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6月19日至7月19日,省委巡视第七组对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9月8日,巡视组向学院党委反馈了专项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省委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最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提高思想认识。9月8日,巡视组向我院反馈意见后,学院及时召开了党委会,传达学习了省委杜家毫书记在听取第二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后的讲话精神、省委巡视第七组对我院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会后,各位分管领导召集部门负责人传达会议精神,对照反馈意见,梳理问题清单,拟出整改措施。全院上下思想上高度重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表示,将以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为导向,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和政治担当,切实加强巡视整改工作,压实责任,切实维护巡视整改的严肃性,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松,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此外,我们将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及时向主管单位省司法厅进行了汇报,获得省厅的指导与支持。
(二)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学院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何如一任组长,院长李梓楠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为全体院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委书记衣金娥担任。二是坚持统一领导。巡视整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整改工作始终坚持统一领导,做到了部署有序,行动迅速,标准严格,力量集中,推进有力。整改两个月来,领导小组召开工作调度会10次,基本上每周有一次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三是强化领导责任。整改工作始终突出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的成效,作为检验一个党组织战斗力强与弱的标准,作为评价一个党员干部执行力优与劣的标尺。在整改工作中,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讲政治、讲大局、敢担当,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巡视整改中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处理,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主持召开研究整改工作的专题党委会5次,开展个别约谈31人次。
(三)明确责任任务。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全面梳理、分类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第七组专项巡视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湘司警院党发〔2016〕20号),围绕巡视反馈4个方面48个具体问题,研究采取70项相应整改措施,制定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度表》,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规定了整改时限。整改任务实行台账管理,落实一项注销一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严格监督检查。一是将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和学院制定的整改方案以党内文件及时下发到学院各党支部,让教职员工了解学院需要整改的具体问题及整改的具体措施,督促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抓紧时间尽快落实整改。二是定期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一周一调度,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听取各位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整改工作的难点问题,统筹推进整改工作。三是坚持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做到整改工作不留空白。
二、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管党治党不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学院内部管理混乱的问题。一是强化和发挥学院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为学院发展把方向、管大局,严明党的纪律、严守党的规矩,坚持正义、弘扬正气。二是坚持《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湘司警党发〔2016〕26号),确保中央部署、上级政策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到位,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四个意识”,并于7月、9月、10月先后三次组织全体院领导和中层领导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等重要文件,集中学习了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等。三是修订了《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施细则》。四是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出台了《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实施办法(试行)》,凡涉及学院办学方向、专业建设、人才队伍等重大问题,必须由党委研究决定,坚决落实“三重一大”、“五个不直接分管”、会前沟通、“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五是严格规范管理,由专人负责管理党委会会议记录,严格会议记录借阅审批制度。对于党委会上决定的重要事项,除公开发文的外,必须形成会议纪要供各部门学习或执行。另外,修订了《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务会议事规则》、《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制定了《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会议记录管理办法》、《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工作规则》,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六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党委对意识形态、德育工作的领导,制定了《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等5个规范性文件,深入推进学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联系学生区队“六个一”工作。将武装工作、统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重要内容,贯彻落实国防教育、征兵、军训、民兵等工作要求。七是科学谋划、科学决策,推进学院“十三五”规划的实施,着眼省级示范、争创卓越、双一流创建的发展目标,整体规划校园改造、统筹安排基建计划,大力改善办学条件。认真学习了省人民政府向力力副省长,省委组织部胡奇副部长、省教育厅肖国安厅长在2016年全省普通高校领导干部暑期研讨班上的讲话,进一步深化了各级领导干部对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学院发展的定位和思路。经多次请示汇报,10月14日,省发改委同意解决我院警务技能训练大楼建设资金缺口问题。目前,警务技能训练大楼立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八是修订了《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能,精简机构设置,完善奖惩激励机制,推进精细化管理。大力开展警务督察、作风纪律检查,整治“慵懒散”,下大力气解决忙闲不均、人浮于事等问题。九是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出台了《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规定(试行)》(湘司警院党发〔2016〕28号),加大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教职工业务能力。充实管理队伍,开展管理人员培训,促进学院管理水平提升。
2、关于党的建设缺失,基层党组织软弱、不健全,党员队伍管理松散的问题。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不抓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制定了《学院发展党员工作最新流程图》、《关于做好学院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9月7日,学院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了下半年党建工作会议,对全院党建工作和党务工作进行了布置和安排。二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确保学习教育入脑入心,11月4日,学院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识与党建知识闭卷测试,全院190名在职教职工党员参加测试。将学院正在开展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深化作风建设,强化整改效果。此外,各支部纷纷创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形式,通过树模范、立典型,举办“两学一做”主题演讲,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举措深化学习效果。三是进一步加强政治学习,下发了《学院周二、周五下午进行政治业务学习的通知》,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学习效果。四是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将四系学管大队长、党务干事、管理学生的党员辅导员从教师党支部调整到学工党支部。设立党务学管干事,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五是继续扎实推进党员组织关系排查。重新制定了联系任务表,分解了责任,并规定按时间节点完成。六是落实党务工作领导职责。七是制定了《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暂行规定》(湘司警党发〔2016〕27号)、《关于认真做好学院2008年4月-2016年6月党费核算、补缴工作的实施方案》(湘司警党发〔2016〕16号),按规定及时追缴、补缴党员党费,进一步加强党费使用管理,对违规使用党建经费的,按规定予以追缴和处理。
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制定了《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主体责任清单》、《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纪委监督责任清单》、《2016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湘司警党发〔2016〕5号)、《2016年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班子成员责任分工》(湘司警党发〔2016〕8号),进一步明确全院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着力实施执纪“四种形态”。二是认真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党委领导班子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杜家毫书记在听取第二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统一思想认识。为加强巡视整改的领导,充分运用巡视反馈意见的成果,维护巡视整改的严肃性,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率先垂范,亲力亲为,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三是进一步加强学院纪检工作力量。党委明确审计职能由监察室行使,健全完善学院内审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四是制定了《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纪委例会制度》,明确每季度召开一次纪委委员专题会议,总结前阶段工作,部署下一阶段任务,并适时开展业务培训。五是开展内部巡查暗访,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着力查办典型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六是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巡视整改开始后,对有关涉嫌违规违纪等问题,共初核调查7件,涉及10人。其中,省纪委驻司法厅纪检组立案3件,涉及3人。
(二)“选人用人制度不完善,选人用人政策执行不到位”方面
4、关于制度建设严重滞后甚至缺失的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14〕3号),修订完善了《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规定》,解决选人用人制度缺失的问题,促进干部选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5、关于选人用人政策规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关于学院中层干部大面积长期不轮岗交流的问题,经请示司法厅同意,根据中共中央《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14〕3号)、《湖南省司法厅干部交流工作规定》(湘司党〔2014〕66号)的文件精神,出台了《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规定(试行)》(湘司警党发〔2016〕28号)和《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湘司警党发〔2016〕29号)。目前,我院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已经启动,为避免影响巡视整改工作的进度,交流轮岗将于近期全面完成。
6、关于“任人唯亲”、“近亲繁殖”的问题。一是党委高度重视,并深刻反思。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在领导交流轮岗、人员安排、人员招聘等各方面严格把关,杜绝近亲繁殖现象。二是切实采取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对驾校校长、副校长实行聘任制管理。三是严格实施社会公开招聘,保证公开、公平、公正。
7、关于“三超两乱”问题整治不力的问题。一是重新修订《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科级干部选拨任用暂行规定》,并明确二级机构副职为正科级,三级机构正职为副科级,今后将不再设三级机构副职岗位,并严格按规定提拔科级领导干部。二是就政法专项编制的参公管理人员的有关问题,继续向省公务员局等有关部门汇报,请求支持解决。
8、关于人员编制关系复杂,长期存在编外用人现象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学院编制管理。从2012年编制批复下发之日起,凡新进人员一律使用事业编制。鼓励政法专项编制的参公管理人员自愿申请转变编制性质,目前已有两名同志由原来的政法专项编制转换为事业编制。二是制定了《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编制外职工工资待遇管理办法》,坚持严格控制、逐渐减少、适当提高待遇的原则,对现已聘用编外人员,待合同到期后,依法解除合同。2015年以来,学院累计依法解除编外聘用人员23人,目前只有12人。三是对公务员性质教师“双肩挑”及其待遇问题。一方面,严格执行《湖南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湘人发〔2006〕134号)等文件精神,不搞政策变通,不搞特殊化。另一方面,按照巡视反馈意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落实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9、关于干部档案管理混乱,部分涉嫌严重造假的问题。根据《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对25名教职工的档案资料进行调查确认,除个别情况需继续调查外,其它已完成。
(三)“廉洁纪律问题突出”方面
10、关于滥发津补贴名目花样翻新,出现“变种”、“隐身”的问题。全面核查、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截至目前,共有33个单位或个人退缴492389元。
11、关于“小金库”问题屡禁不绝的问题。一是严肃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经纪律,落实各单位年度财务审计制度,今后凡是发现有设立“小金库”的部门,对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严肃问责,绝不姑息。二是完善横向课题经费管理办法,将合作横向科研课题经费纳入学院科研经费统筹管理,专款专用。三是对学生实习经费的发放,通过“系部造册——计财处审核——银行发放”的方式,杜绝“小金库”的产生。四是举一反三,对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12、关于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一是完善、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修订了《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财务报销管理办法》等制度,推行“公务卡”制度,全面实行资金集中收付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公款借支、公务接待和出差管理,加强公物、固定资产的管理,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二是在全院深入开展各级领导和具体财务经办人的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业务水平、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三是清理核算往来账款,核查报账情况,杜绝白条、过期发票报账,规范公款存储。
13、关于“雁过拔毛”现象比较严重的问题。一是制定《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材费管理办法》,明确教材费用的收取、使用范围,实施学生费用卡直接支付的措施,并定于每年5月开展教材款清理退付工作。二是修订《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水电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物价财政部门规定,严禁乱收费、搭车收费、“雁过拔毛”。三是完善阳光教育平台,收费项目和标准透明公开,接受社会和广大师生监督。四是优化实习经费发放方式,学院财务通过银行卡直接发放给学生,减少发放环节,杜绝“雁过拔毛”现象。
14、关于驾校管理混乱的问题。整改了驾校运行管理模式,驾校是学生驾驶技能培训的项目,实行企业化运行。明确驾校职能,规范驾校运行。同时,在整改中对不规范发放的津补贴进行了退缴。
(四)“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执行不力”方面
15、关于违规决策,监管失控,小区建设推进缓慢的问题。一是全力以赴主导小区问题解决。省司法厅“千江锦园小区项目工作组”已于9月22日进驻学院,与学院“小区办”联合办公,协助学院推进小区建设。二是督促开发商“千江公司”在10月投入资金400万元,并继续筹集后续工程所需资金。督促、帮助千江公司启动各项配套工程施工,核对了各项目部收到的工程款数量和负债情况。三是正在通过法律途径促使千江公司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进行预告登记。
16、关于资源资产违规处置、租赁的问题。一是制定了《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二是积极催缴费用。审计指出的长沙翔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所欠190.31万元租金,已于9月22日前全部清收到位。三是启动商谈终止合同。去函长沙翔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要求提前终止《培训综合楼(翔天酒店)租赁经营合同》。
17、关于违规招投标问题严重的问题。一是成立专门的“学院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工作组”,负责全院政府采购项目(含基建、维修项目)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工作。二是制定了《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基建、维修项目实施办法》,加强基建、维修项目的计划性管理,堵塞管理漏洞。三是组织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后勤、财务人员加强财经制度学习,落实责任,强化规矩意识,杜绝类似现象。
18、关于审计整改不力的问题。一是建章立制,学院已修改《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实习管理办法》,所有实习基地合作实行合同备案管理,所有学员实习报酬在计财处核实后全部通过银行卡发放。二是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审计法、审计报告,提高预算精度。三是去函税务局沟通学院缴纳税金情况,按税务局要求补缴税金。审计中提到的税金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方面,每年10月进行个税清缴工作。2015年补缴8.6万元,2016年补缴18.42万元。房产税方面,由于学院食堂周边建筑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因而没有报税所需资料,无法录入金税网生成税额,就此计财处多次向税务部门主动汇报,争取支持解决。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局的文件精神,校办企业(如司法鉴定所)可免除相关税费及所得税。学院在主动向税务机关汇报后认缴了各类税金约33万元。
19、关于师资力量不够,学术氛围不浓的问题。一是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提升职称,提高领导班子教育教学经验。二是学院重新开展三定、竞争上岗,出台鼓励政策,激励教职工提升学历、职称,提高能力。今年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15名优秀青年教师和辅导员,充实了师资队伍,提升了师资水平。三是加大内部培训、培养力度,鼓励转行、转岗,充实教学一线。推荐国内访问学者2人,安排1名老师到北京大学访学,选送3名教师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脱产学习,推荐省级青年骨干教师1人,不断加强学院教学科研队伍建设。四是修订学术委员会章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专业课程建设、教学科研指导、学术氛围营造等方面的作用。五是继续加大科研投入,加大科研考核力度,鼓励横向合作,广泛开展应用性研究,努力提高服务行业的能力水平。
20、关于目标管理考核流于形式的问题。对于巡视反馈意见指出学院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院党委高度重视,深入剖析产生的原因,为彻底改变“重制度不重考核、重结果不重过程、重目标不重执行”的情况,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绩效管理考核办法》,成立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院党政办,加大平时考核问责执纪力度,严肃纪律,全面推进校务公开。
21、关于“四风”问题依然突出的问题。一是严明纪律规定。围绕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标明纪律“红线”。二是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日常督查与重要节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相互吃请以及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和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的明查暗访,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不良现象,一律进行通报曝光,违纪违法的严肃处理。
此外,关于巡视第七组督办、交办和反馈的其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巡视过程中,省委巡视第七组还向学院党委和纪委督办、交办了20项整改事项,以及向学院政治部反馈了《关于结合巡视对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选人用人工作检查情况的反馈意见》,均已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或由相关部门提交专项报告。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措施
(一)坚持整改工作不松懈。对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工作进度,抓紧整改到位。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进一步强化督查机制。学院将深化巡视整改工作列入了2017年的工作要点,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和成员带头整改,带头落实。各项整改任务的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强督查督办,把整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问责。对师生员工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问题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落实,使整改成效更加显著。
(三)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建立起来,定于2016年底完成学院制度汇编与制度体系建设。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通过扎密制度的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建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院目标管理考核中,统一安排,统一推进,统一考核,加大党建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腐败案件,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促进学院广大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这次巡视是对我院工作的一次全面检查,也是对学院领导班子的深入考核,更是对学院持续改革发展的有力促进。学院将以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团结带领全校师生员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振奋精神,坚持改革、开拓进取,切实办好人民群众满意教育。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1-82693071。邮政信箱:长沙市远大二路1069号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巡视整改办公室)。邮政编码:410131。电子邮箱:hnsfjyxszgb@126.com。
中共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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