成员进一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切实转变文风、会风。办公室加强了发文把关,尽量发短文。开会加强了时间安排和时间控制,除特殊情况外,开会没有突破规定的时间。
28、关于个别班子成员全局观念不强,习惯于为自己分管的工作、为自己分管的处室说话,对不属于自己分管处室,过问和关心很少的问题。室务会已督促各成员加强政治学习和党性修养,增强全局观念。既要关心、爱护自己分管的处室的同志,还要关心、爱护自己不分管的处室的同志。
29、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对干部的教育批评方式比较简单,批评人不注意场合,有存在“家长”作风的反映。室务会已责成有关同志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注意批评教育干部的方式方法。
30、关于内部管理评价机制还不十分科学,机关绩效考核机制还不完善,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措施还不太具体,仍然存在少数干部作风不实的问题。已进一步完善室机关绩效考核办法,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进一步规范室机关工作秩序,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已制定《机关考勤管理制度》和《省委党史研究室机关工作人员公务时间基本礼仪规范》。
三、持续推进整改,通过构建长效机制不断深化整改成果
通过巡视整改,全室同志对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明显增强。目前,我室的整改成果还是阶段性的,还需要坚持不懈,常抓不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省委、省纪委和省委巡视办要求,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在完成全部整改任务的同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一是始终坚持“党史姓党”,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按照中央要求,进一步突出开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间段历史研究,即时跟进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决策部署,即时跟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理论发展,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改进作风、提振精神,充分发挥党史工作的资政育人作用,不断深化党史研究和宣传教育,旗帜鲜明反击历史虚无主义,在巩固和壮大意识形态阵地上发挥更大作用。
二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履行主体责任,面对问题敢于碰硬,敢于亮剑。室务会成员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室主要负责人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室务会成员认真抓好分管处室(馆)的党风廉政建设。各处室(馆)负责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纪检监察干部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敢于担当、敢于斗争,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坚决纠正,不护短、不姑息。全室党员干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高从政治上看问题的能力,始终忠诚于党,尊崇党章,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把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三是不断强化督促检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按照“政治建室、研究立室、宣教兴室、人才强室、创新活室、从严治室”要求,做到常抓常管常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开展纪律教育,养成纪律自觉,用纪律管住党员干部。强化督促检查,遏制问题苗头,抓早抓小抓细抓常,经常做到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自觉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的贯彻落实,继续推进“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进工作作风,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历史支撑。
四是持续抓好巡视整改,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巡视整改永远在路上。我们将继续保留室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下设的办公室,继续推进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或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按照整改方案善始善终完成。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整改期间,我室已经研究出台或修订出台了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共9个,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选人用人、资金项目管理以及“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等方面,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规范管理,着力构建严密、高效的权力内部控制机制,织密和扎紧制度的笼子,以此确保我室的各项工作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中获得新的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1-82217462;邮政信箱:长沙市韶山路一号省委党史研究室整改办;电子邮箱:pg2215053@126.com。
中共湖南省委党史研究室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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