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女子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6月21日至7月15日,省委巡视第五组对湖南女子学院进行了巡视。9月9日,省委巡视第五组向湖南女子学院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好抓实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罗婷任组长,院长杨兰英、党委副书记吴洛夫和纪委书记周劲松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均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委书记周劲松兼任,办公室下设协调督查组和文秘组两个工作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成立确保了学院党委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认真研究,明确责任分工
在近2个月的集中整改时间里,学院党委召开了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党委会、1次督办会,以落实整改工作。 9月14日,院党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认真学习省委巡视工作有关要求和《反馈意见》的基础上,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把自己摆进去,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主动认领问题,并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根据民主生活会的整改任务认领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中共湖南女子学院委员会落实省委巡视第五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围绕该方案,学院先后2次召开党委会,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定了4大方面14个问题的整改任务,明确了每项任务的牵头院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对时间跨度长、整改难度较大的个别整改任务进行了专题分析讨论,积极探索整改路径。
(三)加强督办,严肃工作纪律
在学院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定期与各责任单位沟通联络,跟踪项目进展,加强工作督查,确保了整改工作的有序推进。按照“责任到人,整改到位”的原则,党委要求能立行立改的任务马上就改,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的,要明确时间推进表和具体措施,在整改过程中,要注重构建长效机制,注重建章立制。11月2日,各责任院领导向学院党委汇报了各自牵头的整改任务的完成情况,目前,整改工作进展顺利,大部分整改项目已整改到位,个别问题正在抓紧落实。党委明确,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要及时销号,对未能按时完成的要加强督查督办,对消极对待整改任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律停职,对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一律严肃追究责任。
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
1.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1)关于重大事项决策把关不太严的问题
2016年9月学院修订印发了《中共湖南女子学院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湖南女子学院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厘清了党政职责,明确了议事规则,今后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重大事项决策进行严格把关。
(2)关于党委决策有时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问题
一是切实规范党委会议事程序,会前做好充分论证,提出解决问题的合理化建议。
二是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议事时认真按照民主集中、集体决策的原则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
三是强化执行力,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党委决策的落实。
(3)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党委细化分解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确保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二是加大贯彻中央精神力度,系统地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历次会议精神。
三是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机制,使学习向基层延伸。
2.党的建设有所弱化问题
(1)关于党委自身建设缺乏力度问题
一是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党建责任意识,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领导班子成员通过上党课、参加总支(支部)学习讨论和廉政谈话等形式,加强了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
二是加强和改进了会风,开会时能认真结合实际情况直面问题、直击病灶,确保会议研究决策实效。
三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本着对党的事业和同志负责的原则,认真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达到民主生活会红红脸、出出汗的良好效果。
四是严格按照新修订的议事规则对党委工作进行研究决策。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比较弱化问题
一是2016年5月举办了为期7天的党务干部培训班,57名支部书记和12名党务干事参加了培训,提高了全院党务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是在2016年下半年进行的中层干部换届中,已选优配强各系党总支班子,改变了文传系、外语系、会计系长期由系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和系总支副书记长期缺位的局面,加强了基层党建工作队伍建设。
三是2016年11月已出台《党总支(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和《机关总支各支部调整的通知》,2016年11月底完成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四是2013年已出台《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党建工作系列制度,学院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
五是2016年11月底统一印制支部会议记录本并发放使用,规范支部会议记录工作。
(3)关于发展学生党员入口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2016年10月已选优配强各系党总支班子,确保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有专人负责。
二是2013年已出台了党员发展公示制度,学院加大对党员公示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规范发展学生党员的程序,注重发展党员质量。
三是2016年11月已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对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进行了规范。
四是按党费收缴标准,已核算每名党员2016年的党费收缴标准,2013年至2015年应交党费、实交党费和应补交党费数额。党费收缴工作于2016年12月底完成。
3.全面从严治党还不到位问题
(1)关于纪检干部队伍力量比较薄弱问题
一是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专兼职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学院党委已同意增加1个纪检监察干事岗位,拟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选用。
二是要求各党总支结合换届工作,选优配齐纪检委员,充分发挥纪检委员作为兼职纪检监察人员的作用;同时,在师生中择优聘请了8位特邀纪检监察员,进一步加强了学院的监督力量。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纪检监察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强化自学的前提下,2016年下半年派出2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省委教育纪工委组织的办案业务知识培训班。省纪委、省委教育纪工委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我院纪检监察干部都积极报名参加。
(2)关于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今年已制定出台《湖南女子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联席会制度》、《湖南女子学院校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单位制度》和《湖南女子学院特邀纪检监察员工作办法》等制度文件,学院将用好这些制度,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推进监督工作。
二是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分别从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纪委加强监督。
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法规法纪学习。2016年3月以来,已通过组织2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辅导报告会、观看3部警示教育片、编辑4期《党风廉政学习资料》等方式,加大了廉政教育工作力度。2016年12月,将结合处级干部培训教育工作,重点开展警示教育。
(3)关于追责问责失之于宽松软问题
一是聚焦主业,2016年10月,纪委(监察处)已将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的工作移交至学院办公室。
二是坚持有案必查,严肃查纠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违反师德师风问题,今年已立案查办2起违纪案件。
三是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抓早抓小,灵活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轻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执行廉洁纪律方面的问题
1.财务管理不严格,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1)关于科研经费管理比较粗放问题
一是及时规范账务处理。从2016年开始,将科研经费拨款及以其它方式转入学院的科研经费分别记入“科研经费拨款”和“科研事业收入”,对科研收入进行专项核算。
二是完善财经制度。学院2016年6月进一步完善了财务报销、差旅费、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制定了《湖南女子学院财务报账管理办法》、《湖南女子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和《湖南女子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严格开支范围,不允许超标开支,规范了各项开支。
三是对“企业管理”学科建设经费中违规报账的费用已予以清退。
四是加强报账过程中的财务审核和财务稽核,对于不符合财务制度规范的行为及时纠正。
(2)关于财务预算执行不到位问题
加强财务管理,今后,将严格按照学院2016年6月出台的财务制度规定标准和审批程序执行。
(3)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不断完善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报账、记帐行为;加强对财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强化财务稽查,拟在财务处增设稽核内审岗位。对省级重点建设学科《资本结构与企业财务管理研究》和校级重点建设学科“会计学”中,向部分院领导和教师支付的劳务费已予以清退。
(4)关于“收支两条线”没有严格落实问题
关于瀚颖和康之源公司的管理费,2016年9月将2013-2015年挂在往来科目下的管理费余额已按规定上缴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管理局。从2016年1月开始,收到的管理费全数列入“应缴国库款”科目,并定期上缴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管理局。
关于外省艺术考试报名费,我院从2015年1月开始,收到的外省艺术考试报名费已全数列入“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并及时上缴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管理局。2014年12月以前挂在往来核算科目下的报名费余额,于2016年7月已全部上缴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管理局,纳入专户管理。
关于保卫协会会费,自2016年起,会费全数付至协议代管公司进行专项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2.项目管理不规范,监管措施缺失问题
(1)关于项目投资超预算比较普遍问题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思想觉悟。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增强责任意识,提升管理能力。
二是建章立制,规范基本建设。学院已出台《湖南女子学院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规定》、《湖南女子学院建设工程设计管理办法》、《湖南女子学院施工管理办法》、《湖南女子学院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湖南女子学院建设项目隐蔽工程验收制度》、《湖南女子学院建设工程变更与签证实施办法(暂行)》与《湖南女子学院基建工程建设现场应急预案》等7个制度,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进行了规范与要求,保证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三是严格工程立项、设计工作。立项时采取聘请专家对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及投资额进行科学充分论证,组织使用部门、审计部门、设计部门、咨询公司多轮商讨,科学合理的编制投资估算。择优选聘有实力的设计公司参与我院项目设计,主体、附属工程与装修一并考虑,确保建设一次到位。
四是强化管理,严格控制变更。已出台《湖南女子学院建设工程变更与签证实施办法(暂行)》,工程项目原则上不变更。建设过程中如因不可抗拒原因导致变更,请示省教育厅批准同意并报省发改委获批后,按规定程序调整。
(2)关于部分项目没有进行招投标问题
一是2016年11月已出台新修订的《湖南女子学院招标与采购工作实施方案》、《湖南女子学院招标采购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和操作流程。
二是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以及学院有关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办事,坚决杜绝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先建后批现象的发生。今后所有建设项目必须取得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及消防设计合格文书等审批手续后开工建设,确保建设程序合法合规。
三是在招投标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提高招投标工作透明度,做到标前信息公开、最高限价公开、中标结果公开,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和工会等部门的监督。
四是对于大额支出的项目,要求必须在学院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经过充分讨论决定后,才能进入招投标阶段。
(3)关于个别建设项目管理不善产生矛盾和纠纷问题
学院已致函授权某律师事务所,委托其代表学院开展相关调查取证工作,以依法追究3、4栋教职工住宅楼开发商的责任。
3.资产管理不严格,存在流失风险问题
(1)关于门面租金收入未纳入财务统一管理问题
已将门面租金收入纳入学院财务统一管理,一切费用严格按学院财务制度执行。
(2)关于教学场地租赁费用流失比较严重问题
一是2016年11月出台了新修订的《湖南女子学院实训室管理办法》、《湖南女子学院教室管理办法》,增加系部管理和违规处理条款,杜绝违规经营活动。
二是进一步加强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严格学院场地租赁行为,做到不贪不占,克己奉公,不谋私利。
4.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仍然存在问题
(1)关于代收学生费用未退还到位问题
关于代收学生费用问题,已将此项经费作为帮困奖补基金,专项用于学生奖励和资助。
自2014年起,公寓用品由学院招标选择供货单位,新生报到时自愿到供货单位以招标价购买,学院财务不再代收
公寓用品费。军训服装费从2015年开始按实际招标采购价代收,体检费按实代收,不再有差价款。
(2)关于奖助学生资金沉淀问题
依据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试行办法》(财政{2007}92号)的规定,2016年上半年已出台《湖南女子学院校内助学金管理办法》、《湖南女子学院扶贫帮困专项爱心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湖南女子学院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湖南女子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通过增设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优秀经济困难学生和其他优秀学生奖项,提高勤工助学资助额度、奖学金奖励额度、困难学生补助标准等方式加大对学生的奖励资助力度。
(3)关于存在乱收费行为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学院教材选用评价制度》,规范学院教材的使用与管理,明确学院教师自编教材及试题集使用的规定和报批的相关流程,加强对自编教材的评审准入关。
二是增设了院外专家审核环节,教务处已对我院所有自编教材进行了全面评审,并将院外专家评审作为自编教材选用的必经程序。
三是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教师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严禁随意摊派或变相收取学生费用的行为。
(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1.选人用人政策执行不够严格
(1)关于坚持选拔干部标准不够严格问题
院长助理人数已由4人减为2人,决定不再新增院长助理岗位,已全面取消中层正职助理岗位。对个别教职工在原单位兼职取酬的情况进行了清理整顿。
(2)关于学院领导的分工不够科学合理问题
11月初,学院党委已对学院领导分工进行了适当调整,使其更加科学合理。
2. 关于干部使用和激励机制不完善问题
一是学院已规范有序地完成了中层干部换届和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15名中层正职进行了轮岗,3名中层副职进行了交流,14名中层副职提拔为中层正职,30名管理岗干事和专任教师提拔为中层副职,中层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中层干部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二是重视后备干部培养。完成科级干部的岗位设置,选拔一批优秀年轻的科级干部充实到干部队伍中来,做好干部成长梯队建设。
三是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3. 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比较滞后问题
一是改善档案管理办公条件。增添档案管理设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归属档案馆管理,实行库房、办公室、阅档室和微机室四室分开。
二是增加档案管理人员1名,负责各类人事数据统计管理。
三是开展档案排查与甄别,确保档案完整性与真实性。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规定》及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完成了干部档案专审工作,查遗补缺,严惩造假,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全面、准确反映干部的真实情况。
四是规范档案管理。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对材料进行科学、详尽分类,装订成册,分门别类上架保存。
五是建章立制,加强档案管理制度建设,明确管理职责。做到材料不符合要求不归档,查阅不符合规定不提供,不自带档案,不管理自己和亲属档案。
六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的保护保密工作。做好八防(防盗、防火、防潮、防高温、防尘、防虫鼠、防光、防有害生物)工作,立项安装监控设备,确保档案安全。
4. 关于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
一是在今后的“人才培育工程”中,严格按照培养协议进行考核,及时公布工程实施的进展情况及考核结果。
二是加强学院党委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建立人才引进责任制,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广纳英才;积极营造有利于人才培养的良好环境,做好环境服务。
三是结合省内其他本科院校的人才引进办法和学院实际,修订了人才引进办法,提高人才引进待遇。合同管理和后期考核已修订,按照新的办法开展人才引进工作。
(四)执行其他纪律方面的问题
1. 关于个别领导干部违反群众纪律问题
对于因3、4栋教职工宿舍房产证无法办理造成的有关遗留问题,在听取当事双方10户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在省委巡视组的指导下,学院党委2016年7月12日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了三个解决方案,由当事双方自行选择,目前,已有2户按方案协商解决好,对其他8户问题的解决学院正在努力推进之中。
2. 关于个别教师失德失范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湖南女子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考评推荐思想政治与师德考评方案》,把师德师风建设列入教师培训、工作评价、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和内容,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正起草制定《湖南女子学院师德师风建设管理办法》,构建师德师风“责任机制”、“教育培训机制”、“激励机制”、“考核机制”、“监督和师德失范行为惩处机制”。
三是积极开展师德师风学习教育活动。2016年10月25日已召开学院师德师风建设专题会议,结合学院案例警示全体教职员工并提出纪律要求,严防师德师风失范。
3. 关于违规发放奖金和补贴问题
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院对发放奖金和补贴情况进行了清理,对有关奖金补贴项目进行了停发处理。对于教职工的节日福利,工会已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执行。
在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学院制定的整改方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敢于担当的精神,落实“两个责任”,紧紧围绕学院发展稳定大局,以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为目标,持续抓好落实各项整改任务,把巡视整改同学院的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学院和谐稳定,科学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院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0731-82825038,电子邮箱 543879743@qq.com。
中共湖南女子学院委员会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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