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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郴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8-10-30 13:12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2月28日至5月31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郴州市进行了巡视。7月10日,省委巡视组向郴州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从严从紧抓好整改落实。

  (一)增强政治自觉,主动担当抓整改。市委切实提升抓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鹏飞先后6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强调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要做好中央、省委巡视整改结合文章,做到巡视整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显于效。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志仁多次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专题调度会等,研究部署“三大攻坚战”、安全生产、民生保障等整改工作。其他市级责任领导主动担责,牵头抓好领办任务整改落实。9月7日,市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市委常委会班子成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对照检查、剖析根源,努力以巡视整改高质量促进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郴州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上下联动抓整改。市委切实担负整改落实主体责任,迅速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易鹏飞同志任组长,刘志仁、陈雪楚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市委常委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下设联络、材料、宣传和督导督办4个工作组,抽调专人坐班,统筹调度,跟踪督办。建立“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个市级领导、一个整改班子、一抓到底”机制,每个市级责任领导对领办的整改任务进行专门部署、专题调度、专项检查。在郴州日报、郴州电视台开设“巡视巡察整改进行时”专栏,营造抓整改落实的浓厚氛围。

  (三)压紧压实责任,细化量化抓整改。制定《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郴州市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工作方案》,与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巡察工作等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形成市委落实巡视整改“1+3”总体方案。及时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任务集中交办会,向21个整改牵头责任单位交办任务。各牵头责任单位根据中央、省委、市委要求,自觉担负巡视整改责任,逐项开单子,逐条定措施,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四)强化督查督办,从严从紧抓整改。市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带头抓整改抓督查,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查资料、看现场、搞暗访,推动巡视整改落实落地。今年7月以来,先后对各牵头责任单位及汝城县、桂东县落实整改情况开展3轮专项督导,现场发现问题80个,下发通报3期、督查交办函19份,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整改不落实的问题予以通报。易鹏飞同志采取“一对一”方式,与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等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和部分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谈话。

  二、突出问题导向,不折不扣落实巡视整改任务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方面

  1.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改革发展实践做得不够好,与郴州实际结合不够紧密,创造性不够。

  (1)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改革发展实践,紧密结合郴州实际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常委会和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深入学、经常学,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下塞湖矮围整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等,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与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进一步抓实市委推进基层党建“1+4”系列文件执行落地,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提升。三是结合市情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创新引领、开放崛起”“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战略,坚持不懈兴产业、强实体、提品质、增实效,持续推进“六抓”(抓产业、抓园区、抓招商、抓企业、抓项目、抓落实),着力做好“六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力促郴州高质量发展。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还不够。

  (2)市委中心组带头在学深悟透方面下功夫还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突出理论学习。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要内容,坚持一月一次集中学习,今年5月以来已开展集中学习6次。市委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听督导的通知》,按照业务主管、系统管理的范围,推进巡听督导全覆盖,全市县处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1320余次。二是突出带头示范。市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带头到市委党校讲党课,市级领导到各自联系村上党课,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宣讲解读党的十九大精神。今年以来,市级领导带头到市委党校上党课14人次,县级党政领导到县市区委党校上党课140人次;结合软弱涣散村整治,市县两级党政领导深入各自联系村上党课260余人次;全市基层党组织书记讲党课累计1万余人次。三是突出互动宣讲。开展“七大分队进基层·七进七讲聚人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宣讲活动,做到领导分队带头讲、专家分队深入讲、典型分队示范讲、文艺分队生动讲、媒体分队创新讲、志愿者分队广泛讲、党员分队人人讲,全市共组织宣讲900多场,受众10万多人次。开展“四个100”活动,即100堂精品理论课巡回宣讲武装人、100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融入贯穿提升人、100名“好人典型”示范带动引领人、100条好家规好家训实践养成熏陶人,实现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四是突出主题调研。围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主题开展大调研,征集调研微心得文章200余篇。8月20日,《湖南日报》刊发易鹏飞同志《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领郴州高质量发展》的署名文章。

  (二)关于“党的领导有所弱化,‘四个意识’不够牢固”方面

  3.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正确政绩观出现偏差。

  (3)政府性债务风险大。

  ①市本级政府性债务风险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书记任顾问,市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郴州市关于“政府性债务风险过大”的整改方案》《郴州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郴州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等文件,多次召开联席会、调度会专题研究部署,稳步推进化债工作。二是有效化解债务。制定《郴州市关于化解市本级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细化年度偿债目标和方案,明确偿债方式及资金筹措渠道。开展土地出让和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加快处置党政机关腾退办公用房。加快平台公司转型,市本级仅保留郴投集团和市高科投公司2家平台公司。三是严控新增债务。采取“停、缓、调、撤”措施,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调控,对未进入名录管理的项目一律不予启动。严格融资举债程序,对政府性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和全口径预算管理,严控县级政府年度政府举债投资规模。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债务风险评估机制,严格申报审批程序。四是强化督查考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正确的政绩观,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纳入2018年全市重点工作绩效评估范畴,实行“一票否决”。出台《关于加强对县市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的具体意见》,切实加强对县市区政府性债务督查指导,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

  ②汝城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大。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防控机制。汝城县成立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的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汝城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汝城县严控政府投资项目负债建设暂行办法》《汝城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健全机制防控债务风险。二是严格控制债务增量。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调控,停建项目20个、暂缓项目9个、调减投资规模项目48个、撤销项目2个。强化预算刚性约束,2018年拟调减支出预算1.5亿元以上,“三公”经费支出逐年压缩。三是多措并举化解存量。按照“全口径、全覆盖、实事求是、逐笔逐项”原则,全面查清、核实、审准政府性债务。制定《汝城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五年行动方案(2018-2022年)》。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多渠道提升偿债能力,推进汝城县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融资平台转型,积极筹措资金投入化债。四是坚持发展与化债两手抓。强力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引进东莞电子行业协会、北京舜天金元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广普网络等优质企业,着力建设湖南广东电子智能科技产业园、热水国际田园温泉小镇、普惠云计算中心等项目,大力扶持新的财源税源增长点。

  (4)落实精准脱贫政策不到位。

  ①桂东、汝城、宜章、安仁四个罗霄山脉片区县在脱贫攻坚中还不够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策落实。抓好业务培训,全市先后开展脱贫攻坚培训83批次、2.87万人次。认真解决脱贫攻坚中漏评、错评、错退问题。全面落实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目前贫困人口报账75664人次、金额3.04亿元。加强教育扶贫,截至2018年7月底,全市共资助困难学生11万余人(建档立卡贫困生7.5万人),资助资金9291.1万元。大力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加强贫困户住房保障。加强贫困户兜底保障,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严格扶贫资金监管,完成扶贫资金清理,明确将市本级的20项财政专项资金纳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范围。二是大力发展产业。编制《郴州市2018年度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实用技术培训9.7万人,建立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2530家,引导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与315个贫困村联办生产基地。组织90余家涉农企业、300余种优质特色农产品参加各类展会。三是加强督导督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到桂东、安仁、汝城、宜章等地开展精准扶贫明察暗访,督促解决突出问题。全市37个常态化联点督导组、市纪委市监委11个调研督查组围绕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深入11个县市区进行了专项督导和常态化督导。

  ②汝城县执行扶贫政策出现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资金监管。成立汝城县扶贫小额信贷资金、重点产业资金防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分类处置防范化解扶贫小额信贷资金风险。规范管理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全面停止分贷统还小额贷款业务,及时纠正违规贷款业务。修订完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简化扶贫资金拨付程序,建立健全催办制度,定期开展存量扶贫资金清理。二是开展梳理摸排。对识别不准户,及时予以清退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开展责任追究。三是认真清理清退。对疑似不符合搬迁条件“原址重建、简单位移”户进行逐户核实整改,对住房面积超标的进行清理整改。对超标准、超范围建设问题进行全面清理,调减计划投资966.6万元。

  (5)落实污染防治相关政策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行动方案。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召开市委五届五次全体会议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出台《中共郴州市委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方案》,着力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和“八个坚持”要求贯彻到郴州高质量发展的方方面面。二是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制定《郴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工作方案》,大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扎实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抓好高排放公交车淘汰工作,全市高排放公交车淘汰任务全部完成。完成全市16个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加快推进91个东江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完成6个耒水流域污染防治项目;强力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开展尾矿库和采选、冶炼企业环境污染整治,稳步推进全市土壤污染地块信息库建设。三是抓实环保督察整改。目前,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和省第四环保督察组向我市反馈、交办和督办的问题已达到整改要求。四是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定期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环境质量状况,建立健全特别督导督查制度,今年已开展督查10次,下达督办函7份,立案查处各类环保违法行为109起。

  关于桂东县沤江污水管网不完善,生活污水直排现象严重的问题。分类实施沤江污水管网改造,对截污不彻底的排污口,调整污水井截面高度;对地势低排水受阻地段进行拆建,修复损坏的排污管;对小型餐饮店较多的,在河道沿岸设置隔油池,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建立城乡黑臭水体整治联席工作会议制度,推动黑臭水体整治常态常效。

  4.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6)个别地方政治生态出现问题。

  整改情况:市委深刻反思汝城县政治生态出现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点面结合,深入整改,持续净化全市政治生态环境。一是加强督促指导。针对汝城县政治生态突出问题,责成汝城县委积极建章立制,不断健全制度体系。截至目前,汝城县先后开展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组织全县县处级领导干部开展党的政治理论知识测试,并制定出台《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加强县管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干部跟踪教育管理任用办法》《汝城县谈话提醒工作实施办法》《关于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意见》等制度文件。二是开展分工调整情况摸查。组织专门力量对市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督促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分工调整报备工作,防止出现班子成员分工随意调整现象。三是着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制定出台《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加强市管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探索开展政治建设考察工作,对政治不合格、不过硬的“一票否决”。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决反对搞“家长制”和“一言堂”,坚决防止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四是举一反三加强警示教育。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传达学习省委关于五起党员领导干部搞封建迷信活动典型案例的有关通报精神,吸取教训、引为镜鉴。定期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观看《迷失》《忠诚与背叛》等警示教育片。汝城县将本县典型案例编印成警示教育读本发给全县各级领导干部。

  (7)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自查自纠。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未按要求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明函询事项的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逐一督促整改。二是加强同级监督。出台《郴州市县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谈话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市开展县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谈心谈话活动,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三是开展专项检查。将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水平列入党建督查、监督执纪和巡察工作的重点内容,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督办,情节严重的严肃追责。

  (8)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责成郴州日报社党组、市广播电视台党委分别召开“整治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剖析廖某、罗某等违纪案中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深层次原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两个责任”落实、履职、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二是开展“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巡察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大对“一把手”监督的力度,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全程纪实制度,确保民主集中制执行落实到位。三是建立党内政治生态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廉政信息系统,对全市各地各单位政治生态情况进行综合体检;对市管干部进行廉政“画像”,建立廉政档案。

  5.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树得不够牢。

  (9)民生事业与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

  ①城区学位不足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入学难”“大班额”等问题仍然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增加学位供给。市委、市政府出台《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进《郴州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及产权管理暂行办法》落地。加快义务教育项目建设,计划五年新增学位20.44万个,今年已新增学位5.9万个。多渠道补充教师,新增教师4422人。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改薄”工程,加强农村学校教学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城乡帮扶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二是严格落实政策。印发《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专项用于市中心城区消除“大班额”工作奖补。健全完善新生入学政策,出台《郴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方案》,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招生。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将消除“大班额”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绩效评估、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考核以及对县、乡两级政府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消除“大班额”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截至9月底,全市消除“超大班额”1989个,其中市中心城区消除“超大班额”370个。

  ②着力整改汝城县两个突出民生问题。

  整改情况:汝城县委、县政府积极推动县自来水厂改制,制定改制实施方案,积极开展走访协商,完成自来水公司负债损益审计调查工作,第二自来水厂与第一自来水厂管网实现互联互通,加快桂枝岭水厂改造扩建。着力解决卢阳镇上屋场、下屋场群众用电困难,郴电国际汝城分公司8月份进场施工,9月底已完成农网改造任务。

  (10)高等职业教育矛盾突出。

  ①郴州职院学生规模与教师短缺的矛盾。

  整改情况:一是实施岗位管理动态调整。根据市委编办核定的党政管理部门编制,合理设置各级管理岗位数量,将余下的原管理岗位全部转为专业技术岗位,将空缺的管理岗位用于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设立工勤技能岗位。二是建立专兼结合教师队伍。鼓励有职称的管理部门人员兼任部分教学任务,目前全院已有近40名主要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兼课。与省内外企业合作办学,由合作企业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承担专业技术课程教学。三是积极做好人员招聘工作。及时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今年已招聘17名专业人员。

  ②郴州技师学院学生住宿设施落后,教师办公条件差,学院没有运动场等基本办学设施。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学院整体规划方案。加大教学楼、宿舍楼等办学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委托专业建筑设计公司对校园重新进行总体规划,现已完成方案设计、手续报批。二是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完善相关报批手续,加快推进招投标工作,实训楼项目(一期)工程已基本完工,已初步投入使用;学生公寓和运动场项目抓紧推进。三是统筹调剂教师办公室和学生宿舍。在新建教学楼尚未建设投入使用期间,对教师办公室进行过渡性调配。对教工一栋、二栋进行维修整理,调剂278个临时床位。四是因地制宜开展学生课外活动。制定学生活动计划,丰富学生生活。

  (11)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出台《关于实行安全生产工作全程纪实制度的通知》《市委市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郴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安全生产事前问责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实行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管理。积极开展“主体责任年”“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工程车辆专项整治力度,加强园林绿化施工项目监管,深化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组织14个督查组对329家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

  (三)关于“党的建设有所缺失,基层党建工作发展不平衡”方面

  6.坚持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树得不够牢。

  (12)基层组织建设弱化虚化现象在个别地方较为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排查整治。对全市所有行政村的党组织运行情况、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逐一排查、逐一建档、逐一定等,对被定为“差”等次的村党组织全部列为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对被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村党组织书记予以调整,对被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并限期整改。对全市村(社区)“两委”成员违纪违法、涉黑涉恶问题进行专项排查。二是开展集中轮训。组织开展农村党员干部和基层党务工作骨干大轮训,市本级已完成全市所有行政村党组织书记的轮训。其他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乡镇(街道)组织委员和组织干事、村(社区)“两委”干部,以及村级后备干部、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党员致富带头人轮训工作已全面完成。三是推动力量下沉。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深入开展“抓党建强基础化矛盾促和谐”专项活动,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

  (13)国企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充实工作力量。成立市国资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调整机构设置,配强工作力量。二是完善工作制度。研究制定《落实国企党建30项重点任务清单》,逐项细化推进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定期督查,推进落实。修改完善《市国资委党委系统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制度,压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三是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市国资委党委先后召开专题会议2次,开展全面督查督导3次,扎实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目前,国企领域基层党组织20个示范点、40个攻坚点达标建设正稳步推进。四是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实行市属国有企业党委书记和董事长“一肩挑”,所有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均按要求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

  (14)高校党建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题调研。市委派出调研组到郴州职业技术学院、郴州技师学院、湘南幼专等3所高校开展党建工作专题调研,针对有关问题及时下发督办函。目前,3所高校党组织调整设置和换届选举均已完成。二是加强督促指导。指导3所高校制定20项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扎实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从体制机制层面解决“重教学、轻党建”问题。目前,3所高校均已建立健全党委班子成员联系院(系)党总支(支部)等制度。三是落实保障措施。督促3所高校按要求落实党建工作专职人员和经费保障。目前,3所高校均推行院(系)党组织书记与院(系)主任交叉任职,每个院(系)明确专人抓党建,全面落实党建工作经费。

  7.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政治担当不够。

  (15)市委党校主教学楼商业宣传广告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突出党校姓党。市委责成市委党校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以“提高政治站位,建设红色校园文化”为主题,深刻反省问题根源,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市委党校主体班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教学专题。二是坚决立行立改。拆除全部商业性广告牌、与红色文化关联度不大的宣传标语,在教学楼正面位置安装“党校姓党、忠诚于党”的醒目标语,在校园主干道两侧制作宣传牌匾。三是注重建章立制。制定出台《教师外出授课管理办法》《关于落实从严治校要求全面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试行)》等11项制度。

  8.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严格。

  (16)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结果运用。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严格按照“两项法规”要求严肃处理。二是加强提示警醒。把“两项法规”纳入市委党校处干班培训内容,对近年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制作《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提醒卡》。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及时通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单位党委(党组),并将典型案例在“林邑清风”和“红星郴州”微信公众号上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对未如实填报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信息问题的6名处级领导干部在“林邑清风”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曝光。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四风’问题禁而不绝”方面

  9.落实“两个责任”还有差距。

  (17)个别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仍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依然存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等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传导履责压力。易鹏飞同志与江波、李超同志专门到汝城县,同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进行座谈,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巡视整改提出明确要求。汝城县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廉政培训等活动,7至8月汝城县委书记集中约谈县委班子成员和各乡镇、各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46人次,县委常委根据各自分工提醒约谈88人次。二是建立作风建设定期检查机制。汝城县下发《县委书记党的建设工作交办卡》,明确县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任务。三是严明组织生活要求。汝城县各级党委(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中省市查处的典型案例,尤其是对该县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对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的党员干部进行通报。

  (18)有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中共郴州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小落实的意见》,市委常委会及时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全市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和规定,不断强化“一岗双责”意识。二是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实行向上级党委和纪委“双报告”制度,每年上报书面工作报告。深化谈话提醒工作,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开展谈话提醒6048人次。三是用好“两个责任”操作手册。结合郴州实际,修改完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本操作手册。以落实两本操作手册为抓手,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各级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四是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今年以来,全市有14个单位、37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五是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出台《中共郴州市委关于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坚持完善“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和全程纪实制度,推进落实“两个责任”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19)落实监督责任还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监督全覆盖。市纪委市监委围绕监督首要职责,深入推进派驻机构、县乡纪检监察、市县巡察上下联动“三个一体化”建设,探索建立派驻监察专员制度,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监督”全覆盖。二是压紧压实监督责任。修订完善《监督责任操作手册》,列好履责清单,实施流程再造,梳理、提炼、落实监督责任工作内容。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把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作为硬性要求,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督促汝城县委落实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县纪委书记除主管纪检监察工作外不再分管其他工作。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1至8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658件,给予党纪处分776人,政务处分236人,移送司法机关47人。严肃查处了郴电国际原董事长付某、市人防办两任原主任白某和曾某、市人防办原副主任李某、市环保局原工会主席肖某等一批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下发《关于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保证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为推进市县机构改革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障。

  (20)标本兼治有待深化。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今年以来,共下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等典型案例通报33期。二是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制定《关于推进全市党员和公职人员警示教育全覆盖工作的意见》,采取“案件剖析+案件通报+督促整改+警示教育”形式,发挥案件查办治本功能。市环保局、市广播电视台、郴州日报社及汝城县、桂东县等先后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或专题学习会,通报相关违纪违法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深化“1+X”监督执纪模式。出台《实施监督执纪标本兼治工作办法》,通过查处一个案件,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警醒一批干部,实现惩防并举、标本兼治。今年运用“1+X”监督执纪模式,先后开展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共资源交易违规招投标、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等专项整治。

  10.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

  (21)园区产业引导资金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重点核查。对园区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建成达产、未完成约定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达到合同要求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作出书面承诺,如到期仍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有关要求,则收回已拨付的产业引导资金。二是抓紧抓实整改。对2010年至2017年高新区本级产业引导资金拨付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目前已制定分类处置时间表,分类进行处理,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22)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政对外借款管理。制定《郴州市清理财政对外借款工作方案》《郴州市财政对外借款管理办法》,摸清地方财政对外借款底子,全力开展清收工作。加强县市区重大项目前期经费管理,防止出现套取项目资金的情况。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全面清理整合现行专项资金,出台16项具体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利用财政资金预警系统、财政监督检查软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三是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通知》,每半年对部门结转结余指标进行清理和收回。四是督促整改具体问题。目前,汝城县自查出的违规使用项目资金已整改到位,桂东县出借给民营企业的资金正在抓紧催缴。

  (23)园区土地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闲置土地清理整改。对闲置土地清理过程中未整改到位的企业进行约谈,督促其项目及时开工,如不能按期兑现承诺则依法收回土地。二是加强园区用地源头防控。制定出台《郴州高新区工业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暂行)》《郴州高新区工业项目用地会审制度(试行)》《郴州高新区工业项目建设流程》,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三是抓好具体问题整改。对于个别以土地优惠政策违规获利的公司,严格依法依规依合同处理到位。对于从企业收回的土地,抓紧组织地块规划调整,及时组织土地出让。

  (24)工程领域存在廉洁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制定《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违规招投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违规招投标问题专项整治。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目前,全市查处公共资源交易违规招投标案件5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问责处理22人。三是开展专项调查。制定《郴州市工程领域存在廉洁风险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组成调查核实组对有关BT项目进行调查核实,市纪委市监委对有关违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四是开展重要岗位评议。结合市直单位重要岗位评议四年行动计划,将涉及工程领域的重要岗位全部纳入民主评议对象,强化对工程领域重要岗位的群众监督、社会监督。五是强化项目招投标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相关工作的通知》,强化全市工程领域项目招投标监管等工作。在全市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开展BT项目自查自纠,增强园区对工程建设项目依法依规监管的自觉性。

  11.作风建设有待持续巩固和深化。

  (2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出台《中共郴州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相应完善规范津补贴发放、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等制度规定。二是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在省委“约法三章”的基础上,将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纳入专项治理内容,对存量问题进行彻底清查整改。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和“回头看”情况监督检查,严防搞形式、走过场。三是加大查处通报曝光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6起,处理40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7人;在全市下发通报39期,通报136起314人次。四是督促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督促汝城县、桂东县切实抓好相关问题整改。

  (26)“四风”问题禁而不绝。

  ①会议多,文件多,领导小组多,要求“一把手”陪会的多。

  整改情况:一是严把会议标准。严格执行全市性会议申报和领导审批制度,市直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二是严控发文数量。统筹做好市委、市政府发文工作,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发文计划,减少临时性发文。从严控制文件数量和发文规格。进一步压缩事务性文件数量,减少配套类、分工类文件数量。三是严控议事协调机构设立。凡上级党委、政府未设立或未要求设立的,工作任务由职能部门承担的,一概不设立。工作职责相互交叉或涵盖的议事协调机构予以合并。

  ②一些地方存在隐形变异新趋势,高压态势下的“不作为”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紧盯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传统节假日,开展移风易俗工作落实情况和带薪年休假有关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5起党员领导干部休假期间违纪典型案件进行通报。二是大力整治“为官不为”。开展市直单位重要岗位监督评议,对1名被评为不满意岗位的单位科室负责人按干部管理权限作出免职处理。三是为担当者担当。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对受到诬告陷害、恶意中伤的干部,及时为其澄清正名,帮助敢担当、敢负责的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消除负面影响。在全市通报8起不实举报典型案例,为9名在基层工作的干部、战斗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干部澄清事实。

  12.专项整治不够彻底。

  (27)整治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小水电不彻底。

  整改情况:加大随机抽查查核比对,对发现的未按规定报告等问题,严格按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两项法规”要求处理。加大工商登记信息核查比对,对核查发现的未填报、未及时办理工商注册退出变更手续的清理对象,分别进行约谈或给予问责处理并通报曝光。

  (28)整治领导干部涉金融领域以权谋私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以来领导干部填报情况的监督检查,完成全市金融领域《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金融机构从业情况统计表》数据汇总和核查工作,建立健全全市新纳入监管人员问题台账。二是严肃开展责任追究。1至8月,全市立案查处金融领域以权谋私案件7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问责处理10人。三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今年以来,市纪委市监委先后2次在“红网”“林邑清风”等媒体公开通报曝光9起典型案件。

  (29)教辅教材专项整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全市普通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实行教辅材料征订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的“五限”政策,重点查处教师违规推荐或组织学生订购教辅资料问题。重点督促桂东县抓好问题整改,教辅材料折扣款全部上交县财政国库账户,对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回头看”中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5名当事人进行问责处理。

  13.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依然突出。

  (30)扶贫领域反腐败力度还需加大。

  整改情况:市委常委会及时学习贯彻全省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罗霄山片区座谈会精神,印发《郴州市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严肃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全面排查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贫困户结对帮扶责任人履职情况,严格实行“召回”和问责制度。今年以来,全市共约谈驻村帮扶工作队和结对帮扶责任人273人次,约谈帮扶责任单位负责人89人次,召回撤换驻村工作队员21人次,通报批评236人次。

  (31)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郴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办法》《关于群众身边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整改方案》,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严肃查处了临武县以曹某为首的开设赌场案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五)关于“落实巡视整改意见不坚决、不到位”方面

  (32)2015年省委巡视第五组指出市人大常委会综合楼办公用房存在的问题巡视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严明市直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和调剂使用工作纪律的通知》,4月以来开展5次办公用房专项督查,共计检查单位2838个,查处违反办公用房问题27起,问责51人,通报8起典型问题。严格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市本级共涉及127个单位,整体搬迁40个单位,调剂使用腾退面积36139平方米,整体腾出18处优良资产近10万平方米。市人大机关办公楼共腾退办公用房48间,服务用房、会议室20间,腾退办公用房面积4374平方米,市政协机关、市委巡察办、市委市政府接待处进驻办公,会议室全部划归市委机关行政处管理。

  三、注重久久为功,持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切实提升巡视整改实效。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切实解决“温差”“落差”“偏差”问题。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时时处处从政治和大局上向核心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二)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坚决纠正封建迷信、拉帮结派等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现象。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实施“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行动,着力加强国企和高校党建工作。着力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整治力度,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查处等。深化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防止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弹回潮。

  (三)以全面彻底为标准,持之以恒抓实后续整改。强化分类分步推进,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效果;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督查督办,不达要求决不收兵。持续深入抓好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巡察工作等专项整改。用好问责武器,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虚假整改的,坚决从严从重追究责任。着力抓好建章立制工作,推动巡视整改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

  (四)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扎实推动郴州高质量发展。坚持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巡视整改成果扎扎实实转化为郴州高质量发展成果。坚定不移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一次办结”改革,努力营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开放竞争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充满活力的创新环境。强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战略,持之以恒兴产业、强实体、提品质、增实效,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好“大班额”化解、高等职业教育等民生实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5—2876828;邮政信箱:郴州市苏仙北路26号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423000;电子邮箱:czswxszgb@163.com

 

  中共郴州市委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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