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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6-11-11 10:18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18日至8月19日,省委巡视第三组对中共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视。9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巡视意见在肯定我局党组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推动节约型廉洁型机关建设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中肯地指出了我局党组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及机关事务建设、管理、保障、服务等职能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党组对巡视反馈意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认真、彻底整改,基本完成了整改任务。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化认识,压实责任,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有效推进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改要求

  巡视反馈会后,局党组迅速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同志及省委、省纪委领导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省委对局党组开展专项巡视,既是对全局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也是全局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发现解决问题、实现健康成长的重要机会,更是全局系统革新除弊、促进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契机。局党组认真研究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确定了“统一思想、正视问题,实事求是、立行立改,着眼长远、务求实效”的整改原则。按照巡视整改任务,局党组将省委巡视组《关于对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在局系统党内通报,要求各处室、单位把贯彻落实巡视反馈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9月21日,局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部署会议,明确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做到不回避、不推诿、不含糊,确保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端正、行动上坚决迅速,确保整改工作经得起推敲、经得起检验。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局党组成立了以局长龙晓华同志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负责巡视整改统筹协调与推进工作。同时,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责任分工:一是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的核查处理由驻局纪检组负责;二是对照巡视反馈问题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编制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三是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到的具体问题,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分管范围再次细化分解,做到事事有人负责、件件有单位承接。近两个月来,召开5次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召开巡视整改专题调度会议共10多次,并召开局属企业改革、人事、财务等巡视整改相关工作协调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龙晓华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主持召开5次局党组会议、3次巡视工作专题调度会、6次巡视相关工作调度会牵头负责重要整改任务,解决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责任领导严格按照分工抓好各自分管的整改任务,每周召集责任处室和单位召开整改工作调度会,听取汇报,部署工作。牵头责任处室和重点整改单位具体落实承担相关领域整改任务,集中精力认真核查、制定细化方案、起草制度、建立台账等。各处室、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本处室、本单位落实整改任务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基本上做到每天有督促、有过问,每周有调度、有报告。

  (三)细化工作措施,增强整改操作性

  局党组对照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逐条逐句认真领会,研究整改思路和具体措施。一是注重逐项对照整改落实。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四个方面问题进一步梳理,形成整改问题清单,研究制定了《局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每一个细项的责任领导、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与具体要求等。二是注重沟通协调、协同推进。为切实做好政企分开、党的建设、非公事业单位超职数配备等方面整改,局领导和有关处室、单位多次与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直工委、省国资委等部门沟通对接,以把握政策、征得支持与理解、主动推进整改;局巡视整改办多次与省委巡视第三组相关负责同志沟通汇报工作,寻求支持指导。三是注重实事求是、科学推进。对即时能解决的问题,不等不靠、即知即改,许多问题在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就已立行立改;对于涉及自身利益调整的,不讲价钱、不讲条件,态度坚决、彻底整改;对因特殊历史时期形成的,非我局能力范围可以解决的,如省接待基地筹建处未核定领导职数问题等,积极向省编办报告,省编办将统筹省直单位情况研究解决;需要一定时间去解决的,如出于事业发展考虑造成的幼儿园超职数配备非领导职数等问题,认真拿出具体的措施和办法,限时完成。四是注重建立机制、限时办结。局党组要求各责任处室、单位按照整改时限规定,建立时间倒排表,任务书和整改台账,狠抓落实;局整改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和督办催办机制,做到跟踪问效、限时完成、办结销号。同时,将整改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督办事项和局绩效考核评估内容,以此推动整改工作形成强大的合力。

  二、聚焦问题,注重实效,不折不扣落实巡视反馈意见

  本次省委巡视第三组向我局党组反馈的意见与建议,包括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薄弱、少数单位违反廉洁纪律、选人用人不够规范等4个方面共25项整改任务。此外,我局自行组织的举一反三方面共1项整改任务。局党组针对整改任务中涉及共性的问题,向所有处室、单位提出整改了要求,采取一系列果断措施,逐一对照整改。截至目前,25项整改任务中,已整改到位21项,基本完成且纳入跟踪管理的4项。同时,通过深入自查自纠,强化六大纪律,健全制度机制,努力构建了风清气正、昂扬向上的政治生态和爱岗敬业、务实担当的工作常态。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两个责任”落地不实问题

  1.关于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还不够强,带头贯彻落实政企分开、政资分工决策部署还不够实问题

  已整改到位

  一是在局党组会议、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研讨会等会议上,组织认真学习了省委省政府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等重大决策部署有关文件精神和党纪条规,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局属企业移交的紧迫感与责任感。局党组明确湘诚房地产公司、丰升公司在2个月内全力以赴做好移交相关准备工作,局政策法规处负责总调度,局住房保障处负责协调2个公司借款归还事项,确保在11月上旬正式完成移交。同时,要求公司领导班子主动担当,深入细致地做好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确保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确保公司队伍稳定。二是积极主动完成移交前借款偿还、资金往来、资产划转等相关遗留问题处理,为移交创造有利条件。目前,2个公司还款工作已全部完成。三是按照整体部署,全力推进移交工作,省政府下达的三家移交企业清单中,湘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9月份已正式完成移交,湘诚房地产公司、丰升置业公司已配合省国资委完成了清产核资工作,并于11月7日致函省国资委提请正式移交。

  2.关于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省直发展中心6名党员干部在事企交叉任职问题

  已立行立改,整改到位

  巡视组反馈6名干部在事企交叉任职的问题,此项工作在巡视期间已立行立改。局党组已于8月8日印发关于6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免去了他们在发展中心的任职,并将他们的行政、工资、社保等关系相应转入的丰升置业公司或湘诚房地产公司,不再保留该6位同志的事业单位身份。

  3.关于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不实,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问题

  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进一步加强政治学习,强化政治意识。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主体,加强政治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十八届六中全会等重要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重要条规,深入学习掌握其中蕴含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党组和各基层支部(党委)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担当。

  (2)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增强责任意识。一是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增强了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主体责任”,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内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二是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晰了各级领导干部、各级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内容、范围、考核办法及追责办法等内容,并由局党组书记分别与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三是认真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了谈心谈话,并经常性地提醒警示,及时纠正不良思想倾向,整改发现的问题。

  (3)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各级党组织工作制度,建立了《局党组工作规则》《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工作权力与责任正面清单》和《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工作流程图》《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的实施意见》《关于重申领导干部外出和集体活动事前报告有关规定》等制度,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更好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增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和领导能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到实处。二是严格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要求,每2个月开展的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必须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与理论的集体学习研讨活动,全年集中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12天。目前已组织开展5次共10天局党组中心组集体理论学习研讨活动。

  4.关于党组会议研究业务工作较多,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会议较少问题

  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巡视反馈意见后,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研究,一是明确今后每年局党组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不少于4次,截至目前,2016年已研究机关党建工作8次16个议题,近2个月研究机关党建工作4次8个议题。在局党组第20次会议上,明确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局党组会议有关议题。二是建立健全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制度,明确各级党组织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以上。今年以来,局党组已有4次会议5个议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加强机关党委干部队伍力量,近2个月,从局机关选派交流2名年富力强、工作能力强的处级干部(分别为蒋应民和1名军转干部)到机关党委任职,目前机关党委共配备4人,其中3人为处级干部,增配比例达到50%,大大加强了党的建设队伍力量。

  5.关于纪检“探头”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监督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是切实提高党组和纪检组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思想认识。局党组分别于8月1日、4日、5日、8日、10日召开5次会议,对《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和习近平、王岐山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重新学习研讨。8月9日,驻局纪检组组织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一把手、局系统纪检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学习政策文件,严肃纪律要求。局党组中心组第三次集中学习上邀请省委讲师团知名专家就《准则》《条例》作了专题辅导。11月3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并印发了《关于重申领导干部外出和集体活动事前报告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内生活,尽可能规避风险。11月份准备再次邀请专家就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及两个文件进行专题辅导。

  二是全面规范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根据省纪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新形势和巡视整改要求,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将局系统内部审计工作交由局财务管理处具体负责,以增强审计工作业务水平。调整充实了局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局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同时,建立了内部审计发现问题限时整改的考核与奖惩机制。

  三是进一步加强了基层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纪检干部执纪意识和能力。近两个月,局巡视员(负责局纪检工作)宋军同志率驻局纪检组同志深入处室、局属单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检查,就纪检和党风廉政工作作了3堂党课辅导,与10多位纪检干部作了工作交流与谈心谈话,进一步提升了基层纪检干部的执纪意识和能力水平;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基层纪检干部的职权和责任,全局党风廉政建设队伍能力素质得到较大提高。

  6.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后,跟踪督办力度不大问题

  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廉政风险点排查是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个亮点工作,但跟踪督办力度确实有待加强。近两个月来,我局一是进一步加大廉政风险点排查的深度和广度,在原基础上将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使用公车等反“四风”内容列入廉政风险点,重新印发排查和防控局廉政风险点文件,并完善了防控制度和防控责任体系。二是扎实开展全局系统自查自纠,加强督办整改。9月28日至30日,宋军同志率驻局纪检组同志深入局属单位,开展廉政风险点专项工作督查督办,并形成自查自纠及督办材料。三是建立了驻局纪检组负责,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并将廉政风险点排查与防控情况纳入局重点工作督查和局系统绩效考核内容。

  7.关于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

  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是进一步明确“一岗双责”各方责任。通过局党组会、整改工作部署会上再次明确要求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加强了对“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督查与评价。将“一岗双责”履行情况纳入班子的年度述职述评和日常工作讲评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书记谈心谈话重要内容。三是建立倒逼机制。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实效情况纳入分管处室与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对纪检组日常巡察、内部审计等发现的问题,要追究相关处室与单位分管局领导的领导责任。

  (二)关于党的建设薄弱,基层党建乏力问题

  8.关于基层党建基础工作薄弱(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标准不高,民主生活会平淡,政治学习没有真学真懂)问题

  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进一步健全党的组织建设。对局系统基层党组织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目前,我局所属基层党委1个,党支部31个,做到组织建设全覆盖。党员总人数511个,没有失联党员。截至10月31日,批复增补支部委员10人,撤销党总支1个,指导新建基层支部4个,按期换届支部5个,不断健全和完善了基层党组织。

  (2)开展落实党建重点任务专项督查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中落实基层党建7项重点任务的指示要求,局机关党委牵头成立联合督查小组开展了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各支部学习教育实施进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党代表和党员违法未处理、党费收缴补交、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排查整改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等,9月28日已完成督查并形成督查通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提出了整改事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3)全面落实《关于全面开展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按照标准化建设整体部署和工作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深入排查,对那些长期不重视党建工作、基本制度不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宽松的单位,建立整改台账,进行重点整治,确保年底前整改到位。

  (4)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从落实基本制度入手,不折不扣执行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积极主动推行党建工作管理平台建设,把党员教育管理限时、纪实,把基层党建工作抓实、抓细、抓小。支部标准化建设排查已完成,并汇总形成整改问题清单印发,要求限时整改到位。已与省直工委联系建立管理信息化平台,10月28日已开展平台建设业务培训,确保明年上半年在全局全面铺开。

  (5)强化党组织书记能力建设。以新任和转岗党组织书记为重点,加强岗前培训、定期轮训。结合省直工委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在三年内对局系统党支部进行全面轮训,今年已派出5名基层支部书记参加省直工委组织的党务专业培训;对新任岗的支部书记由机关党委书记进行专门的任前谈话;对支部委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加强党建基础知识的学习,增强党建干部履职能力。坚持党建干部培训常态化,局系统今年已组织4批次党务干部培训班,其中10月28日开展的局党务干部培训班,共培训150名党务工作者。

  9.关于机关党委换届不及时问题

  已整改到位

  7月27日成功召开了中共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五次党代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直属机关党委。巡视期间反映局系统党支部书记空缺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10月份新一轮干部交流、竞争上岗等新产生的支部书记空缺问题正按程序推进。

  10.关于有的党员干部党纪观念淡薄;群团组织有待进一步规范问题

  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加强党员干部党纪教育。9-10月份共召开局机关党员干部大会3次,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纪委、省纪委有关文件,开展了《党章》《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的专项学习与研讨,每名党员干部均撰写了学习心得与体会,增强了纪律意识与规矩意识。

  (2)加强纪律检查与监督。局监察室牵头,组织对各处室、各单位党员干部执纪情况进行了抽查,对党员干部遵守作息纪律、工作纪律及国庆假期值班纪律进行了明查暗访。同时,对公车调度、公务接待、公款旅游等进行了认真的督查。经检查,局机关党员干部的党纪观念明显增强。

  (3)全面梳理、理顺局系统和局机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完成了局联合工会、团委、妇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确保了群团组织的规范有序。

  11.有的党员不按规定交纳党费问题

  已整改到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中落实基层党建7项重点任务的指示要求,组织专人全面清理审核党费收缴情况,经认真清理并补追缴党费17.97万元。同时,制定了党费收缴与管理办法,形成了党费缴交与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违反廉洁纪律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12.关于湘诚公司、丰升公司违规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基本完成

  (1)8月4日和8日,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组对两个房地产公司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分别进行了廉政谈话和集体诫勉谈话,对违规行为提出了严肃批评,责令两公司党支部向驻局纪检组和局机关党委写出深刻检讨,并要求立即整改。

  (2)严肃追究两个房地产公司相关责任人责任。鉴于两公司检讨深刻,立说立改,态度诚恳且主动退款到位,我局严格按相关规定,分别给予湘诚房地产公司党支部书记和丰升置业公司党支部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湘诚房地产公司纪检监察委员和丰升置业公司党支部组织委员党内警告处分。处分结果已报省直纪工委同意、驻局纪检组备案。

  (3)积极做好款项退还工作。在职人员已全部退还违规公款旅游费用和超发津补贴相关费用。在此基础上,立即启动了对离职人员应退还费用的追索工作,分别以湘诚房地产公司、丰升公司名义向离职人员发函,并反复电话沟通说明原因,督促将相关费用交公司,但鉴于离职人员的复杂性,目前此项工作还没有全部完成收款任务。

  (4)开展专项清查行动。对全局系统开展全面的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问题专项清理整改,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超标发放或发放不规范的津补贴、福利立即全部停发或退还。同时,从今年9月起,要求全局系统全面严格地执行规范的津补贴管理、外出学习考察等相关制度。

  (5)将津补贴发放、禁止公款旅游纳入廉政风险点的重点防控事项监督范围,要求驻局纪检组及各级纪检干部进行重点监督。

  (6)按照全国和我省总工会相关文件规定,建立健全了局系统各级工会会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好津补贴管理相关规定,推进工会会费管理与津补贴发放的规范化、制度化。所有企业单位均已完成各企业福利制度修订颁行工作,完善了公司薪酬体系,确保薪酬福利发放全面规范。

  (7)以廉政风险点防控为抓手,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局属单位财务收支不定期进行抽查,制定印发了单位、工会组织的重大集体活动事前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认真配合巡视移交给省纪委的相关线索的处理工作。

  13.关于丰升公司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到位,并建章立制、长期坚持

  (1)对巡视列举的丰升公司有关财务管理不规范的各项具体要求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9月底以前丰升公司在劳务费管理方面已将劳务费附件一一对应装订进入凭证,并对劳务费做一一说明,梳理了报销流程;在报销烟酒方面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在现金管理方面已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执行,在以后的经济活动中,结算起点以上的零星支出一律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

  (2)督促该公司制订了《劳务费报销管理制度》《现金、银行票据及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接待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等,并严格执行。

  (3)为全面规范局系统财务管理,10月开展了全局系统企事业单位财务检查,各单位10月30日前完成自查,并根据自查情况整改到位。在此基础上,建立定期开展财务自查自纠机制,通过加强财务管理,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的纪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4)建立财务会计人员定期业务培训,全面提升财务人员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10月30-31日,组织局系统财务人员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新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内容丰富的业务培训。

  (5)加强对局属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化管理的指导,以内控体系为载体,进一步督促局属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与操作流程,不断推进财务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14.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

  已基本完成,并建章立制,长期坚持

  (1)责成湘诚房地产公司、丰升公司严格按照《招投法》《政府采购法》完善相关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了内部招投标工作机构,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定价竞价机制,避免故意压价行为。

  (2)调整并完善了局招投标工作领导机构,将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于局政策法规处,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充实懂法律、懂业务、会操作的工作人员,强化对局系统各项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的指导、监督。

  (3)建立健全了工程建设管理规范体系,其中,湘诚房地产公司、丰升公司已按规定全方位、全流程建立健全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同时,要求局属各单位对照巡视整改标准要求,深入开展自查,督促局属单位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招投标制度和审批报建制度,重点加强成本控制管理,不断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机制。

  15.关于利用职权为本部门干部职工谋取利益,窗口单位服务不热情,为省直机关服务的意识和作风有差距问题

  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1)建立并落实工作责任制、首问负责制。局住房保障处按照处室人员工作分工,分别接待不同类型问题的来访来信人员,明确处室首位接访人负总责,要求做到热情接待,一次性办结或者一次性告之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尽量避免来访人多跑或白跑情况发生。对违反首问责任制的人员,造成不良影响的,启动问责机制。

  (2)优化流程,推进信息公开。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并将有关住房保障工作办事流程、说明材料及表格等所有服务事项全部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并将办事流程张贴于办公室醒目位置,接受来该人员的监督。

  (3)制定出台了新的文明服务公约,于9月底公布,并严格贯彻执行。

  16.关于“异地调动住房补贴一年才核一次,真正将补贴拿到手要两年时间”问题

  已整改到位

  一是已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由每年审批1次改为每年审批2次,即每年4月、9月分别汇总呈报一次。

  二是认真作好解释说明。异地调动住房补贴政策设计上,其住房补贴标准必须参照调动当年长沙市与干部调出地平均商品房价格,而此价格省统计局一般要到第二次下半年才公布,财政厅一年审核一次,按政策确实需要等待2年左右。为此,我们向所有向我局呈报异地补贴的单位和个人都详细作好说明与解释工作,得到了他们的理解与支持。同时正在与财政厅对接修改完善制度。

  三是耐心、细致做好了政策宣传与解答,并将申报资料、申报流程时限等一次性告知(已在网站公布),做到在我局范围内及时审核,并积极与财政对接加快审核,提高了补贴发放的效率。

  17.关于省直公务员小区分配方案不合理等问题

  基本完成,纳入跟踪管理

  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小区二次分配方案,对省直机关单位进一步开展调查摸底,准确掌握截至2016年10月份无房户、住房困难户等各类情况,在此基础上,修改制定德润小区双限房第二次配售办法,拟经省直机关单位住房配售配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省政府领导审定后实施,尽可能确保剩余公务员内销住房分配的公平公正。

  (四)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执行干部政策有差距的问题

  18.关于局机关干部选任制度不完善,履行程序不够规范问题

  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是将我局人事工作的实际情况与干部人事政策法规相结合,针对局属单位不同性质和编制情况,对局人事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在《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管理规定》中增加了关于民主推荐范围、人员调配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严格选人用人规矩,建立健全选人用人规章制度,增强了制度的可操作性。二是认真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对包括科级干部在内的各层级干部的选拔任用程序进行规范,并严格完成规定程序。在党组研究干部人事事项时,详细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事项,为党组研究干部人事事项和全面了解干部、正确使用干部提供实事求是的情况。目前,已制定出台《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并按此方案提拔了3名科级干部。三是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政策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加强干部任前审核,全面准确把握干部任职资格和条件。在党组研究人事问题时,按规定向党组报告全面情况。

  19.关于非参公事业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规设置处级非领导职务问题

  基本完成,纳入跟踪管理

  逐步规范编制与机构管理,一是依据省编办核定的机构编制和职数,进一步核定了人员身份,严格编制和职数管理,坚持按规定的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二是发展中心超职数问题已在巡视期间整改完毕,撤销无省编办批文的处级机构和职数设置也已在巡视期间立行立改。三是针对公积金中心超职数配备1名处级领导干部和省政府直属机关第一、二、三幼、枫林宾馆违规配备5名处级非领导职务的问题,由于这些问题都是在特殊历史背景下形成的,考虑到这些同志都为本单位的事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且年龄较大,拟采取逐步消化的方法逐年消化直至消化完毕,今后事业单位不再超职数配备干部,不再新增配备非领导职务干部。目前,我局超配的5名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已有1名退休,待消化干部减至4名。四是针对省编办未核定省接待基地筹建处、枫林宾馆领导职数的问题,我局已向省编办报送了《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核定湖南枫林宾馆等单位领导职数的请示》,请求省编办为省接待基地筹建处、枫林宾馆两个单位核定领导职数。省编办表示,目前省直单位没有核定领导职数的单位有100多家,将把我局两个单位与省直同类型单位的领导职数问题统筹考虑、整体研究解决。我局将跟踪整改到位。

  20.关于“三龄两历一身份”问题

  整改到位

  我局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意见建议,不断规范组织人事管理基础工作。一是2016年10月18日,局人事处已将我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向局党组作了全面报告,党组会对所有按规定纳入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110名干部包括“三龄两历一身份”在内的重要人事信息进行了审核确认。二是根据《湖南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按照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标准,对全局系统干部职工档案进行分类梳理,逐卷清理,补充档案缺失材料,确认人事档案重要信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目前已按要求全部补充、调查到位。

  21.关于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比对问题

  整改到位

  一是按省委巡视组建议,进一步细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比对项目,规范个人事项报告工作。二是对凡需进行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核查的报告表格,均严格按照《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比对规定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了规范,并与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进行了对接确认。

  22.关于履行干部调动程序不严谨问题

  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在《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管理规定》中增加了规范干部流动调配程序的内容,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工作行为。二是严格按照干部调配工作政策,办理调动手续,履行调动程序。在近两个月的干部选拔调动中,严格按程序一步一步落实到位。

  23.关于长期借调人员未进行清理规范问题

  已整改到位

  对局机关长期借调人员进行清理规范,严格按照《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规范借调人员行为。同时,针对巡视组反馈意见,专门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局借调人员的通知》,对反馈意见中反应的局办公用房管理处、公车改革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借调人员问题,已在巡视期间立行立改。对确因工作需要借调的人员,已于8月11日前全部按规定办理了借调手续。

  24.关于处级机构及职数设置无省编办批文问题

  整改到位

  一是关于单独设立老干办问题。8月8日,党组专门行文废止局老干办主任的任职文件湘管政发〔2014〕3号,并将老干管理和服务职能交由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履行,管理服务人员全部由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干部担任,彻底将局机关和后勤服务中心的干部使用和配备分离开来。

  二是关于局属企业级别问题。从8月8日起,全面取消局属企业的行政级别,今后也不再规定企业的行政级别,并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规定将企业移交省国资委。

  25.关于干部交流力度和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不足问题

  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一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以及我局关于干部交流的政策规定,扩大轮岗交流的范围,加大轮岗交流的力度,下沉轮岗交流干部级别,创新轮岗交流方式,提高轮岗交流比例,通过轮岗交流实现促进我局职能工作发展和干部成长的目标。巡视反馈意见以来,我局已开展交流轮岗,并加大对干部培养锻炼,今后将按措施全面坚持。二是多渠道培养锻炼年轻干部,通过有针对性的、有计划的自培和送培等多种方式,促进干部成长为专业型、专家型的干部;通过挂职锻炼、多岗位锻炼等方式,促进干部综合能力的提升。三是通过公务员公开招考、公务员遴选、公开选拔等方式,引进选拔一批年富力强,专业素养高的年轻干部。通过以上各项措施,改善和优化我局干部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使干部队伍适应机关事务工作发展新常态。

  三、持续发力,巩固成果,扎实推进巡视后续整改工作

  通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党组巡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局党组也在整改中深刻认识到,与省委、省纪委及巡视组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必须时刻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坚持不懈抓好整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思想不放松、标准不下降、力度不减弱,不折不扣完成巡视整改任务,进一步提升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推进节约型廉洁型机关建设能力水平。

  一要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堵塞漏洞防范风险。我局近年来在制度的废、改、立上下了很多功夫,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从巡视反馈意见来看,做得还不够,还需要突出重点,要对照“六项纪律”“八项规定”等要求,认真研究相关法规制度,对制度体系进行再梳理、再优化、再完善,有针对性地梳理、完善党的建设、选人用人、财务管理、优质服务等方面的机制、制度、程序、流程,建立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提升制度刚性约束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切实防止出现制度不明确、心中不明白、执规不严格现象。

  二要在学习教育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坚持以知促行,带动全体党员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进一步推进学习的常态化,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各级领导干部从理论修养、专业水平、管理能力等各方面进行全面培训提升,确保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要在落地生根上下功夫,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着力加强作风建设,健全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督办机制。要加大明察暗访、执纪问责、通报曝光和整改落实力度,进一步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今后,局党组将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抓重点、谋长远,坚持不懈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持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1-85166406;通信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528号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邮编410004;电子邮箱:30911005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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