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之后学生喝上“纯净水”

“想不到直饮水的费用,经过纪委的督办,学校把钱退还给我们……”6月19日,永州市宁远县职业中专召集各班班长、生活委员举行水费退款仪式,将78720元“饮水费”予以退还。
这次“饮水费”的清退源自2019年3月,宁远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职业中专党总支启动的一次常规巡察。
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主动整改
根据巡察组的安排,宁远县职业中专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直饮水管理存在的问题,向县委第五巡察组报告并整改。6月,县委第五巡察组经调查后将相关问题线索交办给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原来自2012年上期起,为解决学生饮水问题,时任政工处主任欧某到广东宏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地考察后,认为直饮水系统比桶装水更安全可靠,价格也更实惠。随后,欧某代表政工处与广东宏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签订直饮水系统认购合同。
考虑到当时学校无法支付直饮水系统设备194000元费用及日常管理维护费用。双方约定,合同期限为10年,自签订之日起的5年内,公司向每个自愿订购纯净水的学生每学期收取40元水费。
学生的饮水费进了私人腰包
签订合同后,该公司委托政工处在合同期内代管直饮水机的运行、维护和代收费用,每期开学时按班级实有人数收取直饮水费用,结算上交公司。
5年后,直饮水系统设备由学校政工处管理,管理及维修、检测、更换设备等费用由学校政工处负责,由公司在收取学生40元每期每生的费用中,按10元每生返给班主任,另返回10元每生到政工处,用作直饮水系统管理及维修、检测、更换设备等费用。
“直饮水机比桶装水更便宜,更安全,为学生减轻了负担,管理人员和班主任也有一部分收入,我就以为这样是正常的,想不到违反纪律了。”学校原政工处主任魏某说。经查,自2017年下期起,学校原政工处主任魏某及相关人员等16人收取了30000元费用,部分班主任收取了80680元费用。
即日起学生喝上了“纯净水”
在此过程中,县职业中专原政工处主任魏某和原政工处副主任骆某被免职,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政工处相关人员及接受返回款的班主任被约谈。班主任清退的返回款78720元退还学生,管理费30000元收缴县财政。6月15日起,直饮水设备收归学校统一管理,即日起学生免费使用。
据了解,2017年以来至今,宁远县委共开展六轮巡察,巡察单位党组织53个,巡察过程中注重边巡边改,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建议,发现“六个围绕”问题422个,立行立改问题160个,已整改到位157个,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章立制126条,使百姓拥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永州市纪委监委 陈卓韬 刘佳宾)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