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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医药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6-11-11 10:13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6月20日至7月20日,省委巡视第一组对学校党委进行了巡视。9月8日,省委巡视组向学校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校落实反馈意见和开展整改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认真传达意见,提高思想认识

  9月8日,省委巡视组向我校反馈意见后,学校立即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有关精神和对我校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9月12日,学校又按要求以党内文件形式印发了巡视反馈意见,并召开专题会议向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巡视组反馈意见。会议认为,认真做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对于学校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推动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校党委书记毛克平在会上要求全校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并支持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真正把整改的过程变成解决问题、堵塞漏洞的过程,变成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过程,变成振奋精神、推进发展的过程。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学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一领导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处,由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主任、监察处处长任副主任,组织部、人事处、审计处、基建规划处、计划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各项日常工作和上级交办的任务。

  (三)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

  学校主要领导多次召集会议,针对巡视组指出的突出问题,逐条逐项研究整改任务,理清整改思路,细化整改措施。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学校先后制定了《省委巡视第一组对学校党委巡视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省委巡视第一组专项巡视学校党委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整改内容包括4个方面、13项具体整改任务,每一项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并明确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学校党委要求全校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要求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整改到位;要求各项整改不仅要着眼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从体制、机制、监管上查找分析原因,加大源头治理力度。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党委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剖析,既立行立改,又立足长远,制定了整改落实的时间表,建立了整改长效机制。经过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管党治党力度不大,两个责任落实不严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开展专题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从严治党、党的纪律等专题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党委班子从严治党的认识,增强了执行党的纪律意识,提升了党委班子的政治敏感性和政策执行力;开展了“三公”经费自查自纠工作,对于2013年12月以来发生的违规公务接待,严格根据党委的决定,由个人按照比例或全额进行退赔;党委书记对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性不够的班子成员进行一对一谈心谈话工作;持续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按照《湖南医药学院制度建设体系目录》,加快了学校制度建设进度,对重要制度的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计划在2016年年底全面出台各项制度。在已出台的《湖南医药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试行)》的基础上,学校又拟定了《中共湖南医药学院委员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厘清党委会与校务会权责界限。同时,加强了党建工作制度化建设,制定了《党组织活动项目化建设实施办法》等制度,将进一步加强党务干部培训工作,确保党务干部每年培训3次以上;制定了《中共湖南医药学院“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总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指导、督促、考核;进一步加强了党费管理,规范党费的收缴和使用。

  三是加大新校区建设推动力度。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及时就新校区建设问题进行了研究决策部署;加强汇报沟通请示交流,积极协调各方关系,破解瓶颈难题,解决突出问题;修订完善基建管理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加大了资金筹措力度,强化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充实了基建管理队伍力量,实行基建项目负责人制,狠抓工作落实。

  目前新校区征地、拆迁安置和腾地工作已基本完成,建设模式已大致确定,正依法依规抓紧推进相关招标工作。同时广泛铺开了基础建设:场内土方平衡工程、村民便道建设、临时施工用电建设正在施工;校区内主干道路及综合管网工程招标(总投资约4000万元)正在实施;园林景观及南大门设计等正在进行。预计年底前主体项目动工条件基本成熟。

  2.关于监督责任落实有缺失的问题

  一是按规定落实纪检监察专职人员编制。2016年11月初,监察处新配备了1名专职人员,学校纪检监察专职人员达到了4人(不含纪委书记)。

  二是完善培训制度。把培训工作纳入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每年定期举办1—2期专题业务培训班,并积极参加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三是严肃查处发生在师生身边的腐败问题。开展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整治核查清理工作,对奖勤助贷资金和中职免学费资金进行了专项清理核查。同时,坚持“两报告一为主”的原则,对信访举报的相关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了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四是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定出台了《湖南医药学院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五是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制定出台了《中共湖南医药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湖南医药学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湖南医药学院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暂行规定》、《湖南医药学院公开招聘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多项制度。

  六是加大对二级院部的监督。配齐了二级院部纪检监察人员,制定出台了《湖南医药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工作职责》等制度。

  七是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力度。丰富了廉政教育内容,创新了廉政教育形式;对新任职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进行了廉政专题教育,开展了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今后对处级干部每年进行1至2次警示教育。

  (二)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大,权力监督约束不紧

  3.关于违规筹措公共资金的问题

  2012年,原怀化医专党委分二期为新校区建设向本校教职工集资,一期2916万元,二期2622万元,总筹资5538万元。学校于2016年10月28日已向教职工偿还了2926万元集资款;剩余的2612万元,学校党委会和校务会研究并承诺在2017年9月底前偿还给教职工。今后,坚决不再违规筹措公共资金。

  4.关于项目建设存在风险的问题

  对10年前修建的学校至善楼消防工程存在的问题,学校党委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分析原因,从中汲取深刻的教训,决定今后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管理力度,杜绝项目建设存在的风险性。

  一是加强决策科学性。今后在项目建设中,要加强论证,充分调研,切实提升项目决策的规范性与科学性。

  二是加强基建制度建设。制定了《湖南医药学院基建管理办法》、《湖南医药学院基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湖南医药学院基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湖南医药学院基建零星工程签证管理办法》、《湖南医药学院基建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管理办法》、《湖南医药学院基建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和保修管理办法》、《湖南医药学院基建档案管理办法》等制度。

  三是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建立健全了招投标组织机构,规范招投标立项、审批、核准、备案等相关手续,科学合理编制招标标底或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按规定组建了评标委员会。

  四是加强合同和项目施工管理。严格执行学校合同签订制度,严格合同签订程序,明确各自职责范围。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基建工作程序和工程变更签证的规定,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和“质量、进度”双提升。

  五是加强基建资金管理。严格财务制度和项目资金审批,严把建设资金安全关。制定出台了《湖南医药学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在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时,严格按合同、按程序办理,杜绝超额付款现象。规范资金核拨程序,努力提高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确保基建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六是加强审计监督。实施工程项目跟踪监督、跟踪审计制度。修订完善了《湖南医药学院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对基建工程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竣工决算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严格核实工程量,严格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时验收并结算。

  七是加大基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按照项目建设“谁主管、谁负责” 、“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建设项目的细化管理,加强工期、投资和质量控制。

  5.关于擅自设立驻长办事机构的问题

  学校于2014年设置了怀化医专驻长办事处,违背了《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指导意见通知》(国办发〔2015〕8号)精神。对此,学校党委针对违规设置办事处问题做了前期整改工作,2015年7月,决定撤销“驻长办事处”机构。同时,为了合理利用场地资源,经研究成立了“湖南医药学院驻外实习就业联络办”,作为学校服务师生的延伸。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以来,学校党委已进一步明确驻外实习就业联络办的服务功能,重点承担学生实习就业联络、教职工赴长沙出差食宿服务以及学生赴长沙参加各种比赛活动服务的职能。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并完善《湖南医药学院驻外实习就业联络办管理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管理力度,充分发挥联络办的服务功能及作用,提高利用效率,降低学校办学成本。

  6.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三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学校决定由总会计师协助校长分管学校财经工作,属于“三重一大”问题的资金支出须经学校党委会议集体研究批准,由总会计师复核签批。

  二是对2014年行政账支出无明细问题进行了复核。主要是由于财务记账人员操作不规范造成的,我们组织财会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熟悉和掌握各类规定,做好依法记账、规范记账等工作,对所有会计科目中的摘要进行详细说明,杜绝摘要不规范现象。同时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制定出台《湖南医药学院公务卡管理办法》,积极推行公务卡报账制度,对各项公务开支原则上进行公务卡结算报账,一般不再进行现金支取。与此同时,加强了财务报账审核工作,从2016年9月开始,对所有财务报销凭证先由财务审核签字之后,才进入各部门负责人审批环节。

  三是开展因私报销差旅费清理工作。对因私报销差旅费的现象,进行了全面复核,并全部退赔。

  (三)人事制度改革力度不大,选人用人不规范

  7.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坚决杜绝突击提拔干部等违规行为。原怀化医专党委在2014年7月-12月期间,未经严格报批,提拔任用干部14名,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对此,我们进行了认真反思。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杜绝未经上级组织批准而在班子换届的情况下突击提拔干部,同时,加强纪委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并制定了《湖南医药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了《湖南医药学院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湖南医药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学校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更加严格执行干部选拔程序,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二是加大了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专业人才,2016年已引进博士6人,力争引进学科带头人3人;制定出台了《湖南医药学院教职工报考研究生规定(试行)》、《湖南医药学院人才引进待遇规定(试行)》等系列制度,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继续大力支持中青年骨干教师参加国内与国外的相关培训,2016年共选派22人分别到加拿大、新加坡等4个国家及地区进行研修、培训,同时还实施了海外名师工程。

  三是加大了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管力度。制定出台了《湖南医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监督办法》,严把进人招录关,按照公开招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达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要求,严把资格审查关、考试录用关,确保公开招聘人员的质量符合学校进人计划规定的要求。

  四是着力解决近亲繁殖问题。坚持以岗位需求为原则,新进工作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特殊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工作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严禁以各种名义规避公开招聘的行为,避免近亲繁殖的现象发生。同时,废止了副高及副处以上职工可解决家属来校工作的规定。

  8.关于人事政策法规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规范性操作,严格执行干部任用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干部职工意见,选好人、用好人。

  二是严格按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干部。今后,学校党委严格根据省编办核定的内设党政管理机构处级领导职数,选拔配备党政管理机构处级领导干部,不超核定职数。同时,根据《关于党政群机关领导职数设置管理规定》(湘发【2013】23号),学校群团组织负责人按有关章程设置管理,不作领导职数设置。学校党委严格控制岗位职数,在机构编制规定的领导职数范围内调整配备干部,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性。

  三是严格按规定办理延退休手续。制定出台了《湖南医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延聘和返聘规定(试行)》,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已到退休年龄的8名领导、专家全部按规定办理延退休手续。目前,2名人员已办退休手续,另外6名同志按上级规定正办理延聘手续。对已到龄退休人员,坚决按规定核发工资薪酬,在退休时间后按在职人员工资标准领取的薪酬一律退回。

  9.关于干部人事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开展校内绩效分配制度改革。学校正在抓紧制定《湖南医药学院绩效工资改革与分配办法》,目前正处于征求意见环节。同时,制定出台了《湖南医药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湖南医药学院机构编制设置办法(试行)》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工作。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干部档案管理设施。设立了专门的干部档案室,投资3万余元增添了档案室的专用设备;配备专职档案人员,对处级干部档案进行了清理,同时,安排专人对科级干部和新进人员档案进行了清理;修定和完善了干部档案管理相关制度,逐步规范了档案管理工作。

  (四)作风建设力度不大,“四风”问题整改不实

  10.关于官僚主义表现明显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力宣传身边的典型和先进,引领广大党员干部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深入开展了“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对工作懒散、行动不实的少数干部行为进行曝光问责。

  二是完善联系和服务群众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湖南医药学院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细则》;要求分管校领导每月必须到分管部门和联系院(部)调研,与部门负责同志谈心谈话并做好记录。同时,要求各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定期向分管和联系校领导汇报自己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与部门普通教职员工谈心谈话情况。

  三是开展教职工工资待遇调整工作。根据湘人社函[2015]295号规定,调整了教职工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了离退休费,10月底前已将职工工资按新标准核发到位。同时,启动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完成了离职、退休人员销编手续。

  11.关于形式主义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从严治党。克服形式主义,把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一项党建具体工作中。

  二是提升党委中心组学习实效。切合学校实际强化了党委中心组学习效果,如结合学校医学学科特色,对产、学、研一体化进行了专题研讨,将研讨的成果运用于学校的发展。

  三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采取多种形式不断丰富内容,大大提高了学习质量和实效,使党员的理论学习入脑入心。

  四是切实抓好“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各党支部利用暑假期间专门集中三天学习、研讨,将“两学一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五是狠抓整改落实。列出了问题清单,建立了整改台账,一项一项抓整改、抓落实。

  12.关于违规发放禁而不止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全面规范津补贴发放标准。

  二是严格执行发放规定。坚决按相关政策依据进行发放,对没有文件依据的一律取消,严禁报销和变相解决干部职工手机话费;同时,学校辅导员通讯补贴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中进行统筹考虑。

  三是开展加班补助自查自纠工作。对立项没有文件和会议决策依据、一事多头多立名目、超范围发放、超标准发放的加班补助,全校共计退赔106677元。

  13.关于享乐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违规招待和赠送礼品,土特产等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由个人按照比例或全额进行退赔,全校共计退赔公务接待费64506 元,退赔礼品、土特产费用42049元。

  二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全校各部门、院部要严格执行党中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纪委六项禁令规定以及《湖南医药学院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杜绝违规招待和赠送礼品、土特产等情况发生,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措施

  经过前一阶段的整改,基本解决了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突出问题。通过整改,学校也进一步完善了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了科学化管理水平。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将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认真反思,吸取教训,做好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

  巡视整改阶段性任务已经告一段落,有的单位或个人难免对整改工作产生敷衍情绪,对此党委将加大学习教育力度,做好思想认识的引导,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为、强有力的措施,继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一是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断提升领导学校改革发展的战略思维能力、宏观把握能力、方向引领能力、组织实施能力和依法治校能力。二是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修订完善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制度和工作规则,坚持集体决策和分工负责相结合。三是加大解决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力度,着力解决“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力”的问题。四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和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一是全面加强校党委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切实承担党委主体责任。二是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纪委、监察、审计职能,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

  (四)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

  我们将继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坚决防止纠治问题反弹回潮。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决不姑息,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特别是对顶风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且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监管领导责任,防止以集体责任代替个人责任。

  (五)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

  认真实施《湖南医药学院章程》,根据《章程》,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选人用人等各个方面不断健全完善制度体系,通过制定规则和条例,确立职责权限、决策程序、约束机制。结合整改,进一步推动学校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进一步厘清校属各单位和各部门工作职责,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推进学校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5-2381075;邮政邮箱:怀化市锦溪南路492号湖南医药学院纪委(邮编418000);电子邮箱:964687111@qq.com。

 

  中共湖南医药学院委员会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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