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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4-01 10:16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0月19日至11月14日,省委巡视第一组对省民宗委党组进行了巡视, 12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落细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委党组先后召开6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2016年12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委党组反馈意见后,当天下午委党组书记、主任徐克勤立即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指示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分工,细化整改措施。为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专门成立了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徐克勤同志担任组长,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赵仁秀同志和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何其雄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相关骨干人员,具体负责整改日常工作。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各项问题抓整改,为推进整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

  制定了《关于落实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视组反馈的3大类、9个方面、24个具体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挂牌整改,逐个销号。12月27日,召开整改动员大会,徐克勤同志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立即行动,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在岁末年初,结合召开各项重要会议,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多次进行再部署、再要求、再加力。

  (三)加强督查,保证效果

  为抓好巡视整改,委党组、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强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2017年1月,利用召开委机关2016年度工作总结会,逐个听取各处室前期整改情况汇报,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部署抓好下阶段重点整改任务。2月6日至2月18日,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处室落实巡视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对照问题逐项检查、分类推进,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落实。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弱化”方面

  1.“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宗教政策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完善政策法规。经请示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已将修订《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列入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

  二是加强学习研讨。从2017年起,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坚持每年分专题安排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邀请有关领导、专家作专题讲座,组织处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讨论。

  三是开展监督检查。从2017年起,会同有关部门或由我委单独组织,每年开展一次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2017年,将抓好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2.“应对热点、难点问题方法不多,措施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针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切实加强调研工作,及时掌握情况和提出政策建议,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推动省委、省政府出台有关政策。编制和颁布《湖南省“十三五”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湖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强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民族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用民族专项资金撬动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2017年组织开展一次全省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法规情况的督查调研,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是针对武陵山片区少数民族扶贫开发问题,切实履行好武陵山片区联系单位职责,每年对片区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推动国家片区的政策在我省落地生根。

  三是针对来湘少数民族服务管理问题,综合运用综治考评等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有关方面做好民族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2017年新建一批来湘少数民族服务管理站,加强与流出地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协调解决好涉及来湘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

  四是针对网络宗教事务管理问题,正加紧与省编办、省网信办等相关单位协调,拟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能,明确专人负责抓好网络宗教事务管理。

  3.“在凝心聚力、协调有关部门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方面做得不够”问题:

  一是加强教育引导。进一步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凝心聚力、奋发有为地做好本职工作。

  二是加强工作交流。已制定工作计划,拟于2017年筹备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经验交流会、省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暨省民委委员全体会议、省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针对民族宗教工作领域的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已出台《省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省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支持做好我省宗教工作的具体事项》、《省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议事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推动有力。

  四是加强调研协调。结合贯彻落实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我委在抓紧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正在协调相关部门扎实推进民族宗教重大工作,着力解决民族宗教工作领域存在的民族地区发展滞后、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等突出问题。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民主议事制度不完善”问题:

  严格执行《省民宗委议事制度》、《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厘清了党组会、委务会、委主任办公会的职责范围;1月6日正式出台了《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委党组会议的工作原则、主要职责、议事决策和纪律要求,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组织会议,杜绝临时动议;已安排专人做好党组会、委务会、委主任办公会记录,对重大决策事项形成会议纪要。

  2.“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处室支部组织生活会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了对党建工作的思想认识。已将党建工作纳入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完善了相关制度,制订了工作计划,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了党建工作责任。

  3.“党的组织生活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已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确保民主评议党员至少每年开展1次。

  二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处长之间、处长与一般党员之间开展了沟通交流,促进了思想交流的常态化。

  三是已落实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活动。

  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创新形式,丰富内容,确保实效。

  4.“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健全了党支部工作台账制度,对党支部活动记录的完整性、规范性提出了严格要求。

  二是正在筹建党员活动室,计划在2017年3月底前完成,让党员活动有场地。

  三是从2016年1月起,按照规定收缴党费,近期机关党委对缴纳党费工作再次作出了明确规定。

  四是加大了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工作力度,增强了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5.“联系群众还有差距”问题:

  一是已落实“四必谈”要求,开展了多层次的谈心谈话活动,对谈心谈话过程中群众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梳理解决。

  二是近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民族地区、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听取了群众意见,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

  三是对群众利益诉求,符合政策的按政策落实,不符合政策的已做耐心细致的说服解释工作。

  6.“激励机制不完善”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已修订《绩效评估和年度考核办法》,建立了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以年度考核为重点、以综合考核为依据的评价机制。

  二是已实行全员述职考核制度。从2016年开始,每年底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在委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其他干部职工在处室内部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三是坚持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注重实绩考核和平时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让干事的干部有舞台、有奔头、受尊重,增强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激发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

  7.“平衡照顾相关岗位人员有反映”问题: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全面清查了2016年分流的司勤人员情况,摸排出3名相关手续不完备的分流人员,将按照规定补齐相关证明,抓紧完善分流人员转岗手续,3月底前落实到位。

  8.“执行干部交流轮岗政策不到位”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了《处级及以下干部轮岗交流实施办法》,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加强对机关内部轮岗交流、机关和事业单位处级干部之间的双向交流。

  二是根据我委制定的《干部轮岗交流实施办法》,已完成6名处级干部交流工作。

  三是已将在同一职位任职时间长的干部纳入干部交流工作方案。

  9.“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方案不严谨”问题:

  一是委党组对干部选任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对过来工作组织了回头看,要求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做好干部选任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任“事前预审、事后备案”的“双控”制度,坚持做到对选任方案进行充分酝酿并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严格按方案操作实施。

  10.“干部职数管理不严”问题:

  鉴于我委民研所超配处级干部是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造成,经请示省委组织部,同意逐年进行消化。并经请示,同意启动民族古籍中心主任空缺岗位的选任工作,拟于近期组织实施。

  11.“借调人员清理不到位”问题:

  对二级单位干部和工勤人员抽调到机关工作的人员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目前已全部清退回原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3月底前,妥善做好清理人员的工作安排。

  12.“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进度滞后”问题:

  集中完成了44人次的档案清理复审工作。通过调查核实、集体研究,档案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信息记载不一致的35名干部档案进行了初步认定,干部本人也已签字确认。

  13.“没有严把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关”问题:

  逐人逐件审查鉴别。对干部档案中填写的姓名同义异字、一人多名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甄别并确认归档。建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抓好动态管理,扎实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管理工作,为做好干部任前审核提供详实准确的依据。

  14.“档案材料不齐全、不严谨、不规范”问题:

  一是纠正工作失误。对干部任免审批表逐一进行了核查,对存在填写不严谨、印章漏盖混改、涂改呈报年份等现象,全部进行了纠正。

  二是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对照档案审核过程中列出的档案查缺单,进一步查漏补缺,充实了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各种材料,保证了干部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三是加强教育管理,对档案工作出现张冠李戴、错装失误的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15.“党费清理补缴”问题:

  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每名党员缴纳党费的标准重新进行了核算,并严格按标准收缴党费。2016年12月,完成了对2008年以来党费的清理补缴工作。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已经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

  二是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专题研究,责任分解后进一步加强了检查和督促。

  三是组织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的处长、处长与工作人员开展了廉政谈话,进一步加强了对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把控。

  2.“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还有差距”问题:

  根据省委决定,我委纪检组已经撤销,相关职能已由省纪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履行。下一步,我委将积极配合、协助省纪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开展好相关工作。

  3.“专项资金管理有漏洞”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湖南省省级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审批办法(试行)》等规定,在安排专项资金时,杜绝违反程序安排、超范围安排、少安排、下达不及时、自由裁量权大等问题的发生。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在项目下达时明确要求各地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严格实行财政报账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准确掌握相关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是及时对违规列支的民贸企业中介审计评估费用11.41万元的会计账目进行了调整,并已追回挪用的资金。

  4.“执行财经制度不严”问题:

  对违规发放的加班补助全额如数退回,并深刻吸取教训,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对存在收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所属门面出租收入38万元、二级单位结余资金112.82万元,已按照规定拨入我委账户,纳入统一核算管理。

  5.“对《民族论坛》杂志社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杂志社自2015年开始,已经停止向各市州县分配发行任务,没有变相摊派杂志征订,不再收取任何“宣传费”、“理事费”和“专刊费”;自2016年下半年开始,已经停止收取学术论文版面费。

  二是在2016年6月,杂志社完成资产清算,并办理了资产移交工作。

  三是2013年至2016年6月,杂志社收取的“宣传费”、“理事费”、“专刊费”以及论文版面费,已移交给省民宗委专设账户。

  四是机关一些人员在杂志社违规兼职领取的报酬18万元已主动退还。

  6.“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了接待工作和财务制度,严格接待审批程序,已杜绝工作日中餐饮酒,对2015年接待费用财务报账不规范问题,已报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核查处理。

  二是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考勤管理,严格执行机关干部职工上下班打卡制度。由考勤办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处室上班情况,对于违反上班纪律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三是加强对机关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相关规定,强化对干部的管理监督;对于个别干部未履行请假手续外出和个别干部上下班不按时问题,已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和处理。

  四是严格执行公文处理有关制度,规范信息简报版式和编发审批程序,更加注重简报的质量;精简各类会议和领导讲话,严格控制发文范围和发文数量。

  五是严格执行《课题调研工作若干规定》,以成立“湖南省民族宗教研究所”为契机,组织好民族宗教课题调研,充分调动机关各处室、省民族宗教研究学会、高校研究基地的积极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民族宗教政策和决策部署,有计划、有目标的进行系列专题调研,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争取更多更好的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做好新时期我省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巡视整改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更重要的任务还在后面,委党组将继续坚持“严”字当头,惩防并举,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改工作成效。

  (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整改落实的自觉性,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深入持续落实。

  (二)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两个责任”

  切实履行党组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和班子成员及各级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级监督责任,严肃查处腐败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整改工作,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

  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标本兼治,从加强预防入手,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对已经过时的制度进行清理、优化;对出台的相关制度,狠抓落实,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搞变通,不打折扣;注重发挥激励作用,及时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努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31-82356642、82356625;

  邮政信箱:长沙市营盘东路70号省民宗委机关党委(邮编410005);

  电子邮箱:105242189@qq.com。

  中共湖南省民宗委党组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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