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2月28日至5月31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江华瑶族自治县进行了巡视。7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江华瑶族自治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态度抓整改
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不断深化巡视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整改是巡视工作的“后半篇文章”的认识,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对党忠诚的重要体现和“试金石”,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作为当前全县重大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先后组织召开8次县委常委会、7次书记专题会、1次县委全委(扩大)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专题学习、研究、部署、推进。特别在8月8日召开的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专题研究讨论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江华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决议》,以此总揽全县巡视整改工作。举办了5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期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轮训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杜家毫书记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讲话精神。9月6日,按照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的要求,认真严肃地召开了“2018年度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二)深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抓整改
县委结合实际,对巡视反馈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全面地剖析。一是政治站位不够高。省委第六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根子在县委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之不深、悟之不透、行之不力,政治站位还不高,向中央对标看齐不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还不同程度存在“温差”“落差”“偏差”。二是政治建设不够紧。县委对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还不够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欠缺,对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认识不深,导致基层党组织虚化、弱化现象比较突出。三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县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力度还不够,学习缺乏刚性约束,没有统一的标准,没有进行硬性的要求和考评,导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四是工作作风不够实。对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理解不深、落实不到位。尤其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四风”问题新形式、新表现没有抓早、抓小、抓细,导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五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还树得不够牢。片面认为只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强产业、扩大就业,加快经济发展就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上,花的精力还不够。六是管党治党不够严。没有把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落到实处,导致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抓纪律建设不严不实,纪检监察系统监督执纪能力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还有差距。
(三)落实政治责任,强化领导抓整改
县委坚持把落实巡视整改作为政治责任、政治任务、政治纪律,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县委书记罗建华任组长,其他县委常委为成员,设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了精兵强将脱钩工作。二是细化责任分解。制定了《关于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江华瑶族自治县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按照“六个明确”(即每一条反馈意见,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时限、整改质量要求),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实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三是严格整改标准。明确所有整改工作均要严格做到“事查清、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三个标准。四是加强调度监督。县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一天一碰头、一周一调度、十天一小结。制定了《关于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查方案》,成立了整改工作督查组,实行一周一督查,一旬一通报,共发出通报5期,约谈15人次,其中约谈县直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7人次。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结合实际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1. 反馈问题:学习宣传重形式、轻实效。
整改情况:
关于“县委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主要是会议传达、集中讲座,没有具体宣传贯彻方案”“16个乡镇普遍没有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际举措”的问题。一是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列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二是下发《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16个乡镇均结合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方案。三是严格落实《县处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文件精神,坚持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2018年5月以来,已开展5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四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争当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排头兵,为江华的尊严和光荣而奋斗”研讨活动和“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大调研活动,形成调研报告75篇。五是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全县集中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落实不力的乡镇和县直单位,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六是召开了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讨论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江华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决议》,作为我县当前和今后联系实际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工作纲领和实际举措。
关于“县直各单位只停留在开大会、拍照片上,成效并不理想”“随机组织10个乡镇89名班子成员进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成绩不理想”的问题。一是在全县各级党组织继续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学习活动,按时按质落实《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的各项学习计划。二是每半年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进行巡听督导,防止以会代学、简单领学,避免学习浮于表面、流于形式。三是将结合实际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县委党校每期教学班的必学内容。2018年2-4月,在16个乡镇、28个县直单位、江华高新区开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班;6月,开办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培训班,培训134人;8月底9月初,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两期,第一期培训122人,第二期培训136人;8月底9月初,举办两期科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第一期培训416人,第二期培训454人,并进行了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测试,参训的870人全部通过了考试,满分30人,90分以上的720人,90分以下的100人,80分以下20人;拟于9月-10月分别开办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科级干部培训班各一期;以乡镇、县直部门为单位组织开展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和村支两委干部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学习和测试。
关于“随机抽查32个县直单位(乡镇)中,只有11个有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宣传栏”的问题。一是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七进”要求,继续在全县广泛开展集中宣讲和微宣讲活动。二是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天天见、天天新、天天深”,深入开展“党员主题活动日”活动。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方案》。在江华电视台开辟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专栏,在江华新闻网开辟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网络宣传专栏,在县城中心区树立大型固定宣传标语,每个县直单位和乡镇都建好了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宣传栏。四是发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4400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12000册。
2. 反馈问题:贯彻精神口号较多、落实不够。脱贫攻坚方面,县委提出“如期脱贫摘帽”的口号,但“两线合一”扶贫政策、“三走遍、三签字”要求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两线合一’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完成农村低保标准提标,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将符合条件的低保人员7404人纳入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二是关于“‘三走遍、三签字’要求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要求所有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走访任务。截至2018年9月12日,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共走访贫困户20853户,走访贫困户比例达到73.9%,10月15日前可全部完成走访任务。三是坚决贯彻落实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要求,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5”专项治理,确保以务实作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3. 反馈问题:贯彻精神口号较多、落实不够。防范风险方面,县委县政府对目前可能存在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没有研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停、缓、调、撤”“六个清楚”“三个严禁”和国库资金管理三条纪律要求,制定并上报了债务化解工作方案;二是通过筹措资金偿还债务,通过项目压减,压减政府中长期支出责任。目前,政府债务合理,风险可控;三是将15家平台公司经撤并整合,保留2家;四是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规范举债融资机制,强化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坚持不得实施无资金来源的建设项目原则;严格执行债务报告制、违法违规融资担保问责等长效机制。
4. 反馈问题:贯彻精神口号较多、落实不够。污染防治方面,虽然提出了厕所、垃圾、污水、村容‘四个革命’的口号,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温氏养猪企业每天约1350吨粪水污染,没有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县规模化养殖场生产及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据统计,全县共建规模化养殖场283个,年存栏生猪约26.2万头。二是督促各养殖户建好粪污收集与治理设施,规范运行管理。目前,69个养殖场建设沼气池16020立方米;214个养殖场建设了粪污储存池80658立方米,干清粪堆积发酵间4870平方米,舍外生物发酵大床面积91271平方米。通过沼气池、舍外发酵大床等治理设施基本将现有存栏生猪的废弃物加工处理成肥料,用于种植业。三是从严审批新建养殖场,上收审批权限。四是出台支持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政策,引进湖南恩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3亿元建设江华瑶族自治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一期完工后可将50万头生猪产生的粪污加工成有机肥,实现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五是成立专门联合执法组,加大依法打击查处违法排污企业的力度。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检查规模化养殖企业59户,对4家进行了立案查处,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对乱扔病死畜禽的2家养殖场进行了立案处罚,吊销了3家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六是开展标准化建设,今年计划完成25家养殖场标准化改造,现已完成22家,剩下3家年底可全部竣工。七是加大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配套改造升级资金争取与投入力度,今年以来争取了畜禽粪污治理奖补资金、全县生猪调出大县奖补资金356万元,全部用于养殖场疫病和污染防治。
(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够牢固
5. 反馈问题:水库移民安置方面。水口镇水库移民安置点房屋质量差。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委书记先后5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水口移民安置点整改工作。县长多次召开县长办公会、移民座谈会、现场推进会等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水口安置点房屋质量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违法违纪调查处理、房屋质量问题整改、施工行为规范、群众工作、案件侦办等五个工作组,各工作组长均由县委常委或副县长担任,全面推进水口镇移民安置点房屋质量问题的整改落实。二是邀请湖南湖大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到现场进行检测,出具了检测报告,房建设计单位根据检测报告建议,制定了墙体及楼板裂缝整改方案。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技术方案进行整改。三是扎实推进集中整改。对2103户统建房逐一排查,共排查出渗水、墙体裂缝裂纹、楼板裂缝裂纹、门窗、涂料、地面起灰、水电等7类大小问题2706个,涉及1457户。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实行台帐管理,交办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逐一销号登记。2018年3月以来,采取边验收、边交办、边整改、边回访的方式,组织施工人员260人,组织整改资金653万元,对照问题清单一一整改。截至9月12日,共整改渗水1234户,墙体、楼板裂缝裂纹818户,其它问题240户,更换三楼阳台钢木门1593户,按财政评审价发放换门资金210.7万元。在目前已回访的1483户中,发现仍存在问题未整改到位的225户,其中渗水113户,墙体楼板裂纹裂缝112户。四是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
下步整改计划:一是县委进一步加大对水口移民安置点质量整改的督促检查力度。二是水口移民安置点房屋质量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履行职责,集中精力组织、指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整改。三是县监察委、县公检法单位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依法整改的行为进行调查。四是水口镇党委、政府动员社区组织、网格员和群众积极参与整改工作。五是水口镇党委、政府进一步按照全国文明村镇标准,组织对安置点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建筑垃圾等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提升群众获得感。六是水口移民安置责任单位切实履行“十包”责任制,做好群众思想情绪疏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七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标准厂房建设,引进企业,为群众提供就业岗位,增加群众收入。
6. 反馈问题:易地扶贫搬迁方面。县里将人均不超过3千元、户均不超过1万元的自筹资金政策,改为人均缴纳1万元的标准,加重了贫困户的经济负担。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7月25日,召开全县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工作推进会议。二是对涉及的11个乡镇全面摸底排查,需整改退回880户3620人超标收取的资金。截至2018年9月5日,3620人的多收取资金已全部退回。
7. 反馈问题:精准识贫脱贫方面。巡视发现仍有识贫不准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对识贫不准的315户630人予以了清除,漏评的23户73人按程序纳入了建档立卡贫困户,错退的105户368人加大了帮扶力度,若年底无法达到脱贫标准作返贫处理。二是举一反三,组织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2018年,全县共新增贫困人口3934人,清退贫困人口4573人,标识返贫232人,贫困人口自然增加1427人,自然减少3559人。通过动态调整,有效提升了“三率一度”。三是严格对照标准,严格执行贫困人口识别办法、程序,认真落实贫困人口退出验收细则,长期坚持,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不漏评一户、不错退一人。
8. 反馈问题:帮扶服务群众方面。存在“走读式、挂名式”帮扶现象,部分帮扶负责人对帮扶政策不熟悉,进村入户仅限于慰问填表签字。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巡视走访发现,小圩壮族乡绣球村贫困户黎自财进行危房改造时,驻村帮扶队和帮扶责任人政策宣讲不到位,导致黎自财超过危改面积而未获得4.5万元危改资金”问题。扶贫后盾单位进行了核实,经主管部门确认,目前已补齐资料,办好相关手续,拨款到位。二是出台《脱贫攻坚自主式申报验收核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江准扶办发〔2018〕10号)文件,对帮扶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考核,明确年度绩效奖金的50%以上与帮扶工作挂钩。三是开展地毯式大排查和自主式申报验收。四是加强对帮扶人的培训,共举办各类培训137场次,对686名驻村工作队员、8996名帮扶责任人做到培训全覆盖。实行每月至少2次固定走访,组织帮扶责任人上门入户,落实“七个一批”精准帮扶措施,增强贫困户脱贫的支撑和保障。五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作风督查168次,问责420人,立案39件,印发通报10期,公开曝光50人。
9. 反馈问题:维护群众利益方面。发放帮扶资金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全县涉农专项打卡资金2872.43万元仍趴在县财政专户上未及时发放”的问题。经核实,2872.43万元涉农专项打卡资金中,384.57万元资金,按照相关规定已收回县财政统筹使用,其他应发放到户的2487.5万元,已于2018年8月9日前全部拨付发放。二是关于“县扶贫开发公司滞留扶贫妇女贷、兜底贷分红款达383.7万元”的问题,经县扶贫办核实后已全部发放完毕。三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惠农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江财乡[2018]4号)文件,建立了规范的补贴发放流程,明确和强化了相关部门职责,要求每月补贴发放明白条打印发放到户,构建了“补贴及时发放、发放信息及时反馈”的机制。
10. 反馈问题:维护群众利益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全县9个小区1086户居民因开发商原因办不了不动产权证”的问题。通过集中办理,现已受理1039户,办证776户。除因外出务工、产权纠纷等原因尚未申请办证的外,其余的在9月底前全部办理完毕。二是关于“中天公司非法集资涉案金额2.5亿元还没有得到化解”的问题。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加强追赃挽损工作;加强与客户代表的沟通;及时兑现案款,切实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执行专案组在开展整改工作后共追回案款568.68万元,累计追回案款1186.86万元。这部分款项正在征求集资人意见,拿出分配方案讨论通过后及时发放给集资人。三是关于“县检察院11户家属宿舍拆除已长达6年之久,至今还没有安置到位”的问题。已达成共识,县检察院与安置户正在衔接签订选房协议。四是关于“群众房屋2009年被拆迁后,至今未落实建房安置用地”的问题。已落实建房安置用地,9月4日已发证。
(三)执行党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不够严格
11. 反馈问题:遵守党章和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存在打折扣、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2017年县委仅召开1次全体会议,没有达到党章规定每年至少2次的要求”的问题。县委于2018年8月8日召开了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计划于2018年底再召开一次县委全会。今后,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开好县委全会。二是关于“2016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决定重大问题时讨论发言不充分,‘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的问题。县委严格执行《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委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江办〔2013〕35号),“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常委应当充分发表意见;对决策事项,应当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县委主要负责人或者会议主持人,应在其他常委充分发表意见后再表态。目前,县委全会、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等组织程序均能得到认真执行。三是关于“2015年底乡镇区划调整改革时,省委省政府明确全县由22个乡镇调整为16个,其中桥头铺镇并入沱江镇,但县委执行时留有尾巴”的问题。原桥头铺便民服务中心整改为沱江镇桥头铺便民服务中心;原桥头铺便民服务中心的人、财、物、事管理由县委政府管理整改为由沱江镇党委政府管理;原党委书记、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人大主席、政协联工委主任调离,已重新安排工作,其他人员纳入沱江镇,由镇党委政府安排工作,管理考核;认真做好了干部群众思想工作,确保了整改工作不影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不影响群众办事、不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四是关于“县委、县政府未执行省政府规定,也未按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对‘减免和返还土地出让收入和税费’进行整改”的问题。经清理,按照招商引资合同约定兑现了优惠政策(土地方面和税收方面)项目19个。按照《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17〕28号)精神,县委对已签约正在实施的工业项目和公开挂网招商签约正在实施的商业物流、旅游教育医疗项目,继续按合同执行。对于现已引进并正在履行招商引资合同责任义务的,按照相关政策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匹配相应综合用地(商住用地),但在今后该公司帮助引进的工业项目将不再配套兑现综合用地奖励(商住用地);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规定,制定出台《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业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三十条规定》,规范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以后不再减免和返还土地出让收入和税费。五是关于“县委没有严格执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必须‘同步拆建或先建后拆’的规定,2009年因城市建设拆除县图书馆、县体育馆之后,至今未予还建”的问题。原拆迁主体江华高新区(原为江华经开区,2018年1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转型为江华高新区,下同)正就相关企业违约责任进行起诉;县纪委监委正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将县卫计委闲置资产原风华大酒店大楼(约5276平方米)整体划拨给县图书馆,预计2019年10月底前可改建成图书馆并免费开放。关于“体育馆还建”的问题。经核实,县体育馆并未拆除,现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的办公场所。原体育运动场已于2009年提质改造为文化体育公园,成为我县广大群众休闲娱乐健身锻炼的主要场地之一。为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健身锻炼运动场地,将江华一中体育运动场改扩建为综合性体育馆,向社会开放。
(四)基层党组织虚化、弱化现象突出
12. 反馈问题:执行换届纪律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2017年‘两委’换届时,界牌乡某村民不符合候选人提名条件,乡党委却通过审核”的问题。经查:2015年该村民因违纪本应被评为不合格党员,不符合2017年“两委”换届选举候选人提名条件,但因界牌乡原马山村党支部履职不力,未将其评为不合格党员,同时,界牌乡党委对候选人资格把关不严。界牌乡党委已于2017年11月10日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县纪委监委于2017年11月10日对界牌乡党委班子进行了集体约谈,对党委书记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关于“码市镇竹市村几名上访人员通过非组织活动当选村干部,导致村‘两委’工作无法开展”的问题。2017年县政法部门对钟某军等6人的犯罪行为进行了依法打击。对于胡某越级上访的行为,码市镇党委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其本人也认识到了错误,大部分群众对其担任村干部以来的工作表示认可。同时,镇党委安排政府干部担任该村第一书记,加强了村班子队伍建设,目前,该村“两委”工作开展正常。三是关于“全县村‘两委’换届中,被查处的干扰破坏换届的案件有5件15人”的问题。2017年村(居)“两委”换届中的任某等人破坏选举案、潘某等人破坏选举案等5起共15人已全部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13. 反馈问题:发展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全县农村党员年龄老化,60岁以上的党员占42.3%”的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通知》对新发展党员的年龄结构等作了严格规定,今年发展的178名农村党员中,35岁及以下年轻党员109人,占61.2%。二是关于“涛圩镇上营村发展在校大学生陈某入党”和“涛圩镇石硒村支部书记李某代其儿子黄某填写《入党志愿书》及入党介绍人意见”的问题。涛圩镇党委已取消陈某预备党员资格,给予黄某党内除名处理,并由镇党委书记对上营村支部书记、石硒村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关于“码市镇竹坪村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到会人数未过半”的问题。2018年8月9日码市镇召开镇党委会议,认定黄某为无效党员并在竹坪村支部党员大会进行了通报,8月20日,码市镇党委书记对竹坪村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关于“河路口村罗某入党志愿只有三行不到80字”的问题。由河路口镇党委对罗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责成罗某写情况说明和补写入党志愿书。五是关于“对发展新党员不够重视,连续3年不发展党员的村党支部达11个”的问题。经过整改,11个连续3年不发展党员的村已有8个按组织程序发展了党员,另外3个村已培养了1-2名入党积极分子。
14. 反馈问题: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码市镇、河路口镇、涛圩镇、大石桥乡4个乡镇党委民主生活会,会前没有谈心谈话,高凉村、井头湾村、宝昌洞社区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没有谈心谈话记录。财政局、水口镇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时只讲观点,没有辣味”的问题。对码市镇、河路口镇、涛圩镇、大石桥乡、县财政局等单位班子成员,高凉村、井头湾村等村支部委员进行批评教育,责成其对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专题学习,要求以后必须严格按规定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二是关于“部分村党员不按时缴纳党费的情况较多”的问题。下发《关于对2018年上半年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对账的通知》《关于做好2018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的有关提示》,逐一对缴纳党费情况进行排查整改。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三是将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规范化情况、党费是否按时足额缴纳列入到《全县2018年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方案》《全县2018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要点》,作为乡镇党委书记年终党建述职评议重要考核内容。四是下发《关于建立有关县级领导党建联系点和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联系点的通知》,建立县级领导干部、乡镇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加强对基层支部“三会一课”督促指导,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五是制定《关于在全县开展净化政治生态专项整治工作和关于在全县开展基层党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对照巡视反馈问题以“抓好巡视整改,净化政治生态”为主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基层党组织参照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在9月底前开好组织生活会。六是结合开展全县基层党建考核,对支部未按规定上党课、召开支委员会、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党员未参加党员会、党课学习的,逐一排查,逐一落实整改,倒逼解决“三会一课”不经常、不严肃的问题。
15. 反馈问题:农村党员档案缺失严重。
整改情况:关于“全县农村党员中部分党员档案资料缺失”的问题。一是下发了《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党员档案专项审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县所有党员的档案进行了一次专项审查。目前,全县部分党员档案资料缺失的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在各乡镇全面建立党员档案室,明确专人,着力解决部分乡镇村存在的农村党员资料不齐全、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三是开展党员档案专审培训。全县通过收集原始材料、个人申请说明、组织认定等程序,重新建立完善党员档案。
16. 反馈问题:基层民主管理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桥市乡大鱼塘村和石龙村道路加宽工程没有经过‘四议两公开’”的问题。目前,大鱼塘村和新石村“四议两公开”程序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在村务公开栏上重新进行公示。桥市乡党委对大鱼塘村村支书、村主任和新石村副主任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关于“蔚竹口乡枫木坪村(实为原枫木村)卫生室扩建、‘五小水利’建设没有经过‘四议两公开’”的问题。经核实,2015年蔚竹口乡原枫木村拟进行村卫生室扩建,但未实施。2016年因原枫木村并入蔚竹口社区,由于蔚竹口社区已建有卫生室,乡党委经请示县卫计委同意,将原枫木村卫生室扩建指标调整给蔚竹口乡磨刀村。此事当时公示说明不到位,目前已向村民说明并公示。磨刀村于2016年实施村卫生室扩建工程,并按程序进行了“四议两公开”;2017年蔚竹口乡蔚竹口社区(2016年原枫木村并入蔚竹口社区)实施河堤修建工程,没有进行“四议两公开”。目前该村“四议两公开”程序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在村务公开栏上重新进行公示。同时,蔚竹口乡党委对蔚竹口社区总支书进行了诫勉谈话。三是关于“大圩镇文明村危房改造、确定低保人员没有经过‘四议两公开’”的问题。目前,文明村已对存在“四议两公开”程序不到位、不规范的情况已进行全面整改,并在村务公开栏上重新进行公示。大圩镇党委对文明村支书进行诫勉谈话,对文明村村主任进行了通报批评。
(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突出
17. 反馈问题:文件多、会议多。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8年上半年印发文件和召开会议进行全面清理。其中印发文件共计79号,与2017年同期印制103号文件对比,减少30.1%。截至2018年二季度,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19次,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会议12次,与2017年同期对比,减少29.4%。二是严格执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治“文山会海”和检查考核过多过滥问题的通知》《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了县委文件审核工作办法,完善了会议审批制度。三是完善县“四大家”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制度和县委常委会组成人员重大会议、活动周工作预安排制度。
18. 反馈问题: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喝。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江华高新区2017年招待费总额比2016年增加了25.8%,无函接待”的问题。2018年4月20日后,江华高新区结合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2016年以来的公务接待费进行了全面核查,对同城接待、接待陪同人员超过规定人数等问题按规定进行了登记造册;对2016年以来违规招待费金额22472元,由参与接待的相关人员在2018年4月28日将退款上缴县财政;修订完善了《江华高新区公务接待工作有关规定》,做到接待有公函、有审批,控制接待次数,确保2018年度招待费比2017年度下降;县纪委监委对县高新区分管办公室的领导予以约谈,对办公室分管接待的副主任予以诫勉谈话。二是关于“蔚竹口乡2015年至2018年无接待函、无会议通知的招待费用”和“2017年度蔚竹口乡下辖的7个村(社区)公款吃喝,都以会议费名义违规列支”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对蔚竹口乡2015年至2018年无接待函、无会议通知的招待费用进行了核实,其中无公函接待的已完善了相关手续,违规接待费用5962元已由相关责任人清退到位。县纪委监委对2017年度蔚竹口乡下辖的7个村(社区)公款吃喝进行了核实,其中以会议费违规列支的26551元,已由相关责任人予以清退,乡纪委分别对7个村支书进行诫勉谈话。三是关于“2017年12月白芒营镇一次性支付大额招待费”的问题。经县纪委监委核实,于8月30日,将其中违规接待款15848元退缴县财政;8月21日,县纪委监委对白芒营镇分管财务的领导、镇财政所长进行诫勉谈话;修订完善了《白芒营镇机关公务接待制度》和《白芒营镇财务管理制度》。四是从4月20日开始,全县扎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发现2013年以来违规吃喝问题2855起,涉及人员4384人,补缴金额35.53万元。五是制定出台了《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关于按标准安排公务接待工作餐和缴纳因公出差下乡伙食费的通知》等文件,对公务接待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19. 反馈问题:巧立名目设立奖励项目。
整改情况:对全县2016-2018年设立的奖项进行了排查清理,共清理出奖项21项。其中,省市设立的奖项16项,县委、县政府参照市里考核文件出台相应考核方案但县委书记、县长不享受奖励的项目6项(其中5项与省市设立的奖项一致),巧立名目增设的奖项2项,奖励标准过高的奖项2项。截至9月12日,应清退奖金已全部清退到位。
(六)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20. 反馈问题: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水口镇水库移民安置点房屋质量差”的问题,县委、县政府已组织力量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市纪委监委和县纪委监委正分别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二是关于“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使用责任不落实,2015年至今,县委党校仅举办了一次科级干部培训班”的问题。2018年,县委党校举办了两期科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培训890人次。三是关于“至今还有部分科级领导班子成员未配备到位”的问题。8月27日县委书记专题会议酝酿任免干部,按程序上报市委组组织部审核后,除因涉及机构改革不能调整到位职位外,已严格按照程序配备到位。其他缺配职位在本轮机构改革工作启动后再逐步配备到位。四是关于“2017年村“两委”换届以来辞职、免职、撤职的村干部达71人,至今仍有22人未配备到位”的问题。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后干部离职情况进行摸底。目前,已有14名村干部进行了调整补齐,其他8名正在按程序配备中。五是关于“2015年12月,湘江乡时任乡长因工作作风不实被免职,4个月后安排到蔚竹口乡担任乡长,2017年7月被提拔为书记,本轮巡视又发现其工作作风严重不实”的问题。县委已对该同志予以免职。
21. 反馈问题: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纪委在查办案件中,处理直接责任人多,倒查领导责任少”的问题。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截止2018年9月,全县共处分科级干部11人,较去年同期增长175%;今年倒查领导责任5人,较去年同期增长125%。如查处的县人民法院2人公务活动期间违规饮酒案,既对当事人进行党纪处分,又对其他5名在场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还责令县人民法院党组、县人民法院院长、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组分别向县委、县纪委监委写出书面检查;二是针对“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时紧时松”的问题。切实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目前,全县已立案128件,较去年同期上升110%,其中涉及扶贫领域案件74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5人,其中给予撤职以上处分30人。其中派驻纪检监察组立案31件,全面消除“零办案”,监督探头作用进一步显现。三是针对“部分乡镇纪委‘三转’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推行乡镇纪委日常监督“12388”模式,持续深化“三转”。6月下旬,全县召开乡镇纪委建设现场会,县委书记再次强调全面落实“三转”,乡镇纪委书记不允许分管纪检监察以外业务。蔚竹口乡、湘江乡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业务。2018年1—8月,乡镇纪委查办案件7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00%,全部消除“零办案”;开展作风建设督查,问责152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120%。
(七)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突出
22. 反馈问题:重大项目收取高额“响应金”。
整改情况:关于“县第一人民医院要求收取‘响应金’,且项目实施过程存在转包、分包现象”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终止收取“响应金”。二是对县第一人民医院进行行政处罚3万元整。三是对招标代理公司进行问责,上报不良行为记录,1年内不允许其在江华市场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四是对县第一人民医院院长进行了诫勉谈话。五是下达整改通知,要求规范后续项目的招投标。
23. 反馈问题:扶贫项目资金和质量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部分2017年贫困村实施的‘五小水利’项目,在质量监管、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上出现问题,群众意见很大”的问题。对全县2016年以来实施建设的674个水利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共查出部分有质量问题的项目53处,下发53份质量整改通知单,施工队伍均已按照整改要求完成整改。县委书记对县水利局班子进行了集体约谈,县纪委监委对监管责任缺失的县水利局、派驻扶贫工作队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今后实施的水利工程项目,严格实行招投标和“四议两公开”。二是关于“白芒营镇二坝村水渠工程质量问题”“沱江镇云梯村在建水沟以石渣代替河砂”问题。责成施工单位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水渠、水沟进行重建,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县纪委监委、派驻农委纪检组和乡镇纪委分别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县水利局工作人员、乡镇分管领导和村支两委干部共27人进行了问责。三是关于“桥市乡野猪桥村村道硬化工程重复报账,涉嫌套取资金”的问题。经查,野猪桥村2016年9月实施各自然村的巷道硬化工程,实际结算总金额为964552元。工程完工后,根据相关政策,县交通运输局补助了184600元,县农委下拨支付100000元,整村脱贫奖励资金支付60000元,县扶贫办支付263000元,县民宗文体旅发委支付50000元,尚欠306952元。后因县交通运输局同意给该村补资金缺口20万元,施工方为了省事,将之前所报账款184600元的资料复印了一套,并在复印的决算单上添加了一笔“其它15400元”的款项,凑够20万元,领取了2016年的道路硬化工程欠款,违反了财务管理制度。鉴于村干部在工程项目中没有参股或收受好处,由桥市乡纪委对野猪桥村村支书进行诫勉谈话。
24. 反馈问题:扶贫领域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2015年以来,县发改委违规挤占扶贫项目管理费用于招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的问题。县发改委进行了调账处理,用单位日常经费弥补了原挤占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费,县纪委监委对三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关于“2017年县农技推广中心截留农民培训资金17.83万元”的问题。对县农技推广中心违规截留的17.83万元已收缴县财政;对2名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三是关于“蔚竹口乡财务管理混乱,存在多记支出、重复记账、少记漏记支出、漏记银行存款收入、少记、漏记提现收入”等问题。现已按照财务规定入账,达到账面金额与实际金额相符;在扶贫项目经费列支工作餐费3.03万元,实为县司法局、森林公安局拨付的扶贫工作经费,蔚竹口乡已作调账处理,并于8月10日,由乡纪委对三个驻村扶贫工作队长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关于“乡镇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账账不符、账实不符、长期挂账、跨年度报账和虚报套取”等问题,要求各乡镇全部整改到位并建立完善乡机关公务接待制度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财政所、各村监督管理。县财政局对此进行了专项督查指导。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坚持党要管党,切实落实“两个责任”
按照“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要求,坚持把思想从严、管党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贯穿到全县的各项工作中,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抓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保持从严惩处不依法办事、不履职尽责、推诿塞责等作风问题的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 ,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
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坚持巡视组在与不在一个样,坚决杜绝“过关心态”,不断增强巡视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我县巡视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倒排进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既要保持一抓到底的定力,也要积极建章立制,务求取得实效。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对于巡视反馈的具体意见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拿出当下改的举措,解决点上的问题;又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加强综合分析,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形成“长久立”的机制,不断扎紧筑牢制度“笼子”。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党内监督,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四)深化整改成效,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市委“开放兴市产业强市”战略,推进县委“1123456”工程结合起来;把规范干部日常监管与激发干事热情结合起来;把依法依规办事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结合起来;把营造“亲”“清”政商关系与释放市场活力结合起来;把正风肃纪、扫黑除恶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促进党风、政风、民风持续好转,全力推动江华高质量发展,开创建设创新开放新高地品质活力新江华的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6-2327309;邮政编码:425500;邮政信箱:江华县委大院03号信箱;电子邮箱:swxsjh2018@163.com。
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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