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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6-11-11 10:10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6月20日-7月19日省委巡视第四组对学院党委进行了巡视。9月8日,省委巡视第四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抓部署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

  巡视意见反馈后,学院党委及时召开会议,深入学习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领导的讲话指示,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站位于“四个全面”的战略视角,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着力于省委巡视第四组的反馈意见,把整改工作作为管党治党的一项政治任务,把抓好整改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学院党委先后召开了1次巡视问题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和4次巡视问题整改专题会议,明确要求班子成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务必坚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硬性要求。班子成员纷纷表示,坚决落实省委巡视第四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做到让组织放心,让师生满意。

  (二)强化组织领导

  省委巡视第四组在学院召开巡视意见反馈会后,学院党委立即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院长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巡视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牵头抓落实。为高效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抽调5名同志,具体负责联系协调、督促检查、材料撰写等工作。

  (三)抓好安排部署

  在意见反馈会后,学院党委先后召开了巡视问题整改落实专题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副科以上中层干部会。为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学院专门听取了省委巡视第四组领导的意见,反复征集班子成员、相关部门意见,多轮讨论修改,制定了《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第四组专项巡视学院党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湘工职党发〔2016〕39号),明确了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和步骤要求。党委书记亲自抓整改部署,纪委书记牵头抓整改方案制定,班子成员带头抓整改方案落实。针对省委巡视第四组的反馈意见,进行了逐一细化分解,形成了《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第四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清单》,主要包括5个大任务、28个小任务,明确了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主抓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建立了任务书,画好了路线图,列出了时间表。

  (四)压实领导责任

  学院党委明确了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主抓领导、责任单位,建立了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按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松手、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软手,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不甩手、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责任不缩手”的要求,切实做到了“四个一”,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同时,学院党委还明确了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为本总支(支部)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各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紧盯整改事项一改到底,确保了各项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五)坚持督查问责

  学院党委把严的纪律和实的要求贯穿巡视整改工作的全过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等工作来抓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切实把整改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服务师生的过程,转化为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实效。根据《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第四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清单》,对照具体任务分工,把握督查重点,细化督查节点,将明查与暗访、抽查与普查相结合,实行“一周一督查”、“一项一通报”,确保整改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精准发力,抓问题整改

  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交办的事项,学院党委坚持一项一项地整改,一个一个地攻坚,实行“销号”制度,整改一项,销掉一号,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一)关于管党治党不够严、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党的建设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高度重视,突出党建地位。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党的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明确要求班子成员、各党总支(支部)书记要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责任意识。根据湘办发〔2016〕20号文件精神,学院党委修订和完善了《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施细则》,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严格议事决策规则。学院党委坚持召开两次全院性党建工作会议,即上半年召开年度党建工作会议,下半年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切实解决“党的建设缺失”的问题。

  二是贯彻落实,履行两个责任。进一步加强学院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的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强化党委中心组学习,把握文件精髓要义,认真履行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增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三是履职尽责,抓实学习教育。学院党委高度重视,把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成立了组织机构,制定了《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扎实推进了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了针对性,抓实专题学习讨论,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党支部每月召开2次全体党员会议,组织2次集中学习。突出了经常性,创新学习教育举措,学院党委中心组在学习教育过程中开展“六个一”活动,即班子成员每月学一篇文章、写一次心得;每学期读一本好书、写一篇文章;每年讲一堂辅导课、写一个调研报告;组织副科以上干部及其家属参观了长沙监狱,开展了警示教育;组织全院党员干部参观了湖南省党史陈列馆、雷锋纪念馆,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党员参观了“三馆一厅”,开展了理想信念教育。突出了实效性,抓紧学习教育落实,结合“纠‘四风’、治陋习”、“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抓巡视整改,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四是加强考核,优化考核内容。学院加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明确将党建工作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建立和完善党总支书记述职述廉述党建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党建工作意识,有效扭转“领导干部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

  五是完善制度,严肃党员管理。通过在《系部目标考核方案》、《职能部门管理考核办法》加大党建工作权重,进一步加大对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抽查和考核力度。严格执行《学院教职工党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坚持每年进行党员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严肃党员管理。

  2.关于停薪留职党员长期脱离党组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

  通过自查,学院有3名党员停薪留职后,被划入直属党支部。组织人事部门与所属党支部书记已经一同找其谈话,进行了思想教育。所在支部加强对其考核和管理,严肃党纪法规。3名同志表示今后按照要求,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加强与支部的联系,接受支部管理,通过现场或在线形式积极参加支部生活。

  3.关于培养发展党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争取支持。加强对年轻教职工的入党引导和培养,按照发展计划做好职工党员的发展工作。

  二是完善制度。根据新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修改了《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细化培养环节和责任人,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严格培养程序,提升学生党员发展质量。

  4.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11月底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学院成立了清查整改小组,由分管副院长任组长,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及各党(总)支部书记为成员,具体负责党费清查清缴工作。

  二是统一思想认识。学院党委专门举办党费收缴培训班,全院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参加了培训班,统一了思想,进一步明确了党费收缴的管理规定。

  三是抓好组织实施。制定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从2016年10月起,不再从党员工资中直接扣缴党费,改为由每名党员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规定按月向所在党支部缴纳党费,由党支部在党费证上进行登记,各党支部按时将党费交到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按时上缴党费。学院在财务上独立设置党费专用栏目,每季度核对1次帐目,每年公布1次党费使用情况。

  四是推进清查补缴。按照中组发〔2008〕3号文件规定的党费缴纳标准,对2008年4月以来党员缴纳党费的情况进行全面清查、补缴,目前这项清查补缴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

  5.关于停薪留职党员未缴纳党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明确要求。学院党委明确要求,对应缴党费而拒不补缴的党员,要严肃处理。

  二是做好清查。学院对2名停薪留职党员所欠交的党费进行了全面清查,查清了其所欠党费数额。目前此二人已经足额补缴了所欠党费。

  三是加强教育。由学院纪委和组织人事处负责同志共同找其谈话,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6.关于对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增加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1个。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为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学院纪委研究决定加大对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培训力度,每月集中学习1次,每年举办1期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培训班。

  7.关于纪委书记分管了大量其他工作及纪检工作“三转”要求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争取上级支持。学院党委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已以书面的形式向局党组提出请示:“调整个别院领导的职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不由1人兼任,单设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湘工职党发〔2016〕43号)。

  二是支持纪委工作。学院党委坚决支持纪委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查办违纪违规案件,支持纪委落实和深化“三转”要求,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在2017年预算中增加办案经费,以有力到位的条件保障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推进。

  8.关于院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2月底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年初各党(总)支部纪检委员与院纪委签订了监督责任书。实施责任分解,层层抓好落实;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强化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加强对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是突出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自律情况的跟踪督查;加强对选人用人、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基建工程、招生录取、后勤服务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严格规范流程,防范廉洁风险。

  二是用好“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内部监督队伍建设,聘请了一批廉政监督志愿者;抓从业风险排查,在全院范围内全面开展从业风险排查工作,建立风险防控体系;抓内部巡察工作试点,对处室和系部开展内部巡察工作;抓约谈函询工作,对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谈话函询、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纪律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手段,早提醒、早纠正,达到既严明纪律又团结同志的目的;抓严格执纪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违纪违规现象严厉查处,切实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警示教育目的;抓“四风”陋习整治,集中开展“纠‘四风’、治陋习”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二)关于维护学院利益不够的问题

  9.关于没有完成南校区人员分流的问题

  整改情况:12月底完成。

  一是调整南校区人员的工作岗位。根据南校区运转实际,在南校区设置18个工作岗位,另在北校区设置11个工作岗位,对在南校区工作的除2名中层干部以外的29名在编在岗教职工进行岗位调整。具体方案详见附件《学院南校区教职工岗位调整方案》。目前正在进行,年底到位,在2017年按照新的岗位要求加强管理。

  二是加大南校区职工的考勤力度。严格考勤,加大考勤抽查力度,不仅南校区管委会经常对出勤人员进行抽查,学院对南校区教职工的出勤情况也进行随机抽查;对迟到、早退和旷工的职工严格按照《学院教职工考勤与请假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10.关于没有与主管部门协力妥善解决南校区土地划分、资产处置等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

  一是争取上级支持。学院党委已以书面的形式向局党组提出请示:“明确学院与省地调院两个单位的土地界线、资产权属以及安全责任、水电管理等范围。”(湘工职党发〔2016〕43号)

  二是做好“四化三改”。学院召开相关会议,决定改善南校区职工的居住环境。“四化三改”项目经费,学院已列入2017年预算中。

  11.关于社会化学生公寓回购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制度建设。坚决维护学院利益,是领导班子义不容辞的责任,学院党委始终把其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责任追究办法》、《“四不一末”制度实施办法》、《学院党委决策议事规则》等制度。

  二是领会精神,维护学院利益。进一步学习、领会省政府印发的《湖南省化解高校社会化学生公寓和食堂运营困难工作方案》(湘政办发〔2013〕23号)的文件精神,对照原合作协议,对回购方式、处置环节程序的规范性等进行核查,查找处置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形成社会化学生公寓和食堂回购分析报告。今后,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在处置有关资产回购问题上,举一反三,充分发挥学院法律顾问小组的作用,慎重决策,坚持依法治校,切实维护学院利益。

  12.关于食堂处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依法治校,吸取经验教训。食堂承包经营到期后,由于为维护稳定的需要,并保证新学期在2015年8月28日开学时能如期开餐,经法院调解,学院作了一些让步。今后,我们要吸取教训,增强法律意识,在处置有关承包经营问题上,充分发挥新成立的学院法律顾问小组的作用,慎重决策,按合同办事,坚持依法治校。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相关程序。进一步加强学院《经济活动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规范类似事情的处置程序,明确各处置环节的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工作职责与纪律要求,严格按照学院《权力运行责任追究办法》进行问责、追责;进一步完善学院《合同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和《采购项目立项审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对隐藏漏洞和风险点的排查,切实维护学院利益。

  三是全面清查,加强风险管控。学院各类合同的管理,对学院所有经营性合同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找出存在的风险点,进一步完善合同相关条款,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出台相关处置方案,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理。

  (三)关于对维护学生利益重视不够的问题

  13.关于落实管理责任和校纪校规不严,2015年发生学生意外事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不断加强珍惜生命安全教育。在学院、系部、班级等各个层面开展了一系列安全教育活动。特别是对酗酒、传销、网贷及违规用电危害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教育,切实强化师生“人人珍爱生命,牢记安全至上”的意识。

  二是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示范教育。学院通过开展学生干部培训班、座谈会、个别谈话、学生干部(党员)示范寝室、奖惩机制建设等形式,强化了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的责任意识和示范作用,确保其真正成为学院、辅导员、宿舍管理员的助手。

  三是扎实做好特殊学生跟踪教育。抓紧抓好违纪学生、单亲家庭学生、贫困生、恋爱学生跟踪教育与管理,建立特殊学生的档案台帐,完善家校联系制度,实施 “一名学生、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跟踪教育机制,拚弃以处分代替教育的做法,建立违纪学生帮扶和定期谈话制度,帮助特殊学生顺利成长。

  四是切实加强相关制度落实督查。明确学院学生处、系部、辅导员、院系学生干部、班级考勤干部的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建立问题倒查制度。切实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加强公寓管理晚上查寝制度,做到“间间寝室查到位,张张床位查到人”。

  14.关于学院没有按比例足额提取助学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贯彻文件精神。从2016年起,根据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精神,学院严格按照规定的比例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经费,目前已经列入了2017年学院年度预算,专项用于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同时通过各种方式资助经济困难学生。

  二是加大“暖心工程”投入。学院完善了学生奖助金使用制度,已草拟了《学院学生奖、助、勤、免、补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并通过院长办公会进行了专题讨论;为组织好勤工俭学工作,学院下发了《学院教室卫生勤工助学实施办法(试行)》(湘工职院发〔2016〕100号),选择专门的勤工俭学岗位,为有志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减轻经济压力的困难学生提供合适的机会。学院还成立了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的奖(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面负责该项工作。

  三是突出人文关怀。今年7月底至8月初,院长、分管副院长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分为两个走访小组,对15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进行了暑假家庭大走访和慰问。此次走访共历时8天,行程数千公里,遍及衡阳、张家界地区的10余个贫困乡镇。同时,以“心理素质提升示范校”建设为契机,依托各特色成长辅导室组建职业生涯规划、形象塑造、恋情指导、意志力培养等多个专业团队,为贫困学生的学习、生活、就业等需求提供专业的指导服务;以院领导接待日、党员接待日、教职工党员联系困难学生的形式,深入贫困学生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心理、物质上的困惑或困难,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15.关于学生食堂没有坚持好学生食堂公益性和不盈利原则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学院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收取资产使用费107万元,目前已用于物价上涨补贴3.63万元、改善食堂经营条件23.37万元。根据高校食堂不得营利原则,剩余部分用于四个方面:1)作为重大节假日(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改善学生生活的节日伙食补贴,直接补贴给学生;2)作为平抑基金根据物价上涨情况补贴食堂;3)作为学生食堂的基础建设和维修;4)作为食堂资产折旧计提。

  二是坚决坚持公益性原则。今后,学院与三家食堂续签合同,将坚持学生食堂公益性原则,食堂大伙将不再收取资产使用费;对食堂内特色餐饮档口适当收取资产使用费,主要用于学生勤工俭学补助、改善学生节日伙食补助、改善学生食堂就餐条件等。

  16.关于原聘任职工杨某挪用侵占学生学费等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2014年7月10日,接到反映其有私自收取学生学费违纪行为的举报,学院党委决定由院纪委牵头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查实后,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给予严厉处置,从2014年8月20日起开除其党籍、解除其与学院的劳动合同关系,并报省地勘局纪检组同意。主要整改措施:

  一是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定期与派出所保持联系,追踪案件处理进展情况,并做好随时配合派出所工作的各项准备。

  二是加强广泛排查工作。今年6月学院要求每一名在校学生填写了报考自考情况、每一名教职工填写了带学生参加自考的情况,做了深入细致的工作,杜绝了类似杨某挪用学生学费事件的发生。

  三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杨某案子情况,教育全体教职员工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利益的事情,出台《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规范辅导员工作。

  四是抓好阳光服务工作。畅通学生诉求渠道,进一步完善学院学费收缴管理制度。同时,采取网上公示学生学费交纳情况,再次明示:除学院计财处外其它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能收取或代收学生收费。

  五是加强辅导员法纪教育。坚持依法治校,以后如有同类事件,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四)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17.关于2013年以后学院多次违规发放教师节慰问费等各类补助的问题

  整改情况:11月底完成,长期坚持。

  学院考虑到2014年以前未实施绩效工资改革,发放的教师节慰问费等各类补助属于正常发放范围。2014年,学院实施了绩效工资改革,虽然2014年发放了教师节慰问费、通信费、开学慰问费等,但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已经进行了整改,并在2015年补发绩效工资时已进行了冲抵。在职职工2015年发放的教师节慰问费是在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发放的,未超过绩效工资总额。院领导带头整改,已将2015年发放的教师节慰问费退交到计财处。2016年已全面停发教师节慰问费。今后,凡没有政策支持或明确依据的津补贴,一律不再发放。

  18.关于“三公”经费开支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学院修改了《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接待管理办法》(湘工职院发〔2016〕66号)等制度,严禁业务(公务)接待中饮用高档酒水、购买香烟。切实加大财务监管力度,严格发票报销,做到“三个”必须,即所有票据,必须符合财务会计规定;所有用餐必须报批,不得超标;所有用餐发票报销,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二是调查处理相关问题。院纪委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对相关处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局纪检组对有关违规问题正在进行调查,相关责任人已将违规款如数交还学院财务,并要求其做出书面检查,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三是出台有关经费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直机关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行〔2014〕18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政策文件的执行。制定出台《学院继续教育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课时费等的具体发放标准和程序,杜绝随意性;规范了在培训开支项目,严格了报账手续。

  19.关于院级领导超标准发放车补和高额目标考核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根据省局有关文件精神,学院自2016年10月1日起停止报销院领导公务用车补助。学院已经向主管部门递交了按照政策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报告。在学院没有1台公务用车的情况下,学院公务车购回前的过渡时期公务活动采用临时租车实报实销。

  二是停发目标考核奖励。按照省地勘局党组的要求,学院停止发放班子成员2015年度目标考核奖,并要求班子成员退回了2014年所发的省局目标考核奖。目前,学院院领导班子成员已将2014年目标考核奖如数退回到学院计财处。

  (五)关于选人用人进人公信度不高,执行干部人事政策不严格的问题

  20.关于没有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人员调入、招聘录用没有制度规定及随意性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出台规章制度。学院拟出台《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引进、调入管理办法》(已起草),明确学院引进的人才和调入的人员必须符合岗位需求,在学历、职称上达到基本条件,并确保人才引进和人员调入的程序完整、手续齐全。

  二是争取上级支持。请求局党组支持学院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在学院核定编制数内每年适当增加进人计划,加快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以壮大教师队伍。”(湘工职党发〔2016〕43号)

  21.关于存在违规提拔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坚持举一反三查找问题。针对破格提拔干部情况,学院党委进行了深查细究,举一反三,查实2013年以来有3名干部存在任职年限不足而破格提拔的问题。

  二是坚持立行立改抓整改。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他们新的任职时间进行纠正,具体情况见学院党委文件。同时,将上述情况报省地勘局党组备案。

  22.关于“凡提必核”规定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坚持严格审查。针对2015年10月学院提拔的3名副处级干部没有在提拔前进行个人事项报告核实的情况,学院已于今年6月委托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对该3名副处级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进行了审核,经审核没有发现存在虚假隐瞒情况。

  二是坚持“凡提”原则。学院党委坚持在提拔任用干部时,会严格以书函形式向纪检进行征求意见,接受纪检监督,切实做到凡提必审档案、凡有举报必查、凡提必听纪检意见、凡提必核个人事项报告,确保提拔干部的忠诚可靠。

  23.关于打招呼进人、照顾关系进人现象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坚持原则,按需进人。学院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进人,坚持凡进必考、公开招聘的原则,坚决抵制打招呼进人、照顾关系进人的情况。

  二是请示上级,争取支持。学院党委书面向主管部门省地勘局请示(湘工职党发〔2016〕43号):“引进的人才和调入的人员必须符合岗位需求,在学历、职称上达到基本条件,并确保人才引进和人员调入的程序完整、手续齐全”。

  24.关于存在在编不在岗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争取上级支持。借调省教育厅的1名同志已回学院上班。同时,学院党委向局党组汇报,请求局党组同意省地勘局借调的1名同志、省地勘局下属单位地泰公司借调的1名同志回院上班。

  二是坚持立行立改。针对1人调入学院未办停薪留职手续也未到岗的情况,学院已通知其本人,要求其下学期开学时准时上班,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和人事关系。目前,该同志已经同意于下学期开学时回学院上班。

  三是结合实际整改。鉴于历史原因和本系统情况,对停薪留职的14人作如下处理:对2002年5月学院成立后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7名同志,一律终止停薪留职协议,明确要求他们回院上班,由学校安排工作岗位,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和人事关系。目前,这7名同志已经同意遵守学院上述规定。对2002年5月学院成立前学院前身所属单位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7名同志,按照本人申请办理,如申请回院上班,学校应予同意上班,并妥善安排工作岗位:回院上班人员从下学期开学之日起上班,10月底前指派2人找其谈话,做好思想工作,留好文字记录。目前,已经取得了与这7名同志的联系,相关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四是抓好成果巩固。从2016年10月1日起,在上级没有新政策出台的前提下,学院不再办理新的停薪留职。

  25.关于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12月底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成立工作小组。由党政办和组织人事处各抽调2人成立人事档案整理工作组,并到人事档案做得好的单位进行学习,并组织培训。

  二是规范档案管理。按照人事档案最新要求,对全院在职教职工的人事档案整理,目前正在进行相关规范工作。

  三是配强管理力量。学院已经将配备一名专职档案管理员,并纳入到“学院2017年人才引进计划”,切实加强学院人事档案和工作档案的管理。

  26.关于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学院“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各系部于10月10日前向教务处上报专业人才基本需求和措施建议。教务处于10月15日前收集、汇总各系部专业人才数量需求和建议措施并把关。组织人事处于10月底根据教务处提供的材料形成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数量需求和基本措施,提交学院会议决定并实施。

  二是出台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针对“高素质人才少,拔尖人才不多,缺少高水平学科带头人”的现状,学院出台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湘工职院发〔2016〕48号),力求尽快突破高层次人才紧缺的瓶颈。四是采取分步实施措施。按照“学院‘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分年度分步实施,着力抓好“学院2017年人才引进计划”的实施工作,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27.关于院领导班子年龄结构不科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并向局党组作了专题汇报(湘工职党发〔2016〕43号):请求局党组“进一步加强学院班子建设,对个别班子成员职务作适当调整,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不同时兼任,单设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增选2名党委委员(目前,学院班子9人,党委委员为7名)。建议注重70、80后干部的培养和提拔,以改善班子的年龄结构,并形成梯次。” 2016年9月,学院新增1名副院长(1968年出生),一定程度改善了班子年龄结构。

  28.关于个别重要部门负责人员配备欠考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经院党委会研究,在今年年底进行中层干部轮岗交流中统一进行调整。目前,全院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的组织考察工作已经开始,将根据省委巡视第四组的反馈意见,在干部岗位交流时注重干部专业背景、相关工作经历和特殊岗位要求,切实抓好新一轮中层干部轮岗交流。

  三、举一反三,抓长效机制

  (一)坚持问题导向

  学院党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巡视组反馈意见,在一对一、点对点整改落实的同时,注重查找问题根源,见微知著,举一反三,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问题、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抓整改。对正在整改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防遗漏;对容易反复的整改事项,深查细究防复发;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实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防反弹。

  (二)坚持制度建设

  我们着眼于规律、性质和制度,着力于具体人、权、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切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在整改落实过程中分析原因,找出症结,属于制度缺失的,相关部门抓紧时间有针对性地订立制度,补齐制度短板,扎紧制度笼子;属于有制度、有规定没有很好执行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批评教育、责任追究。整改期间,学院共建立健全制度规定14项,努力形成了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731-84095297;

  邮政信箱:长沙市万家丽路水渡河100号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电子信箱:gczyjw@163.com

 

  中共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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