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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4-01 10:15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0月19日至11月14日,省委巡视第一组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进行了巡视。12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

  厅党组高度重视这次“政治体检”和“把脉会诊”的成果,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全厅首要的政治任务。每位党组成员主动认领问题,积极推动整改落实,强化了党组对巡视整改的政治担当。要求党员干部把巡视整改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互促互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

  厅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领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承担起来,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为组长,全体厅党组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巡视整改督查组,厅党组副书记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等日常工作。

  (三)迅速制定方案

  巡视意见反馈会后,厅党组书记鹿山立即召集分管厅领导、纪检组长及相关处室负责人,讨论确定了巡视整改方案的总体思路和框架;2次召开厅长办公会,将巡视反馈意见梳理为3大类42个具体问题,并研究制订了整改措施;2次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审议巡视整改方案,逐项逐条研究确定整改措施,印发了《整改责任分工方案》,明确了责任处室(单位)、整改时限和具体措施。

  (四)定期督查落实

  在巡视整改过程中,每位党组成员不推诿、不敷衍、不应付,多次组织分管处室(单位)研究落实整改的具体问题;党组书记多次听取进展情况汇报,指导、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厅巡视整改督查组按照各项整改任务的时限和要求,定期进行督查,并向厅党组报告。通过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全厅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推进了整改工作落实。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大局意识有待增强”问题:

  一是开展谈话谈心活动。建立了班子成员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推心置腹,互相进行谈心谈话,交流了思想,交换了意见,并与分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

  二是破除“本位”主义思想。利用务虚会、处务会等深入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了“四个意识”,打破了“份内”思想,树牢了“全局”观念,自觉做到业务工作服从中心工作。对推诿扯皮的处室和干部加强批评教育,形成了团结协作的氛围。进一步强化了厅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平台作用,梳理明确了部门和岗位职责,加强厅内协调、完善联动机制,形成了工作合力。加强督查督办,确保重要决定、决策落实到位。

  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修订了会议制度,严格执行“三上三下”(处室拟初稿上报分管厅领导审批后反馈处室修改;上内网公示平台或专报厅领导征求意见后反馈处室修改;上厅务会或党组会研究后由承办处室根据会议精神执行)重大决策酝酿程序。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充分酝酿协调,按程序决策。除遇重大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外,必须经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决策,不得以会前酝酿、传阅会签、碰头会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确保党组决策的民主性、规范性、科学性。

  四是及时调整领导分工。印发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对厅领导分工进行了调整。

  五是确保政令畅通。出台了《督查督办工作规程》,明确厅办公室为统筹、协调、督办的责任处室,实行“谁牵头、谁为主;涉及谁、谁配合;谁负责、谁落实”的工作机制,保证优质高效完成任务。对政策和政令执行过程中讲条件、打折扣、搞选择性执行的现象启动问责程序,解决政令不畅通、执行不坚决的问题,确保党组会形成的决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2.“贯彻中央、省委有关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一是多层次开展调研工作。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做好全局性和系统性调研工作;针对地方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进度慢、公租房配套少、规划改革推进难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为顶层设计打好基础;配合省委政研室、省政府研究室和住建部,做好专项调研工作,为顶层设计提供遵循。建立处室调研次数、调研成果统计通报制度,做好调研成果转化的跟踪考核和评估工作,推进调研工作取得实效。2月27日,召开了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暨“双修双改”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今年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并以“双修(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双改(农村房屋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对住建领域相对“碎片化”的工作予以整合提升。

  二是规范项目和资金安排。严格执行省政府及省财政厅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因素法科学分配资金,并实行全过程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专项资金项目库。着手制定厅内部专项资金分配流程,计划2017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均由厅务会或厅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三是简化行政审批。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降低收费标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压缩审批时间,将特别程序时间缩短三分之一,从23个工作日精减为15个工作日。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网络审批平台建设,逐步推行网上审批,实现网上终端和实体大厅办事无缝衔接。加强一线窗口人员的教育培训,制订窗口服务手册,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将行政审批及资料申报中的共性问题,集中在网上解答。

  四是推进住保、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综合运用资金安排、巡查督查、通报督办、奖优罚劣、约谈问责等措施,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加强规划管理工作,即将出台《湖南省城乡规划问题约谈办法》、《湖南省城乡规划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通报制度》,拟对城乡规划实施过程中问题突出、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市、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强化规划编制的市场监管。出台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政策,深化建筑业综合改革,建立建筑劳务市场供需信息化服务对接平台,促进农民工向现代产业工人转变,推动我省从劳务大省向技工大省转变。以筹备建立城市管理机构为契机,加强对即将出台的《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建立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运营养护机制,提升城市运营管理能力。

  五是健全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长效机制。2016年11月底修订出台了《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各地严格执行。针对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法定程序履行不到位的现象,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大检查督查力度,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加强指导监督,加快和完善基础设施配套。

  六是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制度。会同省财政厅委托4家会计师事务所,对2013年至2015年度全省14个市州42个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现已完成绩效评估报告。召开全省农村住房信息暨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工作布置会,提高信息录入水平和精准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制度,特别是落实三级公示审批等制度。组织开展“雁过拔毛”式专项整治工作,截止2016年12月底,住建系统下基层督导2685次,发现问题线索473条,追缴违规违纪资金2000多万元。今年还将就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存在的问题,解剖“麻雀”,督促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七是加强和规范协会管理。监督协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民主运行机制,对涉及人、财、物等重大事项,依据章程提交相关会议研究决定。加强协会资产和财务管理,不定期进行抽查审计。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涉及换届、年会、培训等重大事项,各协会要及时报告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外部监督和指导,建立和完善协会信息公开制度,督促协会通过官网公开年度工作等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对协会的指导,积极做好引领扶持工作。建立督查通报制度,不定期对协会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重视党建工作不够”问题:

  一是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专题就厅直机关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巡视整改方案等进行了研究。党组书记鹿山在厅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对班子成员提出了以党建促业务工作开展,以党员管理促队伍战斗力提升的意见。依托支部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并建立台账,定期检查了解。

  二是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印发了《厅直属机关2016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考核方案》,开展了厅直机关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述党建考核评议工作。加强党员民主评议,厅直机关党委转发了省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把民主评议党员与党内表彰结合起来,与年度工作总结结合起来。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抓好厅直机关党建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严格考核验收。加强党务干部履职能力建设,制定了2017年度党务干部培训计划,纳入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培训工作范畴,认真选派支部书记参加省直机关党支部书记轮训。启动支部书记抓党建承诺活动,推动支部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起来。通过口袋书、知识竞赛等方式,强化党员干部对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掌握。

  2.“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针对“干部选拔任用有反映”整改情况:一是统筹兼顾推进干部选任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品德、重公认的导向,抓好《关于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强化正确用人导向的决定》的贯彻落实。根据工作需要用干部,既考虑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又统筹做好对其他年龄段、军转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二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责成对违规带病提拔干部负有把关不严责任的人事教育处处长作出书面检查,并由省纪委驻厅纪检组对人事教育处正、副处长进行提醒谈话。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纪检组、机关党委认真履行职责,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从严查处违纪行为,建立公示期间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拓宽反映问题的渠道。加大违规用人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针对“干部管理不够规范”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治理“三超两乱”。参公事业单位超配的书记将于2017年上半年整改到位,非参公事业单位超配的书记按省编办的要求逐步消化。目前正在开展废止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制度的后续扫尾工作,工作结束后劳保办配备的1名干部将安置到厅其他事业单位。二是逐步消化混编混岗人员。对厅机关和事业单位进行“四定”(即定编、定岗、定责、定员),确保实有人员数量控制在总编制之内。编制《工作手册》,从“内容、标准、依据、流程”4方面拟定岗位说明书,推进处室规范化管理。根据“四定”开展一次全面清理,对厅机关占用二级单位干部职位的,通过干部调整、交流任职等方式,逐步消化解决;对混编混岗的,根据工作需要逐步调整回编制所在单位。三是全面清理借调人员。对不合规定的,坚决予以清退。对因工作需要,暂时无法清退的,确定时间,逐步清退。如,劳保办因后期扫尾工作未完成,原借调6人,已清退2人,计划9月清退2人、年底清退2人。针对政务中心任务重、业务量大的情况,向省政府、省编办申请增加编制。对借用满3年的4人逐步清退,拟采用劳务派遣方式聘用1名。四是强化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制度。通过下发文件、组织培训等形式,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进行广泛宣传。对没有如实申报的干部,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因私出国(境)证件统一保管制度,定期开展出国证件的保管和归还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和处理。对未按时上缴因私出国(境)证件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及时收缴证件;情节严重的,不予办理次年因私出国(境)申请。

  针对“干部培训交流不够”整改情况:一是计划出台《教育培训管理办法》、《2017—2020年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干部培训工作。组织业务处室干部参加住房城乡建设部、人社部、国家发改委等举办的各类学习和专业培训。每年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内部业务培训。加强和外省市横向业务交流,加强与市州住建部门的上下业务交流。二是出台了《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办法(试行)》,对机关干部进行摸底和综合分析,每3年进行一次干部交流。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把落实“两个责任”和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召开了厅直机关2017年度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组织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状,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二是强化监督责任。纪检组改进监督执纪方式,通过参加“三重一大”等重要会议、抽查个人事项报告、不定期监督检查等方式,拓宽监督渠道,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处以上干部的监督。纪检组长与厅党组班子成员谈话每年2次以上,及时向厅党组通报纪律检查工作。督促党组组织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开展述责述廉,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了测评,并对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对重要岗位、重点领域权力运行各环节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分析,并按风险概率进行分类,进行重点监督和联合监督。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及风险表现形式,完善防控措施,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各环节岗位职责,健全防控体系。制定了廉政谈话函询制度、任前纪律考试制度、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和下访制度等。

  三是强化监督执纪。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教育和纪律提醒落实在日常监督管理之中,组织经常性监督检查,做到抓早抓小。2016年,纪检组开展例行廉政谈话90余人次,谈话函询、约谈、诫勉谈话共18人。对2013年以来问题线索进行了排查清理,逐一重新审阅,依据线索处置工作新要求进行认真研判,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廉洁风险较大”问题:

  针对“财务管理存在风险”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人员管理。拟通过公开招录或遴选等方式,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并督促二级单位规范财务人员使用。二是严格经费支出管理。二级单位已完成对财务凭证等的清理和规范,完成了内部控制制度基本稿。启动《直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预计6月底前完成。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处置公车程序不规范的二级单位,给予了通报批评,并要求各处室、各单位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处置及集体决策等制度。

  针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专项经费管理。2013年结余的专项经费主要为跨年度结转项目资金,已于2014年全部拨付到位。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对需要二次分配的专项资金,年初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及早做好资金分配方案。二是加强现金收入监督。已明确专人负责工会财务管理,及时收取银行进账回单,并要求财务人员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及财务知识的学习。三是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已通过省财政组织开展的专项资产清查,对二级单位的往来款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将清理结果报省财政厅。加强与省发改委、省审计厅沟通,尽快完成厅办公楼整体搬迁工程调概审计,争取财政资金弥补缺口到位。

  针对“个别干部存在以权谋私行为”整改情况:一是落实简政放权有关要求。再次对全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系统梳理,拟定了简政放权建议。对已下放或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组织全面抽查,加强业务指导和行政监管,做到“放管”结合。二是坚决查处以权谋私行为。完善资质审批相关制度,对审批环节进行了全面体检,明确各环节职责要求,把责任压实到个人。完善举报受理、线索移交等制度,加强与纪检机构联系,及时掌握情况和调查处理。省纪委驻厅纪检组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权力寻租、权钱交易、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完善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企业申报数据自行录入,审查系统自动比对,从技术上抽空“寻租”空间,杜绝审查环节的人为操作因素。三是纠正履行行政职能不当行为。在推广合同未到期前,已于2016年9月1日起直接降低保费基准费率10%(占原经纪费的33.33%);待新的政策规定出台,或推广合同到期后,取消统一推行模式。对于防损防灾工作经费拨付到省质安协会专用账户的资金,建立了专款专用制度并严格执行;2016年底结余资金已冻结,由厅计财处收回。

  针对“招投标、评优评奖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招投标。修订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等文件,遏制围标串标行为。健全中标候选人公示制度,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公示中标候选人的同时,将唱标记录、废标情况、招标文件评分情况以及中标候选人奖项、业绩情况予以公示,增加透明度。对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进电子化招投标,实现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由现场监督到在线监督的转变,提高评标效率,减少人为因素干扰,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加强招投标工作指导和稽查执法,以及招投标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特别是强化标后稽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标后评估,严格评标专家履职监管,提高评标质量,对不能公正履职的专家依法查处和清出。畅通招标投标活动违规问题投诉举报渠道,严格规范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依法查处围标串标行为。加强对市州招投标监管机构的指导服务,提高全省招投标监管工作水平。二是规范评优评奖。指导省建筑业协会制定了《湖南省推荐申报鲁班奖工程实施办法(试行)》、《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评选工作细则(试行)》、《湖南省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细则(试行)》、《湖南省建设工程评奖活动责任承诺制度》等,近期将正式公布。这些制度,将统一推荐评选的工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增强工作透明度,推动推荐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开展。

  针对“协会管理存在乱象”整改情况:组织相关处室对6家脱钩协会开展“回头看”,纠正“明脱暗不脱”现象,并将其余7家协会申报列入2017年全省第二批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名单。按照行政职能与社团分开原则,印发了《关于第一批脱钩试点行业协会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收回原由协会负责的1项行政职能,移交5项非行政职能由相应协会承担,并建立监管和扶持措施,理顺业务主管处室与社团的关系。清理规范协会收费行为,督促行业协会加大行业交流、技术推广、业务指导工作力度。要求协会严格按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增加岗位、人员。进一步明晰协会资产与业务主管处室(单位)的产权关系,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账簿、台账,规范使用管理,做到账实、账账、账表相符。质安协会车辆、房地产协会工资发放、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等问题已整改到位。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

  一是规范福利及慰问费发放。进一步规范机关及工会财务基础工作,启动制定《机关财务操作流程》,严格财务管理。规范二级单位津补贴发放,已要求二级单位对现有发放名目和标准进行规范调整。

  二是深化“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在厅门户网站纪检监察专页公开了反“四风”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信地址。开展 “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针对公务接待、公车使用、津补贴发放等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置。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督查了14个市州26个县市32个乡镇,通报98起典型案例。指导市州、县住建部门进一步梳理问题线索,持续发力,严查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按照省纪委“十条禁令”要求,2017年春节前后共开展6次作风建设监督检查。

  三是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制度。重新修定了《机关接待工作管理规定》,对接待范围、标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以及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车辆维修、车辆保险均由定点单位办理,严禁报销烟酒发票。

  4.“工作作风不实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一是纠正形式主义。明确政策法规处为规范性文件审查发布的责任处室,严格按照规定审查发布规范性文件。明确办公室为会议、文件审查的责任处室,起草了《内部会议管理制度》,做到“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文不发,没有实质性意义的会不召开”,并做好文件、会议精神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工作。

  二是纠正官僚主义。完善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增强厅党组班子成员的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特别是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提升班子的凝聚力。落实交心谈心制度,厅党组成员定期与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干部职工工作生活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及时整改,提升班子的亲和力。加强新提拔干部的跟踪考核和管理,对专注协调关系、不做具体工作的干部,充分运用提醒、函询和诫勉等手段,加强警示教育和管理监督,进一步增强干部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三是整治庸懒散。加大对干部职工上班工作纪律的巡查力度,发现违规问题当面制止,向所在处室负责人反映,作为干部平时考察的重要内容。加强干部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各类有益的文体活动。明确厅直机关干部一律不得在协会食堂就餐,并对就餐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厅将继续坚持严字当头,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积极推动建章立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取得最大成效。

  (一)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履行相关责任,处室负责人承担具体责任,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积极支持省纪委驻厅纪检组聚焦中心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履行好监督职责。

  (二)持续抓好整改工作

  厅党组将始终把整改工作抓在手上,保持抓整改的频度和力度,持续发力抓好各项后续整改工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对已经基本整改的问题,强力推进,彻底解决;对已整改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加大整章建制力度,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重点完善干部选拔、行政审批、财务管理等制度,切实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形成健全严密的制度体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31-88950102;

  邮政信箱: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邮编410116);

  电子邮箱:8528126@qq.com。

  中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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