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0月19日至11月14日,省委巡视第四组对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党委进行了巡视。12月22日,省委巡视组向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部署巡视整改工作
(一)强化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
省委巡视第四组对学院党委的巡视反馈意见,客观深刻、切中要害,体现了省委对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的重视支持和关心爱护,完全符合我院实际,为全院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对这些问题,学院党委诚恳接受、深刻剖析、坚决整改。巡视反馈会结束后,学院立即召开了党委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及省委书记杜家毫在听取第三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省委巡视第四组对我院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全院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会后,各分管院领导召集部门负责人传达会议精神,对照反馈意见,梳理问题清单。
(二)落实巡视整改的政治任务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学院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对整改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协调、推进落实和督促检查。二是明确整改任务。围绕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梳理、逐条研究,最终形成了《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和《巡视整改任务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项明确了整改措施、预期目标,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整改时限。整改任务实行清单制、销号制,落实一项注销一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积极推进整改。2016年12月29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全院上下全面盘点、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注重实效,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措施把巡视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自巡视整改以来,学院先后召开了10次党委会、5次院务会、6个专题会议、6次领导小组例会,调度落实整改工作。寒假期间,全体院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推迟1周放假、提前1周上班,集中力量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三)履行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整改的重要工作主动部署,重大问题认真处理,重点环节积极协调,重要线索加强督办,先后10次主持召开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研究整改工作。其他院领导作为整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各负其责,敢于担当。二是强化监督责任。落实督查督办制度,通过党委会、领导小组例会、院务会、专题会议、领导督查以及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对整改问题的督办和检查力度,及时研究分析、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讨论审议相关制度文件。三是压实各级责任。始终坚持学院党委的主体责任,压实各党总支、各支部的责任,把整改落实的成效,作为检验党组织战斗力强与弱的标准,作为评价党员干部执行力优与劣的标尺。全院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的工作格局,做到整改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确保了整改成效。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领导干部正风肃纪做得不够,院党委对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识不深刻,民主集中制等党内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2016年11月、12月、2017年2月,学院党委中心组先后3次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
二是坚决执行贯彻民主集中制。学院党委认真组织学习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坚持落实“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制度。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制订了《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坚持领导班子成员逐个发言、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的决策程序,做到重要事项结论明确、落实决定责任到人,有效解决了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问题。
三是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党委切实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坚持把握学院发展方向,决定学院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院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将按照相关规定与统一部署,结合学院的具体实际,制订工作方案,适时召开党代会,做好党委换届工作。重新修订实施了《党委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范围。
四是针对“新校区建设预见性不足、导致新生延迟入学”问题,学院认真分析原因,积极协调代建公司和相关建设单位,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和工作推进会,倒排时间表,制订重点问题督办单,逐项销号,扎实推进新校区建设工作。解决了双电源难题,完成了学生食堂、学生宿舍、公共教学楼、特教大楼4大单体的消防验收,建好了西北向围墙及垃圾站、污水处理池等附属工程,学生宿舍床铺、课桌椅、实训室设备等教学生活设施设备已基本调试安装到位,确保部分新校区于春季投入使用。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党员发展、管理方面”问题:
一是加强党务工作者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认真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邀请长沙市委组织部专家来学院开展党务培训。先后制订了《发展党员工作新流程》、《学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办法》,规范党员发展要求和党员管理的流程。
二是对出现“突击发展学生党员、党员的发展转正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等现象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指出其错误,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三是开展了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清理、登记等工作。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对在册党员开展了党员档案信息查询工作,重点对毕业生党员进行关系排查。目前,所有党员的基本信息已完成登记造册,已与全部毕业党员取得联系,大部分已转出组织关系,其余的也将尽快转出组织关系。在全市率先圆满完成了专项清理工作。
四是对毕业后因违规违纪被有关部门处理但组织关系仍在学院的2名学生党员,分别给予了党内警告和开除党籍处分,并已将处分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党委,在全院党员中进行了通报。
2.“党员身份意识不强,党性修养不高”问题:
一是各党总支都召开了党员大会,通报巡视组提出的相关问题,并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是给每位党员印发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应知应会基本知识》手册,组织全体党员重新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进行了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测试。
三是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回头看,已责成各党总支进行核查,对学习心得有抄袭现象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重写。
四是从2017年起,为每个党支部、每位党员订阅一份党刊,免费发放党的知识相关书籍供党员学习。在新校区设立党员活动中心,开展各类党员活动。
五是完成了自2008年4月以来应补缴党费的清理工作,并已按要求上缴上级组织部门。出台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将按照“自觉、足额、按时”的原则,认真做好今后的党费收缴工作。
3.“‘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组织召开了2016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于2月底前召开了各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是制定了《“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总支每季度检查一次、学院党委每年定期检查两次并随时抽查“三会一课”情况,年终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考核。加强了各级党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过程检查、监督和考核,形成痕迹化管理模式。
三是完善了《基层党支部考核办法》、《党总支党建考核办法》等制度,将党员发展、党员管理、党员学习、“三会一课”、党费交纳、党务公开等纳入考评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党总支(直属支部)和所在部门及其负责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责任追究等重要依据,并纳入年度考核。
四是修订和完善了《党务公开实施细则》,通过一定形式将党内事务向党员公开,将党务公开情况纳入各基层党组织的年终考核,并对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公开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4.“组织机构不健全”问题:
一是组织组工干部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相关文件。
二是在《学生校外顶岗实习、实训管理办法》中增加了学生党员管理的条款,要求有2个及以上的学生党员在同一个单位顶岗实习、实训的校外实训基地必须设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
三是制订了《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规定(暂行)》。对基层党组织进行了重新调整和换届,在具备条件的部门全部建立了党支部,全院党支部数量由17个增加到28个。
5.“思想政治工作存在僵化弱化的现象”问题:
一是完善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实施办法》,建立了定期政治学习制度,健全了师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是加强课程建设,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开展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名课讲座和竞赛活动。加强网络环境下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院官方微信主题栏目“长职故事”全年推送各类校园新闻,弘扬正能量。
三是突出“雷锋式职业人”育人品牌的打造,全面推行“雷锋式职业人素质训练工程”。3月,举行了2017年学雷锋活动启动仪式,进一步培育和增强师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是制订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活动年度计划。今年开始,规定每双周四下午开展全院性的主题班会和团日活动,覆盖全体学生。以创建省、市文明单位为契机,大力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6.“关于选人用人导向有偏差”问题:
一是完善公开招聘的管理办法,强化了招聘条件设置的原则,扩大了公示面,延长了公示时间。
二是修订《人员编制管理办法》、《岗位设置实施办法》,重新进行岗位设置。制订《全员聘任制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全员聘任制改革,并已在两次中层干部会议上进行了动员与部署。
三是从严从紧控制管理岗位职数,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兼课,“双肩挑”人员和有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必须到一线上课,逐步解决管理人员过多问题。按照2个兼课教师完成1个教师的教学工作计算,本学期上课教师的比例已经超过60%。
四是修订和完善《高层次专业人才使用与管理办法》、《专业带头人管理办法》,发挥高层次专业人才在专业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并减少聘用其担任行政职务。近两年引进的5位教授,本学期全部承担了教学任务。制定了《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启动名师工作室建设。
7.“机构编制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积极向市委组织部汇报,重新核对学院副处级干部职数和岗位。组织开展干部选拔任用自查,在干部换届调整前已多次向省市编办专题报告。根据学生人数适当增加了教学教辅机构干部职数。
二是强化外聘人员管理,建立外聘、代课教师档案,拟对代课教师采用合同管理,正在开展合同签订工作。加强对外聘和代课教师日常教学督查,并纳入学生评教范围。同时,制定《编外合同制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暂行办法》,提高外聘人员待遇,外聘人员今年人均年收入将达到8万元。
三是严肃查处“吃空饷”人员。召开了在编不在岗教职工专题会议,要求相关人员于2月13日之前回校上班,将其不在岗期间的空饷收入和保险自缴部分等费用于2月20日前全部上缴财务。目前,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回校上班的3名工作人员已开始办理自动辞职或辞退相关手续。
8.“干部人事工作政策法规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对人事制度、岗位设置、人员聘用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调研,明确了制度修订的范围及要求、岗位调整的对象及工作、人员分类聘用及管理。
二是针对人事制度不健全的问题,组织了4次集中研讨,并将任务分解,完善了《人员编制管理办法》、《岗位设置实施办法》和《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制定了《2017年全员聘任制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绩效工资分配办法》、《2017年部门绩效考核方案》、《2017年个人年度考核方案》。
三是修订了《岗位设置方案》,并获准上级部门批复,解决了岗位设置和人员分类不合理及岗位职数紧缺等问题。
四是进一步完善干部考察的“凡提四必”环节。重审了去年新提拔干部的档案,纪检部门补签了意见。
五是出台《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干部进行严格监管。组织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学习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选派人员参加全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培训班。去年新提拔的干部都主动申报了个人有关事项。对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规范、漏报的2名干部,分别给予了通报、诫勉谈话处理。启动了对中层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离任审计工作。
六是全面开展了干部档案清理工作,发现29名干部存在档案缺失的情况,现已按规定补齐了相关资料,共补充材料63份。制定了《人事档案管理细则》,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一岗双责’意识欠缺”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条例》,将“确保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4次以上”、“其他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党委书记汇报1次‘一岗双责’履职情况”等作为内容写进条例,进一步强化了党委主体责任和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
二是2016年12月,对于原来以工作谈话代替廉洁谈话的,责成相关领导结合元旦、春节期间廉政建设要求进行再次谈话,并完善谈话记录。党委书记在各班子成员履职手册上签字背书,纪委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并在班子会上进行通报。
三是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每季度对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台账,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及时开展问责。
四是大力开展纪律整顿,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作风建设的意见》,设立作风建设督查小组,不定期对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情况进行检查,全年不少于8次。自巡视整改以来,针对“庸懒散”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检查5次,对违反纪律的2名教师进行了通报批评。
2.“纪检监察机构未有效履行监督职能”问题:
一是制定了《健全纪委组织设置工作方案》,纪委书记专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要求设置纪检委员1名。修订完善了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职责,纪检监察机构专职负责纪律监督,不再参与相关职能部门的经济活动等具体业务工作。
二是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精神,配齐配强纪检监察队伍,学院将增加1至2名专职纪检干部,已列入2017年人才招聘计划。加强纪检监察人员业务培训,于2017年3月举办了纪检监察人员培训班。制定了《纪委例会制度》,于2016年12月召开了学院纪检工作会议。
三是加强内部控制,制定了《内部控制手册》,计划于2017年年内完善内控制度体系。
3.“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领域存在违规现象”问题:
一是对22个大宗物品拟采购项目,都将进行市场专业询价,并建立采购项目询价制度。2016年11月至12月,已对汽车分院、建艺分院、经信分院和图书馆4个部门的设备采购开展第三方价格咨询,降低预算价格总额59万元。
二是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采购工作,对所有项目已实行项目经办人和负责人承诺制、合同会签制、教育局备案制、项目验收制等相关制度。
三是对已完成项目的验收,严格执行《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履约验收规定》,并规定由使用、资产、采购、纪检部门共同参加验收,确保合同标的与送货物品数量、质量、参数要求完全一致。
四是组织学习《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后续建设项目,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进行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对限额以下可由建设单位自行确定承建方的项目,均参照政府招标程序和法规进行。对投标人的违规行为,学院已上报相关部门,并将有违规行为的中标单位列入学院黑名单。
五是对新校区汽车系挡土墙建设项目,已要求承建方尽快上报工程结算资料,并以长沙市审计局审核确定的金额为最终结算金额。对新校区停车场项目,完善了预算报告,办理了审核入窗手续,经长沙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再确定该项目结算价。
4.“违规进行账外收支与核算”问题:
一是停用了“长沙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室”名称、印章及财务专用章,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封存。同时,将“长沙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账户清零,不再使用,按程序予以核销。
二是从2017年上学期开始,各校区食堂收支已全部纳入学院财务报表体系。
5.“税法意识淡薄”问题:
一是加强与浏阳市地税主管部门联系及协调,已于2017年2月底将账存代收税金11万元全部上缴。主动与高新区地税主管部门联系,并于2017年2月补缴了2013年至2016年间发放的专家劳务费应缴的个人所得税33.89万元。
二是邀请税务工作人员来校进行税法专题讲座,加大对税法知识的学习宣传力度,加强教职员工纳税意识。今后将每月依法依规计算教职员工应缴个税,及时代扣代缴。
6.“自制票据管理不规范,存在财务风险” 问题:
各部门原有自制票据于2016年12月31日起全部作废,一律停止使用。制定了《票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所有票据由财务处统一管理,建立票据领用台账。
7.“存在超标准收费和自立项目收费等行为”问题:
一是将收取的“转学费”、2013年节余的学生体检费转为学生困难补助资金,由学工处负责造册,财务处进行审核,已于2017年2月底发放给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是严格按照湘教通〔2015〕3号文件要求,由学校财务部门独立核算教材费,统一进行管理。并将教材折扣费留存率由8%降低至5%以内,同时进行科学匡算,降低教材代收费。
三是督促学生食堂托管方提升餐饮服务品质,不定期开展学生对食堂的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达不到80%以上要求,将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建立学生食堂财会制度,实行专账核算,要求食堂经营纯利润率控制在5%以内。托管方需按月向后勤处如实报送经营核算财务报表,交膳食科财务人员审核后才能予以结算。
8.“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精神,存在‘四风’问题”:
一是已取消节日慰问费和物业补贴费的发放。自2017年起制表发放的经费和津贴,一律按要求提供发放依据,并在表格中进行备注。
二是加强招生就业经费管理,严格报销流程和审批程序,规范开支,确保招生经费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以后逐年下降。进一步规范招生经费使用途径,严格用于招生宣传、推介及招生工作人员差旅等费用。
三是从2017年起,发放的专家授课费和劳务费,必须提供当事人的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规范发放程序,确保真实性。出台《劳务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劳务费支付比例和规定,要求必须开具正规发票,方能报账。
四是制定实施《会议管理办法》,要求5个以上部门参加的会议必须事先报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批,除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之外,其他会议原则上安排在周三进行,同时严控发文数量和纸质文件发放。今年以来,各类会议总数较上年同期减少了40%,发文数较上年同期减少了32.5%。修订完善《督查督办工作办法》,在党政办增设督办岗位,建立督办工作清单,逐条销号。
(四)其他方面
1.“学院缺乏对教师职称申报的有效培训和分类指导,教师由中级晋升高级职称非常困难”问题:
一是制定《职称申报分类培训方案》,邀请专家对教师职称申报的有关政策进行宣讲,对申报职称的教师进行专题培训,按不同职级进行分类指导。
二是重新修订《岗位设置方案》,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现已争取到681个岗位,有效解决了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缺口问题。2016年,全校共有13人晋升高级职称、38人晋升中级职称,分别是前三年、前五年的总和。
2.“一线教师的工作条件亟待改善;学生宿舍漏水、寝室门窗和锁具维修不及时等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进一步完善教师工作条件。先后为一线教师及辅导员添置办公电脑70台,在教师休息室安装空调20台、饮水机15台,新添置多媒体及维修多媒体教室30余间。已向市教育局申请为每位一线教师配备办公手提电脑1台,每个教研室配备新办公座椅合计350套,为分院配备教研室专业会议室6个。
二是针对学生宿舍漏水及生活设施维修问题,及时将漏水宿舍中的学生进行转移,利用寒假开展维修,共计维修漏水宿舍和有漏水隐患宿舍23间。
三是积极推进便民服务。加强线上阳光服务平台建设,举办了阳光服务平台培训2次,推进网络服务。加强实体服务平台建设,拟在新校区报告厅一楼设立阳光服务中心,一站式解决师生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目前已在学生宿舍楼栋门口设立了报修登记台。
三、着力建章立制,不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根据省委巡视第四组反馈的意见,学院党委集中力量进行了整改,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对比省委要求和师生期盼,仍然存在一些差距。我们将按照巡视工作的要求,善始善终、持之以恒地做好整改工作,进一步增强从严治党治校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
坚决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学院党委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健全层层传导责任落实机制,切实加强党委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纪检部门严格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大纪律检查力度,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实行“一案双查”,增强压力传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
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分析问题根源,防止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并适时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于需要较长时间,目前还未完成的整改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实抓好。在后续的整改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追究问责,对整改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责任部门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在后续的整改过程中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梳理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解决整改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三)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坚持依法治校,以学院《章程》为引领,进一步完善学院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对于集中整改工作中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开展调查研究,加大工作力度使之进一步完善;对需要建立的新制度,加快工作步伐,形成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四)进一步推动学院发展
学院目前正处于内涵提升和校区搬迁融合发展的关键期,巡视整改是规范学院办学、推动事业发展的重大机遇和有利契机,学院将致力于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转化为专项整治和执纪问责的成果。将这次巡视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全面深化学院改革结合起来,与实施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结合起来,以新的更高标准接受党的考验,以新的更有成效的业绩,不断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31-88105152;
邮政信箱:长沙市岳麓区雷高路157号(邮编410217);
电子邮箱:cszybgs@163.com。
中共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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